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家领土感情投资
名词解释
国家领土(state territory):是指地球上隶属于国家主权的特定部分。领土对国家的重要性体现在:(1)领土是构成国家的要素之一;(2)领土是国家行使最高的并且是排他的权利的空间。
共管(condominium):是对领土主权限制的一种方式,若是国家间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产生的,为现代国际法允许。共管即国际共管,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某一领土共同行使主权。共管可以成为对一些有待以后确定其归属的领土的临时措施,发生在相邻国家间。共管与共同统治是不同的。
租借(lead territory):是依据条约,一国将某部分领土租借给另一国,供其在租期内用于条约所规定的目的。在这种租借关系中,承租国取得某种事项的管辖权,但租借地的主权及其行使仍归于出租国,租期一般是固定的,到期出租国可收回租借地。
国际地役(international rvitude):是指依据国际条约,一国有关领土在一定范围内满足他国家用型除湿机
需要或为他国利益服务。这是对该国有关领土的属地管辖权的一种限制。国际地役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受限制的有关国家领土。国际地役有积极地役和消极地役。积极地役是国家承担义务允许别国在自己的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消极地役是国家承担义务承诺不在其有关领土上从事某种行为。
领陆(land territory)手机为什么卡:是国家疆界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领陆是领土最基本部分。国家对领陆行使完全的主权。
领水(territorial waters):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水和领海。内水分为内陆水和内海水,除了一些特定河流、湖泊适用国际法上特定的规范,国家对内水行使完全的主权。领海是连接国家陆地领土及内水或群岛水域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是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
领空(territorial airspace):是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领陆和领水上的空气空间,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底层领土:是领陆和领水的底土,包括地下水、水床和资源等,完全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
界河(boundary river):界河是将两个不同的国家彼此分开的河流。界河分属于沿岸国,一般以河流的中间线或河流主航道的中间线作为疆界线。
多国河流(multi-national river):多国河流是指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河流经过的不同的沿岸国各段,分属于各沿岸国所有。沿岸国对流经它的那段水域行使完全的管辖权。
***国际河流(international river):国际河流是流经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并通往海洋,依据国际条约在平时允许各国商船自由航行的河流。(详见P91)
先占(occupation):先占是指国家占有无主地并取得对它的领土主权。第一,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即只能由国家以国家的名义来占取。第二,先占的客体是无主地。第三,在主观要件上,先占国必须明确作出占领的意思表示。第四,在客观要件上,国家比须对无主地实施有效占有。
数拼音
时效(prescription):时效是指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而占有者已相当长时期地继续并安稳地占有(没有其他国家继续不断地提出抗议和主张),该国就取得该土地的领土主权。
添附(accretion)蒲公英根泡水喝的功效:添附是指一国领土通过自然作用或人为措施而获得增加或扩大,可分为自然添附和人为添附。
割让(cession):割让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本国的领土转移给他国。割让可分为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强行性割让是一国通过使用武力以签订和约的形式迫使他国将其领土转移给自己,在现代国家法上已失去其合法性。非强行性割让是有关国家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缔结条约转移部分领土,其形式有买卖、交换和赠与,它符合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故应被接受。
新生儿肠绞痛征服(conquest):是指国家以武力占领他国领土的全部或部分,战后经过兼并而取得该领土的主权。以征服方式取得领土被现代国际法强烈禁止。
全民公决(referendum):全民公决是指国际法承认在特定条件下,由某一领土上的居民通过投票来决定该领土的归属。
国家边界(state boundary):简称国界或边界,是划分国家领土范围的界线,也是国家行使领土主权的界线。
南极条约:南极条约体系的核心是1959年《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6月23日生效,其主要内容有:(一)南极专用于和平目的。(二)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三)冻结对南极的领土要求。(四)缔约国观察员观察制度。(五)缔约国协商会议制度。猫咪智商排名
问答题
***1、领土由哪几个部分组成?
答:(一)国家领土是指地球上隶属于国家主权的特定部分。领土对国家的重要性体现在:1. 领土是构成国家的要素之一;2. 领土是国家行使最高的并且通常是排他的权利空间。
(二)领土由四个部分组成:
1. 领陆(land territory)是国家疆界以内的全部陆地,包括大陆和岛屿。领陆是领土最基本部分。国家对领陆行使完全的主权。
2. 领水(territorial waters)是国家陆地疆界以内的水域和与陆地疆界邻接的一带海域,即内
水和领海。内水分为内陆水和内海水,除了一些特定河流、湖泊适用国际法上特定的规范,国家对内水行使完全的主权。领海是连接国家陆地领土及内水或群岛水域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是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
3. 领空(territorial airspace)是处于国家主权管辖下的领陆和领水上的空气空间,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4. 底层领土,是领陆和领水的底土,包括地下水、水床和资源等,完全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
2、领土变更有哪些方面?试加评析。
答:(一)先占(occupation)
先占是指国家占有无主地并取得对它的领土主权。第一,先占的主体是国家,即只能由国家以国家的名义来占取。第二,先占的客体是无主地。第三,在主观要件上,先占国必须明确作出占领的意思表示。第四,在客观要件上,国家比须对无主地实施有效占有。先占方式取得领土主权在殖民主义时代占有重要地位,在近代国家的形成中,也广泛存在以先实习律师实习日志
占而取得领土的事实,因此先占在解决历史遗留的领土争端时有一定的事实举证作用。但依据现代国际法,可依先占而取得主权的无主地已极为罕有,因此国家以先占方式取得领土主权已成为历史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