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普代克:“兔子”与电影-精选文档

更新时间:2023-07-24 07:12:19 阅读: 评论:0

半路出家厄普代克:“兔子”与电影
电影自诞生以来已走过百年历史,可以说其发展的每一步历程无不得益于人类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从另一个方面看,作为一种特殊艺术形式的电影又对人类社会、人类本身和人类日常生活的诸多方面产生了巨大、持久的影响。有评论指出:“电影文化作为精神文化,遵循艺术规律,综合运用各种精神文化元素,吸纳化解多种多样的物质成分。使之成为独特的电影艺术细胞,并整合为高度统一的有机艺术整体,通过视觉、听觉乃至触觉、味觉等直觉感受。以及人的文化心理结构,把观众带入活生生的特定生活场景和艺术天地之中,获取对自然社会和人生历史的审美感悟,同时,受到思想情操的陶冶。在灵魂的净化中领略人文关怀的温馨。”
美国是一个电影大国,电影文化对于美国文化的影响之巨可以说已经渗透到其各个层面。虽然美国并不是电影的发祥地,但以好莱坞为代表的美国电影业在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一直领世界潮流之先,并且把美国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有感于电影强大的文化改造功能,美国思想家丹尼尔?贝尔曾经评论说:“电影有许多功能一它是窥探世界的窗口,又是一组白日梦、幻想、打算、逃避现实和无所不能的示范一具有巨大的感情力量。电影作为世界的窗口,首先起到了改造文化的作用。”关于电影与文学的关系则更是一个错综复杂但又让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可以说
文学作品是电影拍摄素材的重要来源,自20世纪初以来文学作品被改编拍摄成电影的事例不胜枚举。从
另一个方面说,一个作家对于电影的认识、理解、抑或是偏好有时也不免影响到其文学创作甚至是文学作品中电影意象的使用。美国当代著名作家约翰?厄普代克可以说是个极好的例证。
约翰?厄普代克虽然作品众多,但根据他的作品拍摄的电影并不多,重要的只有两部,《兔子,跑吧》(Rabbit,Run)和《伊斯特威克的女巫》(The Witches of Eastwick),还有一些根据他的短篇小说拍摄的短片。虽然如此。这并不影响厄普代克对电影的偏好。对于厄普代克来说,影院就像是一个世俗的教堂。那荧幕俘获住观众的心灵。使他们进入另一个境界。荧幕上巨大的影像使得普通观众通过他们自身形象的放大找寻到他们作为个
体存在的重要意义。
约翰?厄普代克不仅是人们所说的“当代美国的编年史者”,而且还是一位善于在创作中有效地利用大众媒介包括电影意象的高手,对于大众媒介有着独到的见解。他非常喜爱电影艺术,并且把电影意象当作他创作中表意传情的重要手段。电影的情节、人物、演员、影像等等都能使他激动不已。他在许多作品里频繁地援用电影片名、电影形象、电影技法等帮助他展示小说人物形象并且形象化地表达他的观念。厄普代克于1996年发表的小说《圣洁百合》(In the Beauty of the Lilies)几乎就可以说是一个关于电影的故事。小说中威尔莫特一家四代人都与电
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不仅让他的主人公看电影、谈电影,甚至还让女主人公埃茜?威尔莫特更
剩男有关汉字的故事名为阿尔玛?德莫特去演电影,并最终成为一位红得发紫的电影明星。他的代表作“兔子”四部曲的第一部《兔子,跑吧》最初的暂定名就是《兔子,跑吧――一部电影》(Rabbit,Run;A Movie),而“兔子”四部曲通篇使用的一般现在时及其表现手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来自电影
在美国的灵感,或可表述为“即时性”。所谓“即时性”就是作者在叙述中试图拉近读者与故事的距离,就像电影作用于观众。增加读者的“临场感”,使读者对故事中发生的事件如同亲眼目睹、亲身经历。因而具有更深层次的感受。在英语文学作品中,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就是使用一般现在时叙述,而不是通常使用的一般过去时。虽然在英语小说创作中采用一般现在时叙述厄普代克并非第一人,这种叙述在当今也已经不十分新鲜,但在《兔子,跑吧》于1960年发表的时候还颇有一些划时代的意义。
