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6日发(作者:康泰)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三篇)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一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治理惩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加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受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气,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不断增加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立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的特点是培育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共性魅力,要严格要
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标准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怀敬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常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卑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安康、欢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需要与家庭、社会亲密协作,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加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二
新时代对教师这一职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虽是个平凡的职业,却肩负培育祖国花朵的任务,责任重大。教师应跟紧时代的步伐,调整自己,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成就。
教师是引领人的灵魂走向光明,使灵魂得到升华,所以,她不仅宏大,而且更神圣,更高尚。所以,在对教师的比方、赞扬中我最观赏“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这一称号。作为教师本人,他应是一名高尚的人。《教师法》就是教师的监视员和守护神。
同其他法律一样,《教师法》为教师明确了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教师法》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养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进展,供应了坚实、强大的后盾和法律依据。
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更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效劳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现在我不会再这么认为了,由于,每个人都享有肯定的权利,“公平”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熟悉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育类的法不仅帮忙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通过学习,我还感悟到,在享受权利和应尽义务中,教师应把应尽的义务作为首要的行为准则。由于,教师之所以有这些权益,是由于我们拥有“教师”这一职业称号,是教师,法律才给予你得到法律规定的相应权益的权利,而这些权益必需教师在履行义务后才能得到,所以,教师应以履行职责为先,争取权益在后。也有人认为,在享有权益为先的根底上,才表达教师这一行业的特别,那么,你首先失去了作为一名教师的最根本的资格,你不是一个高尚的人,你就是一般的社会人了。
《教师法》给予教师崇高的使命,作为教师,是在社会人这一身份上再作了提升的另一种身份,所以,我们应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
师职业道德标准》为准则,真正做到:依法治教、爱岗敬业、喜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敬重家长、廉洁从教。在平常的社会活动中要时时留意自己的形象,依据江苏省教委颁发的《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标准》,做到:喜爱祖国,献身教育;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喜爱学生,诲人不倦;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未成年人,除了教书还要育人,所以,我们还要仔细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爱护法》。我们的学生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更需要我们用爱心去浇灌和呵护。我们必需用法律法规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学问的同时,爱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的合法的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各方面全面进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安康成长。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强则中国强,我们教师才不辱使命,我们的教育事业确定能走向辉煌,“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太阳光下最宏大的称号。
固然,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肯定的义务。在学习后,让我进一步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行为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效劳,做到让学生满足,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挖苦、不威逼、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标准要求自己,到处“身为正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
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原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养和良好共性的培育,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公平、和谐、融洽、相互敬重的关系,关怀每一个学生。
教书的学习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有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精神。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为人师首先要加强自身素养的培育。有人说,你要教学生一滴水,你就应有一桶水;假如要传授一条江,那么你的胸中就应容纳百川,就是告知我们教育教学要“教”中“学”,“学”中“教”吧。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专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专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的学生也是如此,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对全体学生,又要敬重每个学生的共性特点。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学问的同时,还要爱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
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教学过程中,向其他同行虚心请教也不失为一种途径。在教学中,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
年人爱护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的同时,还要爱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进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祖国的花朵更加安康的成长!
学教师法的心得体会 有关教师法的心得体会篇三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熟悉,更是清晰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熟悉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忙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根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根本职责。然而很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培育教育下一代和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爱护少年儿童安康成长是教育工的神圣职责。教师要面对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局部人,卑视另一局部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
状况,详细分析缘由、满腔热忱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擅长发觉、培育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确定他们的微小进步,敬重他们的自尊心,鼓舞他们的上进心,帮忙他们满怀信念的成长。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肯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爱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标准。在工作中,严格标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效劳,让学生满足,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挖苦,挖苦,不威逼、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标准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到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挖苦挖苦,要急躁教育。敬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专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专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当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对全体学生,又要敬重每个学生的共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进展。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标准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学问的同时,还要爱护学生的身心安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
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安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公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展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沟通,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喜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惜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知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教书育人、培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立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养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一般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将来夯实根底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缺乏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圆满 ,最终明确:身为教师必需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由于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爱学生、爱惜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爱每一个孩子,却是特别不易的。教师不应由于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凹凸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敬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终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需把德育放
在首位,培育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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