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发(作者:霍文灿)
读书的作文
有关读书的作文6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大家一定很爱读书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有关读书的,欢迎大家阅读!
篇1:读书的乐趣
一提起书,那我可有话说了,因为我从小就生活在书的海洋里。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会厌倦书,一读书,就会变得头昏眼花,书中那凌乱难辨的人物关系,复杂繁琐的故事情节,都是人厌烦。而我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幽深人静的小树林,沏上一杯浓浓的绿茶,品着茶香,感悟书蕴,那是一种多么美的境界啊。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从一二岁就听妈妈给我讲的《格林童话》。我那时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妈妈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都很乖的细细品味这个故事的曲折故事。每当妈妈停下的时候,我都不开心,便缠着妈妈给我讲。再大一点,妈妈就陪我看一些带小插图的小故事。
长大一点后,多少认识点字之后,我就开始囫囵吞枣得看着拼音读一些《寓言故事》、《唐诗300首》之类的东西。也就是这样,我的小世界也开始光芒四射起来。
等到高年级的时候,我开始迷恋上了那些著名作家写的世界名着,并且,也能从中读懂些什么东西:比如像《童年》可以让人们感受到命运的折磨。然而,却能在痛苦的条件下创造出火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将一个革命战士战胜病魔、永不掉队的英勇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读到他们艰难曲折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融入故事的情节中去,陪主人公一起感受喜怒哀乐,一起同舟患难。那个时候就是我感觉最最开心的时候了。当我读懂一本书是什么意思的时候,我就会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每一次,当沉重的作业压在我的肩膀上的时候,我都选择看上一段时间书,然后再去写作业,因为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更好的进步。因为读书可以丰
富我们的知识。“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因为读书可以给予我们人生的启迪。
我提倡大家多多读书,就像冰心奶奶说的:“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如果你爱上读书,那么,你身上将散发着一种独特的清香,那就是书的香气。但愿你们能够用把这种香气传递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做读书之人,享读书之趣。
篇2:读书是一种享受
品尝书本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同的心境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悠闲时不妨欣赏一些清雅脱俗的小品或散文,刚烈时也可朗读几首豪情奔放的诗词,再不然,在阅读了一大堆西方的名著之余,也不妨顺手拈来一本《张爱玲小说集》,尝尝倾城之恋的滋味,又或者找来《余光中诗选》,洗刷一下呆滞的脑袋,甚至是博益的“书仔”也会合胃口的。总而言之,正是“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
人生与书本,书本与人生,两者对爱读书之人来说,是分不开的一回事。人与书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因人的精神食粮可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试问一个有气质的读书人又怎会沉醉于浅薄晦涩的书中呢?怎么样的人,便会看怎么样的书;相对地,看怎么样的书,便会成为怎么样的人。这或许不是个定律,但也有它的道理。今日,在这种繁忙的工业社会里,人要是没有一点文学修养做底子,一味追求时髦和偏向物质的享受,张口闭口都是钱,南来北去都是房子、股票,问他莎士比亚是何人也?则瞠目结舌。这种满身铜臭的人,充其量只是语言无味,而且可憎的“空心一族”而已。
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现在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用“灵气逼人”一句不算夸张吧?)还记得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一个人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应该为自己的脸负责。”
为什么有的人上了年纪,虽然是头皤齿豁,满脸布满岁月沧桑,但在那填满生命中的悲酸欣喜的容颜,却是一派安然,慈祥和无边的
笃定?但有一些却又是一副猥琐不堪的容颜?这无他,日日端为衣食谋,却不知多读读书,充实充实自己,因此离开学校的日子愈久,就愈是语言无味,愈是面目可憎了。相对地,书乡浸淫日久,则胸次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即“书卷气”之谓也!固然,我们不必强调中国古代名文人黄山谷说的:“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但如果穷年累月,一襟风尘,满面烟火,人就真的是俗不可耐的。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书乡浸淫日久,则心胸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书卷气也。
篇3:我爱读书
从咿呀学语开始似懂非懂地翻小人书,到我就被里面精彩的插图所吸引;记得4、5岁时,每天睡前妈妈都捧着童话书给我讲故事,书里的童话故事仿佛有魔力,把我带进了奇妙的童话世界·;上学之后,我逐渐能读一些中外名著了,感觉书带给我前所未有的快乐,她就像一位朝夕相处的朋友陪在我身边,喜怒哀乐的每一天都静静相随。
我喜欢读书,上厕所看,公交车上看,枕头边摞着几摞书,以便我早上睁开眼睛后和晚上睡觉前就能顺手“牵”书,真正是如古人“厕上,马上,枕上”,都放不下书。妈妈哭笑不得,戏称我为“小书虫”。
上个星期天,我照常坐车去兴趣班上课,路上又拿出了看了一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作者生动的描写让我啧啧称奇,竞然忘了到站下车。不知过了多久,忽然一个急刹车,司机叔叔大声叫道“终点站到了!”我抬头一看,倒吸了一口凉气:车上只剩我和司机叔叔两个人了,哎,一看时间,估计人家都快下课了。真是贪书误事啊!
