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3 期
(总第140 期)No 3,2020(
)Gereral 140No.满族研究MANCHU MINORITY RESEARCH 西方有关民族主义的基本理论概述*
于海峰
(辽宁省民族宗教联络与舆情中心,沈阳 110033)
摘要:民族主义既是构建和维系当今世界体系的重要力量,也对世界体系的稳定造成巨大冲击。然而,时至今日,人们就民族主义所达成的共识并不比争论更多。究其原因,既是民族主义的极端复杂性使然,又与人们对其所持认知理论的差异密切相关,二者相较,后者更为主要。本文从含义、基本类型、研究理论范式三个层面对西方有关民族主义的基本理论进行梳理概述。
关键词:民族主义;含义;基本类型;理论范式
中图分类号:D0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65X (2020)03-0004-12
民族主义(nationalism)理论研究始于19世纪末的西方,先驱者是第二国际中的社会民主党人,包括卡
尔·考茨基、罗莎·卢森堡、奥托·鲍威尔、列宁、斯大林等思想家、革命家。此后,在20世纪三次民族主义运动浪潮的影响下,西方民族主义理论研究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成果丰硕。a 由于“有关民族主义的理论”是泛指认知民族主义的学说理论,因此,它涵盖广泛、内容庞杂。b 所幸,我们仍能从含义、基本类型以及研究理论范式(尽管在不同范式之间乃至同一范式内也存在争论甚至对立)三个层面对有关民族主义的基本理论进行梳理。
一、民族主义的含义
就民族主义理论研究的共识而言,最基本的(或许是唯一的)一点,即“民族主义”是一个很现代的术语。据西方学者考证,德国哲学家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Herder)和法国神父巴鲁尔(Abbé Aufustin de Barruel)在18世纪末率先使用了这个词汇,并使之具有可辨识的社会和政① 奠基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初期),该时期的研究议题主要围绕西方民族主义的思想渊源、兴起背景、形成过程和传播方式等方面展开,为后来的研究者积累了大量基础资料。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中期),我们现在所见的众多有关该领域的重要经典理论著作、学术流派均出现在这一时期。高峰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现阶段的研究既有继承,又有创新,能够关注民族主义的时代变化,推出新的议题、视角和理论。其中,有两个方面备受关注:一是对过往理论研究结论进行深入总结、甚至提出质疑和批判,并对民族主义的未来提出远见卓识的宏观阐述;二是,研究方向由侧重民族主义“是什么”的基础理论研究转为侧重如何回应民族主义的应用研究。
② “有关民族主义的理论”并非“民族主义理论”,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前者是用来理解和分析研究民族主义的学说理论,后者则是民族主义,尤其是民族主义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但如果某种有关民族主义的理论具有了民族主义属性,那么它就转化为民族主义理论,进而成为民族主义的一部分,并且这种转化在现实中经常发生。
我的身体教案小班*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西方主要国家民族理论与政策模式对比研究”(项目编号:2017-GMC-039)阶段性成果。
治含义,及至19世纪中叶,它才被广泛使用。a20世纪20年代,西方民族主义理论研究先驱之一的卡尔顿·海斯通过细致的历史研究,根据民族主义现象的具体表现,提出民族主义的含义主要有四个范畴:政治—历史进程,理论学说或意识形态,社会政治运动,情感或意识观念。b此后,众多学者基于民族主义的含义对其概念作出各种各样的定义。
其一,基于政治—历史进程含义。此类定义通常将民族主义视为民族或民族国家(nation-state)形成或被建构的政治—历史进程本身。引人注目的什么
其二,基于理论学说或意识形态含义。此类定义符合大多数人在一般经验层面上对民族主义的理解,且颇具影响力。比如以下两例:
宏伟近义词杭椒炒蛋
学习检讨书埃里·凯杜里认为,“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产生于欧洲的一种学说。简言之,该学说认为,人类自然地划分为不同的民族,这些民族由于某些可以证实的特性而能被人认识,政府的唯一合法形式是民族自治政府。”c厄内斯特·盖尔纳的定义则更进一步地将民族主义与政治联系在一起,“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民族主义是一种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它要求族裔(ethnic)的疆界不得跨越政治的疆界,尤其是在某一国家中,族裔的疆界不应该将掌权者与其他人分割。”d
