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妆品检测化妆品检测美国化妆品法规条例化妆品检测标准

更新时间:2023-07-11 09:37:33 阅读: 评论:0

欧盟化妆品检测,中国化妆品检测,美国化妆品法规条例,化妆品检测标准
2011/12/02 00:34
西方及东方化妆品法规条例
表1及表2概括了化妆品出口的各国法规条例以作参考;某些化妆品声称有治疗用途或含有西药作主要成分,这类产品分别受控于澳大利亚、美国和日本的相关体系,并列为非处方药品;如去头屑洗头水、防龋牙膏等在美国是视作非处方药品监管;
表1:西方国家化妆品条例
国家或地区
欧盟
美国
加拿大
澳大利亚
俄罗斯
政府
欧洲联盟
金缕曲赠梁汾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
加拿大健康委员会
治疗安全管理局TGA
俄罗斯联邦各国的标准委员会
化妆品条例
Directive76/768/EEC&subquentamendments
76/768/EEC指令及其修改指令
USFDACFRTitle21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
包庇的意思
TherapeuticGoodAct1989治疗安全法例1989
Lawof
TheRuissianFederationontheCertificationofProductsandServices-GOSTRSystemofCertification
俄罗斯联邦关于产品认证和服务GOSTR系统认证的法例
产品安全条例
Article7ofDirective76/768/EEC
76/768/EEC指令第7
广告策划与创意USFDA21CFR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章条
婚宴致辞
化学成分或化妆品成分条例
Annexes,,,ⅥⅦofDirective76/768/EEC&subquentamendments漾组词
指令76/768/EEC附表,,女角色名字,ⅥⅦ及其修改指令
USFDA21CFR73,74,84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737482
食品和药物法令中的化妆品条例第15节;
TheNationalIndustrialChemicalsNotificationandAsssmentSchemeNICNAS加拿大国家工业化学通告及评估方案
标签要求
Article6ofDirective76/768/EEC&subquentamendments
76/768/EEC指令第6条及其修改指令
USFDA21CFR701&740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的美国联邦法例第21701740
Section
食品和药物法令中的化妆品条例第1724节;
TheTradePracticesAct1974贸易惯例法令1974
TheAntitrustLawoftheRussianFederation俄罗斯联邦反垄断法例
备注:
含有化妆品的玩具应符合EN71-玩具安全标准和化妆品条例76/768/ECC指令及其修改指令之规定
只限于声称作治疗用途之化妆品;
表2:东方国家化妆品条例
国家或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台湾
东盟
日本
韩国
政府
卫生部
台湾卫生部
东南亚国家联盟
厚生劳动省
韩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KFDA
化妆品条例
化妆品卫生标准
StatuteforControlofCosmeticHygiene化妆品卫生控制条例
ASEANCosmeticDirective东盟化妆品指令
StandardsofCosmetics2001化妆品标准2001
CosmeticLaw化妆品法规
产品安全条例
Article3ofASEANCosmeticDirective
东盟化妆品指令第3
PharmaceuticalAffairsLawPAL药物法令
化学成分或化妆品成分条例
Annexes,,,ⅥⅦofASEANCosmeticDirective
东盟化妆品附表,,,ⅥⅦ
StandardsofCosmetic2001化妆品标准2001
标签要求
CosmeticLabeling化妆品标签要求GB
Article6ofStatuteforControlofCosmeticHygiene
化妆品卫生控制条例第6
Article6ofASEANCosmeticDirective
东盟化妆品指令第6
PharmaceuticalAffairsLawPALCh7
药物法令第7
CosmeticLaw,Ch4
化妆品法规第4
欧盟化妆品法规解读一年级手抄报简单又漂亮
一般情况下,化妆品条例在欧洲是非常严厉的;
200837日,欧盟发出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化妆品法规提案的G/TBT/N/EEC/186通报,拟将欧盟化妆品指令”76/768/EEC及其55严谨的成语个修订编成法典;规定化妆品的禁限用物质大幅增加,限量要求更加严格;提案的附录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自2005年修订案以来,由原来4421999年,12112005年增加至1328种;附录化妆品中限制使用物质由原来64项增加到158项,其中第65-102为新增限制使用物质,第105-158为限时限制使用物质20091231日后禁止使用;
按照欧盟指令76/768/EEC第六次修改版93/35/EEC的要求,制造商或进口商应提供化妆品的技术文档;当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成分证明
性质和数量描述、各成分的理化性能和微生物性能描述、原料的材料安全资料表、香精检验证明书、疯牛病检验证明书;
2、制成品的描述
制成品的稳定性、理化性能描述及微生物性能描述等
3、制成品的安全评估表
成分的毒性风险评估,并由符合资格的评估员对制成品的安全做评估
4、制成品安全和功效的证明
5、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的生产方式描述
我国化妆品检测相关标准信息:
我国200771日实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明显提高了对化学物质的使用标准;新规定中增加了790种禁用化学物质,从而使禁用化学物质达到1286种;除了禁用物质外,新规定对于限用化学物质等原料也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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