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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会计论文

更新时间:2023-02-04 10:49:56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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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4日发(作者:甘索)

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法务会计

论文-会计论文

——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

摘要:

在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的教学中,税法是一门重要的专业课程。本

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有其自身的特点,目前该课程教学处于

师资缺乏、课时紧张、教材缺乏针对性和教学方法单一的困境,应在

引进培养师资、充实课时、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和丰富教学形式方面

对本科阶段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做出改进。

关键词:法务会计;税法;教学;改革

美国著名会计学家G杰克贝洛各尼与洛贝特J林德奎斯特对法务会计

下了这样的定义,运用相关的会计知识,对财务事项中有关法律问题

的关系进行解释与处理,并给法庭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管是刑事方面

的还是民事方面的。①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法学

以及审计学知识,对经济和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支持,提

出专业意见的一门新兴行业,是一门交叉学科。税法领域是法务会计

研究的重要领域,也是发挥法务会计行业优势的主要阵地。很难想象,

一个不懂税法的法务会计人员具备较为完整的法务会计知识结构,能

够胜任法务会计工作。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招聘法务会计人才

的条件有5个方面,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律、经济、财务等相关专业;

(2)3年以上法务、财务或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税务、审计、

鉴证等法务会计基本技能;

(3)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文字组织能力,善于学习、逻辑性强、诚信

正直、富有团队精神;

(4)英语笔语口语熟练;

(5)获得CPA、CIA或通过司法考试者优先。②包括四大会计师事

务所在内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门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也倾向于招收

法务会计复合型人才。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我国目

前正处于财税改革和法治建设的关键时期,对相关领域研究型人才、

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均不断增加。自2001年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

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方向,陆续有高校在本科阶段开设法务会计

方向课程。如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在法学专业下设法务会计

方向课程,云南财经大学在会计学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渤海

大学在法学和会计学专业下分别设法务会计方向课程。③国内高校

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从2001年至今不过十余年,存在一些问题。社

会普遍认为法务会计的专业教育还不能满足市场对法务会计人才的

需求。作为在高校从事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的教师,笔者尝试

对税法教学中的相关问题做了一些思考。

一、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的特点

法务会计方向的税法教学与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和传统财经类专

业下的税法课程有所不同。

1.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特点简单地说,传统法学专业下的

税法课程教学偏“法”,重研究税法的特征、价值、原则,税权的配置,

税收关系中国家与个人的权利(力)与义务等问题,而对税法中有关

税种的具体制度涉及不深。结果是学生对税法理论知识有了较为全面

的理解,但只能应付简单的税务计算,缺乏解决实务中税务问题的能

力。④

2.传统财经类专业的税法课程教学特点传统财经类专业的税法课程

教学与传统法学专业下的税法课程教学恰恰相反,偏“税”轻“法”。侧

重税法条款的具体理解,而税法的精神、税收关系中的权利(力)义

务关系等问题往往不受重视。“税”的教学效果很好,学生在税务操作

方面能力较强,但是容易忽略对学生关于税法精神税收法定、公平、

效率、和保障纳税利等理念地讲解和熏陶。⑤

3.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特点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区别

