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5日发(作者:郭功森)
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
一、引言
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是为了推动幼儿园教育发展,提高幼儿园办学质量,为幼儿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服务。本指导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幼儿园标准》(GB/T
34713-2017)等标准,对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引。
二、标准来源和内容
1. 标准来源:
本指导意见参照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本地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要求。
2. 标准内容:
标准化建设主要包括幼儿园的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环境、教育教学设备、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要求。
三、标准中规定的数值
1. 办学资质:
幼儿园应符合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设立幼儿园的条件和程序,并具有相应的办学资质和批文。
(标准中未规定具体数值)
2. 师资力量:
幼儿园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并按照比例配备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标准中未规定具体数值)
3. 教学环境:
幼儿园应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教学场所,包括教室、活动室、图书室、游戏室等,并满足相应的面积要求。
(标准中规定教室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人)
4. 教育教学设备:
幼儿园应配备符合教育教学需要的设备和器材,如多媒体教学设备、玩具、图书、乐器等,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标准中未规定具体数值)
5. 安全管理: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幼儿园内外的安全。如制定安全出口标志、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等。
(标准中未规定具体数值)
6. 卫生保健:
幼儿园应保持幼儿园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工作,确保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标准中未规定具体数值)
四、技术要点
1.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要注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评价体系,推动幼儿园教育向高质量发展。
2.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要注重教育教学环境的创设,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满足幼儿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3. 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要注重安全管理和卫生保健工作,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园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五、应用方向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对私立幼儿园也可作为参考。
六、总结
成都市公办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是为了推动幼儿园教育发展,提高办学质量,为幼儿提供优质的学习环境和教育服务。本指导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办学资质、师资力量、教学环境、教育教学设备、安全管理、卫生保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指引。幼儿园应根据本意见要求,全面提升幼儿园的标准
化建设水平,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服务。
本文发布于:2024-03-05 13:10: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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