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王忆安的《长恨歌》有感1000字(精选9篇)
《长恨歌》这部长篇小说以庞大的空间建构及时间流程,丰富的人物活动叙述了上海的历史,刻画了上海的女性,审视了上海的文化。在这部小说中,王安忆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与突破。看读者们如何书写他们在此书中内心的感悟,分享不同的心情与感受。
近日晚上闲来无事,也无心聊天。搜索历届矛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来读,被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这个名字吸引,又看了获奖作品的短评,决定就看这部了。小说刚开始是关于上海的弄堂、闺阁、留言、鸽子的描写,虽然文字细腻,描绘得像工笔画,我还是看不起兴趣来。这样的环境描写,粗略看起来啰嗦、冗长,看得人头皮发麻。仔细的体会,你就不得不佩服作者笔力深厚,驾驭文字的能力超强。作者不惜用几章文字来进行环境描写也只不过是为女主人公的出场以及悲剧的一生进行铺垫。
王琦瑶长得很美,偏偏出生于上海的一个普通家庭。这样的女孩不甘心做一个平凡的女人,心性高,又有着上海女人的精明,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以及同学吴佩珍、蒋丽丽的社会关系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为了跻身上流社会,当选“上海小姐”以后,不惜给一位高官“李主任”做“金丝雀”。就是这一决定和短短一年的情妇生涯,为她此生的悲剧拉开了序幕。也正是由于这一段短暂的生活,李主任给王琦瑶留下一个雕花箱子,里面装的金条成为王琦瑶在李主任死后物质上的依靠。王琦瑶和李主任之间没有爱情,他们互取所需。李主任看重王琦瑶的青春美貌和单纯,在王琦瑶这里他可以得到放松。王琦瑶看重李主任的权和钱,在这里她可以过上自己想要的上流社会的生活。李主任对王琦瑶虽然没有爱情,但是他却以自己的方式对王琦瑶承担着责任——他给她留下一箱金条,成为她以后活下去的一个依靠。
康明逊——这是王琦瑶唯一爱过的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二房所生,又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从小就看到生母受到大房的欺负,也因此学会了生存的技巧。他有生活情调,善于处理各种复杂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却有着致命的弱点——软弱。王琦瑶和他同病相怜,日久生情。明知自己不能娶王琦瑶,康明逊还是与王琦瑶暧昧。得知王琦瑶怀了他的孩子之后,没有勇气与家庭决裂,甚至连陪王琦瑶上医院的勇气都没有。王琦瑶怕影响他的名誉,不惜抓有着苏联血统和***遗孤背景的萨沙来做替罪羊。为了这个男人,也为了给自己有个依靠,最终,王琦瑶生下了这个孩子,并将她抚养长大。从心底里王琦瑶不恨康明逊,因为她知道自己做过别人的情妇,没有资格正常的嫁做他人妻,也就没有资格怨恨。
与王琦瑶有情感瓜葛的还有一个男人——程先生,这个男人是真正的爱王琦瑶,也有担当。他最先发现王琦瑶的美,并尽力的发掘出这种美。他给她拍照片并推荐给杂志社,还鞍前马后的支持她竞选上海小姐。王琦瑶当选上海小姐之后,疏远了他,投入有权势的李主任的怀抱。李主任死后,王琦瑶怀了康明逊的孩子之后,生活陷入困境,他尽心尽力的照顾她。就是这样一个真心爱着王琦瑶的男人,王琦瑶对他只有感恩,没有爱。像程先生这样的男人,想要的并不仅仅是王琦瑶美丽的躯壳,他要的是王琦瑶的心。当他知道王琦瑶给不了他想要的东西之后,在服侍王琦瑶做完月子之后选择了离开。
在独自抚养女儿的艰难日子都过来之后,王琦瑶到晚年却爱上了一个有怀旧情结的年轻人——老克腊。这位老克腊爱上的是老上海的影子,王琦瑶身上正好有着老上海的影子。当王琦瑶提出用金条来换取老克腊陪她渡过余生时,老克腊选择了拒绝。这情形有点像当年李主任用金条来换王琦瑶的青春,可惜王琦瑶想错了,老克腊不是当年的王琦瑶,老克腊始终是一个要融入主流社会的男人,不会把自己的青春交给一位年老色衰的女人。于是,王琦瑶只能感叹:只有靠自己。想要有所依靠的王琦瑶,一生都没有什么依靠。亲情是隔膜的,在她最孤苦伶仃的时候,母亲对她也是一番刻毒的羞辱。辛辛苦苦养大了女儿,女儿对她也不贴心,从小就跟她作对,长大后随丈夫去了美国。或许,唯一看得见的依靠就是那一箱金条,这是支撑她活下去的一个念想和指望。到最后,长脚要抢夺她的金条时,她不顾力量对比悬殊,死死抓住不放,还想把长脚送进监狱,最终让长脚掐死了她。这个女人靠金条而活,最后又因金条而死。
纵观王琦瑶的一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一辈子活在寂寞与回忆当中。她的悲剧是由自身的依赖性和软弱性造成的,她本来可以找个下层小人物过着平淡的生活,甚至她也可以和真心爱她的程先生结合。这些机会他放弃了,她一辈子都不放弃进入上流社会的机会,看看她后来交往的都是些什么人就知道了。与她交往的男人都是些有小资情调却靠吃祖辈产业过日子的人,当然这些人身上也就少不了软弱性,她也看清了这一点,所以对他们没有过高的奢望,自然也知道这些男人都是靠不住的。想依靠男人这条路行不通,最终想用金条来换取一个男人的陪伴也不可得,悲剧也就到了极点。
