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发(作者:奚冈)
设备维修保养6篇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篇一
一、目的
保证设备的正常维修保养,提高设备检修过程的管理水平,保障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检修期间的人身安全,确保设备长周期平稳运行。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生产装置的各类机泵设备的检修,规定了各类机泵设备检修时必须执行的规程,检修前应做的准备工作,检修过程中检修现场的技术规范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检修时间及检修后的试运验收等。
三、内容
1、设备检修的项目内容、检修周期、技术标准及维修操作程序等内容必须严格执行机动科下发的《设备检修规程》和《设备维修操作规程》。
2、设备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设备检修前首先必须安排好主修、副修、技术质量及安全监督人员,做到责任明确。
准备好设备检修时所需的工具、量具、工装、配件、润滑脂、石棉垫及检修现场所需的其它必备材料。
对于输送天然气和轻烃等易燃易爆介质及使用氨和甲醇等有毒介质的设备,检修时如需拆卸介质过流部件,修理前还必须在各进出口加盲板,并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拆卸。
检修设备前,在设备检修现场必须明确划分出设备检修区域,设立出明显标志。
3、在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设备检修现场标准:
做到“两不见天”,既,机件不见天,铅粉、黄油不见天;
做到“三不落地”,即,零配件不落地,工、量具不落地,油物、油污不落地;
做到“三条线”,即,工具摆放一条线,零配件摆放一条线,材料摆放一条线。
4、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对于各种轴、机械密封、轴瓦及叶轮等精密、贵重配件,维修时要小心谨慎,严禁野蛮拆装。
5、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达到一次试运成功,避免无谓返修。
6、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如需使用天吊等吊装设备或器具进行吊装设备或部件等重物时,天吊的操作必须由有操作证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天吊操作规程,在吊装过程中始终要有专人指挥,吊装时要缓慢平稳,以确保在吊装过程中部件不受损坏和人身安全。
7、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如需进行盘车,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在盘车过程中严禁对设备进行其它作业。
8、在有易燃易爆介质泄漏的情况下抢修设备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在压缩厂房、轻烃泵房及原油泵房检修设备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爆措施。在有氨泄漏的情况下抢修设备时,抢修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
9、在设备检修过程中,使用大锤时,首先要检查锤头是否牢固,同时,要注意周围人员的人身安全。在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检修时禁止进行交叉作业。在有蓖子板楼上进行检修设备时,要保障蓖子板接缝牢固,同时,下面过往人员要注意安全。
10、在设备检修停工或完工时,必须清理好设备检修现场,搞好设备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1、设备检修完毕后,主修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管理程序的要求详细地填好设备维修记录,包括设备维修项目,更换配件及各项技术数据等内容。
12、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严格按照检修规程要求的试运验收程序进行试运验收,试运时由设备技术人员组织设备主修人员及设备使用岗位的班岗长及操作人员进行(各类设备的大修及关键重要设备的二级项修须由分公司设备专业人员及站队主管生产的副站长一起组织上述人员进行),在规定的试运时间内试运合格后方可交工,并在设备维修记录上严格进行设备维修签证手续。
13、设备检修后的试运验收程序及试运时间规定如下:
各类设备的外协检修完毕后,必须经过72小时试运行,试运完后,修理单位必须将存在的问题处理完后方可交工。
各类主压缩机及氨压机内部检修后的验收采取油运模拟及试漏方式,但正式启机时维修人员应到现场进行半小时试运监护,出现问题当时处理,运行正常后方可交工。
不凝气压缩机、空压机及其它泵类内部检修后的验收修理完毕后即可进行,试运时间为半小时,试运过程出现问题当时即进行处理,各参数正常后方可交工,试运完的设备可继续投入正常运行,也可停运备用。
14、各类设备的各级计划项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质完成,在规定时间内修完的各种项修设备,在计算完好率时按完好计算,超过规定时间未修完的设备,视该设备为不完好设备。大修的设备及计划外的项修设备按不完好计算。设备在修理期间,设备操作岗必须在设备巡检记录上认真做好记录。
15、各类设备的各级检修规定完成时间见下表:
略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篇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内部生产、运输、吊装、办公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制度。公司各部门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二)规程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条各部门首先要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运营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第四条凡是安装在用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第五条对新投产的设备,技术装备部应在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第六条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技术装备部应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第七条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或有缺陷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并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第八条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分别报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三)规程的内容
第十条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转速、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润滑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查询及排除。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液压原理图、气动原理图、蒸汽原理图、电气原理图主要零部件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四)规程的贯彻执行
第十二条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主管技术装备部的副总经理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入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人员手里,并做到人不离岗。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第十四条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公司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五条生产部门每月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主管及设备管理人员,每年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五)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
第十六条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第十七条各部门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六)设备润滑管理
第十八条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部门设专职润滑员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1、各部门的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并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1)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及加油点数。
(2)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3)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4)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5)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支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位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条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分、温度等因素的'影响,易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的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第二十一条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各部门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公司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七)设备缺陷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第二十三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第二十四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二十五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八)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检查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个检查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季、年检查点。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检查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负责承包重要的检查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二十九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值班主任,由值班主任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员。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员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员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技术装备部汇报。
