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八篇

更新时间:2024-03-14 22:35:50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李宗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八篇

人生也是这样各有各的幸福各有各的不幸,不要总在抱怨生活,而要学着面对人生。本书的主人公阿米尔的朋友哈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母亲很小就抛弃了他和他的残疾父亲。他们遭受着众人的耻笑和不屑的眼光,他们难过悲伤但并没有放弃生活的希望依旧在这阿富汗这片土地上找寻着他们自己的天地。

童年就像糖果的香味那样甜,那样美好。“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追逐着风筝望着空中的飞鸟飞过而留下的痕迹真希望这一切可以定格在那一瞬间。

悲剧是什么?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阿米尔和仆人的儿子哈桑参加了阿富汗传统的斗风筝比赛。要赢得最终的胜利,还必须追到被他最后割断的风筝。哈桑是当地最出色的追风筝高手,他替阿米尔去追,承诺阿米尔一定追到。然而,风筝追到了。哈桑却被几个少年抓住耻笑与伤害哈桑。阿米尔目睹一了,格软弱的他却选择了袖手旁观,并再次错误地选择了逼哈桑离开家门。

“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苏联入侵阿富汗,阿米尔和他父亲亡命出逃,阿米尔远迁美国,但他对哈桑的负罪感未减,后来他知晓了有关家庭的巨大秘密,原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为了找回“再次成为好人的路”,阿米尔重返阿富汗,而哈桑已死,阿米尔在被拳击的捶打中我看到了久违的感动,那是一种勇敢,一道动人的风景线,一瞥惊鸿的亮光。阿米尔最终救出哈桑的孩子找到“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在《追风筝的人》中,风筝是一个象征。它是珍贵的友情、温暖的亲情、美好的爱情,也是忠诚、友善、勇敢……而对阿米尔而言,童年时的那次追风筝,他的自私、怯懦伤害了哈桑,而他在对友情的背叛中也丧失了自己的最美好的心;而他为哈桑的儿子追风筝其实是获得救赎的途径,追风筝成为阿米尔成长史中的仪式!也是一种对希望的寄予,我相信这个时候阿米尔的心已经得到了救赎因为他已经找到了自己失去的美好。

我小的时候就对风筝满怀憧憬,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知道飞机是什么玩意吧,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晚上抬头就能看到一闪一闪的眼睛,我抓着爸爸的胳膊让他看会眨眼的星星,后来老爸告诉我那是风筝尾巴上栓着的灯在高高的云朵里穿梭。上初一时我听过一篇学姐的朗诵诗,是通过风筝来写父女间亲情的,当时很感动,从此便爱上了风筝放飞的季节——春、秋。我第一篇被当做范文在全班朗读的作文也是关于风筝的,仿佛只要提起这个名词我心里就会充满许多美好而温润的回忆,现在在这众多感动之上恐怕还要加上这本《追风筝的人》了。

如果我硬要做个类比的话这本书在主旨上应该与托尔斯泰的《复活》相一致,只是在我的印象中《复活》并没有这种脉脉的温情,而且由于年龄和间隔时间的关系我已经基本忘却了聂赫留朵夫的一系列自我救赎过程,现在只能就书论书,谈谈《追风筝的人》了。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阿富汗作家写的书,是对这个国家惟一的印象就是无休止的内乱和拉登,甚至不仅仅是那里,整个西亚就是铺天盖地的黄土、取之不尽的石油、永远裹着全身的虔诚的伊斯兰信徒,至于具体是阿富汗、伊朗还是伊拉克好像从来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这本书很是惊艳地融进了从七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阿富汗国家背景,通过书内主人公阿米尔的眼看到了共和、苏联入侵和塔*班惊人的破坏力,以童年悠

闲的背景与后来返回时所看到的残酷现实做了对比,赤裸裸地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战争的杀伤力,这种感觉很像《飘》。