小说取名《长恨歌》,可通篇看下来,没看出作者要表达的恨在哪里,或许作者是想通过一个女人四十年的人生经历来揭示社会的变迁对一个人的影响。王琦瑶的悲剧是那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也是这个时代的美丽女人的悲剧。女人长得不好,容貌上不占优势,自然也就不会依靠美貌来换取自己想要的锦衣玉食和歌舞升平的日子,这些女人相比而言更加容易接受平淡的日子,也就容易获得平凡人的幸福生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女人长得不好是悲剧,女人长得太好,又没有用对地方就是更大的悲剧。作者要表达的恨是什么?是王琦瑶的的不***?还是男人的没有担当?或者是社会变革对一个女人的毁灭?说实话,我到现在都还没搞清楚。
个人感觉王琦瑶被长脚杀死这个结局有些仓促,也不够理想。对王琦瑶来说寂寞、孤苦的活着,靠回忆活着才是最大的悲哀,爱情梦破灭之后,死死守住金条不合情节的自然发展与推进。一些重要的配角最后的下落也没个交待,比如那个对王琦瑶付出一片纯情的乡村少年阿二和萨沙。在前面作者可是花了大气力来写这些配角的,就这样让这两个男人不明不白的失踪总是觉得有些缺憾。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kwl表格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学织围巾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下午,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愿望拼音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写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放鞭炮的寓意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生日对自己说的话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后。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同。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爱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因此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开始想,之所以书名为《长恨歌》,又岂仅仅是因为一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吗?或许所谓“长恨”不只是王琦瑶的恨,还是作者的恨,亦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恨。恨的是王琦瑶的痴心妄想,恨的是王琦瑶的默默忍受,又或者是王琦瑶不会恨……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王安忆的《长恨歌》30万字,我看完用了两天。虽然是比较少有的能称为文学作品的东西,但可读性并不算强。文字华丽、拥挤而唠叨,不顺畅,转弯抹角的。整篇故事晦暗暧昧,有点腐败的气息。故事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一点一点地描述,逐渐连缀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象一个个珠子连成的项链。
读后,总体感觉是一个对旧上海往昔情怀、情境的遥望和追忆,虽然描述的是人物的经历、命运,但这命运是渗透在背景中的,是给这背景作点缀的。就象开篇对弄堂的描述——“站在一个至高点看上海,上海的弄堂是壮观的景象。它是这城市背景一样的东西。街道和楼房凸此刻它之上,是一些点和线,而它则是中国画中称为皴法的那类笔触,是将空白填满的。”主人公王琦瑶曲曲折折的命运便在对往日上海滩礼貌的描绘中,一步步展开来。故事时间跨越半个世纪,从琦瑶豆蔻年华开始,一向到她60多岁被害至死止。
感觉主人公王琦瑶写得并不可爱,一个20年代旧上海的小女子,正当好年华的时候,因命运的缘故辉煌了一次,然后,就堕入无边的黑暗中。仿佛莫泊桑的小说《项链》里的路瓦栽夫人。
书中人物不多,都是琦瑶的女朋友和男朋友,及琦瑶的女儿的女朋友男朋友。也不看重历史背景,只是在走女人的心路。
琦瑶的几个男人,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老克腊、萨沙。除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程先生,其余的都辜负了她。她便在这辜负中坦然地做着女人,最终死于谋财害命。由此画了句号。
琦瑶16岁竞选上海小姐后,被李主任看中,做了李主任的情妇,李是军政界要员,不久死于飞机失事;程先生是琦瑶的仰慕者,追随琦瑶终生;康明逊是个顾首顾尾的纨绔子弟,给了琦瑶一段没期望的感情,始乱终弃;老克腊是琦瑶女儿一代的男人,给了琦瑶爱的期望,也导致了她的死。