技术装备部应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输入计算机外,要进一步检查落实,以便于综合管理。
第三十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员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值班主任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技术装备部确定解决方案。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一条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或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设备或部位;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设备或部位。
第三十二条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本公司技术装备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设备维修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篇三
一、体育教师及器材保管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爱护器材,自觉遵守器材管理制度。
三、体育器材必须登记造册,一式3份,由总务处、体育教研组长、保管员分别保存。定期检查品种、数量。发现损坏、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认真处理。
四、领取器材时,要实行登记签名制度。上课前体育教师认真填写领取器材名称及数量,课后及时归还。若有学生不慎将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由肇事人按价赔偿,并给予批评教育。
五、其他教师或工作人员借用器材,需由体育组长及保管员的签字同意。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器材室要经常保持干燥、通风、整洁,放置合理,不得随意乱扔器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经常保养运动场地,维修器材。若需大型维修,则由保管员、体育组长写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进行。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篇四
做好机械设备维修保养与安全检查工作,是保障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的基本条件,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持续发展十分重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与国家对特种设备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重机械的特点与我公司十几年来积累对塔吊的维修保养经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操作人员
1、熟知所操作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2、熟练掌握维修保养技术等知识,在运行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准确地判定故障并同时制定维修措施迅速排除故障。
3、不能排除的应及时上报公司派专业维修技术人员解决,严禁使设备带病作业;发生重大机械故障或机械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并迅速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司机在交接班时一定要认真仔细检查设备,确认设备运行状态良好,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5、机长组织组员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按“十字作业法”维修保养所操作设备,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定期反馈到公司维修技术部门。
6、在每次例行检查、维修或保养时要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司机长或维修组长应对参加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7、对维修保养工作不认真或不负责的操作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给予处罚教育或开除。
二、维修技术人员
1、维修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熟知公司现有每台设备的性能特点、构造原理及相关专业维修技术知识,并定期组织学习相关知识。
2、维修技术人员在接到机组故障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重大故障应制定合理安全的维修措施方案,尽快、彻底地将故障设备修复,不得留下安全隐患。
4、对每台设备都建立维修档案,对每次维修过程都做好记录并签字。
5、每次维修时都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修理塔吊等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系好安全带。
三、安全质量检查人员
1、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应熟知安全生产与机械设备安全运转等专业知识,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认真地要求自己。
2、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定期(每月到少一次)检查公司所有在施设备,严格按检查表中所列项目进行认真仔细地检查,发现隐患或不合格项应立即通知维修技术部门修复整改,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机并向主管部门报告,待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同意继续运转。
3、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重大不合格项目后,要定好整改维修负责人、整改维修措施及整改维修时间等;特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安全监督部门。
4、对修复重大故障的设备和回厂大修的设备,要进行详细地验收核查,并在维修保养记录上签字。
5、不能发现、判断安全隐患或发现后故意隐瞒不报的,要追究安全责任;造成后果的按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四、主管领导
1、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检查、监督维修管理规定的执行。
2、出现重大故障或修理设备关键部位时要严格审批整改维修方案,并协调解决整改维修工作相关的人员、车辆、材料等问题。
3、对违反本规定或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技术人员及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调离其工作岗位或开除。
4、传达并组织公司管理人员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设备的政策法规,并严格遵照执行。
5、定期组织维修技术、安全检查等管理人员学习业务知识,不断调整改进维修技术和安全检查制度,遇到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时应推广运用。
五、本管理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六、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管理体系图:
生产经理:唐辉
塔吊主管:刘新伟
安全质量检查组组长:易大轩
维修技术服务组组长:伍晓欧魏海山
北京鹏盛鑫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篇五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设备维修与保养制度篇六
1.总则
1.1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解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维修作业管理。
2.施工组织
2.1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2.3有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部门必须服从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的指挥,
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部门,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部门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部门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2.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部门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部门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应及时制止。
3.施工现场管理
3.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3.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4.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4.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4.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5.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5.10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6.2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6.3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修准备
7.1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7.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7.4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部门,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7.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6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7.7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7.8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8.检修安全规定
8.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8.2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8.4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8.5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8.7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8.8临时工作业时,项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8.9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8.10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1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9.维护、保养
9.1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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