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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各类主体科技进步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等主体享有的权利9999999999
《科技进步法》从鼓励、支持等方面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等各类主体的科技进步工作。
1.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有权自主选择课题”。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决定其须充分发挥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各主体可以自
主立项确定研究开发课题。2.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国家鼓励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进步活动”。第四十条规定了鼓励企业开展的六种活动。第五十条规定了研发机构享有的五项权利。第七十条规定了科技人员享受的权利。这些活动都属于科技进步活动。
3.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等“积极参与和支持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结合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4.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原始
创新”。基础研究具有较强的公共性,获得的新知识不能申请知识产权,但基础研究是应用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源泉,因此国家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加强基础研究。2021年版《科技进步法》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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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各类主体科技进步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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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通过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这与第十九条规定有很强的相关性,加强基础研究,必须进行基础研究投入。
6.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加强共性基础技术研究,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科技创新,主要是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发活动。第四十一条规定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7.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组织“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
8.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引导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推进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产品、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和依法采用,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产品、服务标准的研究、制定和采用是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应当可以制定企业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更高的企业标准。国家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定。对眼睛好的中药
9.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
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与其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联合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即鼓励产学研结合,与第三十一条规定密切相关。10.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国家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自行创办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这也是国家历来鼓励和支持的。企业创办研发机构,就是配备科技创新必不可少的物质技术条件。
11.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等“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这是高校院所、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只有充分激励科技人员,才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12.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应当鼓励企业平等竞争和参与实施;对符合产业发展需
求、具有明确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应当鼓励企业联合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共同实施。”这是保障企业平等参与实施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权利。13.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社会团体、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高校院所、科技社团、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是参与国际科技竞争,获得科技新知识,实行开放式创新,整合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重要途径。14.第八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建设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和“参与和发起国际科学技术组织”。这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内容。
15.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支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科学技术人
员“积极参与和发起组织实施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这也是高校院所、企业和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重要内容。
16.第八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在华外资企业、外籍科学技术人员等“承担和参与科学技术计
划项目”。这是国家“扩大科学技术计划对外开放合作”的重要内容。
17.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设立基金,资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心旷神怡与应用。”国家曾经设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后来并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十条规定,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支持初创期中小企业,促进创业创新。”两部法律进行了有机衔接。
18.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政府采购的产品尚待研究开发的,“采购人应当优先采用竞争性
方式确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或者企业进行研究开发,产品研发合格后按约定采购。”
这表明高校院所、企业享有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权利。
19.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设置综合性科学技术实验服务单位,为科学技术研究
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和科学技术人员“提供或者委托他人提供科学技术实验服务”。这也是高校院所、企业和科技人员享有的一项权利。
毛绒玩具怎么洗20.第九十七条规定,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在
推进科技管理改革、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相关负责人锐意创新探索,出现决策失误、偏差,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其决策责任。”即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校院所、企业享有勤勉尽责者免责的权利。免责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必要条件:一是尽职尽责,即“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二是“未牟取非法利益”,而不是私利。
企业等主体应当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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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法》规定了企业等主体在科技进步中应当承担的义务或职责。
1.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增强知识产权意识,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知识产权质量”。知识产权是科技研发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而知识产权质量相当于科技成果质量,会直接影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是企业事业单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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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完善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优化收入结构,建立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提高科学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对有突出贡献
的科学技术人员给予优厚待遇和荣誉激励”。这是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重要内容,激励对象是
最新优惠科技人员,激励手段一是完善收益分配机制,二是给予优厚待遇和荣誉激励。
3.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障科学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并为科学技术人员的合理、畅通、有序流动创造环境和条件,发挥其专长”。继续教育是科技
片的多音字人员知识更新的重要途径,科技人员流动是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是科技人员的合法权利。企
业事业单位应当充分保障科技人员的合法权利,这既是人才发展所需,也是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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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所需。
4.第六十四条规定:科学技术行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简化管理流程,避免重复性检查和评估,减轻科学技术人员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经费报销等方面的负担,保障科学技术人员科研时间”。这是减轻科技人员负担所需,
以保证科技人员充分的科研时间。
5.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青年科学技术人员成长创造环境和条件,鼓励青年科学技术人员在科技领域勇于探索、敢于尝试,充分发挥青年科学技术人
员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青年科技人才要勇做创新先锋”。
6.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完善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关心孕哺期女性科学技术人员,鼓励和支持女性科学技术人员在科学技术进步
中发挥更大作用”。2021年6月17日,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
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国科发才〔2021〕172号),提出了七个方面16条措施,包括培养
造就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等,通过开展“科技创新巾帼行动”,支持女性科技人才产出高水平原创成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7.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审查机制,对科学技术活动开展科
技伦理审查”。科技伦理管理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不例外。2022年3月,中办国办印
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等单位要
履行科技伦理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科技伦理日常管理,主动研判、及时化解
本单位科技活动中存在的伦理风险”。
8.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履行科研诚信管理的主体责任”。科研诚信管理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履行好主体责任。
◎吴寿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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