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心得——《孟子》释读辨误(四则)

更新时间:2024-03-09 17:26:03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9日发(作者:韦力)

读书心得——《孟子》释读辨误(四则)

经典之所以被称为经典,是因为这些经典是历代著名学者思想精华的凝练。因此,读古代经典,不可不细读。细读原文,细读后人的注疏,尤其还要尽量“穿越”到古人生活的场景去领会真义,发现矛盾,解决问题。读《孟子》,时有所悟,但未敢自必,今摘出四则进行解读,求教于读者:(1)说“攘”;(2)“巨室”新义;(3)“完廪”“浚井”脱难原因解读;(4)论“坏宫室以为汙池” 。

一、说“攘”

《滕文公章句下》第八章:

孟子曰:“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或告之曰:‘是非君子之道。’曰:‘请损之,月攘一鸡,以待来年,然后已。’”

赵岐注云:

攘,取也。取自来之物也。

赵注之意,攘者取走的是从邻里跑到自家来的鸡。这是结合字义文意所作的解释。孟子的这段话,是针对上文“十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以待来年,然后已”所做的比喻。

又其章指言:

譬犹攘鸡,多少同盗。

“多少同盗”,可视为赵注在文章本意的基础上所做的引申。一种行为,随着时代的变迁,道德判断甚至法律认定都可能发生变化。对攘邻之鸡的行为,孟子借他人之口(“或曰”)评价为“非君子之道”。“君子”在这里指既有地位又

有道德的人。“非君子之道”并不等于君子之道的反面,并无“盗”的成分。孟子的比喻,针对的是“十一,去关市之征,今兹未能,请轻之”,显然也跟盗窃性质的行政行为大不相同。“十一,去关市之征”属于孟子主张的仁政,“今兹未能,请轻之”,只是暂时未能完全做到,打算先做到一部分。如果将“攘邻之鸡”解释成多少都有盗窃的性质,就不符合孟子的本意了。所以,孟子接着说的话是:

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何待来年?

“义”当训“宜”。《论语·学而篇》第十三章“信近于义”,朱熹注:“义者,事之宜也。”又《为政篇》第二十四章“见义不为,无勇也”,孔安国注:“义者,所宜为也。” “非义”,指不合宜的行为。《孟子》中的“义”,基本字义承《论语》而来。“非义”就是不合宜,不对头,既指攘鸡不对,也指现行赋税制度不合理,都还说不上“盗”。

“君子之道”的反面是“小人之道”。孟子曰:

君子犯义,小人犯刑。(《离娄章句上》第一章)

显然,“盗”属于“犯刑”的范畴。于此可见,赵岐之“章指言”,是脱离《孟子》文本而作的具有自己所处时代性质的引申,渐入非君子即小人、非义即刑的轨道,也就是“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

通过上述讨论,可见赵注是从文本(也即是历史)出发的,其“章指言”却是从时代出发的。于此可见赵注之精当,因为“攘”字若不是训为“取自来之物”,而是攘者自己跑到邻家取鸡,那就纯粹是“盗”了。

朱熹注从赵岐注:

攘,物自来而取之也。

朱注反映了实事求是的精神。但与朱熹同时代,托名孙奭所撰《孟子正义》,则将赵岐“章指言”直接採入疏文:

譬犹攘鸡,多少同盗,变恶速然后可也。

阮元校刻十三经之《孟子注疏》采用孙奭疏。影响所及,赵岐注本义淹没,其引申义变成普遍义,“多少同盗”进一步变成了“攘”即“盗”。杨伯峻先生《孟子译注》取《礼记·礼器》郑玄注、《谷梁传》成公五年《释文》所云“攘,盗窃也”之义,译文为:

孟子说:“现在有一个人每天偸邻人一只鸡,有人告诉他说:‘这不是正派人的行为。’他便说:‘预备减少一些,先每一个月偸一只,等到明年,然后完全不偸。’”

王力先生主编《古代汉语》第一册第四单元文选《攘鸡(滕文公下)》注云:

攘,本指扣留自己跑来的家禽牲畜,和“偸”有些不同;在本文中就是偸的意思。

这个注,把赵岐注“攘”之本义,及其“章指言”所说“多少同盗”,和后人的攘即盗三层意思说全了。但断言“在本文中就是偸的意思”,就把字义演变的最后结果取代了最初的意思。