人物刻画最成功的,倒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配角李主任。血肉丰满、跃然纸上。“在女人的事情上,李主任总是当机立断,不拖延,也不迂回,直接切入正题的。是权力使然,也是人生苦短。”
“李主任上了车坐在她身边,身材虽不高大,可那威严的姿态,却有一股令人敬畏的气势。李主任是权力的象征,是不由分说,说一不二的意志,唯有服从和听命。”
“李主任并不问王琦瑶爱吃什么,可点的菜全是王琦瑶的喜爱,是精通女人口味的。含苞未放”
琦瑶是恬静美丽的,也是坚强的,她的坚强体此刻她作为一个女人的命运的不挣扎、不抱怨、坦然承受,以及对生命中男性的温柔和体谅。
《长恨歌》里的感情也是影影绰绰若有若无。似乎仅有程先生对琦瑶的感情是实打实的。如果说王安忆与张爱玲相像,可能就是描述感情态度上的相似了。细致入微的冷静客观,甚至本应当惊心动魄的活力都是冒着冷气的。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异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假如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漾开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异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这段时间闲来无事,有想着自己要进步,对自己家里的书没有兴趣,自己也没有什么书可读。于是,就向同事找了借了几本,真是书非借不能读的缘故,书还没有读完就想着写一点读书的感受。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全球最帅的男明星,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
很长一段时间内,王安忆的《长恨歌》都让我难以释怀。
小说的故事背景是三四年代的旧上海。王瑶琦因摄影师的极力推介,成为“沪上名媛”。后来,她又得到可以做她父亲的将军张仪良的心仪,摇身变为上海知名的“三小姐”。在张将军遭遇空难后,她又与康明逊偷食梦果,生下女儿薇薇,却把女儿栽脏于萨沙。正在他进退两难时,她又遇到了了可以做儿子的“老克腊”的垂青和钟情。但最后被见利忘义的“长脚”杀害。这故事虽说有上海弄堂的悠远、少女闺阁的温馨、白鸽般的纯洁和邬桥的杜朴,但终究因故事的平淡、苍白和单薄而失去了一些吸引力。小说开篇就用密不透风的散文化语言和近20页的版面去描绘上海的弄堂、闺阁和街衢,而不描写半个人物,这分明是作家在卖弄文采。这难以读动的语言让小说走入了死胡同,也让小说失去了可读性的趣味性,像一个“长篇化”的散文,这舍本求末的做法无疑是不可取的。像这“机械化”一篇篇散文的衔接,读来让人感觉怎么都像在读一篇散文,而不是在读一篇小说,这还叫小说么?
小说中。除了王瑶琦一个从一而终的人物外,其它的人物都是半道杀出又中途退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而且,小说的叙述方式就像一个又一个镜头的剪接、叠加,还夹杂着摇晃和断裂。这电影记录片式的跳跃和蒙太奇式的回复加大了阅读的难度。分散、淡化并削弱了小说的主题思想,使之趋于平淡,没有戏剧化的矛盾冲突,让人找不到故事的高潮。而且,小说描写的尽是一些开麦拉、照相和跳舞等小女儿情态之类的妇性话题,显得不够大器和大度。
用《长恨歌》作书名,作家显然用心良苦,可惜的是,她从唐代诗人白居易那里借来了题目,却借不来白诗的艺术张力,丰富意蕴和深刻内涵。在这虚拟化的故事中,王瑶琦的爱情悲剧无疑是作家“长恨”的理由,其实这只是当时旧上海独特的文化背景、历史人文、民俗风情和“她”那随波逐流与破罐破摔的爱情观冲撞和磨合的必然,也是“她”恋父情结和自恋情结交相作用的结果。她没有经历刻骨铭心、大悲大痛的爱情,也没有为之付出过什么,实在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长恨”的,而勉强冠以“长恨”,就显出了妇人式的唠叨、琐碎和矫情,还有几分自怨自艾和顾影自怜。这好像不大符合大腕级作家创作风格。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乐天在《长恨歌》一诗中赞美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唯美爱情。
玄宗统治王朝,国力鼎盛,万国朝拜。唐王朝的规模可谓空前绝后。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中,玄宗的妃子的数目恐怕难以统计,但是,当遇到了杨玉环之后,玄宗集三千宠爱于一身。这种举动,对于拥有无数嫔妃的君王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往后唐朝衰退了,皇帝也不是只钟爱一个嫔妃,一直到明朝孝宗时期明孝宗才打破这个记录。可是当时明朝的成就远远比不上此时的唐王朝。一个盛大王朝的君主,在安逸情况下,钟爱唯一一位嫔妃,除了爱,还有什么力量有如此伟大!
