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共与预算管理办公室(OMB)

更新时间:2023-06-03 20:56:58 阅读: 评论:0

美国公共与预算管理办公室(OMB)
《关于对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非盈利
机构给予资助的统一管理要求》
OMB—A-110通告
A-110通告
(11/9/1993修订,9/30/1999再次修订)
第A-l10通告修订案
统一与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契约和协议的行政规定。
1.目的  对管理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契约和协议的联邦政府机构,为在这些联邦政府机构之间获得一致和统一,本通告提出标准。
2.权利  A-110通告是在3l U.S.C.503(the Chief Financial officers Act),31 U.S.C
1111,41 U.S.C.405(the officeof Federal Procurement Policy Act),Reorganization P1an  No.2 of 1970,以及E.O.11541(“规定总统行政办公厅的管理与预算办公厅以及国内政策委员会的职责”)。
3.政策  除了在此提供的以外,本通告颁布的标准还适用于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如果任何法令明确规定的政策或要求与本通告提供的标难不同,必须遵照该法令的规定。
联邦政府机构应该对受方实施本通告的条款。如果子受方属于第l节中规定的组织,那么当这些子受方在主要受方通过或裁定的契约和协议下执行实质性的工作,受方应该对子受方实施本通告的条款。
对于州或地方政府单位,如果适用于OMB A-102通告(州和地方政府的契约及合作协议,“Grants and Cooperative Agreements with State and Local Govenvnents”)以及联邦政府机构施加于州及地方受方的使管理规定标准化及法典化的联邦政府机构契约管理通用规则,本通告不适用于联邦政府与这些单位之间的契约、合同或其他协议。此外,本通告不适用于州或地方政府的转包合同(subawards)和合同。但是,本通告适用于州及地方政府与本通告中包括的组织之间的转包合同。联邦政府机构可以将本通告中的规定应用于商业
纷至沓来组织、外国政府、隶属于外国政府管辖的组织,以及国际组织。
4.定义  本通告中使用的关键术语的定义,在附件的第2节。
5.要求的行为  本通告提出了对联邦政府机构、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具体要求和职责。负责裁定和管理与第l节中所述的组织之间的契约和其他协议的联邦政府机构,应该采用被通告中的术语,除非不同的规定被联邦政府法令要求或OMB批准。
6金石财经OMB职责 OMB将评估机构的规定及本通告的实施,并将提供对政策规定的解释和帮助,来确保有效和高效的实施。任何例外都应该从属于OMB批准的行为,这些行为在附件的第四部分中说明。例外只能产生于提供充分理由的特殊情况下。
7.信息联系  要获得本通告的更多信息,请联系office of Federal Financial Management,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Washington,DC 20503,telephone(202)395-3993。
8吃东西感觉口苦是什么原因.截止评估日期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将执行三年的政策评估。
9.生效期  本通告中颁布的影响联邦政府机构的标准,在最后修订版公布之日的30天以后,开始生效。那些联邦政府机构施加于受方的标准,将在公布之日的6个月以内,被那些把规章编成法典的机构采用。鼓励尽早的实施。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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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联邦政府机构与高等教育机构、医院及其他非盈利性组织的契约和协议,本通告建立统一的行政规定。除了第4节和第14节中的情况外,或者除了联邦政府或总统行政命令明确的要求之外,联邦awarding机构不应强加额外的或不一致的要求。实施国家联邦计划的非盈利性组织也应遵照州政府的规定。
2.定义
(1)增加的支出(Accrued expenditures)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受方要求为以下条件提供款项而支出的费用:①接受的商品及其他有形资产;②雇员、订约人、子受方及其他领款人执行的服务;以及③当前不需要服务或执行的、计划中的欠款总和
(2)增加的收入(Accrud inDlne)  是指以下总和:①在一定时期内,从以下获得的收入(i)受方执行的服务,及②交给购买者的商品或其他有形资产,以及(2)当前不需要由受方提供服务或执行的、欠受方的金额。
(3)设备购置成本(Acquisition cost of equipment)  是指设备的发票实价,包括那些为了使设备正常使用并达到目的要求而必需的,用于修改、附加装置、附件或辅助设备的费用。其他费用,如安装、运输、税、内陆运输保险等费用,应该按照受方正常的会计惯例,来确定是否包含在设备购置成本中。
