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
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
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
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
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
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
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
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
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
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
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
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
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
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
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
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
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
其本心。
《告子章句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
“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
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
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
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
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
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
态:(《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
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
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
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
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
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
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
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
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
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
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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