安史之乱发生后,在外逃的过程中,唐玄宗始终与杨贵妃不离不弃,作为一国之君,唐玄宗有太多的理由独自逃离,然而事实上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这难道不是一种爱的表现?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唐玄宗沉迷美色。我就不得反问一句,唐玄宗是何许人也?在他的手中,唐朝空前的鼎盛,他会是一位如此昏庸的君主吗?或许又有人反驳:此一时被一时啊,那时候的唐玄宗自然是睿智无比,但现在可就说不定了,俗话说,温柔乡英雄冢。
我又不得不说:一个人的判断力有如此容易下降吗?以唐玄宗的智慧何尝不知道江山与美人何者更加重要。但是唐玄宗没有放弃杨贵妃,因为除了唐玄宗除了是一国之君,同时也是杨贵妃的丈夫,他要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是对杨贵妃的这种责任感,使他在极其危难的时刻始终陪在杨玉环身边。在如此发达的今天,在如此了解爱的今天,又有谁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是爱,和爱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衍生出的责任!
被逼无奈赐死杨贵妃后,唐玄宗再也没有纳过嫔妃,而是在半囚禁生涯中恪守着与杨贵妃的爱恋。在《长恨歌》中,犹给了唐玄宗以希望,以安慰。可是,事实是唐玄宗一个人独自睹物思人,尝尽相思。在寒冷的偏宫中,儿子想毒害自己,身旁无一亲信,说话都得小心翼翼,在这种凄惨的生活之中,唐玄宗依然保留着对杨贵妃的思念。在现代,离婚之事尚且屡见不鲜,那么在男子当家的封建社会,保留这份爱情的唐玄宗难道不是因为深爱着杨贵妃?也只有爱,才能抚慰心中的伤痛!
唐玄宗与杨玉环虽然生活在古代,但是他们的爱情与现代爱情一样轰轰烈烈,一样刻骨铭心!
“衹园精舍之钟声,响诸行无常之道理;娑罗双树之花色,显盛者必衰之真谛;骄奢者绝难长久,宛如春夜梦幻;横暴者必将覆亡,仿佛风前尘埃。”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开元天宝鼎盛繁华,安史之乱却又陷旷世浩劫。安史之乱之影响深远,不仅让此后近一百五十余年里,唐王朝始终在军阀割据的乱世之中苟延残喘,且即使到了赵匡胤终结了五代战乱,宋太祖仍然引以为戒,为削藩镇势力而杯酒释兵权,中央集权纵然巩固了,可虽富不强的两宋却一直在北方游牧民族的铁蹄蹂躏下度过。
此书写的算是浅显易懂,错别字多了些,但不影响阅读,且读完感受颇多,尤其“长恨悲歌”那一章,正如蒙曼在书中的总结提到,中国封建时期的历代帝王,有作为的不少,却都是都像***的词中所写,“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那样,人无完人,总有这些那些不足。回看开元盛世的缔造者,唐玄宗也没能免俗,他终归还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是人就会犯错误,只是皇帝犯错了,国家入歧途了,那就很难有机会悔改了,在这场席卷河北、中原、关中的变乱中,唐玄宗没因此落得一个国灭身死的下场,成为一个亡国之君,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安史之乱,毁誉参半的唐玄宗固然难辞其咎,不过他晚年居功自傲,开始贪*享乐,亲小人,远贤臣,若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思维来说,确实情有可原,这时如果能适时的功成身退,只需要一个守成之君取而代之,应该不难延续唐王朝的辉煌,可封建制及至高无上的皇权不容许他能这样做,因此我想在批判玄宗老年糊涂了的同时,究其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少不了封建帝制的终身制和世袭制所带来的弊病。
最后,历代文人多拿唐明皇与杨贵妃写“长恨歌”,褚人获结证隋唐事里更是将此逸闻扯成终南山的修仙怪鼠与得罪降谪的孔升真人之间一段隔世姻缘,所以咱也学着填词一首,拙作不敢妄攀古今诗词大神,只作抒情自娱而已:
再休提,纵奢天宝,宫阙多少愉逸。看霓裳羽衣翩舞,偎倚暖香温玉。迷醉里,怎难料,渔阳鼙鼓声惊起。烽烟连举,乍酒醒朝夕,红扬州炒饭尘缘尽,魂断马嵬驿。
难消受,曾有柔情几许,逐风飘作轻絮。华清池水依如旧,深院独留凄寂。追远忆,梦回处,长生殿下相私语。韶华转去,奈续擘哀弦,悠悠千古,还长恨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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