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刑诉法常考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论述题常考点篇一
1、昼夜更替:地球不停地自西向东转动,产生昼夜更替现象。
2、地方时与区时:随地球自转,一天中太阳东升西落,太阳经过某地天空的最高点时为此地的地方时12点,因此,不同经线上具有不同的地方时。
3、物体水平运动的方向产生偏向:北半球偏右,南北半球偏左。赤道上经线是互相平行的,无偏向。
4、自转对地球形状的影响:地球在自转过程中,球上各质点都在绕着地轴作圆周运动。因此,就会产生惯性离心力,且从赤道向两极,惯性离心力逐渐减小,所以地球成两极稍扁、赤道略鼓的椭球体形状。
二、地球公转的地理意义
1、昼夜长短的变化。由于地球绕太阳椭圆轨道运行, 在近端与远端时,太阳直射在南北回归线, 造成昼夜长短现象。
2、黄赤交角。地球公转与自转的轨道所在的平面有夹角(黄赤交角)导致地球在转动的时候是斜着转动的产生四季更替的现象。
3、五带划分:以地表获得太阳热量的多少来划分热带、温带、寒带。
三、二十四节气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对于二十四节气,大家只要熟记这个顺口溜即可。
四、地质作用及地表形态
1、地质作用:地球上由于自然界的原因,引起地壳及其表面形态不断发生变化的作用,就是地质作用。按能量来源不同,分为内力作用和外力作用。内力作用有地震、火山、地壳运动等。外力作用有泥石流、滑坡、风化、侵蚀等。
2、地表形态:如山地,丘陵,平原,高原,盆地。
刑诉法常考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论述题常考点篇二
考点一:调整人民检察院侦查职权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1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将原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改为了“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检察院侦查案件的范围;另外也使得检察院与监察委在侦查案件的划分上更加明确。
考点二: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
新的刑诉法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査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该条规定对于反腐败追讨境外的重大犯罪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的震慑和法律意义。
考点三: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处置的制度
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该条规定明确了对于立功或者认罪认罚并且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分子可以撤销案件或者做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保障人权和更好的查办案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刑诉法常考知识点 刑事诉讼法论述题常考点篇三
(一)宏观调控
1.国内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gdp)是国民经济核算中最核心的一个指标,即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国国内所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及劳务的市场价值总和。
2.总供给与总需求
(1)总供给,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社会所提供的最终产品和劳务的总量,指一个国家全部企业愿意而且能够提供总产出的量。总供给由消费、储蓄、政府收入、进口四部分组成。
(2)总需求,是指一国在一定时期内,社会对最终产品和劳务愿意购买并有支付能力的总需求量。总需求由消费需求、投资需求、政府支出、出口需求四部分组成。
只有保持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才能保持国民经济总量平衡,实现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3.宏观调控的目标
宏观调控的目标包括:
(1)经济增长;
(2)充分就业;
(3)价格稳定;
(4)国际收支平衡。
(二)财政收支与财政政策
1.财政收支
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分配的一个方面,它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从我国取得财政收入的形式来看,财政收入可以分为税收收入、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收入、债务收入(如国家发行的国库券收入、经济建设债券收入等)和其他收入(如各种管理费收入等),可以概括为税、利、债、费四种形式。
财政支出作为财政分配的另一个方面,它是指国家对集中起来的财政资金进行分配的整个过程。政府财政支出包括政府购买支出和政府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支出是政府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2.税收与税率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依法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财富分配,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率则是指由国家设置的、税务机关向企业和个人按不同税别征税的比例。
税收所具有的基本特征是:(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3.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的主要手段或工具是政府支出和税收,它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
(三)货币政策
1.货币
经济学通常将货币定义为公众普遍接受的,对商品、劳务和债务的一种金融支付手段。
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货币执行着五种职能:流通手段、价值尺度、支付手段、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
2.信用和信用工具
所谓信用,就是用契约关系保障本金回流和增值的价值运动,其实质是证明资金买卖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金融契约。信用一般都具有期限性、流动性、安全性、风险性以及赢利性等特性。
信用工具的种类有很多,包括商业票据、银行票据、债券、股票等。
3.货币政策
调节总需求的货币政策工具有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三种。
(1)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是指商业银行按中央银行的规定,必须向中央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与存款总额之比。中央银行通过提高或降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从而影响市场利率和货币供给量。
(2)再贴现率。是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贴现或开具合格票据办理贴现时所采用的利率。中央银行通过再贴现率的调整,可以影响商业银行介入资金的成本,调节货币供给量。
(3)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通过买卖有价证券来调节货币供给量。当经济衰退时,中央银行买入有价证券,投放货币,刺激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反之,当经济过热时,中央银行卖出有价证券,回笼货币,抑制需求,抑制经济增长。
(四)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是指流通中货币量超过实际需要量所引起的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的经济现象。
通货膨胀按其形成原因可划分为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和结构型通货膨胀。
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是指总需求超过总供给所引起的价格水平的持续上升,无论是消费需求、投资需求过热,还是政府需求、国外需求过热,都可以引发需求拉动型通货膨胀。
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是指在没有超额需求的情况下,由于供给方面成本上升所引起的价格水平的持续上升。成本推动型通货膨胀可以由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导致原材料成本上升引起,也可以由工会组织对劳动力市场垄断或其他原因导致工资上涨引起,还可以由垄断企业利用市场优势操纵价格、抬高利润引起,甚至可以由汇率变动使本国货币贬值导致进口产品价格上升引起。
结构型通货膨胀,指在没有需求拉动和成本推动的情况下,只是由于经济结构因素的变动,也会引起一般价格水平的持续上涨。即物价上涨是在总需求并不过多的情况下,而对某些部门的产品需求过多造成部分产品的价格上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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