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试题

金融法

更新时间:2023-02-04 17:47:38 阅读: 评论:0

初三数学上册期中考试分析-澹澹怎么读


2023年2月4日发(作者:办公楼风水)

一、名词解释

2.金融法律关系:金融法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所

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行政保护:是指国家有权机关对违反金融法律法

规、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单位和公民,依照行政程序

加以处理,以保护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得以实现的行为。

4.司法保护:是指司法机关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行

政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展审理,以保

护金融法律关系的行为。

5.金融法律责任:是指金融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

金融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当的法律责任。

6.责任法定原那么:是指当违反金融法律规定的行

为发生后,应该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

程度、期限和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法律必须有

明确的规定才能成为追究责任的依据,确认具体的

法律责任也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严格依法确

认。

10.票据关系:是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的当事人在

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由主体、客体和

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11.票据根底关系:又称为“票据实质关系〞,是指

作为生产票据关系的事实和前提,存在于票据关系

之外而由民法规定的非基于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

18.追索权:是票据权利的第二项内容,也称第二

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被拒绝付款

或者被拒绝承兑,或有其他法定事由请求付款未果

时,向其前手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19.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提出

的请求依法给予拒绝的行为。票据抗辩所根据的是

由称之为抗辩的原因,债务人提出抗辩以拒绝像票

据债权人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成为抗辩权。

22.票据变造:是指没有变更权限的人以行使票据

权利为目的,变更票据上记载的除签名以外的有关

事项的行为,即变更票据文义的行为。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

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展货币给付及其

资金清算行为。狭义的支付结算是指银行转账结

算。

24.担保: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

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催促债务

人履行债务的制度。

26.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

的拥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在债务人不

履行债务时,债券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7.最高额抵押:指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

债权额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

权作担保。

28.质押:指债权人占有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

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

时,债权人就其动产或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

29.权利质押:指以权利作为质押的标的物,在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转让以优

先受偿。

简答题

1.金融管理和业务经营法律关系各有何特点:管理:

主体的地位具有不平等性。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定

性。〔3〕不存在财产的对偿性。〔4〕权利及义务具

有相对性。〔5〕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具有强制性。

业务经营:主体地位独立、平等。权利义务具有对

偿性和对等性。权利义务的实现,通过带有经济性

的强制措施来保证

:依据:1要有违法金融法律义务的法律行为3.违

法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4.违法行为及损害结果

之间有因果关系

原那么:责任法定原那么.公正原那么.必要程序保

障原那么

5.简述我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业务

限制性规定:不得从事证券经营业务,不得从事信

托投资业务,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上述制止是就一般而言,如果国家在某个方面有特

殊规定,,这就为商业银行业务的拓展留下了空间。

6.简述贷款的制止性规定。〔1〕向关系人发放贷款

〔2〕强令性贷款和担保

7.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有哪些?

1〕资本充足率指标,资本总额及加权风险资产总

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

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

2〕存贷款比例指标,商业银行的各项贷款及各项

存款之比不得超过75%。

3〕资产流动性比例指标,流动性资产余额及各项

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4〕单个贷款比例指标,对同一客户的贷款余额及

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对最大l0家客

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总额的50%。

5〕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1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

及1年期以上的存款之比不得超过120%。

6〕存款准备金比例指标,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

准备金及各项存款之比不得低于8%。

7〕拆借资金比例指标拆入资金余额及各项存款

余额之比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余额及各项存款

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

8〕对股东贷款比例指标,商业银行向股东提供贷

款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已缴纳股金的100%。商业

银行对自己股东的贷款条件不得优于对其他客户

的同类贷款的条件。

8.简述票据的特征。P202

票据有以下法律特征: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2〕

票据是设权证券3〕是文义证券4〕

是金钱债权证券5〕是无因流通证券6〕是提

示返还证券7〕是无条件支付的要式证券

9.简述票据原因关系。是票据关系产生的前提和根

底,是具体反映票据关系赖以生存的授受票据的原

因或实质关系。

形式要件。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1)书面作

成。2)记载事项。一,绝对必须记载事项;相对应

当;任意;不得(3)签章。4

交付,指票据行为人将票据交给相对人持有的行为

11.简述票据伪造的构成要件。1〕票据伪造行为符

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2〕伪造行为必须是假冒他

人名义而为的票据行为3〕伪造的目的是以伪造的

票据权利骗取金钱4〕伪造的票据必须已经转手。

12.简述票据变造的效力。

1〕对在票据上签章的人的效力;签在编造前,对

原记载事项负责,后对变造后记载事项负责。

2〕对变造人的效力;变造人必须承当责任,但不

是票据责任,是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3.简述银行支付结算的原那么。〔1〕遵守信用,

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准支配。〔3〕

银行不垫款。

担保的分类。〔1〕人的担保;“保证〞,指由自

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资产和信誉为他人的债

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负

责清偿。〔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指由自然人、

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自身的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的