而在一切罪恶都还没开始的时候,那里还是个充满欢笑的国度,有这样两个少年——阿米尔和哈桑。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喝着同一个乳母的奶水,像兄弟一样,可地位却有着天壤之别,阿米尔是少爷,而哈桑只是他的仆人——一个出生后学会的第一句话是他主人名字的仆人而已。阿米尔是懦弱的,在被欺负的时候他总选择忍气吞声,每次都是哈桑为他出头,这使阿米尔的父亲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像个男子汉一样。对于生来就失去母亲的阿米尔来讲,父亲是他惟一的亲人,他不愿意与人分享父亲的爱,哪怕是同他情如手足的哈桑。他总会想出一些小花招恶意地嘲笑哈桑,可哈桑从来都不会生气。

那个冬天像往年一样举行了风筝大赛,阿米尔成为最后的赢家,父亲为他欢呼雀跃,可他却从此失掉了最忠诚的哈桑。由于哈桑义无反顾的善良使他每时每刻如坐针毡,哈桑像面镜子一样会倒映出他一切丑恶的背叛,他终于赶走了哈桑——以一种及其卑劣的方式。后来苏联入侵,阿米尔和父亲被迫移居美国,在那里他得到了暂时的安宁,直到二十五年后来自伊朗,一个名叫拉辛汗的朋友告诉他:回阿富汗来,这里有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而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却意外得知已经死去的那个曾被他背叛却始终爱着他的仆人哈桑,实际是他同父异母的的弟弟,带着赎罪的心理他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道路。一路的艰辛、危险、命悬一线,终于让他救回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

追风筝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是,在追寻一条自我救赎的路,心里藏着阴暗,有些人敢于面对,像索拉雅和拉辛汗;有些人选择用另一种方式去

弥补,像阿米尔的父亲和哈桑的母亲;有些人在逃避后选择再次回归,像阿米尔。我想没有人是哈桑,因为不会有那样善良的人存活,所以我们的一生都是个追风筝的过程,希望在追到风筝的那一刻再倒下,然后仰望蓝天说一句:“这辈子我不再欠任何人的。”

昨天,终于顺利的把《追风筝的人》看完,这本书,我曾经看了四遍,前面三遍,亦总是在匆匆开头后放下了,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至最后一次,居然看到入迷,甚至在昏暗的公交车上也舍不得放手。

故事情节不算复杂,却偏偏掺杂了太多的情感,朋友之情,兄弟之情,父子之情,纷纷交杂纠缠在一起,在那兵荒马乱的社会中,抽丝拨茧般的将人性一层层的展现在读者的面前。被社会认可的阿米尔,而拥有继承父亲一切的权利,财富荣誉诸如此类,但与此相伴却也承担了父亲的愧疚,在父亲疼爱的同时,也被父亲所嫌恶,他渴望得到父亲的全心疼爱,却又对父亲充满敬畏,于是他嫉妒,胆怯。不被社会认可的哈桑,以仆人的身份与阿米尔一同长大,受到老爷的格外疼爱,也始终最是忠诚的陪伴着阿米尔,即使再害怕,即使被阿米尔背叛,也依旧可以为阿米尔挺身而出。他单纯,诚恳,始终有一颗赤子之心。于是,目睹哈桑受辱不敢挺身而出,终日惶惶不愿与哈桑在一起生活,因此陷害哈桑的阿米尔少爷一直活在愧疚痛苦之中,这得不到自己的原谅;而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一直为阿米尔付出的哈桑,纵然一生忐忑,却始终活的真诚。

直至数十年后,阿米尔才从父亲的好友口中知道真相,为什么父亲对自己时有厌恶,为什么父亲总是格外疼爱哈桑,只因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样一个弥天大谎,是父亲对自己对阿里,对哈桑无言的愧疚,却成为了阿米尔自我救赎的一个转折点,而当知道哈桑为了保护父亲在阿富汗的屋子,那座倾注了父亲的精力,承载了他们所有欢笑和痛苦的家,死在

入侵者的枪下,哈桑的孩子成为孤儿流落的时候,阿米尔终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整本书以阿富汗的战争为背景,温暖舒缓的笔触却数次让人忍不住落泪。

突然想起一句古语: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人的一生,或许会犯很多错,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选择和恐惧,我们唯一所能做的是让自己的心勇敢地面对,纵使伤痕累累,也要问心无愧。