其三,基于社会政治运动含义。比如,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为某一群体争取和维护自治、统一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该群体的部分成员认为有必要组成一个事实上或潜在的‘民族’”。e
其四,基于情感或意识观念含义。在早期的民族主义理论研究中,将民族主义指向主观范畴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它与自19世纪末开始的有关“民族”概念的主、客观要素之争密切相关。比如,上世纪30年代,英国历史学家爱德华·霍列特·卡尔(Edward Hallett Carr)在其主持编撰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民族主义通常被用来表示个人、群体或一个民族内部的成员的一种意识,或者是增进民族的力量、自由或财富的一种愿望。”f汉斯·科恩在《民族主义的观念》一书中认为,“民族主义首先而且最重要的应被认为是一种感情、意识和思想状态。”g20世纪末,里亚·格林菲尔德以及本尼迪克特·安德森二人的定义则更具有说服力。其中,格林菲尔德认为:“‘民族主义’是总称,它包括民族认同(或民族性)与民族意识,以及基于这二者的集合体(民族)相关的现象”,“民族主义的独特性将民族性与其他种类的
认同区分开来”,而这种独特性是“观念性的”,因此,“民族主义的唯一基础、唯一条件就是一个观念,无它,便不成其为民族主义;民族主义是一种特别的视角或思想风格。”h安德森认为,民族主义的核心是民族,“民族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因而,民族、民族性(nationality)以及民族主义都是主观的、特殊
① [英]安东尼·史密斯. 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第二版)[M].叶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5;[美]迈克尔·赫克特. 遏制民族主义[M].韩召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5.
② 海斯认为民族主义的含义具体包括:第一,它意指把一种民族性(nationality)群体,即讲同一种语言、遵从同一种风俗习惯的人组成的群体建设成一个政治单位(共同体)、从部族和帝国中创造出一个现代民族国家的实际的历史进程;第二,它是一个表明隐含在某种实际的历史进程中的理论、原则或信念,在这种意义上,它既指民族意识的强化,又指民族国家的政治哲学;第三,它意指特定政党的、把历史进程与政治理论结合在一起的活动;第四,它意指现代的两个很古老的现象,即民族和爱国主义的情感融合与夸大……对国家和故土之爱古已有之,这种爱是爱国主义,但民族主义是一种现代的、几乎是最近出现的现象。Hayes C J H. Essays on Nationalism [M].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26:5-6.
③ [英]埃里·凯杜里. 民族主义[M].张明明,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
④ [英]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M].韩红,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1-2.
⑤ [英]安东尼·史密斯. 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第二版)[M].叶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9.
⑥ 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Nationalism//A Report by a Study Group of Members of the Royal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M].London:Frank Cass and Co.Led,1963:xviii.
⑦ Khon H. The Idea of Nationalism [M]. 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44:19.
⑧ [美]里亚·格林菲尔德.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M].王春华,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1-2.