回到赵岐注,这段话似可译为:

孟子说:“现在有一个人,每天把邻居家跑来的鸡拿走一只。有人对他说:‘这不是君子干的事儿。’他说:‘让我先改为每月拿走一只,等到明年,这事儿就不。’”

做以上辨析的意义,在于通过明了“攘”字之义的历时性演变,一方面回归《孟子》文本的本义,另一方面摒弃“非黑即白”的思维方式。秦汉以后至于今,对于先秦古籍的解释,最大障碍之一,就是这种思维方式。

二、“巨室”新义

《离娄章句上》第六章:

孟子曰:“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一国之所慕,天下慕之,故沛然德教溢乎四海。”

赵岐注云:

巨室,大家也,谓贤卿大夫之家,人所则效者。言不难者,但不使巨室罪之,则善也。慕,思也。贤卿大夫,一国思随其所善恶,一国思其善政,则天下思以为君矣。沛然大洽德教,可以满溢于四海之内。

杨伯峻先生的译文从赵注作解,这里先抄录如下:

搞政治并不难,只要不得罪那些有影响的贤明的卿大夫就行了。因为他们所敬慕的,一国的人都会敬慕;一国的人所敬慕的,天下的人都会敬慕,因此德教就可以浩浩荡荡地洋溢于天下了。

“巨室”在《孟子》一书中共出现两次。第一次见于《梁惠王章句下》第九章:

孟子见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

赵岐注云:

巨室,大宫也。《尔雅》曰:“宫谓之室。”

这是以“巨室”指齐王的宫殿。这里也表明齐宣王喜欢大房子,就像后世的君主一样。《吕氏春秋·恃君览·骄恣》说“齐宣王为大室”,似是指同一件事。

齐宣王为大室,大盖百亩,堂上三百户,以齐之大,具之三年而未能成。群臣莫敢谏王。

(8)值得注意的是,这第一次出现的“巨室”,在本章的赵注之中没有提及。似乎两者完全不相干,没有关联并予以说明的必要。这里先暂时放下。

对本章赵注,后世注家概从之。朱熹并引林氏之说以申明之:

林氏曰:“战国之世,诸侯失德,巨室擅权,为患甚矣。然或者不修其本而遽欲胜之,则未必能胜而适以取祸。故孟子推本而言,惟务修德以服其心。彼既悦服,则吾之德教无所留碍,可以及乎天下矣。”

针对林氏的这段话,王夫之提出异议:

林氏所云“诸侯失德,巨室擅权”,自春秋时事。逮乎战国,天下之持权者又不在世卿而在游士矣。“不修其本而遽欲胜之”,唯晋厉、鲁昭、齐简为然。战国时,列国之卿与公室争强弱者,仅见于田婴、韩朋,然亦终不能如三家、六卿之强逆也。以蟠根深固之魏冉,而范雎一言则救死之不暇。七国之贵公子者,劣以自保其富贵。安得有君欲胜之不能而取祸者哉?

(9)

王氏之言,可谓灼见。战国与春秋,时移而事易。春秋时尚存之世卿世禄制,至战国已基本瓦解,代之而起的,就是君主集权制。但王氏并没有由此对《孟子》本文的传统注解提出异议,他说:“孟子说‘不得罪于巨室’,与周公‘不施其亲,不使大臣怨乎不以,故旧无大故,则不弃也’意同,乃以收拾人心于忠厚仁慈之中。”实际上,他不自知地回到了“林氏曰”的范畴。因为周公不施其亲云云,出自《论语·微子篇》所记周公旦对儿子鲁公伯禽的话,其时代背景正是西周至春秋实行的贵族制。这可能是由于“不得罪于巨室”在赵注定义之后,到了王夫之的年代,久已成为知识界的习语。

但王夫之的论述给予我们一个极其重要的启示:在孟子的时代,传统的世家大族已然失去重大的社会影响力,如果赵注“巨室”为确诂,那么,孟子关于“巨室之所慕,一国慕之”等说法就不符合实际了;反之,就是赵注有误了。如何判定谁是谁非呢?我们来看看《孟子》一书中的相关内容。

《万章章句下》第九章有一段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谈论“贵戚之卿”与“异姓之卿”的问题。