心疼哈桑,也万分的敬佩这个始终诚挚的男孩。而阿米尔,却总让人觉得可怜和心酸,而及到最后他为哈桑的孩子所做的一切,当他为哈桑的孩子去追风筝,说道:为你,千千万万次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为他祝福。

为你,千千万万次。

前不久,和朋友在定王台买了几本书,开始犹豫不决,不知道买什么书,纠结了大半天终于买了两本卡勒德胡赛尼的书。

初读这本书感觉不怎么读得懂,后来,才发现是没有用心去阅读。《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交织着爱,恐惧,愧疚……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

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阿米尔与哈桑从小一起长大,哈

桑对阿米尔呵护极致,两人的父亲也是好兄弟,实际上他们是主仆关系,但是却丝毫没有影响他们俩的感情,相反这种感情得到了延续,哈桑和阿米尔感情特别深,但是因为哈桑是仆人,妈妈抛弃了自己,经常受到同龄人的讥笑,而阿米尔因为有出色的父亲备受大家关心。一次阿米尔与哈桑遇到一群朋友,而那些人被哈桑指指点点,阿米尔在一旁观望,从小的好兄弟被人欺负,阿米尔竟然无动于衷,哈桑为了保护阿米尔经常受人欺负。他一点也不害怕坏人,他很勇敢。随即这引起了阿米尔的嫉妒之心,父亲对哈桑的赞赏与期许更令阿米尔厌恶。他设计把哈桑赶出家门。

哈桑被阿米尔这个好兄弟抛弃,远离了他们的生活,多少年过后,阿米尔知道哈桑是自己的兄弟,他很愧疚于是四处寻找哈桑,找到哈桑又能怎么样,感情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了,好朋友的背叛,无疑是对哈桑的巨大打击。

友情这么脆弱,因为身份的差距,因为嫉妒心,竟然被抛弃,而阿米尔的愧疚是一辈子的,他与哈桑那放风筝的日子已经远去,断了线的风筝再也不可能回到原点。哈桑依旧,只是他的脸上少了笑容,剩下的只有空洞的眼神。这可见阿米尔对友情的背叛给哈桑那个留下了多大的阴影,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再愈合。

生命就是那一片天空,或鲜红或湛蓝。望着远方的风筝,我们追寻,我们仰望,在追风筝的路途中,我们诠释一整个世界。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彷徨,有疲乏。可是,没有人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因为,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风筝来来回回,可放风筝的人不再是原来的摸样。

“我追。”读完最后一句,我合上书本,静静地感受泪水湿润眼眶的余温。我无法形容内心复杂的感受,就像迷失在纵横交错的叉路口,不安

的旋晕;像飞虫落入蜘蛛网,无力的挣扎;像踩在玻璃碎片上,穿透脚心的疼痛,像望着地平线埋下最后一缕光明,不舍与惋惜。第一次那么靠近一个陌生人——阿富汗。不再是45°低头,睁开双眼,瞧,塔*班,本·拉登和恐怖主义。而是站到了它的左边,离心更近的地方。45°仰望天空,微笑,看,那些曾经飞扬在阿富上空的风筝,那些执着的单纯的追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哈桑

哈桑,他是追风筝的好手,他追风筝的时候从来不用看着天空,大家经常说他追着风筝的影子。其它他只是……知道。是的,他知道。他知道风筝飞向哪里,他会拼了命地去追,甚至愿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这句话在书中反复出现,每一次都充满了震憾力与感染力。我爱极了这句话。那么真,那么纯。他会毫不犹豫地吃泥巴来表示对小主人的忠心,他会掩饰恐惧站出来保护他的主人,他会拼了命的为主人去追最后的风筝,他会深埋主人的背叛,他会重回战火弥漫的喀察尔守护主人空落落的房子。他会为他的主人——千千万万遍。在我看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紧紧追着他的风筝——真诚,忠心,善良。直到生命的终结。那么他的一生注定会是悲剧,幸运的是他选对可风筝,并义无反顾地追随。他用天使般的眼睛看待这个不公的世界,用整日的微笑去招待这冷酷的世界。他活得那么完整,那么独特。

