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纪
律,是指一定社会组织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凡是有
人群的地方就会有集体活动,而有集体活动就需要有纪律约
束。社会越发展,越需要有纪律。法,即法律,具有“公平”、
“正直”、“准绳”、“规矩”、“尺度”等含义。
何谓法律?“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
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法律
是一种社会的政治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
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总和。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
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
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
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
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
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
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
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
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
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
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
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
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
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
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
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
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当
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
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
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
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
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
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
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
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
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
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
誉所在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将违法乱纪看成纪
律和法律上所不允许、道德上所不宽容的,其实质是把遵纪守
法看成现代公民的基本道德守则。这一观点的提倡,为进一步
开展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
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
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
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
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
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
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
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
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
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
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
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
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
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
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
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
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
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
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
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
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
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
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07:59: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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