虽然有时会贪书误事,但书带给我更多的是快乐,让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
读《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了解了我们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从辉煌的古代文明到水深火热的'近代磨难,从百废待兴的新中国
到意气风发的跨世纪,祖国母亲的历史折而厚重;《三国演义》中的张飞,性格耿直,力大如牛,对刘备忠心耿耿,可美中不足的是他非常贪杯,酒后对属下非打即骂,导致自己被自家兄弟所害;关羽虽被后人尊为武圣,但他太过傲慢,一听好话就飘飘然,低估别人的能力,结果走麦城,失荆州,一失足成千古恨!《我要做个好孩子》一书中,金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时,我常常被金铃逗得失笑,她那大大咧咧、活泼可爱的样子跃然纸上,她的童年充满快乐,过的更是充实……是的,读书不仅增长知识,带给我快乐,更让我拥有智慧,完善自己。
来吧,和我一起做个“书虫”,在书的世界遨游!
篇4:读书,我的快乐之源
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对于爱读书的人一但读上就让人欲罢不能,无法放弃读书,想让人读到天涯海角。有人说:“人生最深最平和的快乐,就是静观天地与人生,慢慢品味出它的和谐与美。”静下心来,翻开书本,那些沉积的墨香一点点溢满空间,那些尘封的快乐一点点打开。读书真的很快乐!
到了初中,我们有七门功课,然而我最喜欢读的功课是历史和语文:我喜欢读历史是因为我想知道我们中国开国五千年以来的辉煌和耻辱。我要以我们国家的辉煌引以为豪,将我们国家的耻辱铭记在心;读语文是因为我想知道我们中国的文化基础是多么的雄厚,唐诗宋词是多么的让人陶醉,我们中国有多少领先于世界前列的文化。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是的,读好书,就像结交了良师益友,使我受益匪浅;读好书,就像沐浴在温暖的春风里,使我心旷神怡;读好书,就像找到了快乐之源,使我领悟到快乐的真谛!