齐宣王问卿。孟子曰:“王何卿之问也?”王曰:“卿不同乎?”曰:“不同。有贵戚之卿,有异姓之卿。”王曰:“请问贵戚之卿?”曰:“君有大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易位。”王勃然变乎色。曰:“王勿异也。王问臣,臣不敢不正对。”王色定,然后请问异姓之卿。曰:“君有过则谏,反覆之而不听,则去。”

从这段对话可以看出,齐宣王对“贵戚之卿”和“异姓之卿”的区别已不大明白,或者说,在他那里,没有两者之间的分别了。这只能是由于君主制已然确

立,国君完全掌握了政治主导权。还可以看出,孟子对两者特性的描述是非常准确的,说明他对时代的变化有着清晰的认识。

那么,这里不得不提出,赵注可能有误,人们千百年来确认的东西可能有误。这里,我们再次把《孟子》一书中两次出现的“巨室”连接起来。第一次出现的“巨室”为实指,即赵注“大宫”。本章的“巨室”是否为一种比喻,指住在大宫里的那个人呢?我们看“为巨室”时“王喜”“王怒”的情形,看看“为大室”时“群臣莫敢谏王”的情形,再看看听了孟子关于“贵戚之卿”的说法“王勃然变乎色”的情形,孟子以“巨室”代指齐宣王,多少含有揶揄的味道,但主要还是表明国君的权威性。国君在政治上的至高权威地位,是一个时代性的新气象。孟子深知要实现自己的理想,必须依靠国君的力量。面对这种新气象,他甚至有一种只要国君接受并重视,自己的理想就能立马实现的简单看法。比如,《公孙丑章句上》第一章记他的弟子公孙丑问他,如果他在齐国当权,能否发挥像管仲、晏子那样的作用?孟子说他并不觉得管仲、晏子有什么了不起,认为自己若是像管仲那样受齐桓公的信任,以齐国今天的条件,推行王道不是什么难事(“以齐王,由反手”)。又比如,他说,当今天下的国君只要“不嗜杀人”,就是人们所盼望的,“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梁惠王章句上》第六章)这类的话,他说过多次,使人不免觉得孟子过于理想化。这是跟他对君主制的确立产生的新鲜感和初步建立的依赖感有密切关系的。

如果赵岐两注“巨室”,一不误,一有误,不误者为实指,有误者实则为比喻,那么,本章的解释可以重新理一理。其中,“为政”,就不是指国君为政,而是相当于《公孙丑章句上》第一章“夫子当路于齐”之“当路”,第二章“夫子加齐之卿相”之“卿相”。试重作今译如下:

孟子说:“治理国家并不难,只要不让那个住在宫殿里的人跟你唱反调就行了。那人所追求的,一国的人都会追求;一国的人所追求的,天下的人都会追求;由此浩浩荡荡的道德教化就风行于四海之内了。”

有两点小小的结论:第一,指出赵注有误,是因为若依赵注作解,孟子的话不符合当时的实际,而孟子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并非不清楚。第二,另作新解,在同时代的典籍没有明确参照的情况下,只能在同书找线索,孟子的话从新义作解说得通。

三、“完廪”“浚井”脱难原因解读

《万章章句上》第二章有一段万章的话,讲述舜的父母和异母兄弟想方设法害死他的两件事,舜都神奇地脱难。说“神奇”,是因为万章并没有说明舜是如何脱难的。如何解释脱难的原因,注家的解读很有意思。先录原文如下:

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瞍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揜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

这里重点要说的是舜脱难的原因,字句的解释在译文里面一并解决:

舜的父母打发舜去修谷仓,[等舜上了屋顶,]便抽去梯子,他父亲瞽瞍放火烧谷仓。又有一次打发舜去淘井,[等舜到了井下,其他人]出来后,便用土填塞井眼。舜的兄弟象说:‘想法子干掉这骑在我们头上的家伙,都是我的功劳。牛羊分给父母,仓库分给父母,干戈归我,琴归我,雕弓归我,两位嫂嫂替我铺床叠被。’于是前往舜的房子,进去之后,却发现舜还活着,坐在床边弹琴。

理解这段话,有两个问题:其一,舜是怎么脱难的?其二,万章固然没有说舜是如何脱难的,从他与孟子的对话看,似乎不用交代舜脱难的原因也无碍于他们要谈论的问题,这是什么道理?