(4)预付款(Advance)  是指在受方费用支出之前,或通过使用预定的费用计划,通过国库支票或其他拨款支付方式,按照受方的请求,支付给受方的费用。
(5)基金(Award)  是指为完成一个公共目标而提供支持或激励的财政援助。基金包括由联邦政府给予一个合法受方的,以资金或替代资金的财产形式的基金或合同。这个术语不包括:提供服务来替代资金的技术援助;以贷款、贷款担保、利息补助或保险形式的其他援助;个人任何形式的直接付款;以及必须在采购法律和规章管理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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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厨师(6)现金捐助(Cash Contributions)  是指受方的现金费用,包括由第三方捐助给受方的现金费用。
(7)截止(Cloout)  是指联邦资助机构决定,所有对基金适用的管理行为及必需的工作已经由受方和联邦资助机构完成的过程。
(8)合同(Contract)  是指在award或子基金下的采购合同,以及在受方或子受方合同下的采购转包合同。
(9)成本分摊或匹配(Cost sharing or matching)  是指不是由联邦政府承担的项目或计划费用部分。
(10)完成日期(Date of completion)  是指所有在基金资助下的工作都完成的日期,或者在基金文件及任何补遗或修正案上的、联邦政府资助任务结束的日期。
(11)不允许的费用(Disallowed costs)  是指按照切实可行的联邦费用原则或基金中包含的其他条件,那些联邦资助机构决定不允许的基金费用。
(12)固定资产、设备(Equipment)  是指有形的、可多次使用的个体资产,包括由基金直接支付的、超过一年有效使用期的、并且每台购置费用超过5000美元的免税资产。然而,为了和受方政策保持一致,可能建立更低的限制标准。
(13)盈余资产(Excess property)  是指在联邦资助机构管理下的,由其领导决定的,不再需要尽义务或履行职责的资产。
(14)免税资产(Except property)  是指全部或部分由联邦基金资助的有形个体资产,其中联邦资助机构具有法定的权力批准受方,而不必受联邦政府的更多约束。Federal Grant and Cooperative Agreement Act(3l U.S.C.6306)中包含一个免税资产权力的例子,资产由基金资助,用于非盈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或那些主要目的是从事科学研究的非盈利性组织的基础或应用研究。
(15)联邦资助机构(Federal awarding agency)  是指向受方提供基金的联邦机构。
(16)联邦指定基金(Federal funds authorized)  是指联邦政府强制用于受方的联邦基金总额。如果机构规章或机构实施细则允许,这一总额可能包括从以前资助朗的、末指定用途的资金转移而来的指定资金。
(17)不动产、设备或供应品的联邦份额(Federal share of real property,equipment,or supplies)  是指联邦基金支付的资产购置成本及任何改进费用所占的百分比。
(18)资助期(Funding period)是指联邦基金有义务资助受方的时期.
走搭石(19)无形资产和债务票据(Intangible property and debt instruments)  是指商标、版权、专利、专利申请,以及贷款、票据和其他债务票据、租借协议、股票和其他资产拥有票据等有形或无形的资产,但不只限于这些。
(20)债务(obligations)  是指一定时期内,要求受方在同一时期或将来某一时期支付的订单、合同和grants、服务及类似的事务的总和。
(21)费用或支出(Outlays or expenditures)  是指项目或计划中产生的费用。它们可能以现金制或应计制编制报表。对于现金制,费用是直接支付给商品或服务的现金支出,间接支付的费用,第三方申请的以货代款方式捐助的价值,以及给予子受方的现金付款和预付款的总和。对于应计制,费用是直接支付给商品或服务的现金支出,间接支付的费用,申请的以货代款方式捐助的价值,以及受方因接受的商品和其他资产,雇员、订约人、子受方及
其他领款人执行的服务而欠的,以及当前不需要服务或执行的、计划中欠款的净增加(或减少)额的总和。
(22)个体资产(Personal property)  是指除不动产之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它可以是有形的、物质存在的,或者无形的、非物质存在的,例如版权、专利或有价证券(curities)。
(23)预先核准(Prior approval)是指由审核官员证明预先同意的书面批准。
(24)项目收益(Program income)  是指由一个支持行为直接产生的受方所挣的,或者由于基金所挣的总收入(见第24(5)和(8)段的例外规定)。项目收益包括,但不只限于,执行服务、使用或租赁联邦资助项目F获得的不动产或个人资产、出售在基金下制造的商品或产品、由基金产生的专利和版权的许可费和版权费以及贷款利息所得的收益。联邦基金预付款所得的利息不是项目收益。除了联邦资助机构规章或基金的条款和条件中的其他规定外,项目收益不包括贷款、回扣、银行存款、本金收据、贴现等的本金收据或所得的利息。
(25)项目成本(Project costs)  是指按照适用的联邦支出原则,项目期内完成基金目标的过程中,所有由受方产生的正当支出,以及由第三方捐助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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