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拉丁学名双名法命名规则及其编校问题_廖彩荣

更新时间:2023-08-01 16:46:43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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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论丛(2011) 植物拉丁学名双名法命名规则及其编校问题
廖彩荣
(江西农业大学期刊社,江西南昌330045)
摘要:植物拉丁学名双名法命名规则是植物学上植物命名的国际统一规则,科学
准确地把握其规则和构成是植物学研究领域正确书写某一植物拉丁学名的前提与关
键,编校实践中,植物拉丁学名的校对问题主要有大小写问题、正斜体问题、缩写
问题等。
关键词:植物拉丁学名;双名法;命名规则;编校
植物拉丁学名是植物的科学术语,是植物进入国际认可领域的唯一身份识别码。现实中,因为其来源多元且复杂,加之我国文字表达植物名与国际统一的植物拉丁文学名之间差异巨大,甚至有些杜撰的、随意拼凑而成的词也作为植物拉丁学名在使用。作为一名合格的期刊编辑,在科技期刊的编校中,
应该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此类编校问题。
1关于植物拉丁学名
拉丁文因其结构严谨、词汇丰富,表意确切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拉丁语成为西方国家科技积累与文化发展的必备语言[1]。植物的学名(scientific name)英译是指植物的科学名称,也是某一植物在全世界统一的称谓。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国家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等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定,每种植物只能有一个正确的名称(correct name),即最早的、合乎各项规则的某一名称,不问其来源如何,一律用拉丁文处理,这就是所谓的植物拉丁学名。
2双名法命名规则及其构成
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 1707—1778)的系列鸿篇拉丁文巨著《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植物属志》(Genera Plantarum)、《植物学哲学》(Philosophia Botanica)、《植物学批评》(Critica Botanica)奠定了其在植物学界的不朽地位,而其在《自然系统》里倡导的植物学名命名的双名法规则更是流传广泛、影响深远,并成为了国际统一和被认可的植物命名方法。该方法确立了生物秩序,在植物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
林奈倡导的植物拉丁学名双名法命名规则可用结构公式表示为:植物拉丁学名=属名+种加词(种区别词)+命名人。
例如,莴苣的拉丁学名为Lactuca sativa L.,其即有属名(Lactuca)+种加词(sativa)+命名人(L.)构成;金莲花的拉丁学名为Trollius chinensis Bge.,其即有属名(Trollius)+种加词(chinensis)+命名人(Bge.)构成。
2.1属名(Name of Genus)
生物(含动物和植物)分类学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从高到低的顺序是:界—门—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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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属—种,而每一个层次上又分很多亚系,如亚属、亚种等。植物学上的属名是指某一植物属于哪一个属或种的名称。植物属名的来源多样化,根据不同分类其来源也呈现多样化,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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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典拉丁名沿袭。如桑属Morus、属Quercus、属Populus、果属Malus等。
刺蛾幼虫(2) 根据形态特征。如青霉属Penicillium,原意为画笔,因为该植物的分子孢子梗特别像画笔;厚穗爵床属Pachystachy s是由两个字组合而成,即Pachys(厚的)+tachys(穗子)。
(3) 根据地名。如秃杉属Taiwania,其来自中国地名台湾省;福建柏属Fokienia,其来自中国福建省。红烧鲶鱼
(4) 根据人名。用人名作为属名是为了纪念某人,而该人应是植物学家或与该植物学家相关的人。如进兰属Deutia来自中国植物学家唐进;北极花属、林奈木属Linnaea均来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Carolus Linnaeus。但是有些属名并非纪念植物学家,却沿用已久,如王莲属Victoria来自英国维多利亚女王。
日记的格式是什么(5) 地方俗名。如茶属Thea,荔枝属Litchi,来自中国汉语地方名;木木薯属Manihot来自巴西原名;桢楠属Machilus来自印度原名;银杏属Ginkgo来自日语原名等。