其实世界从来都是不公的。公平,是自我调节,自我给予的。不幸的人,应不断追着那乘着不幸之风步步高升的风筝,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找到人上的支点。

追风筝的人——阿米尔

阿米尔,哈桑的小主人,哈桑眼里的朋友,哈桑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生性懦弱,为了得到真正的父爱,他背叛了哈桑,借机赶走他们,将一个谎言隐埋了四分之一个世纪。良心的不安使他踏上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璐,去追寻他的风筝——勇敢,诚实,正直。他放弃了美国安逸的生活,重回故土——战后惨不忍睹的阿富汗,只为寻找他的侄儿——哈桑的儿子。而他要给他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更为了解放一颗获罪的心。最终他还是追到了,尽管伤痕累累,但那是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在缺失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后,他终于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我期许的阿米尔。

人们总说世上没有完美的人。悲观的看来,我觉得连完整的人也不多。谁能说自己没有遗憾过,后悔过。也正因为遗憾和后悔才趋势人们不断地追寻他们人生中所缺失的风筝,只有追到了,他们才能成为健全的人。

追风筝的人——卡勒德·胡赛尼

或许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有看过《追风筝的人》的吗,我哭的压抑不已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原来,曾经,伊朗也有过宁静和幸福,有绅士,有淑女,有各种信仰的碰撞和习俗。

原来,有信仰的人,会那么坚定,就算身为仆人,在现在看来有些愚昧的奴性信仰,坚定的那么让人佩服。

原来,那个仆人的孩子哈桑是主人的私生子。原来,哈桑是主人公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但却在不到30年的短暂生命里,一直忠心的做自己哥哥的仆人,“为你,千千万万”(不知为何,一写到这句,我就想哭)。至死不知自己的真身份。

原来,在重视信仰的国度,信义的重要性已刻到骨子里,他们会正常的背叛,却做不到灵魂安宁,所以,终身会背负灵魂的拷问。

好多情节已经模糊,我还会再读一遍的,好书,读多少遍也不多。

现在能记得的就是,阿米尔在营救哈桑儿子及后边的坎坷,哈桑那可怜的儿子,身为受害者,而还在害怕上帝会嫌弃他的不纯洁。他让我哭了一遍又一遍。

主人公的罪恶感来自于风筝,最后,阿米尔和哈桑的儿子,也就是自己的侄子放飞了风筝,但愿,小男孩的心灵能慢慢打开,在美国那片自由的国土,能慢慢恢复儿童该有的天真,忘记伤痕。

子时雪完全有感而发,可能有些胡言乱语的感觉。那本书,真的很值得一看。

当别的小朋友欺负我的时候,你总是挡在我的前面,即使是一对对六;当我为了赢得爸爸的爱,让你去追那只蓝色的风筝时,你毫不犹豫转身就跑;当我们被那些霸道的孩子拦住去路时,你勇敢得举起弹弓说,放我们走;当那些孩子堵住你那风筝的去路时,你默默的承受了他们对你的强暴,口中喊着:为你千千万万遍。

他是哈桑。阿米尔家仆人的儿子。

因为出生在富贵家庭,他从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和自己家仆人的儿子从小长大,一起拥有最快乐的童年,但是当爸爸对那个和自己从小长大的哈桑露出友爱时,他内心充满嫉妒。因为是少爷,他一次次接受着哈桑对自己的保护,并觉得理所应当。直到他亲眼看着哈桑为了自己而受别人欺负,却没有上前阻止时,他意识到这是他骨子里的懦弱。因为

无法承受悔恨,他一错再错,用冤枉哈桑的手段将其赶出自己的家门。所有这一切,这让他背负悔恨26年。

他是阿米尔。哈桑的少爷,同时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

《追风筝的人》,一部将人性透明化的书,那些人性的弱点,人性的善良,以及那个年代的阿富汗的历史,所有这些都会让你陷入深深的思考。

没有谁这辈子不犯错,当把罪行化为善行的那一天就是你赎罪的时候。世间一切皆有因果。当遭遇灾难的时候是否应该反问自己一声,我是否曾将同样的伤害带给别人?