债务提供担保。主要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金钱的担保;金钱的担保是指通过一定金钱

的得失来催促当事人积极适当履行债务,保障债权

实现。方式是定金。

担保的法律特征。;担保是以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的存在为前提的,是一种附属于主债权关系的法

律关系。;;担保权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反映

的是一种财产权关系。

16.简述一般保证及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1〕一

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

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

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债权人拒绝承当

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却不拥有先诉抗

辩权。〔2〕在一般保证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是债

务履行的第一顺序人,债务人首先应当对债务承当

责任;保证人那么对债务的履行处于第二顺序,保

证人在债务人不能或者没有履行债务时,才履行保

证责任。因此,其对债务承当的是一种补充责任。

〔3〕另外,订立一般保证合同必须在合同中注明

本合同为“一般〞保证合同。对保证方式未约定或

约定不明确的均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17.简述最高额抵押的特征。1〕最高额抵押是为将

来发生的债权作担保2〕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3〕

担保的债权具有最高限额4〕对一定期限内连续

发生的债权作担保5〕必须作明确的特别约定

18.简述质权及抵押权的区别:〔1〕质押的标的物

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2〕质押必须转移占有权

〔3〕两者的公示方式不同〔4〕质权人对占有的质

物享有特定的物权

五、论述题

1.什么是金融法?试述金融法的调整对象。P1—P3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金融法的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包括:

1)金融宏观调控关系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宏观

调控活动中及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其他金

融机构、国民经济各部门及企业之间发生的权

利义务关系,其特点是中央银行主要利用经济

手段依法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进展调整。

2)金融监视管理关系是指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为

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和资金融通的有效运行,

在金融监管活动中及金融活动参加者之间形

成的社会关系。

3〕金融业务经营关系是指金融机构及其业务经营

活动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关系。包括:间接融资

关系,即金融机构在间接融资活动中及其相对

人发生的资金融通关系;直接融资关系;金融

中介效劳关系;衍生金融关系。

4)金融机构的内部关系,金融法应该对各类金融

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根本的要求,对金融机

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全责也应有原那么性的规

定。

2.试述我国金融法体系:

是指我国由调整不同领域的金融关系的法律标准

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1)银行法。是调整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主要

组织和业务行为的法律标准的总称。按类型

分:中央银行、普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法;

按运作情况分:银行组织法,活动法。

2)货币法。货币法是关于货币的种类,地位,发

行,流通及其管理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3)证券法。调整证券发行和流通中发生的资金融

通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4)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内容以及调

整票据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5)保险法。调整保险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由

保险业法、合同法、特别法组成。

6)信托法。调整金融信托关系的法律标准。主要

包括机构设立条件、法律地位、业务标准、合

同制度等。

7)金融租赁法。调整融资租赁关系的法律标准,

主要包括融资租赁公司成立的条件,法律地

位,合同等内容。

8)投资基金法。调整投资基金关系的法律标准。

包括产业投资、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基金法。

3.试述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目的。P102-103

我国?商业银行法?的立法目的来看,主要表达了以

下含义:1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

法权益。2.标准商业银行经营行为。3.维护金融秩

序。4.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前三个目的是商业银

行法的直接目的,后一个目的是在前三个目的实现

的根底上所要到达的最终目的

票据的功能。

票据是市场经济中重要的金融工具,是商业信用的

载体。它对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商业流通、及时清结债务、标准商业信用、减

少现金流通、节省流通费用具有积极作用。票据主

要有以下五方面功能:

1〕汇兑功能即票据具有替代现金进展异地汇兑

的功能。现在商品交换的空间范围既有在国内进展

的,也有在国际范围进展的。票据有效地解决了因

两地交易而出现的空间上给付的种种麻烦。

2〕支付作用票据的使用可以解决现金支付在手

续上的诸多不便。票据具有流通性的特点,经背书

可以作屡次转让,成为商品交易中的流通、支付工

具,从而减少现金的使用。

3〕结算作用在商品交易中,双方当事人之间往

往互为债权债务人,运用票据可以将债务互抵轧

差,从而简化手续,减少现金使用量,因此及现金

结算相比,票据结算更为简便、快捷、平安。

4〕融资作用票据有转贴现、再贴现等多种贴现

方式,由此实现融资目的。在现代金融市场中,

贴现融资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局部。

5〕信用作用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商品生产及交

换因受周期、季节、运输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买

卖双方经常需要提前使用日后可以获得的资金,于

是逐渐形成了商业信用。由于票据具有严格的法定

要式,票据持有人的权利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而

且可凭此转账、兑现、背书转让、贴现等,从而保

证信用的兑现,因此票据必然成为首选的信用工具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17:47: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8/18845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下一篇:法考分数线
标签:金融法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