类型的、文化的人造物(cultural artefacts)。a
二、民族主义的基本类型
西方学者通常将具体的民族主义区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可以通过比对分析的研究方式来认知民族主义,这种研究方式同样始于卡尔顿·海斯。b此后,不同时期的学者依据各自的理论体系又将民族主义划分为众多类型,逐渐形成了有关民族主义分类的基本范式。其中,最为常见是“二元对立型”和“民族—国家型”两种范式。
增长极理论
(一)二元对立型
此种分类范式依据的是民族主义的性质和表现特征差异,其原型可以追溯到汉斯·科恩极具影响力的“东方—西方民族主义”类型划分。科恩认为,西方民族主义,即西方世界(莱茵河以西的英国、英国殖民地、荷兰、瑞士、法国和美国)的民族主义是以民族国家的形成为先导或与其同时发生的一种政治现象(事件)。它主要表现为限制政府权力并保护公民权力的政治运动和学说;其内容是与个人自由的概念联系在一起,强调个人有权选择其喜爱的政府形式和民族归属;其目的是创造一个自由、理性和主权在民的公民社会。东方民族主义,即东方世界(莱茵河以东的中欧、东欧和亚洲)的民族主义是在西方民族主义之后出现的,且与当时已存的国家模式相冲突的一种文化现象(事件)。它最主要的表现是在文化领域内通过强调民族的民族性和唯一性,强调情感、历史而不是理性和现实,力图在由传统亲属关系和身份纽带聚合而成的共同体中找到合法性依据。c 后世学者基于科恩的观点又提出了多种二元对立型的民族主义基本类型,大体如表1所示。它们均可以被视作“东方—西方”类型的衍生品,是分别对应二者的更为具体的性质和特征表现。然而,此种类型划分范式存在明显缺陷。笔者仅以最著名的“政治—文化”以及“公民—族裔”两种对立的基本类型为例加以说明。
表1 “二元对立型”的民族主义基本类型
西方民族主义东方民族主义
政治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
公民民族主义族裔民族主义
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集权主义的民族主义
个人主义的民族主义集体主义的民族主义
自愿主义的民族主义有机体的民族主义
理性的、普世的民族主义情感的、特殊的民族主义
爱国主义的民族主义沙文主义的民族主义
1.政治的与文化的
此种对立类型在深层次上反映出的是人们对民族主义基本属性的认知差异,即民族主义是政治现象,还是文化现象?
在一些人眼中,民族主义毫无疑问是关乎政治的。当民族主义被视作一种学说理论、意识形态或社会运动时,无论其具体形式以及具体主张是什么,它的最终目标(理想)都与“民族自决”紧密相关。换
言之,民族主义主要是一个政治理想,旨在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或某种形式的政治自
① [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 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增订版)[M].吴叡人,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4-6.
② 卡尔顿·海斯在《现代民族主义演进史》(1931)一书中,将民族主义分为了人道民族主义、雅各宾民族主义、传统民族主义、自由民族主义、完整民族主义等不同类型,进而比较详细的分析不同类型民族主义的特点以及其代表人物的主要观点,并着重讨论分析了民族主义与经济因素的关系。[美]卡尔顿·海斯.现代民族含义演进史[M].帕米尔,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③ Khon H. The Idea of Nationalism[M]. 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44:329-334.
治。a一些学者甚至宣称:“(如果)一个群体寻求的并非完全的民族主权,那么,它所秉持的必定不是那么强烈的民族主义。”b而作为一种情绪或认同观念的民族主义同样也是关乎政治的。比如,科恩认为,个人的民族性(nationality)与民族国家紧密相关,民族性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政治现象,传统的习俗只是被用作政治安排的特色和机制,因此,“在这一‘思想状态’中,每一个民族都应该建立自己独立的主权国家,这个国家应该包容整个民族;个人的最高忠诚要奉献给祖国。民族主义发展的过程就是用共同的政治模式整合人民大众的政治进程。”c与之相反,另一些人认为,在多民族国家中,一些民族在接受不能作为独立国家而存在的政治安排之后,也会提出某些有关本民族集体利益的诉求,但