每种罪行最后都可以归结为盗窃。欺骗是盗窃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杀人盗窃别人生命的权利,那么是否应该经常反问自己,是否盗窃了什么东西?

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没有什么可以无法弥补,我开始相信每种错误都有补偿的机会,虽然在这其中,是的,你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坦诚,让沟通更加有效。将罪行埋在心里是最愚蠢的做法,没有愿意尝试说出来的那一刻感觉是多么棒!

伤害,从出尔反尔开始。即使是一个小孩子,也会将你对他所做的承诺记得一清二楚,何况你周围的人都和你一样聪明。如果不能做到,请不要轻易地承诺。

很琐碎、很平淡的东西,才会构成人世间的最美好最温暖的东西,比如,亲情、友情、阳光、写作。正如我在这里将我读过这本书后的感想分享给大家一般。

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追风筝的人读后感。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因为一个书名,因为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起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爸爸,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爸爸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使我必须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爸爸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因为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成语故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刻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发奋,就必须能做好!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述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透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述,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

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期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期望透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群众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主角,而且把这个主角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群众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取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取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期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期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

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职责。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开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正因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职责,什么是力量。

当我们无聊时,如果能把游玩玩得千变万化,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呢?而且这篇文章以游戏为题材,很新奇。其实,写作文不就是要玩吗?

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也有许许多多新鲜的事件,还有许多看了会让人流口水的文章。这本书很吸引我,而且我还从里面学到了该怎样孝敬爸爸妈妈,怎样养鸽子,还有礼仪等等,真是受益匪浅啊!

在暑假里,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这本书写得生动搞笑,其中也不乏惊险和悲伤,《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这本名著是凡尔纳叙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旅行真实的所见所闻!

1866年,上海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怪物,阿龙纳斯参加了捕捉行动,但在捕捉行动中阿龙纳斯和一些人都不幸落水,于是,他意外到了这个怪物身上,之后才发现这不是怪物,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从此这个构造奇妙的潜水艇带着他过着海底的生活,带他环游海底两万里。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海底的生活是多么的搞笑啊!他们每一天都吃鱼,当他们的食物不够时他们还到海底打猎。他们环游了南极、大西洋。潜水艇里十分漂亮、繁华。如果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潜水艇我也要环游世界各地,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啦。

他们环游世界各地过着童话般的海底生活当然是不可能事事顺利的。有一次,诺第留斯号受到了冲撞,机器上的一根杠杆被弄断了打中了一个人。当时副船长在那个人得旁边,他奋不顾身冲上去挡在那个人的前面经受杠杆撞击,结果那个船员之后还是得病了。尼摩船长要阿龙纳斯先生为他治病。但结果却是让人很悲哀,那个船员只能活两个小时了。最后,其他人为他准备了海底葬礼。还有一次他们游览到南极。一天,潜艇突然被急速增多的冰层给压在了海底下。压着船身的冰层一共有十米厚,而船内的空气只够用48小时了。他们每一天顾不着吃饭,从早到晚拿着铲子去铲冰。可他们每一天只能铲掉一米厚的冰。到了晚上,寒气增多了,早晨被他们挖掉的一米厚的冰又增高起来。就这样,两天过去了,尼摩船长不得不放出了仓库内储存的氧气来维持生命,见挖冰的方法不行,于是他们采取用热水去冲冰的方法。一天下来,冰层还剩4米了。最后一天,当冰层还剩1米时,船内的氧气几乎所剩无几了,阿龙纳斯昏了过去。突然,

他感到了一股清新的空气,那是他朋友将他们储存的空气给了他。于是,他们又信心大增,发奋冲了出去!