有人说过:“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但你必须赋予它一个意义。”而我也就一直想着人活着干什么?因此我认真的寻找每一个理由,让生活快乐的理由。因此我找到,是读书,也正是如此,我不再苦恼,不在埋怨。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中自有黄金屋。”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往今来,不少诗人和学者都陶醉在书中,感受着读书带给他们的欢乐,像蜂蝶飞过草丛,像泉水流经山谷。读书生活恰似一副流光溢彩的画页。书对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因为它可以带给我知识和欢乐。
书,是我进步的阶梯;书,是我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我灵感和创作的源泉;书,是我前进的马达;书,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就像一台吸尘器,除去了人们灵魂中的污点;书,就像我的知己,伴我们走过生活中的沧桑。我爱书,更爱读书,书是我的快乐之源,将使我一生受用不尽。书,我的快乐之源,将伴我一世……
篇5: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快乐”。大家不能只拘束于课本里,也要经常读一读对自己有益的课外书。我最近就读了一本书,书名叫《木偶奇遇记》主人公的名字叫匹诺曹。是个木偶。
匹诺曹是一个老人做出来的木偶。在匹诺曹身上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他很爱玩,经常逃学。他也很调皮,为了看戏,用他爸爸的外套换来的书本卖掉去看戏。当时,他只为了玩,却忘了没有外套的父亲……他经历了非常多的困难,曾被戏剧厂老板捉过、变成过驴子、被鲨鱼吞过……但是从鲨鱼嘴里出来以后,他开始用功学习。终于,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活泼天真的匹诺曹爱撒谎,但是每次撒谎过后,鼻子就不由自主地伸长。有一次,他一连撒了几个慌后,鼻子长的让他动弹不得。由此,我陷入了深思。“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不光我们会犯错,哪怕是名人也会犯错。
当匹诺曹有了5个金币的时候,他想起了自己的父亲。想给父亲买个外套,可后来他听信了狐狸和猫的话,以为种金币可以收获一个金币树。而被骗走了金币。
等我读完这本书时,我觉得匹诺曹其实是一个心地善良、富有同情心的孩子。看到自己的父亲掉下海立即跳了下去救他。为了能让爸爸每天喝上一杯热牛奶,甘愿每天提两百桶水去换取一杯热牛奶;为
了给青发仙女治病,他放弃了买新衣服,用买衣服的钱去买药。他学会了编筐织席。是的,他变好了,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读完这本书时,明白了:成长过程中犯错可以算是正常的,只要敢于去改正错误,就是一个好孩子。如果为犯错而不敢承认蒙混过去,虽然在家长心中是个好孩子,其实你是呆了一个叫“虚伪面具”的“好”孩子。正真的好孩子不会撒谎,只会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分析,为自己所犯的错而悔恨。
篇6: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作家要算是张爱玲了。对她,我有莫名的感情。我应该离她很远,可她却很是真实地经常站在我的面前。那种表情冷漠。
认识她的开始并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那张充满异艳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焕发,头发微卷,身穿一套华丽的衣裳,头轻轻向上昂,那么骄傲不羁,在那种年代这样的表情应有不同的故事。我欣赏一个女子拥有这样的表情。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个普通的女子,她应该有她所值得傲慢,有她放任不羁的权力,有她独特的个性。在那个时代,这样的女子值得了解。于是我便知道了她——张爱玲。
一直以来我并不知道她的显赫家族,也不清楚她的感情纠葛。对我而言,张爱铃只是一个拥有独特性格离我不远的女子。她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女子,偶尔写写文章,从她的眼睛看来的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从她的眼睛去观视那个世界。那个我无法亲身经历过的世界。
最喜欢她的散文,那种独有女人的眼光去审视的大千世界,那种冷漠的表情,似乎就出现在我的面前,然后轻轻一笑。不知她到底是轻视还是骄傲。有时候我会想,她凭什么那么冷漠,她凭什么那么超然,她凭什么站在那个彼岸看着这里的喧闹繁杂。她到底凭些什么?
只是,虽然那么喜爱她,但真正读过她的作品却是少之又少。那个被黎明,张曼玉演绎的《半生缘》我却全然不知其内容,还有那些很负盛名的作品。听说,台湾把许多张爱玲的作品都搬上了银幕,我不知道是否买座,是否叫好。只是,那是她的故事,她对世界的看法,那些人的喧闹、娇情都是毫无关系。懂她的人,会默默看着她的任意,
她的纵情。
也许我不应该说张爱玲是我最喜爱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悉,也并不是为她的灵气所吸引。我只是欣赏她的个性,想去了解她,想明白她的世界为何那么荒凉,她的表情那么冷漠。我只是想通过她的文字了解她,她想象中的世界总是折射出她的世界。我只是因为欣赏她转入而欣赏她的文字。那可谓爱屋及乌了。
我心里的张爱玲张扬而不露声色,灵气而充满荒凉。我想看清她的一切,却只有一片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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