柠檬简笔画
在小说“兔子”四部曲中。电影片名和电影意象的出现、以及小说人物看电影、谈电影并非是闲来之笔,或是可有可无的陪衬。它们对于小说人物形象的塑造、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叶亚来说来凑巧,“兔子”四部曲的主人公“兔子”哈里也喜欢电影。在小说《兔子,跑吧》中。小说开场时“兔子”的生活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在一家商店作一种叫做“魔力”削皮器的推销员,而此前他曾经是中学的篮球明星,享受着观众的鲜花和掌声
以及姑娘们的追捧。他不满意如今这朝九晚五的平庸生活,于是便离家出走了。在他出走期间他与一
位名叫露丝的妓女同居,过起了无忧无虑的田园诗般的生活。所有工作的烦恼和家庭的琐事似乎也烟消云散了。他们除了一起吃饭、散步、游泳、打保龄球。还一起看了几部电影。这些电影的选择颇有意思,仿佛每一部都很对哈里的脾胃和此时的心境。电影《六福旅店》(The Inn of the SixthHappiness)里的女主人公也是一名妓女,是由著名影星英格丽?褒曼扮演的。每当英格丽?褒曼美丽的脸蛋出现在荧幕上,露丝都要凑到哈里的耳朵上低声问他:“难道她真是个妓女吗?”似乎是不相信她拥有哈里所说的那样美丽,因为她与影片中女主人公的身份是一样的。而哈里除了陶醉于戏里戏外甜蜜的爱情之中,他更担心电影里垂死的男主人公的命运。看得出来,由于电影的魔力再加上机缘巧合,哈里把自己和露丝都当成电影里的男女主人公了。电影《长毛犬》(The Shaggy Dog)说的是一个男孩子中了一种古老的魔法,能变成一只牧羊犬再变回来,只不过这变化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即变化的时间经常不合时宜。而破除魔法的唯一办法就是需要这个男孩子能有一种勇敢的行为。这样,作为“恋爱中”的男人,哈里又对号入座,把自己当成了电影中的男孩子,他破除平庸的家庭生活魔咒的“勇敢行为”就是从家里逃了出来。最滑稽可笑的要数哈里看电影《铃铛、书本和蜡烛》(Bell,Book andCandle)的经历了。扮演电影里男女主人公的演员是美国50年代的当红明星詹姆斯?斯图亚特和凯姆?
过五关斩六将的意思是
诺瓦克。那女主人公是个现代女巫,她喜欢她的男邻居,但是讨厌他的未婚妻,于是就施了魔法让男主人公爱上了她。结果最后弄假成真。天真烂漫的哈里果真把自己当成了大情种,似乎露丝也像电影美式八球
里的女巫一心一意地爱上了他。看完电影以后,露丝的评论是“为什么我们这儿见不到邦戈鼓?”即在电影中出现的邦戈鼓,听到这话,哈里暗暗发誓要为露丝买上一套邦戈鼓,价钱他也在一家音乐用品商店打听好了。19?95美元。而这个价钱对于此时几乎一文不名的哈里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可见恋爱中的哈里确实是痴情一片。
“兔子”四部曲的第二部《兔子回家》(Rabbit Redux)发表于1971年,而小说故事发生的时间设定在1969年,所以,可以说这是一部关于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的小说,其大的社会文化背景是几乎造成美国社会严重分裂的反文化运动。即反战运动、黑人民权运动、妇女解放运动、嬉皮士运动等等。这是一个纷繁喧嚣的时代,几乎每一个身处其中的人都在追寻自己心目中的某个目标。在这部小说里,美国著名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于1 968年拍摄的科幻影片《2001年:太空旅行》(2001:SpaceTravel)成为了小说的主题意象。这不仅因为这部电影的片名在小说里反复出现。小说人物谈论这部电影,哈里、詹妮丝和儿子纳尔逊还到电影院看了这部电影,更重要的是电影的主要情节与小说里发生的事件几乎形成了结构性相似。即都是“追寻”主题。电影主要说的是人类发现月球上埋藏着一种神秘、显然是人造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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