而且难得可贵的是,能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

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这本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十分佩服他们都不自私自利。

佩服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

这本书还写了冰山封路、章鱼袭击许多险情。这些故事情节都是十分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不得不说,这本书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这天我帮忙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飘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忙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悲哀。文章中的我看见了,立刻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好悲哀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读完《乡党第十》,《论语》就读出一半了,觉得就应写点什么,尽管还有些朦胧,古语云半部《论语》治天下,虽说潜龙勿用,我无治天下之位、之责,也无需用心地想如何用,何况我也许也无治天下之才、之志,但却深觉这话有理。呵呵!《论语》,字虽不多,但其蕴涵的道理却多得很难说得清。

为师之道。言传,一部《论语》、一句句子曰,就是鲜活的例子。身教,夫子是讲自己所做的,因此才有颜渊的那句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这一句评语,看似文采斐然,实则为白描。启发式教学,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也正因此,弟子们疑其有所隐,夫子才发出那句二三子以我为隐乎?吾无隐乎尔。吾无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与学生交朋友,一句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师生间打趣的情景活灵活现。

为生之道。谦逊,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明辨,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善思,告诸往而知来者。诚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负责,不迁怒,不贰过。发奋,需知学习贵在坚持,譬如为山,未成一篑。笃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如颜回般,做个语之而不惰者。兼学如不及,犹恐失之,必须要孜孜以求,力求知之、好之,乐之。对道,要有份敬畏和渴慕,朝闻道,夕死可矣,明白道、悟得道,即使一切在那一刻停息,也心满意足!

游学之道。全面明白了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为人父母者还会以养儿防老为由,不顾及儿女的志向和感受,固执地把儿女圈在自己身边吗?孩子有志向、有潜质,想飞得高远些,就让他飞吧。人这一生,经历过,才会无悔。梦,是悔的根源。虽然梦碎,也会疼。

沟通之道。桓魋来找麻烦,众弟子人心惶惶,夫子一句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提气提神,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看似知命,顺应天意,实则自信。把一切假于天,易被明白和理解,足见其表达技巧,深谙沟通之道。

敬神之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夫子还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夫子对神是个内心有份虔敬的人,但他的敬只体此刻祭的那一刻,夫子是个典型的实践主义者,决不把自己的得失寄托于鬼神。反观现实,有多少人沉迷于卜神问鬼,而不是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事呀!

休闲之道。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多么令人神往!内心有着宁静和满足,眼中的神采也必然是淡定、欣然的,举手投足间气定神闲。

娱乐之道。投入,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知足,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留有余地,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以及做事之道,放于利而行,多怨。识人之道,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自省之道,法语之言,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能无说乎?绎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如之何也已矣。更有为官之道,为政之道等等。

用心体会,《论语》中蕴涵的道理,不胜枚举。关键在于信,我们只有坚信他,才能用心体会他的话,才能领会其中的深意,才会乐于用他的理论、他的思想指导我们的实践并从中受益。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就应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用心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坚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取: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持续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发奋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正因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潜质、决策潜质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发奋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

的发奋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坚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完美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正因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生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

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正因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发奋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虐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但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那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那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一)

【成长不烦恼】读后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一奶一一奶一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一奶一一奶一,他们看见老一奶一一奶一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一奶一一奶一,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一奶一一奶一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一奶一一奶一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一奶一一奶一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一奶一一奶一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一奶一一奶一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一奶一一奶一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一奶一一奶一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一奶一一奶一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二)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文/张家辉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一妈一一妈一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一妈一一妈一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一精一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一爱一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一精一灵,被小一精一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一陰一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一爱一和一爱一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一爱一、诚实;要一爱一护环境、尊重自然、热一爱一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一妈一一妈一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玖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一妈一一妈一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妈一一妈一觉得我们要一爱一护小警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一爱一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一毛一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一爱一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一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一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一精一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三)

【西游记】读后感

文/赵芯蕊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取经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取经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一戏一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

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一娘一一娘一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取经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一团一结友一爱一,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一团一结友一爱一,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最近,我读了赵泽华的《坚守生命》,深深地被她人生的历程所震撼。通篇,我看到的是痛,读懂的是坚强。她带着伤残的肢体,历经人生磨难,顽强地与命运奋争,追逐着美好的憧憬,坚守着生命。