它们通常与国家主权、自治无关,而是关乎“民族文化”存续的权利。比如,塔米尔认为,民族自决权申明可以是文化上的而非政治上的要求和主张,即维护一个民族作为一种独特的文化实体的存在的权利。因此,“民族自决不与政治主权要求同义。”d 笔者认为,民族主义同时具有政治和文化属性,只是在不同时期二者的表现强度存在差异,就如苏格兰和加泰罗尼亚民族主义在各自发展历程中所呈现出的历史一样——二者总是在所谓的“政治的”与“文化的”两种民族主义类型之间反复转化。因此,将民族主义严格区分为政治的或文化的对立类型,不仅会遭遇历史局限性问题,还可能使人忽视其另一属性可能会导致的潜在危险。
2.公民的与族裔的
此种对立类型所反映的是人们对“民族”(nation)概念的认知差异,它可以追溯到18世纪末西方社会民族观念之分歧。e后世学者们在实证研究中,通过考察和对比18世纪末至19世纪时的法兰西和德意志民族主义的性质和特征,将法兰西民族主义(尤其是法国大革命时期)视为公民民族主义类型的典范,而将德意志民族主义视为族裔民族主义类型的典范。
大多数对公民民族主义性质的阐释通常将其描绘成民主的,因其将国家主权授予了全体人民。f 在特征上,它将民族定义为是由平等的、拥有天赋权力的公民组成的共同体;共同体的组成和维系依赖于公民对共同的政治准则和价值观的认同以及爱国主义思想,而无关公民的族裔、肤色、信仰、语言、
文化,正如1789年《人权和公民权宣言》、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宪法,以及勒南在《何谓民族》的演讲中所宣称的那样;它所蕴含的是一种主观的、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观念,强调包容和自愿原则,个体拥有自由选择民族归属的权利。而大多数对族裔民族主义性质的阐释通常将其描绘成具有明显的威权性与排他性。在特征上,它将民族视为由具有共同的血缘、语言和文化的人群所组成的共同体;共同体的组成和维系有赖于个人经遗传而得来的对共同体的忠诚与眷恋;个人的民族归属是天然的,不是由个人意志决定的,只能由出生、经由血缘而获得,且不可更改。
笔者认为,民族主义既是公民的,也是族裔的。首先,既然所有的民族都自我宣称在历史上具有独特性,并且一旦与国家相联系就会涉及特定的领土,那么,公民民族主义在性质上也就必然会具有权威性和排他性。比如,早在法国大革命时期,居住在法国境内的犹太人就被给予了法国国籍和公民权利。按照当时公民民族主义原则,作为法国公民的犹太人理应受到平等对待。但事实上,不用说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法国社会盛行的“反犹主义”,仅是大革命初期和此后一段时期内的现实都远比理论阐释复杂。g其结果是,那一时期的法国犹太人必须在“公民”与“族
① [土]乌穆特·奥兹基瑞穆里.当代关于民族主义的争论[M].于红,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21.
② [美]迈克尔·赫克特. 遏制民族主义[M].韩召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8.
③ Khon H. The Idea of Nationalism[M]. 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44:19.
④ [以色列]耶尔·塔米尔. 自由的民族主义[M].陶东风,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7:72-73.
⑤ 在18世纪末的英、美、法等国家的民族观念中,民族等同于人民和公民,民族被视为由人民或公民自愿组成的共同体。在其他一些地区,比如德意志诸邦国的民族观念中,民族则被视为由具有共同的血缘、语言以及文化的人群组成的共同体。
⑥ [加]叶礼庭. 血缘与归属(导论)[M].成起宏,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5.
⑦ 早在1790年时,法国著名政治家克勒蒙特-托内尔就在法国国民会议上宣称:“对作为个人的犹太人我们给予所有的一切,对于作为犹太民族的犹太人我们什么都不给。”[英]安东尼·史密斯. 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第二版)[M].叶江,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43.
