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发(作者:冷朝阳)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0.12.02
• 【字 号】鲁政字[2010]300号
• 【施行日期】2010.12.0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通知
(鲁政字〔2010〕30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10〕189号)精神,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原建制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不变,同时撤销临沂师范学院建制。
二、临沂大学由省政府直属管理,临沂市参与共建。
三、临沂大学系多科性普通本科高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35000人。
四、临沂大学系省属普通本科高校,所需事业费由省、市财政核定,基本建设由省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管理。
五、临沂大学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应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六、省有关部门要在临沂大学征地、资金、校园规划及建设、人才引进、研究生培养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学校发展。
七、临沂市人民政府要按期完成《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临沂师范学院改建为临沂大学的通知》(临政字〔2010〕171号)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继续实施临沂大学新校区建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规划,落实好共建的各项政策、任务和措施,在原有基础上给予更大的支持。
临沂大学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定位,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要继续发扬沂蒙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坚持以沂蒙精神办学和育人,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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