19岁,正是女孩青春美丽的季节,她却遇到一次车祸。当她在昏迷了七天七夜后醒来,发现自己失去了一条腿。面对伤痛,她知道,今后的生活中,要承受比别人更多的艰辛,她以顽强的毅力抗争,立志不虚度自己的生命,一定要让生命再度健康美丽。在需要家庭温馨的时候,三位亲人又离开了她。她的身心带着遍体鳞伤,在人生的道路上,矢志不渝,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地迈出着坚实步伐。她说:所有的磨难都是命运慷慨的馈赠;都是为了成就我的生命而来,即使它一千次地将我摔倒在地,也是为了让我在一次次地跌倒和爬起中学会站立和懂得站立的尊严。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上,赵泽华不愿意依附于别人而活,她坚定地以自己的方式独立行走于天地之间。生活的艰辛,就像一座山、一条河,突然横亘在她的面前,她的选择是必须跨越。有时,人们认为女性的翅膀不够强大,天空也不够开阔,这其中既有历史的、社会的因素,也有女性自身的局限。但是,这一切,都不是一个女性自甘软弱、自甘无为、自甘平庸甚至自甘

堕落的理由。她独自承担所有的苦难;像丹柯那样,把自己的心高高擎过头顶,化作黑暗中一支照明的火炬。如她所说,暴风雨折不断雄鹰的翅膀,一条腿,照样在生命的旅途上大步行走。她出席了党的十六大,获得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在岗位上不停的耕耘,成为残疾人的良师益友。我理解她,她正如所写的书名一样:坚守生命。

现在的青年人,太多愁善感了,生活中的一点坎坷就带来情绪上的低落,动不动就悲观失望,甚至感到生命没有意义。我要告诉青年人的是:如果你读了《坚守生命》这本书,你就对人生有新的领悟。你就明白:人的一生要有信念,要开阔视野,珍惜自己,要使自己的生命在时代的潮流中激起浪花。你就应该展示才华,用自己的人生为这个时代填上绚丽的一笔。

我国著名文学评论家阎刚先生这样评论:纤笔一枝谁与似?直面厄运,体验危难,超越极限。比起一些被苦水淹到喉咙眼透不过气来的苦情书、血泪账式的传记文学来,这部作品给人以希望和力量。比起那些闪电式的采访然后铺陈其事厚厚的一本食之无味的光荣榜、流水账式的报告文学来,它更具文学品格。从史、理、文综合成就方面着眼,赵泽华的这部新作毫不逊色于时下的纪实文学。

《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书,不同的时期读它,有着不同的感受。

在幼儿园时,看的是连环画《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个个传奇的故事,桃园三结义,三顾茅庐,赤壁之战我还明白了俗语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肚子在唱空城计。的含义。

在中低年级,我看的是青少版的《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抬棺上战的庞德、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在小学高年级,再读原著《三国演义》,它在我心中已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作。对里面的人物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如我最崇拜的诸葛亮,从火烧新野,骂死王朗、空城计、妙锦斩魏延中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而我喜爱的三国猛将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当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战胜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感受,《三国演义》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今天我读了在日曲卡雪山上,一只名叫洛嘎的公猎狗,洛嘎和达维娅它们在一次偶然的追逐中成了一对风雨同舟互帮互助的好伙伴,在远离日曲卡雪山的一个叫野猴岭的地方并肩作战赶走了野猴群,它们在凉爽的石洞里建立起了温馨的小家庭,就在达维娅快要临产时,洛嘎的主人来到了野猴岭。对主人无限忠诚的洛嘎立刻抛妻弃子,达维亚恼羞成怒将洛嘎撞下了怒江,洛嘎死了。不久,达维娅产下了一只小豺,取名叫白眉儿。达维娅在产后不久就死了,白眉儿一度成了苦豺,豺王夏索尔百般刁难他,但是它凭借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一次又一次的化险为夷。但他最终掉进了夏索尔的圈套被逐出了豺群。后来经过一番挫折成猎户中的好猎狗。书中写了白眉儿苦难的一生的经历,在经历中让我想到了它面对求生的挫折永不放弃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在生活中这就是我门所缺少的吧。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中途是坎坷还是一帆风顺,只要我们在中途中克服种种挫折,回首前路时,会惊喜的发现,我们成功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

来吧!以这篇文章为起点,定下新的人身目标。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范文一

暑假时间,我读了俄国伟大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童年》,我感到受益匪浅。

《童年》这本书生动形象的描写了高尔基三岁到十岁的苦难生活。高尔基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高尔基就随母亲来到了外祖父家,外祖父家里有很多人。外祖父开了一家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外祖父变得吝啬、残暴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他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争夺家产经常吵架、打架。在这样一个弥漫残暴和仇恨的家庭,幼年

的高尔基过早地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然而,就在这可怕的家庭里,也不缺乏温暖和光明。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外祖母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犹如一支蜡烛,看起来很微弱,但给高尔基的精神力量是无穷的。此外,还有正直的老工人格里高里他们都给过高尔基支持和力量,信心和勇气!

