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软件相关概念 电脑用英语怎么说三 鲸鱼的英语详解GPL许可
30、什么是"copyright"sport
"CopyRight"在英文中是"版权"的意思,相当于我国的"着作权"。指的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Copyright是版权法对作品所规定的一揽子权利,但法律同时规定了着作权人拥有对不同内容进行授权的权利。
31、什么是"copyleft"
"Copyleft"是将一个程序成为自由软件的通用方法,同时也使得这个程序的修改和扩展版本成为自由软件。一般翻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权左派"、"公共版权"或"版责"。Copyleft不同于公共域软件(public domain),有版权的情形,Copyleft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有许多形式可以将其细化。Copyleft声明任何人如果要重新发布软件,不管是否做了修改,必须使得这一重新发布的软件有被复制和修改的权力。例如GPL规定只要有任何一部分代码是以GPL发布的,那么全部程序作为整体就必须接受GPL的越是。可见Copyleft是为了保证每个用户都有自由的权力而表达的一种精神理念。
32、"copyright"与"copyleft"是什么关系
"copyright"跟"copyleft"只是字面上的对立,其本质上不是同一个层次的含义。"CopyRight"是作品对作品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一个含义明确,界限清晰的词汇。而"CopyLeft"是GNU创始人"Richard Stallman"创造的词汇,用以强调其主张,是对copyright规定的非传统应用的叛逆性说法。"CopyLeft"是一个广义概念,GNU/GPL是其一个具体的细化实例。"CopyLeft"的确是针对"CopyRight"而提出的。但"CopyLeft"和"CopyRight"不是一个层次的内容,不应放在一起比较。
33、什么是"GPL"
GNU/GPL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一个软件授权许可证,全称是《GNU通用许可证》(GNU General PublicLicen),简称GPL。这是一个关于自由软件复制、修改和发布的版权形式的规则体系。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GPL--通用公共许可禁止派生或发行产品的限制(copyleft精神),最大限度地保障软件的自由,并希望由此实现"消除计算机程序在复制、分发、理解和修改方面的限制"这一FSF的初衷。
龙应台目送34、GPL的核心要求有哪些
任何基于GPL软件开发的衍生产品在发布时必须采用GPL许可证方式,且必须公开源代码。项目中即使仅有微小部分来源于GPL许可的软件,也必须按照
GPL的要求公开全部源代码。即具有所谓的"传染性"。
35、"GPL"就是"免费获得"和"免费贡献"吗
红楼梦诗句培根披萨在GPL的条款下,"free software"指的是自由软件而非免费软件。由于其通常是以免费的形式分发,所以很多人误以为它是免费的,随便可以得到的。即使是你免费的得到自由软件,但是实际上所有行为都应当是在GPL的规则之下,它伴随着很多责任,违约可能造成经济赔偿的负担。另外,从价格上看,它也不一定就是零费用的。基于GPL可以明显看出的几种模式可以盈利:可以利用分发,收取一定的分发的成本费用,尽管通过分发一个软件维持长期盈利的可能性很小;利用提供担保条款,收取一定的对价;利用自由软件产生很多不同作品,可以收取该产品相应的商标许可费;此外,提供对自由软件的技术支持服务,已经成为现在Linux商业公司的主要生存手段了,服务类的盈利模式比重在加大。
36、GPL的传染性是什么意思
依据GPL的相关规定,如果原始授权人采用GPL来发布自己的作品,那么无论该作品的任何衍生作品,都要遵从GPL的规则,尽管你对于该衍生作品拥有着作权,但是你也不可以因此认为它是你的心血而另立新规,可谓"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也即规则的"传染性"。GPL下的软件,是允许作为学习来复制使用的。但当基于该软件源代码开发出新作品,而该作品并非是自由软件的一部分,或基于其产生的衍生作品,它是独立的,不同于该自由软件的部分,即不同作品,那么它将不受GPL的约束;但是,一旦你把它同该自由软件作为一个整体一同发布,它就会被"传染"上GPL的属性,从而不得不遵守GPL的规矩了。也即作品整体的"传染性"。如果软件是非开源的,那么是不可以把GPL下的软件源代码使用到该的程序中的。但是,倘若你非得使用该开源代码,那么你只有把你原先的非开源的代码贡献给社区了,也即GPL下的开源性"传染"了非开源代码。
