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标准2005年1月
DIN EN 10204 DIN ICS 01.110; 77.140.01; 77.150.01
取代
DIN EN 10204:1995-08
金属产品
——检验证类型;
德文版EN 10204:2004
总页数11页
DIN的材料检验标准化委员会(NMP)
DIN的钢铁标准化委员会(FES)
DIN的有色金属标准化委员会(FNNE)
© DIN德国标准化研究所(注册单位)。任何形式的复制,即使价格分类8 是摘要形式均要得到DIN(柏林)德国标准化研究所的许可。www.din.de 标准由Beuth出版有限公司(柏林10772)独家销售。www.beuth.de
DIN EN 10204:2005-01
国家标准前言
手机的简笔画欧洲标准EN 10204的修订工作在材料检验(NMP)和钢铁(FES)标准化委员会的积极配合下,在“技术供货条件和质量保证”(秘书处:比利时)技术委员会EC ISS / TC9内进行。
主管的德国标准化委员会是材料检验标准化委员会(NMP)的“取样;验收”工作委员会NMP 892。
对于该标准的应用工作委员会NMP 892做出以下说明:
对该标准使用的详细说明在一篇题为“Beuth——备注——检验证书——对DIN EN 10204的备注”的Beuth备注中给出。
该版的重点是:
——检验证书概述,使用该标准的基本原则;
答案英语——从厂家的立场看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法律地位;
——检验证书的联机数据交换。
通过Beuth出版有限公司(柏林10772)购买(通讯地址:Burggrafenstraβe 6, 10787 Berlin)ISBN 3-410-15905-3。
更改
对DIN EN 10204:1995-08进行了如下更改:
a) 引入“生产厂”,“供货商”和“产品规范”等新概念;
b) 减少了检验证书的数量;
藏族节日——删除以前版本中的工厂证书2.3;
——以前版本的3.1B由验收检验证3.1代替;
——以前版本的3.1A、3.1c和3.2由验收检验证3.2所取代;
c) 将德文名称“Sachverständiger”(专家)更改为“Abnahmebeauftragter”(验收代表)。
以前的版本
带水的名字
DIN 50049:1951-12,1955-04,1960-04,1972-07,1982-07,1986-08,1991-11,1992-04
DIN EN 10204:19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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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标准EN 10204
2004年10月
ICS 01.110; 77.080.01; 77.120.01 取代EN 10204:1991
德文版
金属产品
——检验证类型
儿童水粉画教程该欧洲标准由CEN于2004年8月8日接收。
CEN成员有义务执行CEN/CENELEC的商业法则,其中规定了无改动地给予该标准以国家标准之地位的条件。位于文本最后的国家标准目录和文献目录资料应要求可在中央秘书处或每个CENELEC ——成员处获得。
该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文本(德文,英文,法文)。由某个CENELEC——成员自己负责翻译成其本国语言,并通知中央秘书处的其它语言文本具有与正式文本相同的法律地位。
CENELEC——成员为比利时,丹麦,德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其他,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瑞士,西班牙,捷克共和国,匈牙利,英国和塞浦路斯的国家电气技术委员会。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管理中心:rue de stassart 36, B-1050布鲁塞尔
摒© 2004CEN——所有的使用权(不管以何种形式和何种参考号:EN 10204:2004D 方法使用)都为全世界的CEN——成员所拥有。
EN 10204:2004(D)
目录
页码前言 (3)
1 应用范围 (4)
我国的消防宣传日3 非特殊检验的检验证 (4)
4 特殊检验的检验证书 (5)
国模与摄影师5 检验证书的确认和转发 (5)
6 通过某个经销商转发检验证书 (5)
附录A (标准化信息) 检验证的构成 (6)
附录ZA (标准化信息)该欧洲标准与EU——规程97/23/EG基本要求之间的关系..7
参考文献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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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0204:2004(D)
前言
文献EN 10204:2004由秘书处设在IBN的“技术供货条件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ECISS/TC 9所制定。
本欧洲标准必须具有国家标准的法律地位,要么发布相同的文本,要么于2005年4月前予以确认,并且将可能与之有矛盾的国家标准于2005年4月前予以撤消。
该标准取代EN 10204:1991。
该欧洲标准的制定由欧洲委员会和欧洲自由贸易组织所委托,并支持EU——规程97/23/EG基本要求。与EU——规程97/23/EG的关系在本标准的标准化信息附录ZA中给出。
重要的更改为:
——引入“生产厂”,“供货商”和“产品规范”等定义;
——减少了检验证书的数量;
——删除以前版本中的工厂证书2.3。
——验收检验证3.1取代以前版本的3.1B;
——以前版本的3.1A、3.1C和3.2由验收检验证3.2所取代;
根据CEN / CENELEC——业务规程,以下国家的标准化研究所有权接收该欧洲标准:比利时,丹麦,德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其他,荷兰,挪威,奥地利,波兰,葡萄牙,瑞典,瑞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捷克共和国,匈牙利,英国和塞浦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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