读的过程中,我常常泪流满面,读完后,我闭上眼睛,那一个个人、事历历在目。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一种强大的力量。使我的心灵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让我的内心久久地不能平静。对于高尔基来说,我们的童年真是太好了。夏天热时,空调开了;冬天冷时,暖气开了。放学后,回到家,大鱼大肉等着你,可以尽情吃香的、喝辣的。吃了上顿,不用担心下顿。一个个都是爸爸妈妈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再看看高尔基,年幼时的他有时为了谋求生计竟想方设法的去挣钱。这种现象在现在看发生率几乎为零。然而,就是因为我们现在过得太好了,所以我们有时不知道珍惜。所以也只有像高尔基那样,吃过苦的人才能有那么大的成就。正如泰戈尔说的那样: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

一本好书的读后感范文二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自动自发》就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

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有所施必有所得。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看一本好书读后感

看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一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阴郁,却又知识渊博。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看一本好书读后感范文二

读完后,我深有感受。里面的主人公哈里讲述着一个故事哈里因车祸去了另一个世界,正等着去天蓝色的彼岸,等待新生命的轮回。但他还挂念着很多很多的人。他最后悔的是车祸前对她姐姐雅丹说的话:这次可是恨上你了!我再也不会回来了!哈里不知道如何传达他的心声,直到他碰上一个叫阿瑟的幽灵。哈里化作幽灵和阿瑟重返人间,向亲人和朋友们告别,并向他们表是歉意和爱。他发现,教室后面整整一面墙都是关于纪念他的专题,所有的同学留了言,他昔日最好的朋友写了长长的怀念文章,而以往的死对头也在文章中说其实一直喜欢哈里,并发动大家在校园里为哈里种了一棵树。家里的气氛令人心酸,爸爸妈妈仍然沉浸在失去儿子的悲痛中,总是失魂落魄的样子他的姐姐雅丹在房间里望着他的照片发呆,潸然泪下。他一遍遍地大声喊着他们的名字,一遍遍地说我爱你们,可惜他们不可能听到。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集中所有意识竭尽全力让笔写出字来,

对他姐姐说句对不起。哈里虽然千万般不舍,但还是离开了人间,离开他无限挂牵的地方,前往天蓝色的彼岸。最后,他深情地呐喊:再见,妈妈。再见,爸爸。再见,雅丹。我想你们,我爱你们大家。我爱你们所有的人。我非常、非常、非常地爱你们。

一个开的玩笑,却变得真的。一个肉体的身亡,并不是代表着生命已经完结了。我在读到最后一页时,书中最后一段说如果热爱生命而不热爱死亡,这样的生命并不是热爱生命这句话我悟出了好长的时间。这句话果然说得没错,人生最怕的事----死,人们总是在死后才发现,他们生前用劲全力想追求的东西,在死后却变的一文不值。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只在于每个人对待它的态度。

有的人为了不接受死亡的来临寻找长生不死药,杀死了多少无辜的人,结果,还不是弄巧成拙。有的人厌恶了生命为了更快地迎接死亡,傻傻的轻生有多少的人死于对待死亡的态度?

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吧!珍惜所有爱你的人吧!说不定这一秒你还活蹦乱跳,下一秒你就死了呢?

对于我们而言,我们更要珍惜生命,不是道了死亡才知道要珍惜生命,多一份关心和宽容,少一分歧视和怨恨,没有人知道未来是如何的,可我们可以把握好自己的今天。

暑假读一本好书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返回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

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己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己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特别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知道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一定做一个宽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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