对舜的这段事迹,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是这样描述的:

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为已死。象曰:“本谋者象。”象与其父母分,于是曰:“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予父母。”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

舜的父母打发舜去修缮谷仓,等舜上了屋顶,便抽去梯子,他父亲瞽瞍还放火焚烧那谷仓。[幸而舜设法逃下来了。]于是又打发舜去淘井,[他不知道舜从旁边的洞穴]出来了,便用土填塞井眼。

言以笠自扞己身,有似鸟张翅而轻下,得不损伤。

从浚井中脱难,是“舜从匿空出”,即从预先在井中挖好的秘密通道逃走了。张守节《正义》云:

言舜潜匿穿孔旁,从他井而出也。

司马迁的描述和司马贞的《索隐》、张守节的《正义》,将舜脱难的原因说得清清楚楚。舜在脱难的过程中,显得很有智慧,但没有什么过于“神奇”的味道。后来的人们,注解《孟子》的这段话,分成三类,一类基于《孟子》一书的文本做解释,这是个别。如赵岐注云:

使舜登廪屋,而捐去其阶,焚烧其廪也。一说捐阶,舜即旋从阶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廪也。使舜浚井,舜入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从而盖其井,以为死矣。

另一类基于《史记》的故事做解释,这是绝大多数。如朱熹的注,就是直接引《史记》有关的一段话,然后说“即其事也”。这一类的解释,大概是觉得赵岐的注只是一个简单的推测,并没有说清楚舜脱难的原因。

还有一类,既基于《孟子》的文本,又摆脱不了《史记》故事的影响。如杨伯峻先生的译注:

肺实质内出现含有脓液或坏死组织的厚壁空洞称为肺脓肿,影像学上空洞内可见液气平面[1]。肺脓肿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通常出现非特异性症状,包括:发热,夜间出汗,咳嗽,痰液腐臭,咯血,胸痛和疲乏[2]。

从完廪中脱难的原因,像赵岐注一样,只是做了一般的推测。从浚井中脱难的原因,显然用的是《史记》的说法。今人多有从杨先生译注者。

第一类解释者,不从《史记》,一定有其原因。毕竟《孟子》书中没有舜是怎么脱难的描述,《史记》的故事只是后来的说法。第二类解释者从《史记》,第三类解释者部分从《史记》,也一定有其道理。毕竟《史记》的故事比较合乎情理,能够满足人们想知道脱难原因的需要。但从《孟子》文本出发,到底怎样解释更符合本来的实际?这里尝试提出一种新的解释的方法或者说角度。

《史记·五帝本纪》张守节的《正义》对舜脱难的原因,引了《通史》两段具有“神话”色彩的内容作解。关于完廪脱难的原因:

瞽叟使舜涤廪,舜告尧二女,女曰:“时其焚汝,鹊汝衣裳,鸟工往。”

关于浚井脱难的原因:

舜穿井,又告二女。二女曰:“去汝裳衣,龙工往。”

舜娶的是帝尧的两个女儿。这两个女儿显然有神妙的法宝。去涤廪时让舜穿上鸟形彩纹的衣服,廪遭焚时化作鸟飞落下来;去穿井时让舜穿上龙形彩纹的衣服,井被填时化作龙钻地而出。《正义》所引《通史》并未明写化鸟化龙,《宋书·符瑞志》敷衍此事更明确:

舜父母憎舜,使其涂廪,自下焚之,舜服鸟工衣服飞去。又使浚井,自上填之以石,舜服龙工衣自傍而出。

(11)可以看出,《史记》的故事,贯穿了司马迁对于“其文不雅驯”的“百家言”进行论次、汰择的原则。

笔者反复研读《孟子》文本,思索上述三类解释者的用心,有个大胆的推测:万章没有说明舜是如何脱难的,孟子也没有在对话中问这个问题,说明他俩知道舜脱难的原因,没有必要说明。那么,这个原因是不是《史记》那样的故事呢?