(6) 根据用途。如锦葵属Malva来自希腊文Malasso,意为“使之变软”,一次又通便、换血之意;马兜铃属Aristolochia来自希腊文aristos(最好的)+locheia(生),其具有作催产药用。
(7) 根据生活环境。如石斛属Dendrobium,是由希腊文dendron(树木)+bion(生活),因其具有附生在其他树木上而得名。
(8) 对倒字(将原有的属名中的字母改排而成)。如马蹄香属Saruma是由Asarum字母变化而来;银鹊树属Tapiscia是由黄连木属Pistacia字母变化而来等。
2.2 种加词(Specific epithet)
种加词是植物拉丁学名中的第二个词,又称为种名,其词性往往为形容词、名词的所有格或同位名词,其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表示植物的特征。如北重楼Paris verticillata(轮生的)、臭松Abies nephrolepis(具肾形鳞片的)、山定子Malus baccata(浆果状的)、鸡冠花Celosia cristata(鸡冠状的)等。
(2) 表示原产地。如白菜Brassica pekinensis(北京的)、夹竹桃Nerium indicum(印度的)、大车前Plantago asiatica(亚洲的)等。但是用地名作种加词时,应尽避免用偏僻的、范围过小的地名来命名。
(3) 表示用途。如地榆Sanguisorba officinalis(药用的)、漆树Rhus verniciflua(产漆的)、木薯Manihot esculenta(可食用的)、马齿苋Portulaca oleracea(蔬菜的)等。
(4) 表示生态习性。如小麦Triticum aestivum(夏天的)、草地早熟禾Poa pratensis(草地的)、高山风毛菊Saussurea alpina(高山的)等等。
(5) 表示真菌的寄主。如大麻壳针孢Septoria cannabis,其中Cannabis为大麻属,意为寄生在大麻上;银杏叶点霉Phyllosticta ginkgo,其中Glnkgo为银杏属。
(6) 表示人名。与属名中的规定一样,也是为了纪念植物学家或与植物学有关的人,一般要把某人人名形容词化,及时加上形容词词尾-iana。如秦氏石楠Photinia chingiana,Ching是为纪念我国植物学家亲人长先生;旱柳Szlix matsudana是纪念日本植物学家松田定久。另一种做法是也可以把人名变为名词的所有格,一般在男性名后面加-ii,如自主休闲居Spira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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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论丛(2011) thunbergii;若人名的词尾字母为元音或er结尾的加-i,如锥栗Casyanea henryi;如果被纪念人为女性,则在名后加-ae,如laceae来自女人名Lace.
(7) 来自当地的俗名。如人参Panax ginng、龙眼Dimocarpus longan的种加词由汉语的人参和龙眼拉丁化而来。
(8) 名词所有格。以名词的所有格来作种加词,采用这类词多是纪念某人或某地。
(9) 同位名词。以同位名词作为种加词时,这个词可保持原态,无须与前面的属名性别保持一致。如洋葱Allium cepa,属名Allium为中性名词,而种加词cepa为阴性名词,原指是洋葱的古拉丁名。
2.3作者名(命名人)(Author’s name)
学名中的第三个词是作者的姓名(也称命名人),是为纪念植物的命名人,也就是该植物种的作者。植物拉丁学名后面加上命名人的名字,不但是为了正确和完整地指示该种植物的名称,也是为了便于核实其发表日期,而且该作者要对其所命名的种富有科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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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名(命名人)也要一律拉丁化处理,可以缩写,但在缩写的过程中只将名简化,用大写各写第一
个字母,并按照国际惯例采用名前姓后的做法。我国现行的汉语拼音方案同意了我国的人名与地名的国际通用规范。中国植物志编委会采用的做法是:凡1979年以后发表新品种所用的人名及地名一律改用汉语拼音,命名人也是如此;但是在1979年以前就已发表的新种的人名、地名及命名人可不作改变。
通常而言,命名人的姓名如果较长,可缩写,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
(1) 字首一连有两个以上辅音时,采取将辅音保留,其余字母省略,代之于西文点(.)。如Blume—Bl.,Brown—Br.,Fries—Fr.。
(2) 二音节。常取第一音节和第二音节的辅音字母,其余字母省略,代之于西文点(.)。Thunberg—Thunb.,Hemsley—Hemsl.等。
(3) 三音节。常取其头两个音节及第三音节的辅音字母,其余字母省略,代之于西文点(.)。如Maximowicz—Maxim.;Hebenstreit—Hebenstrt.等。
(4) 命名人为双姓,两个姓都需要缩写。如Handle-Mazzetti—Hand.-Mazz.。
(5) 取第一音节并加末尾一个字母。如:Michaux—Michx.。
(6) 著名作者的习惯用法。如Linne—Linn.或者L.,Decandolle—DC.。
(7) 为了避免同姓造成混乱,常常将名的缩写置于前面,如Asa Gray—A.Gray,Robert Browm—R. Br.,Nihcola Edward Brown—N. E.Br.等。