37、"独立作品"可以对"传染性"免疫吗,怎样判断
作品是不是"独立作品""独立作品"能够对"传染性免疫"。在"GNU/GPL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一章的第二条,第二款中规定,"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
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开发者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作品的权利,而在于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是否受到GPL的约束取决于它是否是源程序的衍生作品,而非是否与该程序存储于同一物理介质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GPL没有经过任何一家法院的检验,对于怎样的作品才是"独立作品"还需要由法官判定。
38、GPL对作品的哪些知识产权做了规定
基于GPL的软件要注意着作权和专利权两方面内容:
(1)着作权
GPL承认软件作者的着作权,但同时要求作者必须允许任何人享有对其作品的使用、复制和修改的权利。
GNU的创始人"Richard"还创造了一个词"CopyLeft"来表明GPL同传统着作权的不同,其宗旨既保证用户无限复制和修改的权利。同时GPL也规定用户在发布其源于GPL的软件时,必须附带GPL条款。护手霜能擦脸吗
(2)软件专利
Richard的GNU计划书中还专门提到了这一点。他认为"自由软件面对的最大威协就是软件专利"。因为专利所有者可以基于其专利权而对抗GPL所要求的"自由使用和复制权利"。因此,GPL规定:"鉴于任何自由软件时刻处于软件专利的威胁之下,我们希望能避免这种情况:自由软件的再传播者在实施过程中使得这项软件程序获得专利独占权,正是基于此目的,我们明确地要求承诺任何自由软件可以去获得专利授权的前提是一旦获得软件专利授权必须向所有的人以符合自由软件使用条件的标准许可使用该专利,否则就不可去申请软件专利。"
39、怎样的行为算做接受了GPL(或缔结了GPL许可协议)
GPL的规定大部分是对许可人的规定,只要许可人愿意将自己对软件的专有权进行稀释,
就可以使用如下对GPL做出承诺:采用给程序附声明的方法告知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最安全的方式是将它放在每个源程序的开头,以便最有效的传递拒绝担保的信息。每个文件至少应该有"版权所有"行,以及在什么地方能够看到声明全文的说明。这是缔结协议的第一步,可以理解为一个要约,即只要被许可人愿意接受,协议就可以马上生效。
40、使用遵循GPL的软件的被许可人必须遵守哪些义务
对使用GPL软件的被许可人规定义务,在于保证每一个被许可人都从原始着作权人那里获得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权利。同时,保证GPL的软件也可以用于实现一定的经济收益。
(1)声明的义务:将每一个副本上标注着作权声明、不承担担保声明等;
(2)发布修改说明的义务:修改人必须在修改文字中附加修改了文件的明确说明以及具体的修改日期;
(3)传递GPL条款:发布或出版作品时,包括程序的全部或部分或由该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作品时,必须作为将作品整体按照GPL条款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4)发布时提供源代码;
(5)被许可人没有分许可的权利和义务,后来的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布哪里获得许可,同时被许可人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6)选择是否发布无担保和免责条款。GPL11条和12条规定程序在没有担保和不承担责任的条件下准予免费使用,但这条不是强制性的,许可人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41、"GPL"后的软件是不是进了"公有领域"
不是。GPL下的软件仍旧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软件作品,作者对其享有绝对的版权。相关专利权人也不因软件代码开放而失去专利权。这些权利比较容易被忽视通常与获得软件的代价较小相关。公有领域的软件丧失版权法一切保护因而可以随意使用,而"GPL"的软件不同。许可人有权在许可的条件被打破时收回许可,并按着作权法和合同法等规定追究侵犯着作权或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