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第二语言”相关的术语探析
[摘要]本文以厘定“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为核心,系统地探析它们与“母语”、“本族语”、“外语”等常用术语间的内在关系,进而探讨这些区分在语言教学中的作用。以期深化“第二语言教学”的学科研究,促进其理论构建。
[关键词]第一语言;第二语言;母语;本族语;外语;语言教学
一、引言
“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准确厘定在语言“获得”与“学得”的相关研究中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目前的文献中,“第二语言”如果被定义为覆手为雨“在第一语言之后再学习的其他语言。……但在应用语言学领域里,通常把第一语言之外的语言统称第二语言。”[1]10-11那么,“第一语言”的数量就只有一种。这样,Krashen“输入假说模式”[2]228中的“获得”和“学得”的区分就没有了意义。另一方面,如果“第二语言”是指除一个人的“母语”外,他所习得的语言。[3]6显然,这其中,“母语”补血汤是定义项,但“母语”是与“非母语”交通安全的黑板报相对的概念。这样,就会得出“第二语言也称非母语、非本族语,它包括本国内(多民族国家)别的民族的民族语和外国
语”[4]178的定义。也就是说,“第二语言九年级下册数学”也与“非母语”相对,而不是明确地与“第一语言”相对,这就容易造成概念间属种关系的错乱。可见,有必要对“第二语言”及其相关问题做进一步的探讨和分析,以便求得更清晰准确的概念。本文就试图厘定“第一语言”与“第二语言”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探讨它们与相关术语间的内在关系;旨在能用其精准地描写“第二语言教学”中的现象,更好地探讨与之相关的理论问题,巩固学科的理论基础,促进“第二语言教学护士规培”和“汉语国际教育与传播学”[5]1-8的主体研究和学科建设。
二、“第二语言”概念的厘定及探析
(一)概念的厘定
Stern(1999)指出,Catford, J.C.(1959)是较早提出“第一语言”与“第二语言”术语的研究者。[6]22这两个术语的提出表明确实存在着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情形。否则“获得”与“学得”的区分就没有必要了。也就是说,区分“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可以更准确地描写和解释语言“获得”与“学得”的差异。
显然,“第二语言”是基于“第一语言”而提出的,因此,要界定“第二语言”的概念,明确其内
涵与外延,首先要界定“第一语言”的概念。一些工具书和教科书都对“第一语言”或“第二语言”的概念进行过界定。如“‘第一语言’是指首先被学会的语言。”[7]174;“第一语言是指一个人出生以后首先接触并获得的语言,第二语言则指人们在获得第一语言以后再学习和使用的另一种语言。”[8]2;“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是按照时间先后定义的两个术语。‘第一语言’(first language)是我们从小学会的语言,简称‘一语’,也叫‘母语’(mother tongue),在掌握第一语言之后,人们还可以继续学习并在不同程度上掌握‘第二语言’(简称‘二语’),甚至第三、第四语言。”[9]弗比斯1此外,Stern (1985)认为,“第一语言”包含本族语(native language)和主要语言(primary language)两种情形。[10]46-48他还把L1和L2看作两个集合,前者包括first language, native language, mother language, primary language 和stronger language;后者包括cond language, non-native language, foreign language, condary language 和weaker language。
《语言学百科词典》指出,“第二语言(Second language火刘)”与“第一语言(First language)”相对。[11]552指在掌握母语后通过学习而掌握的第二种语言。这种语言可以是外语,也可以是国内的另一种语言。如我国少数民族所掌握的汉语是他们的第二语言,定居在外国并取得国籍的人所掌握居住国语言也是他们的第二语言。Stern(1999: 11)
认为,“第二语言”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从时间的角度看,“第二语言”总是在获得“第一语言”之后才学习和掌握的语言;另一种是从掌握语言的水平的角度看,“第二语言”是指个人较生疏、较不熟习的语言,掌握的熟练度总是低于”第一语言”的语言。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第一语言”至少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首先,它应该是在幼儿时期接触的;其次,它应该是自然获得的;第三,它应该是首先获得的。如果考虑到“第一语言”的数量,是一种还是多于一种。我们就可归纳出四种区别性特征(参数),即[+/-幼儿](表示幼儿时期/成人时期)、[+/-获得](表示自然状态下潜意识地获得/课堂教学有意识地学得)、[+/-第一](表示首先/非首先习得的语言)和[+/-一种](表示习得的语言有且只有一种/多于一种)。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区别性特征来重新厘定“第一语言”和“第二语言”的概念。
第一种情况是四个参数的值都为“+”,表示在幼儿时期首先获得的唯一一种语言,这是对“第一语言”最狭义的定义。第二种情况是前三个参数的值为“+”,而第四个参数的值为“-”,表示在幼儿时期首先获得的不止一种语言,这也是对“第一语言”的界定,不同的是,该定义允许“第一语言”在数量上可以有多种。第三种情况是[+幼儿]、[-获得]、[-第一]、[+
一种],表示在幼儿时期在掌握了某种语言之后而学得的唯一一种语言。第四种情况是[-幼儿]、[-获得]、[-第一]、[+一种],表示在成年时期在掌握了某种语言之后而学得的唯一一种语言。这两种情况都可以看作“第二语言”,或者说,“第二种语言”。这时“第二语言”张北坝上的数量只是一种。 第五种情况是四个参数的值都为“-”,表示在成年时期在掌握了某种语言之后而学得的不止一种语言。这是典型的“第二语言”,其数量也不止一种。
上述四个参数除[+/-一种] 外,“第一语言”与“第二语言”基本上是对立的,没有相互交叉和包含关系,这样,我们就厘定出,“第一语言”是指在幼儿时期首先获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语言。“第二语言”是指在幼儿时期,但主要是在成年时期在掌握了某一种或某几种语言之后而学得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语言。该定义更符合术语准确性、单义性的基本要求,从而使概念更加精准周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