有可能。但更大的可能应该是张守节《正义》所引《通史》及《宋书·符瑞志》描写的具有神话色彩的一类故事。说“一类”,是指当时还可能有另外的神话版本。总之,孟子和万章相信舜这样的圣人,虽然是人,但总有超出一般人的神迹。我们甚至可以说,孟子和万章可能不需要知道舜是怎么脱难的,因为他们知道舜总会有脱难的办法。即使今天,人们对于“神通广大”的人所做的“非凡”的事,有时只对结果感兴趣,并不必然追索这结果的原因。这后一种解释方法,也许更符合《孟子》文本的本义。所以,本节开头的译文没有加上舜脱难的内容。

四、论“坏宫室以为汙池”

《滕文公章句下》第九章:

(孟子曰:)“尧舜既没,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坏宫室以为汙池,民无所安息;弃田以为园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说暴行又作,园囿、汙池、沛泽多而禽兽至。”

孟子的这段话,单纯从文字训释上说,并没有费解的地方。杨伯峻先生的译文就很顺畅。先抄录如下:

(孟子说:)“尧舜死了以后,圣人之道逐渐衰落,残暴君主不断出现,他们毁坏民宅来做深池,使百姓无地安身;破坏农田来做园林,使百姓不能得到衣服和食物;荒谬的学说、残暴的行为随之兴起,园林、深池、草泽多了起来,禽兽也就来了。”

问题在于,琢磨这段话,内容上有比较费解的地方。为什么要“坏宫室以为汙池”?有人可能觉得这不是个问题,更不存在费解的地方:既然是暴君,他就是干坏事的,不用找什么理由,也不必替他究什么根源。这么说,恐怕是一种过于概念化的理解。

历史地看问题,比较费解的地方在于:孟子所述的这个时代,地广人稀,统治者要做深池,有的是地方,直接去做就是了,也省却“拆迁”所需要的时间和劳力,为什么非要那么去做呢?同样的问题:为什么要“弃田以为园囿”?统治者要做园林,也有的是地方,直接去做就是了。而且那时候的生产工具还是比较原始的非金属工具,如木制、石制、骨制、蚌制农具,开垦出一片耕地很不容易。

这里试着从人类社会发展史的视角作出解释。孟子这段话的结尾一句,“园囿、汙池、沛泽多而禽兽至”,透露出重要的信息。统治者毁坏民宅、破坏农田

的结果,是园林、深池、草泽多了起来;园林、深池、草泽多了起来的结果,是飞禽、走兽、鱼鳖来了,也就是多了。难道这仅仅是为了满足统治者渔猎的娱乐需要吗?显然不是,因为不用毁坏民宅、破坏农田也能做到这一点。那么,可能的原因是:这是人类从渔猎时代过渡到农耕时代出现的矛盾。即是说,坚持渔猎方式的人与已经开始农耕方式的人展开了斗争。这个时候,可能渔猎方式占主导地位,因此这部分人在他们的头领带领下阻止农耕方式的发展,并且不惜采取强制手段毁坏对方的住宅和农田,使之恢复非定居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禽兽多了就是渔猎的人占了上风。

所谓渔猎时代,也叫食物采集时代,人类的食物通过狩猎陆上和水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采集一切可供食用的野生植物而获得。显然,一个地方能够提供的天然食物总是有限的,历史学家提供了一个数字:据估计,即便是在那些冬季气候也很温暖、物产丰饶的地区,每平方英里也只能养活1~2名食物采集者;如果是在气候寒冷的地方、在热带丛林地区或沙漠地带,那么每养活1名食物采集者则需20~30平方英里的地盘。

(12)由于单位面积产出的食物有限,人们就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流动,使“地力”得到自然的恢复。“坏宫室以为汙池”“弃田以为园囿”这类行为,可能就是维持以渔猎为生的生存方式之所需。当然,在后人眼里,尤其是在提倡仁道的儒家眼里,勇敢但不免有些暴烈的头领变成了暴君。

渔猎时代的上述特点,使之与农业时代的通过种养获得食物以及定居生活很不一样。所以,农业时代的到来被称为农业革命。孟子这段话所描述的,可能就是农业革命发生之初新旧生产生活方式较量的情景。

想象这种情景,这段话的译文似可略略修正一下:

(孟子说:)“尧、舜过世之后,圣人之道衰落,残暴的君主就出现了。他们毁坏民居变成深池,老百姓无处安身休息;毁弃农田变成林地,使老百姓没有了衣食来源。邪恶的传言、暴虐的行径随之兴起,林地、深池、草泽多了起来,凶禽猛兽又重新出现。”

孟子说这段话自有他的目的。他也不可能了解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现代知识。我们从这个视角,却不仅可以更加准确地理解“坏宫室以为汙池”等句子的意思,还可以更加深入地去考察孟子思想产生的历史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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