裔”两个身份中做出抉择:选择前者就意味着放弃犹太民族身份所具有的一切权利(包括语言、文化和宗教信仰权利),成为法兰西民族的一员;反之,将会失去法国公民权利,甚至不能成为“法国人”。那么,这种选择行为是如何体现出“包容性”“民主性”的呢?其次,如果将公民民族主义理解为公民身份的非文化概念,那么问题最终又会转到有关民族概念的主、客观争论上,其结果就如甘斯(C. Gans)
、尼尔森(K. Nieln)等学者所述的那样,即所有的民族主义中都存在族裔或是文化的认同因素,学术上的、族裔中立的、自愿的政治共同体的公民民族主义理念是虚构的,现实中哪里也不存在纯粹的公民民族主义。a反观族裔民族主义,如果将其狭义的理解为是对同质血缘或较为宽泛的共同血统的强调,那显然就不存在纯粹的族裔民族主义,因为对于一个规模庞大的人类群体而言,其血缘或血统不可能是同质或共同的,其中必定包含大量“自愿选择”的加入者。如果从广义上将其理解为是在强调群体的,尤其是族裔的文化同质性,那么这种同质的文化在现实中必将体现为大众或公共文化的某些具体标识,这就意味着它也具有了公民民族主义的某些特征。
总之,笔者认为,二元对立型分类范式不仅存在理论缺陷,还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并在现实中存在“范式暗喻”的严重问题。直白地说,一方面,此类范式本质上更多的是依据个人偏好、立场将民族主义划分为“好的”与“坏的”、道德上“可接受的”与“不可接受的”等非黑即白的对立类型,其目的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免受相对立一方的威胁,因此,它会阻碍人们对民族主义性质和表现特征的全面认知。另一方面,人们在现实中很容易依照该范式的暗喻将公民的、民主的、爱国的等等这些具有“好标签”的民族主义与西方联系起来,而将那些具有“坏标签”的民族主义与非西方联系在一起,进而使之成为宣扬“西方优势论”的手段或工具,其体现的正是“西方中心观”。因此,关于民族主义的性质和表现特征,笔者更倾向于认同下述观点:
任何一种民族主义都具有“两面性”,尽管在不同时期的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民族主义具有不同的
表现形式和特点,但是,无论哪一种都不能超越几乎是与生俱来的两面性。b 所有类型的民族主义都带有恶的种子,甚至最温和的民族主义在适宜的条件下也容易转化为有害的。划分“好的”与“坏的”“丑恶的”民族主义的界限颇为薄弱,基本上也是误导性的。c
标准温度
2.民族—国家类型
有鉴于上述分类范式产生的问题比其解决的问题更多,一些学者又以民族主义的理想目标和结果为依据,从民族与国家关系的角度对其进行类型划分。d比如,布鲁贝克认为,民族主义的理想目标和结果比其在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的性质和特征更重要。他将民族主义分为强调民族与国家一致原则的“国家设计型”与强调民族反对现存国家制度和领土范围的“反国家型”两大类,其中又细分为 “新独立国家的国有民族主义”“外部民族家园的跨界民族主义”和“少数民族的自治民族主义”三种类型。e同时,他还认为,就性质和特征来看,“国家设计型”不一定是民主的公民民族主义;“反国家型”也不一定是威权的、排他的族裔民族主义。迈克尔·曼的分类方式与布鲁贝克类似,他将民族主义分为“国家强化型”“国家颠覆型”和“国家创制型”三种类型。迈克尔·赫克特围绕盖尔纳的民族主义定义,将其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家建设型,即试图将具有特色文化的地域吸收或纳入某一特定国家的民族主义;二是外围型,即在具有特色文化的地域中,人们抵制并入一个正在扩张的国家,或试图从某一个国家分裂并建立自己的政府,这种民族主义往往是受国家建设型民族主义的刺激而产生的;三是民族统一型,即试图通过吞并主要由同
① [土]乌穆特·奥兹基瑞穆里.当代关于民族主义的争论[M].于红,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26.
② 叶江.略伦当前民族主义研究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兼谈民族主义与建设和谐世界之间的关系[J].世界民族,2007(4):7.
③ [土]乌穆特·奥兹基瑞穆里.当代关于民族主义的争论[M].于红,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109.
④ 这种划分范式有一个理论基本假设,即民族主义虽与国家紧密相关,但“民族(nation)”与“国家(state)”并不等同,将民族与国家等同起来的正是民族主义。
周扒皮半夜鸡叫故事
⑤ Brubaker R. Nationlism Reframed:Nationhood and the National Question in the New Europe[M]. 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