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厅级领导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保健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做
好我市厅级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并使之制度化、规范
化,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干部体检方案
第一条健康体检工作原则。厅级领导干部年度健康体
检工作,遵循周密部署、措施得当、合理安排、热情服务、
细致检查、规范报告、严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条健康体检对象:防城港市正、副厅级干部(含
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老干部,下同),经市委确定纳入服
务范围的其他(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健康体检分为全面体检和特需体检。
全面体检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内容有身体各重要系统的体格
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及电生理检查等;特需体检根
据领导干部的具体健康情况随时安排,体检内容根据实际需
要确定。
第四条健康体检时间和地点。领导干部体检时间一般
安排在每年秋季进行,体检地点在市干部保健基地防城港市
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医院)。
领导干部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由领
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与保健办联系,安排适当时间补检。
领导干部因病住院,由所住医院安排体检,按保健办统
一印制的健康体检表填报。
第五条体检经费。防城港市领导干部体检经费由市财
政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拨付给医院。
第六条健康体检中发现领导干部患病需住院诊治的
应及时安排会诊、治疗。并按规定向市保健办报告。
第七条为保证领导干部健康体检的顺利完成,在保健
办的直接领导下,医院要组成领导干部保健工作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任组
长,成员由医务、护理、办公室、总务、保卫等职能科室和
各有关临床、检验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干部的体检组
织、健康咨询宣传以及日常保健工作。
第八条领导小组按照保健办的安排,合理地拟定体检
流程,制订临床、医技、总务后勤和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健康
体检工作计划,并明确相关科室责任。
第九条应选派业务技术精、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
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业务技术骨干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第十条体检对象初次参加体检,医生应详细询问病史
及既往的用药情况、过敏史、血型、家族史等情况。健康体
检时,每一位领导干部到达接待点后,由一名护士携事先填
妥的体检表和相关检查单全程导检。导检护士应根据医院护
理部布置,灵活安排体检线路,减少排队等候时间。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组,遵循科学严谨、实
事求是的原则,完成健康体检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健康
体检结论和疾病分类统计。健康体检结束后,出具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应包括体检结果与保健方案,保健方案包括诊疗措
施、疾病预防、饮食保健、心理保健、运动保健和生活行为
方式指导等内容。体检报告一式两份,一份保健办存档备次
年参考,一份交受检人本人或受检人委托的家属,身边工作
人员。
个人健康体检结论、健康体检工作总结、疾病分类统计
和保健方案应于体检结束后一月内完成并上报保健办。
第十二条保健办应认真审查医院上报的领导干部健
康体检结论、保健方案,及时呈报领导本人;同时,应认真
进行健康体检总结,向市保健委报告。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健康体检工作中的所有资料均属
秘密等级。参加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守保密规定,不
得泄露。
第二章干部巡诊方案
第十四条建立上门巡诊制度
(一)为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的身体健康状况,坚持每
月做一次上门巡诊。
(二)上门巡诊工作由市干部保健基地医院确定具有副
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学专家组成医疗保健巡诊组负责。
(三)由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办公室确定专人和巡诊组建
立固定联系渠道(联系卡),便于巡诊工作和领导干部就医
诊治的顺利进行。
(四)巡诊工作内容
1.请领导叙述消化道、呼吸道、泌尿、心血管、精神、
体重等方面有无异常情况。
2.检查血压、脉搏、心肺、肝脾等常规体检项目。
3.必要时转入医院进一步检查诊治。
4.并根据领导干部的身体健康情况作出合理化建议。
(五)每次巡诊应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保健办。
第三章干部就诊方案
第十五条干部门诊就诊方案
(一)领导干部门诊实行专人负责,由巡诊组组长(联
系人)安排就医诊疗,各有关科室予以积极配合。
(二)领导干部门诊应选派有经验的高年资专科医师应
诊,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三)门诊病历应书写清楚、规范,检查和处理意见应
逐项写明。
(四)病人需住院时由接诊医师开具住院证,依病情轻
重,按先急后缓的原则安排入院,领导干部病房要尽量缩短
病人候床时间。
(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认真做好治疗
室、换药室的保洁、消毒灭菌工作以及环境卫生学监测,严
格执行传染病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传染病报告及门诊隔离、
消毒和清洁卫生工作。
(六)对候诊的保健对象应积极进行卫生防病、老年健
康、保健知识等的宣传和指导。
(七)在诊疗过程中,医院要做到热情周到、认真负责,
