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会议情况汇报范文3篇

更新时间:2023-11-16 01:05:55 阅读: 评论:0


2023年11月16日发(作者:江嘉良)

参加会议情况汇报范文3

会议是指有组织、有目的的言语沟通活动方式,会议结

束之后,需要对参加会议的情况做一个通报。下面管理资源

吧小编给大家带来参加会议情况通报,供大家参考!

参加会议情况汇报范文3篇一 各乡、镇、街道党委和

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各集团公司,

各人民团体、管委会:

20xx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

电话会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接着召开全省

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区政府主要负责

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防火办主任、区直有关部门、()

街道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参会的区领导有区委副书记、区长

郑晓春,区委常委、农工部长周连文,副区长阮云兴。根据

会议签到统计,仍有部分单位未按会议要求参会。现将参会

情况通报如下:

应参会部门共16个,实到会部门16个,其中:1、按

要求参会的部门(10):秦峰乡、农林水局、发改委、民政

局、教育局、卫生局、财政局、交通局、法院、消防大队;

2、主要领导未到会,派副职或干部参会的部门(6)

水南街道、北门街道、茅家岭街道、沙溪镇、灵溪镇、朝阳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有关规定和区政府领导

要求,对主要领导未到会派副职或干部参会的单位予以通报

批评,区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组织纪律,切实

端正会风,认真履行会前请假手续,确保政令畅通。对各类

重要会议参会情况,年终区效能办将进行统计,并作为年终

评选先进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xx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2

参加会议情况汇报范文3篇二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

四皓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直属机构,各上划部门:

1012日上午,县政府召开了县政府全体会议。会议

就当前及今年后三个月工作做了扎实的安排部署,会议内容

十分重要。按照要求,所有参会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

参加,主要负责人不能参会的,应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

但从实际参会情况看,一些单位主要领导思想认识不足、重

视不够,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安排副职顶替参会,甚至

无故缺席会议。

按照县政府领导要求,现对副职顶替参会的工行、养老

经办中心、广电网络公司、联通公司4个单位予以通报提醒。

对未参会的电力局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市主管部门。

为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确保县政府各项决

策和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提出如下

要求:

一要严格会议要求。凡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各镇()

各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必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参

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二要严肃会场纪律。凡通知参加的各类会议,参会人员

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在指定位置就坐,自觉关闭手

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要自觉维护会场纪律,不得迟到

早退,不得在会场随意走动或接打手机,从事与会议无关的

事情。

三要严格会议请假制度。政府召开的要求由各镇()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

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召集

会议领导请假,经同意后可由单位副职领导代为参加会议,

凡未经批准擅自缺席会议或安排他人开会的,县政府办公室

将以书面形式予以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

面检查。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012

参加会议情况汇报范文3篇三 各乡()人民政府,政

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32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县政府召开全县民政

工作会议,根据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共组织52个单位参加

会议,并要求参会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大部分单位都能按照

会议通知要求参会,但仍有部分单位缺席、迟到。现将此次

会议参会情况通报如下:

会议缺席的单位:教育局、科技局、交通局、粮食局。

会议迟到的单位:县人民医院、移动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现对上述

单位提出通报批评,被通报的单位要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

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后于329日下午18:00前交县政府督查

(318)备案。

年月日


本文发布于:2023-11-16 01:05:5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115068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