于传统法学和财经类专业下的税法教学。这是由法务会计自身的特点

决定的。法务会计具有学科性的特点,培养的是精通法律和会计的

复合型人才。法务会计不是将法学、会计学等学科知识简单累加,而

是要将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课程的教学目标具

有多层次性。具体来说,应该达成三个目标:首先,培养法治意识,

理解税收行为背后体现的税法宗旨和原则;其次,了解税法体系结构

和税收体制,了解我国税法存在的问题和改革方向,了解世界税法前

沿发展动态;第三,正确理解我国各主要税种的具体内容,能够完成

较为复杂的计算和账务处理,判断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有一定的

税法敏感性。这三个目标相互联系,贯穿教学始终,也为法务会计方

向更高学历层次的教学打下基础。

二、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面临的困境

1.师资缺乏

上面提到,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教学既要法又要税,同时还要和会

计业务紧密联系,这对从事这门课程的老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懂法、

懂税,还要懂会计,并打通之间的联系。即使是具有会计和法学双背

景的教师,该课程对其来说也是一门几乎全新的课程。尽管会计学本

科期间开设税务会计课程,法学专业学习中有针对培养理解分析法律

现象能力的训练。但把税、法和会计学融于一门课程中依然是个挑战。

由于税法课程的知识交叉性、政策变动性,作为该课程的教师需要不

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教师在教学中遇到专业问题,一般向相关专

业老师和实务部门请教,但此种方式非固定化,主要靠单枪匹马摸索,

不利于迅速提高教研能力。

2.课时紧张

以某校为例,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有36课时的配置。而传统法学

专业税法课时一般为54课时,差距明显。在教学过程中,课时紧张。

当然,这与法务会计方向本身需要设置的课程较多有直接关系,在总

课时量固定的情况下难以平衡各课程的需求。教师教学安排如下:税

收和税法理论8个课时,包括税收的一般理论、税法的特征宗旨、原

则体系、税权理论、课税要件理论等⑥;26个课时用于实体法中主

要税种的教学,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

人所得税等;2个课时用于税收程序法。8个课时讲基本理论,几无

压缩空间,因为是法学专业的学生,税法的“法”的相关内容在教学中

必须有所体现;26个课时想要涵盖我国主要税种几乎是不可能完成

的任务,要把五大税种讲透,那就没有时间顾及小税种,把小税种拉

进来,五大税种则受影响,所以小税种主要靠学生自学。由于受到各

种因素影响,税收程序法的教学时间往往被牺牲掉不少。

3.教材缺乏针对性

目前市面上税法课程教材基本只针对传统法学专业和财经类专业,不

能满足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的需要。针对传统法学专业的教材偏重

税法理论,少有对具体税种法条的详尽注解,仅对各税种作宏观介绍;

针对财经类专业的教材强调各税种的规定和计算,税法理论阐释不足。

为解决教材问题,有的教师在教学中兼备两本教材,一本为传统法学

专业的税法教材,主要用于税法理论部分的教学;一本为注册会计师

税法学考试用书,主要用于具体税种的教学,并有意打通两本教材内

容。

4.教学形式单一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教学普遍以讲授为主,一是受课时

所限,二是受师资水平的限制。就教师而言,讲授为主的教学方法是

投入精力最少、要求最低的教学方法。然而,单一的讲授难免有灌输

之嫌,使学生学起来易疲倦、兴趣不高,也较少给学生思考的刺激,

缺乏对学生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三、法务会计方向税法教学的改革

1.引进培养专业师资

法务会计方向税法课程的教学师资无非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从外部

引进,二是对现有师资的培养。由于法务会计方向下的税法课程交叉

性和实务性较强,在引进师资时需要注意师资学科背景的交叉性和实

务工作经验。在现有师资缺乏的情况下,邀请校外人员定期做有关的

专题讲座也不失为一个补偿手段。在对现有师资的培养方面,可以通

过派师资到实务部门和国外开设类似课程的学校交流学习,鼓励教师

参与代理有关案件和专业深造等形式,提升师资的专业水平,提高教

学效果。

2.充实课时配置

在该课程本身课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法务会计实践教学环

节安排8~10个课时侧重税法的实践。实践环节的教学形式可以多样

化,如组织学生到实务部门实训,到税法制定机关参与座谈、旁听税

收行政诉讼庭审,学习企业税务筹划等等。

3.编写有针对性的教材

组织人员编写针对法务会计方向学生使用的税法教材。教材需兼顾税

法理论和税务实务,满足法务会计方向的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教材

内容要注意打通税法法理、税法法条与会计的联系并应及时更新再版。

4.丰富教学形式

在充实课时的基础上,教师可大胆尝试多种教学形式。例如讨论某个

经济行为是否符合税法精神,是否具有合法性,如何筹划改进等。由

于经济行为复杂多变,很多行为是否具有可税性以及如何认定应纳税

额难以在法律条文中找到现成答案,即使是税务机关也未必能给出明

确的答案,这给我们的课堂教学提供了充足的讨论空间。法务会计方

向毕业后,不论是从事检察官、法官、律师、法务,只要跟税打交道,

都免不了对可税性进行探讨判断和计算应纳税额,多开展这样的讨论

和训练,对提高学生乃至教师自身理解税法法理、税法法条和会计处

理方法并将三者融会贯通的能力大有裨益,同时也为学生在相关领域

的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引文注释

①ist,FraudAuditingandFraudAuditingandF

orensicAccounting-NewToolsandTechniques,SecondEdition.转引自:李

若山,谭菊芳,叶奕明,等.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

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J].会计研究,2000(11):2-10.

②周友梅,阚京华.法务会计本质及职业教育的剖析与思索[J].会计之

友,2014(15):34-37.

③牛建平,王艳丽.我国高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困境与可能性出路刍

议[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5):146-149.

④⑤王开宇.财经类高校法学专业税法教学问题探讨——以吉林财

经大学为例[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3(12):41-42.

⑥张守文.税法学[M].:法律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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