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认定和普通申报(3篇)

更新时间:2023-06-09 22:08:00 阅读: 评论:0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考核认定和普通申报篇一

1、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认定和普通申报篇二

针对“信用”,今年住建部要重拳出击了!

1、试点开展对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全额担保的企业,取消承揽业务范围资质限制。

2、完善“四库一平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及时公开企业和人员的信用记录。

3、加大对企业取得资质后的动态核查力度,特别是对不符合资质条件企业承揽项目的重点核查,严格依法查处不合格企业和人员,强化市场清出管理。

4、修订建造师管理规定,强化执业监督,落实执业责任。

5、修订出台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打击力度。

6、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

2017年,注定是建筑业改革大年,你准备好了吗?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考核认定和普通申报篇三

1、去年取消了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考核

2016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强化业绩考核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先是大幅度提高一级、二级资质企业的工程业绩要求。以一级资质为例:

修改前:建筑面积 3万 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2万-3万 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修改后:建筑面积 12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 10万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同时提出,“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这将使得在资质申请中,业绩造假的情况基本被杜绝。

3、2017年要重点考核“企业信誉”(新增)

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较少涉及对企业信誉的要求,仅在特级资质企业的资信考核中,有 银行授信额度、上缴税额 的要求。

从2017年开始,“企业信誉”将是资质考核的重点之一,或许也是资质标准修订的方向之一。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

信誉!信用!诚信!这三个词,或许将成为2017建筑业年终盘点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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