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
表
2022年全国各地婚假规定一览表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
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
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根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根本工资的
标准给予奖励。
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
适当奖励。〞——北京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7月1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三条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
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上海市人
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12月31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七日。
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女方所在单位
增加产假三十日;不能增加产假的,给予一个月根本工资或者实得工资的奖励。实行生育保险
制度后参加保险的,按照保险的规定执行。晚婚、晚育期间工资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与国家规
定的婚假、产假相同。
农村居民晚婚、晚育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
际情况给予奖励。〞——天津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7月11日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二十八条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
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
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晚育并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
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不低于休假前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重
庆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9月29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
会议修订〕
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登记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次生育为晚
育。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晚婚、晚育的职工以下奖励:
〔一〕晚婚的初婚者,延长婚假20天;
〔二〕晚育的初产妇,延长产假30天;
〔三〕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
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农民以及城市无用工单位的人员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安
徽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6月26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
议修改〕
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
“第三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
父母荣耀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七日至十日。婚假、产
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福建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7月26
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
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
“第二十五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
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以下优待: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
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二〕农村居民实行晚婚或者晚育的,免去夫妻双方两年本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
务。〞——甘肃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11月25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修
正〕
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六条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十日;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日。城镇其他
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可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广东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
例〔2022年7月25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九条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婚的职工,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另增加晚婚
假12天;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产假14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
间的工资、奖金。〞——湖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12月1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二十四条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
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
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
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湖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
〔2022年9月29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第四十八条实行晚婚晚育的职工,按照以下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晚婚的职工,凭?结婚证?增加婚假十二天;
〔二〕晚育的女职工,凭?生殖保健效劳证?增加产假三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天;
〔三〕农村村民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效劳证?,享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优
惠待遇;
〔四〕本条前三项以外的人员,凭?结婚证?或者?生殖保健效劳证?,享受当地人民政府规
定的优惠待遇。
晚婚晚育的职工,在享受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
其他福利待遇不变。〞——吉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改〕
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第三十条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
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江苏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修订〕
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产假30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日。假期工资和
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
基地。
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
24周岁生育第一胎。〞——江西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7月29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三十条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
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
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村村民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相应待遇。〞——辽宁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
1月13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四十二条公民比法定婚龄推迟三年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已婚妇女比法定婚龄推迟四年
以上初育者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产假三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日。对晚婚晚育者
还可以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9月27日内
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三十一条
〔二〕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可以增加
产假四十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工资、资金照发。夫妻不在一地的,除探亲假外,另外
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天,享受探亲假待遇;〞“第三十五条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
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四天,晚婚、晚育假期内工资、奖金照发。农
民夫妻晚婚、晚育的免去当年的无报酬农村用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
〔2022年11月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十九条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组织从业人员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妇女
增加产假30日,其配偶享受10日看护假。公民接受方案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方案生育假以及看护假期间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
利待遇和评奖。〞——青海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9月20日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
“第三十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
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
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农民、城镇失业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
委员会给予适当奖励,并提供优先优惠的方案生育技术效劳。〞——山东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
例〔202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
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
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
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农业人口,实行晚婚或晚育的,免去一方或双方1年的集体义务工。〞
——山西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修正〕
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依据:?陕西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
第三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
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
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接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
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到达晚婚年龄而未婚的,在参加集资建房和分配住房时,与已婚者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
奖励。〞——陕西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三十二条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
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
奖金照发。
农村人口中晚婚、晚育的,基层人民政府可予以适当奖励。〞——四川省人口与方案生育
条例〔2022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正〕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第二十五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
假外,增加婚假20天。女职工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
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农牧民晚婚、晚育的,减免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或者由当地人
民政府给予相应奖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5月25日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
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第二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的公民,依法登记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
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晚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
婚假十五天;晚育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护理假七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
母荣耀证?的,给予女方增加产假十五天。
前款规定的休假视同出勤。〞——云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7月25日云南省
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8天
“第三十六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方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
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浙江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2022年9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
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到达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到达的,一方享受。
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方案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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