提供一流的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干部住院方案
(一)领导干部住院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由医疗保健联
系人安排办理住院手续。
(二)医院应有专用的住院病房,专用病房要按照自治
区、市有关规定的数量开足,不得随意撤并或改变用途,床
位的增减需报市保健办批准。
(三)为保证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保健单位应选派医
德高尚、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进入专用病房工作,人
员要相对稳定。专用病房原则上不接受进修、教学任务。
(四)保健对象住院时,保健单位应立即电话报告保健
办,并于24小时内呈报《防城港市厅级领导干部首诊报告
表》。
(五)对领导干部进行特需诊疗、特需用药、或需转省
外、市外进一步明确诊断或治疗的,应及时向保健办呈报《防
城港市厅级领导干部特需诊疗报告表》。
(六)领导干部病情发生重大变化、会诊后或需手术治
疗,应立即电话报告保健办,并于当日呈报《病情报告》。
第十七条建立干部会诊制度
(一)对领导干部病情进行院内、外会诊的,应提前2
天向保健办呈报《防城港市厅级领导干部会诊报告表》;紧
急会诊应即电话报告。
(二)通过会诊,集多方专家意见,明确对病人疑难病
症的检查、诊断和治疗,为保健对象提供最安全、最有效的
治疗方案。将最先进的技术、最可靠的治疗方法用于干部医
疗保健工作。
(三)会诊条件:
1.病情复杂,在检查、诊断和治疗方面遇到疑难问题
或跨学科问题时,须请院内、外专家共同协商以明确诊断,
制订治疗方案。
2.病程较长,治疗效果不明显的,须请多方专家共同
商讨较为明确、可靠的治疗方案。
3.病情危重的,须请各方专家共同探讨准确的急救措
施及治疗方案。
4.外科及相关手术科(室)病人,术前须请内科、麻
醉科、手术室等有关科(室)及院内外专家共同会诊、商讨,
确定病人各器官对手术的耐受性及最佳手术方案,保证手术
顺利。
5.保健对象病情疑难时,应及时向市保健办请示,为
确保保健对象治疗的稳妥和可靠,须请院内、外专家共同制
订出一套完整的治疗方案。如本地条件受限,须转院时即及
时转院治疗。
(四)会诊形式:
1.一级会诊(急会诊):病人发病急,病情危重、复
杂,本科(室)不能解决的,由院内、外专家共同商讨,确
定最佳治疗方案。
2.二级会诊(一般会诊):病人病程长,治疗效果不
明显的,由院内、外专家会诊;手术病人术前大会诊;肿瘤
病人确定治疗方案;保健对象的病情讨论,确定治疗方案;
特殊疾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须请专科医院专家会诊,确
定治疗方案等。
3.三级会诊:病房及门诊病人请院内本科(室)以外
的科(室)或专家会诊。危重病人可由医院干部保健工作领
导小组组织医疗护理小组,特殊情况由医院干部保健工作领
导小组或院长亲自主持,随时召集各科大会诊。
(五)会诊要求:
1.会诊由主治医师及主管科(室)主任向医院负责保
健的领导提出申请,将会诊时间、参加会诊专家所在医院、
科(室)及姓名上报,经专人负责联系后通知病房科(室)
主任或主治医师。
2.保健对象的会诊,医院保健部门领导及主管院领导
须参加。
3.院外专家会诊意见,应经本院主管科(室)主任及
主管院领导共同协商同意后执行。
4.会诊意见及治疗方案,由主管医生负责向病人家属
及单位领导报告并解释。会诊医师不应在病人及家属面前谈
论诊断及治疗上的分歧意见。
第十八条抢救工作制度
(一)医务人员必须加强对急、重症病员的严密观察,
如发现病情转危应及时进行抢救并视情况逐级报告科(室)
主任、医院保健领导小组。医院保健领导和院领导要亲自参
加、组织重大抢救工作。
(二)担负抢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争分夺秒,各有关科(室)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认真落
实各项抢救措施。要详尽做好抢救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手
续。
(三)对急救药品,要做到定品种、定数量、定位存放,
有专人妥善保管,随时补充,及时更换过期药品。
(四)急救器械、抢救车要定位存放,专人负责管理,
定期检查、试机、消毒,保持器械良好状态,保证抢救工作
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预防工作
(一)健康教育。保健办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定期组织
专家对保健对象进行健康教育,使保健对象采纳有益于健康
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
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健康教育内容包括:
1.疾病防治及一般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包括各种法定
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冠心病、脑
血管病、肿瘤等的预防、治疗、康复等;各种常见病的防治
知识;各种检验、物理检查知识;就诊知识;合理用药知识;
日常生活卫生知识。
2.心理卫生教育。目的是使保健对象了解心理健康与
身体健康的关系,掌握心理健康的科学知识和保持心理卫生
的一般规律和基本方法,并运用这些知识指导个人行为实
践。
(二)预防疾病。按体检方案定期对保健对象进行健康
体检,在发病前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重视病因预防,预防
疾病的发生,在发病初期采取措施,早期发现、早期诊断、
及时治疗,控制疾病的发展。
(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充分利用
本地区的公共卫生资源,将干部保健中的公共卫生应急工作
纳入到本地区整体的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能力。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
重大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向保健对象提供科学、准确的卫
生知识。
(四)加强领导干部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的检查。保健
办要定期组织专家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进行
检查,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
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工作质量。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09:40:0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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