(8) 父亲和子女均为作者时,儿子或者女儿的姓后加上“f.”或者“fil.”(filius儿子, filia女儿)。如林奈的儿子可以写成L.f.或者L.fil.;方培文的儿子方明渊可以写成Fang f.;刘慎谔的女儿可以写成Liou filia等。
(9) 若二人合作命名统一植物命名时,第一作者置前,第二作者置后,中间用“et”或者“&”。如果需要简化处理,则将“et”省略。
(10) 若甲作者曾经为植物命名,但是未经正式发表,后经过乙作者代为发表,可将甲作者置于前,乙作者置于后,中间连以“ex”(从)。如果需要简化处理,可将“ex”后省略。综观科学原则而言,乙作者才是正式发表该学名的人,由此具有较大科学责任。
(11) 若甲作者曾为某植物命名,并作了相应的描述,委托乙作者代为发表,可将甲置于前,乙作者置于后,中间连以“a pud”(与、同)。如需要简化命名人时,可将乙作者名及“a p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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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因甲作者已经对该植物作了全面的研究,可以负起科学责任来。
(12) 若三人联合为某植物命名时,可以写成“甲”、“乙”et“丙”;或者只写第一作者名,后加etc.(et cetera等);也可以写成第一作者后加et al。如Chang,Chen et Liou 可以写成Chang etc.。如果三个人都很有名,可将每人名字的字头保留,依次排列,如Humboldt,Bonpland et Kunth 可以写成H.B.K.。
(13) 某些栽培植物学的学名后面附有Hort.字样这不是命名人,而是hortulanorum(园丁的,园艺家的,花匠的)的缩写,意思是此栽培植物的园艺家们培育出来的,没有哪个植物学家为其命名。
3植物拉丁学名的校对问题
编校实践中,植物拉丁学名校对涉及的主要问题有:植物学名与俗名问题、植物学名大小写问题、正斜体问题、植物学名的缩写问题和植物学名的缩写词问题等。
3.1学名与俗名问题
植物的学名是国际通用名称,其余各种名称,都是俗名、地方名或者土名,是以英文、俄文、中文、日文或其他文字形式出现。例如牵牛花,有些人可能认为“喇叭花”是俗名,而“牵牛花”是学名,其实,无论是牵牛花、喇叭花,抑或英语中的Morning Glory,都是俗名,只有它的拉丁名Pharbitis nil才是唯一的“学名”。因此,在现实中,我们需正确区分某种植物名是学名还是俗名,正确根据具体环境来运
用,切不可在科技文献中滥用俗名,更不可学名与俗名不分。如益母草在我国不同的地方就有不同的称谓,东北地区叫坤草、江苏叫田芝麻、浙江叫三角胡麻、四川叫青蒿、福建叫野故草、广东叫红花艾、广西叫益母菜、青海叫千层塔、云南叫透骨草,其英文翻译为Motherwort herb,稍不注意就会误将其英文名作为其拉丁学名,其实其在国际上的统一学名就是益母草,益母草拉丁文学名为Leonurus heterophyllus。
3.2首字母大小写问题
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元学名首字母须大写,种和种以下分类单元的学名首字母须小写。人们的栽培植物属种名称包括“变种名”、“亚种名”、“变型名”等,命名人的姓和名首写字母必须大写;植物学名涉及的许多拉丁词构成如变种(varietas—var.)、亚种(subspecies—ssp.)、变型(forma—f.)、栽培变种(cultivarietas—cv)、异名(synonymum—syn.)等均须小写。衣服广告语
3.3正斜体问题
在植物拉丁学名构成中,一般而言,第一个表示属名的拉丁词和种加词的拉丁词都要求用斜体书写;表示某一变种名、亚种名、变型名、栽培变种名、异名等名称的拉丁词也要斜体;而表示变种(varietas—var.)、亚种(subspecies—ssp.)、变型(forma—f.)、栽培变种(cultivarietas—cv)、异名(synonymum—syn.)等拉丁词正体书写;在种加词或其他拉丁词后的命名人也是正体书写。
关于大小写和正斜体书写的示例如下。
(1) 金莲花Trollius chinensis。第一个拉丁词Trollius是金莲花的“属名”,用斜体书写,第一个字母大写;第二个拉丁词chinensis是金莲花的“种加词”,用斜体书写,一律用小写。
(2) 有斑百合Lilium concolor var. pulchellum。前两个拉丁词Lilium concolor分别表示其“属名”和“种加词”;第三个词var.表示“变种”,用正体书写;第四个拉丁词pulchellum是有斑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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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编辑论丛(2011) 的“变种名”,用斜体书写,一律用小写。
(3) 北京假报春Cortusa matthioli ssp. pekinensis。前两个拉丁词分别表示其“属名”和“种加词”;第三个词ssp.表示“亚种”,用正体书写;第四个拉丁词pekinensis是北京假报春的“亚种名”,用斜体书写,一律用小写。
(4) 紫花耧斗菜Aquilegia viridiflora f. atropurpurea。前两个拉丁词Aquilegia viridiflora分别表示其“属名”和“种加词”;第三个词f.表示“变型”,用正体书写;第四个拉丁词atropurpurea 是紫花耧斗菜的“变型名”,用斜体书写,一律用小写。
(5) 金莲花Trollius chinensis Bunge。在属名和种加词后面,Bunge表示金莲花这个物种的命名人,用正体书写。
