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1
工程档案管理规范
1.1目的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
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结合杭州市建
设工程竣工档案产生的规律,提出本要求。
1.2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碧翠湖度假村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
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
1.3工程档案室责任落实
工程档案室隶属于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部总
监是档案室的主管领导,工程档案员具体实施工程档
案收集、查找、借阅等工作。
1.4工程档案归档要求
1.4.1接收归档的案卷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下列
要求:
2
a)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b)文件按其内容的联系,合理整理、立卷;
c)归档的文件材料,要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
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1.4.2归档时间和手续办理
a)竣工资料按年度归档(在每年的次年初归档),
在项目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后及时归档。
b)随时接收上级规定应接收的档案。接收档案必须
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册,一式二份,写明案卷
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
接双方要签名盖章。要保管好各类交接记录。
1.4.3对接收按要求整理好的档案进一步系统化,
主要是
a)对所接收的档案进行严格检查,检查的内容有:
全宗内的档案是否完整,分类、排列、组卷、编
目等工作是否正确。
b)进行必要的编目工作。
c)根据它的分类方案和排列次序,将案卷顺序上架。
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柜架。在排列上架时,应按
3
照类别和保管单位的次序排列,以便于管理和查
找。
1.5工程档案管理要求
1.5.1档案室要按照国家规定编制各种档案管理制
度及保管期限表。保管期限划为永久、长期、短
期三种。
1.5.2定期对档案进行全面整理,包括档案的分类、
立卷、拟制案卷标题、案卷排列等。定期对档案
进行局部整理,对不符合整理要求的案卷进行加
工、调整。
1.5.3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收进转出、保
管利用等进行统计。
1.5.4按照档案形成的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历史
联系,充分利用原有基础,使整理完成的档案能
够反映历史活动的真实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
1.5.5档案室要定期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
定,鉴定档案由档案部门和公司组织鉴定领导小
组共同进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对无保存价值
档案进行销毁,并由二人监销,办理销毁手续。
4
1.5.6每年要对库藏档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认
真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对破损或载体变质档案,
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发现档案发霉或虫害,
必须及时采取消毒杀虫措施加以处理。
1.5.7需要保密的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划分为秘
密、机密、绝密三种。国家规定外的各种档案则
由公司负责人确定其密级。
1.6工程档案保管要求
1.6.1档案库房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工作
人员,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库房的安全和保
密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
的安全。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
房。
1.6.2档案库房门窗要坚固,管理人员外出时,须
锁好档案柜、门窗。班前班后进行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汇报。
1.6.3档案室应配备灭火器,严禁吸烟、存放易燃、
易爆等杂物。无人时须断电。
1.6.4对档案库房照明线路定期检查,发现隐患,
及时排除,防止因短路等原因引起的火灾。
5
1.6.5为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延长档案寿命,档案库
房每隔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按照防火、防
盗、防光、防尘、防虫、防高温、防潮湿、防有
害气体等八防要求,及时排除档案保管中的安全
隐患。
1.6.6档案库房门窗应设有遮阳装置,避免阳光直
接照射在档案柜上。并经常打扫,保持库内整齐、
清洁。
1.6.7案卷入库时应以全宗为单位,按不同门类、
载体,依档案顺序排列。
1.6.8档案库房应配置调控温、湿度的设施和设备,
使库房温度基本保持在14℃~24℃,相对湿度
45%~60%之间的规定要求。每天坚持记录温湿
度。
1.6.9保持档案库房整齐干净,档案入库前须严格
检查,被虫咬蚀的则不能入库。档案柜及库房内
应施放防霉、防虫药剂,并勤于检查。
1.7工程档案借阅要求
6
1.7.1凡需借阅工程档案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
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详见附表),并有义务
将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部门。
1.7.2借阅本单位、本专业范围内机密以上的档案
时,需经本单部门总监以上负责人批准。
1.7.3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本公司机密以上
的档案时,须有原主管单位负责人签署的介绍信,
并得到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1.7.4工程档案室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有特殊需
要,须经档案室负责人同意,并报请公司主管领
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1.7.5对借出档案要严加爱护,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摘抄、转借或公开展览等。需要复制、摘抄、转
借或公开展览时可提出申请,经档案室同意后报
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使用中不得涂改、
批注、抽页、损坏,要保持案卷完整、清洁。对
借阅档案时造成的档案丢失、损坏或泄密的,视
情节给予处理并写出书面材料。
1.7.6借阅和退还档案时,必须当面点清,并经档
案工作人员检查无误时,方能离开档案室。
7
1.7.7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跟踪外借档案使用、归
还情况。
1
1
本部门领导意见:
签字:日期:
文件管理部门意见:
签字:日期:
公司最高领导意见:
签字:日期:
归
还
登
记
经办人/日期: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01:55: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8/18556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