(6) 有斑百合Lilium concolor Salisb. var. pulchellum (Fisch.) Regel。有斑百合这个物种,是渥丹的变种。渥丹的拉丁名是Lilium concolor,而Salisb.表示渥丹是由Salisb.来命名的。在变种名pulchellum之后,(Fisch.)和Regel表示有斑百合这一变种的命名人,其中Regel是命名人,而括号中的Fisch.则表示,之前Fisch.是最早为这个物种命名的人,但他所命名的名称现在已经不使用了。
3.4学名缩写问题
基于方便书写和记忆的需要,通常又会将植物的拉丁学名进行省略或以缩写的形式出现。
含有数字的词语
(1) 学名的缩写问题。一般而言,一个拉丁学名,至少包含两个拉丁词——植物的“属名”和“种加词”。有时拉丁学名的书写会更复杂,除了上述的“属名”、“种加词”,以及“变种名”、“亚种名”、“变型名”,还会出现命名人的名字。命名人在书写学名时可以省略不写。
(2) 缩写词问题。从语种的书写习惯出发,表示变种(varietas—var.)、亚种(subspecies—ssp.)、变型(forma—f.)、栽培变种(cultivarietas—cv)、异名(synonymum—syn.)等词简写形式代替。
(3) 种加词的留用。在名称变更(如分类群转隶)时,按照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转属时种加词不能变,
并要把原来的定名人放在括号内,以便后人进一步考证。如白头翁Pulsatilla chinensis (Bege.) Regel(1861)的学名中,(Bege.)表示 Bege 曾经把这种植物放在银莲花属Anemone L.,当时的名称为Anemone chinensis Bege;到1861年,Regel认为把它放在银莲花属不恰当,而将其放到了白头翁属Pulsatilla中,成为Pulsatilla chinensis (Bege.)Regel,这叫重新组合。
(4) 异名Synonym (syn.)。植物的科、属、种都只能有一个正确的名字,叫做正名。由于种种原因,往往一种植物有好几个不同的学名,出现这种情况时,根据植物命名法规,只能保留一个最早而又合法的学名,其他学名为异名。如毛白杨先后被不同的学者以不同的学名发表:Populus tomentosa Carr (1867),Populus pekinensis Henry (1903),Populus glabrata Dode (1905)。根据植物命名法规的优先律,正名应是Populus tomentosa Carr,其他两个学名均为毛白杨的异名,是不合法的。
(5)裸名nomen nudum (nom. nud.)。未经合格、有效发表就在植物名录或其他文献中应用的学名,称为裸名,在学名之后应加上nom. nud.表示。如Daphne canescens Wall. nom. nud.,表示Daphne canescens Wall.是裸名。
(6) 定名人前面的“auct. non”,意为“不是该作者所命名的”。如“Camellia japonica auct. non., L.”,这里的auct.为 auctor(作者)的缩写,non表示“不是”。过去国产的西南山茶(正确学名为Camellia pitardii Cohen Staurt)曾经错误地被定为Camellia japonica L.。Camellia japon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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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ct. non., L.是为了说明曾经发生过的这种错误,意思是“不是 L.(林奈)所命名的Camellia japonica L.”,或“曾经被错误地鉴定为Camellia japonica L.”。
(7) “et”,“et al”和“ex”。“et”是“和”的意思,是平行等同的关系,即为两个作者共同研究而定名的。如水杉Metaquoyia glyptostroboides Hu et Chang,由 Hu和Chang共同定名,书写时两个都要写。当共同命名的作者多于两个时,后面的命名人可以省略,用“et al”表示省略,意为“等等”。“ex”是“从”或“根据”的意思,两个作者之间用“ex”连接,意思是前一个人虽已定名,但未正式发表,而由后一个人加以正式发表。如毛果含笑Michelia sphaerantha C.Y.Wu ex Y.W.Law,是由Y.W.Law根据 C.Y.Wu的定名而正式发表的。从命名的角度,后一个作者重要,故可仅写后一个,而不写前一个。当然两个都写更好。
(8) 植物学名后面的“sp. nov.”,“var. nov.”,“ssp. nov.”,“f. nov.”,“gen. nov.”,“syn. Nov.”等。“sp. nov.”是species nova 的缩写,表示“新种”;“var. nov.”是varietas nova的缩写,表示“新变种”;“ssp. nov.”是subspecies nova的缩写,表示“新亚种”; “f. nov.”是forma nova的缩写,表示“新变型”;“gen. nov.”是genus nova 的缩写,表示“新属”;“yn. nov. ”是synonym nova的缩写,表示“新异名”。当首次将一个学名作为另一个学名的异名(即新异名)时,要在新异名的后面写上“syn. nov.”。
(9) 文献引证中常见的缩写。in clavi表示“在检索表中”;excl. syn. 表示“不包括异名”;excl. specim.表示“不包括标本”;quoad type表示“仅限于模式”;quoad specim.表示“仅限于标本”;p.p表示“一部分”;pro syn.“作为异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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