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十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劳动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A.20xx年入公司上班,先是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后是每一年续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最近一次的劳动合同也即将期限届满了。单位将不续签新一年的劳动合同(楼主自称是“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
B.20xx年10月因工负伤,住院***,现已经出院,但仍在家休养。已经做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确认为9级伤残;
C.住院医药费除了社保部门报销的,还有一部分社保没有报销的,单位不同意给报销;
D.单位确实是按照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否则社保不会同意报销住院医疗费的);
E.公司(单位)应当不是国有企业(楼主没有讲,估计推断的)。
依据以上的推断,鄙人给出自己的答复和解释,供参考。如果所推断的与事实有出入的话,所给出的答复和解释,难免有误,不要误导大家才好!
1.估计单位不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为单位无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到期而提出提前终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策,职工因工负伤,单位无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对于7—10级的工伤伤残,只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的。所以,如果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单位要承担二倍工资额标准的赔偿金(不是“经济补偿”)。楼主提出“公司能在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吗”?可能是一种误解!单位不会办这样傻的事情的。
2.单位可能是提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这样做,只要单位支付了相关的补偿(后述),就不违法。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职***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劳动保障行***部门会同**脚步作文*卫生行***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所花费的住院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通常称为“公费药”,全部由社保部门报销,超出标注的部分——通常称为“自费药”(一般是好药或者进口药品),社保部门不予报效,单位只要交纳了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工伤医药费就由社保部门报销,而单位就不再承担。所以,如果楼主的住院医药费中包含有“超标”的药费,社保不报销,单位也不报销。当然,如果数额不大,与单位好好协商,也可能单位同意补助(报销)。
4.楼主需要关注的关键问题是: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相关补偿问题,主要有——
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是按照楼主所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规定(楼主没有讲清楚所在地,也无法推算,楼主可以询问当地劳动和社保部门)。
②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同上。
③经济补偿,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注意:是从2xx8年1月1日起算,而不是从2xx0年起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有规定,不赘述!)。
顺便说一句,如果单位没有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足额(标准为:原工资福利里待遇不变)的话,应当向单位追偿!
5.假如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是期满终止)的话,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就要支付二倍于经济补偿的赔偿金,而不再支付经济补偿——相当于二个月工资额的赔偿金。
所以,估计单位不会做这样的傻事,而会等待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来而自然终止劳动合同。当然,楼主也不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大不了到期终止,要求单位支付上述的补偿款项,离开单位就好了!至少这几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少的!
一、《劳动合同法》的突破
《劳动合同法》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很多方面有所突破和进步,体现了近年来我国在劳动合同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成果,相信对今后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的调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其突破和亮点我认为较突出地体现在以下方面:
1、扩大了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以往的草案中,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多以列举的方式规定,存在挂一漏万的弊病,特别是劳动关系是极为活跃的、变动性较强的关系。该稿采用了在总则中界定劳动关系,再运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方式,将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确定下来。不仅扩大了适用范围,适应了今后劳动关系的发展,同时避免了列举无法穷尽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纳入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
2、肯定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口头和行为默示方式
由于劳动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只能以书面的方式订立,导致实践中大量事实劳动关系无法依法调整,劳动争议层出不穷,劳动关系极不稳定。该稿正视了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在第十一条将未订立书面合同但事实形成劳动关系的视同劳动合同并纳入劳动合同法,为处理这类关系,消除这类关系带来的隐患,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3、在多方面区分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面,该稿作了较大突破:如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不同的解除条件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预见性很强的合同,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非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解除。用人单位野无遗贤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能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解除的补偿金的标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特别是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些规定对鼓励和促使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防止劳动合同的短期化现象的蔓延具有积极的意义。
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
非全日制的灵活就业和劳务派遣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劳动关系。以往由于缺少法律规制,这类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权益经常受到侵犯,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将劳务派遣作为降低用工风险、逃避劳动法责任的形式。该稿对这两种用工形式作了专章规定,对于促进灵活就业,防范用人单位以此侵犯劳动者权益,以及处理由此发生的劳动争议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对几个问题的认识
1、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该稿第一条为立法宗旨,“为了调整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劳动合同法的灵魂,反映出该法的价值取向和主导思想。认识这一问题,应明确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以及劳动合同法的区别。由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兼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劳动法的性质不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范畴,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法的价值目标即在于通过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劳动合同法自然属于劳动法,其立法宗旨当然要以劳动法为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已充分体现了这一点。明确这一点,对劳动合同法的内容、理解和适用关系重大。
2、关于劳动合同的无效
由于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在调整关系及性质上的不同,对劳动合同的无效不应简单地照搬合同法关于无效合同的确认,而应持谨慎的态度,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无效特别是全部无效的条件。该稿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一)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内容低于国家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的;(二)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第一种情况不当然导致劳动合同全部无效,而第二种情况规定得过于宽泛,实践中难有统一的标准予以确认。
该稿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撤销权,应当看到有进步意义。但劳动合同与经济合同的不同,使得撤销权在行使上也必然会有很大差异,特别是在撤销权消灭的规定上,采用了合同法的规定,即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由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存在的不平等关系,加之就业带来的沉重压力,劳动者要想行使撤销权比较困难,而一旦不行使,一年的撤销期满,则撤销权消灭,劳动者将不得不接受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这显然将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另外,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上的难度,也会导致这一规定的形同虚设。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xxx,本公司职业是:xxxx,xxxx年 xx月与本单位签订为期x年的劳动合同,现合同到期在即,经本人考虑,申请续签劳动合同。
在过去的x年里,我在本公司的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 一切规则,认认真真地做好了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鉴于此,我更是尽心尽力做好这一份工作,我都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当然在工作中也有待改正的地方,这里还是要感谢领导和同事们给我纠正。
在本公司,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我们生产工艺技术的工作,我热爱这行工作。我希 望能够继续为本公司服务,恳请各位领导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我必将更加努力的工作,遵守 职业道德,虚心学习,将专业知识与实践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以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 状态,努力发挥聪明才智,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份工作,为本公司的工作发挥力量。
基于以上所述,我申请改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希望得到领导的认同。
此致!
申请人:
日 期:xxxx 年 xx月 xx 日
甲方(聘用方): 瑞安市邦达灯饰厂
法 定 代 表 人:王学邦?
地 址:瑞安经济开发区高新路977号
电 话:65605322
乙方(受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家庭住址: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经双方互相考察、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1?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个月。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超过固定期限部分,视为本条款的变更。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情形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个月。
第二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______小时,每月休息时间为____天。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二)以下情况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合同及法律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工资于每个月15日发放。(此工资已含伙食费、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二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转正后工资为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劳动产品单价标准为__元/件。
(三)甲方在代扣代缴乙方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其他费后,不迟于下个月的月底以银行信用卡或其他可行方式支付乙方的当月劳动报酬,如遇法定节假日,发薪日则相应顺延。
第四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凡被我公司招聘的员工,凭本人有效合法证件,公司为其办理工伤保险;通过考核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二)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期待遇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经济补偿金发放等,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甲方:
乙方:
编号:________号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
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关(公章):____________
鉴证员(签章):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老人足跟痛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时间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时间:上午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_分;下午_____点_____分至_____点____分。
二、工作内容
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安排的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工作质量应达到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为_____元。工资结算期限为_____(小时、日、周、月)。
甲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等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2、用人单位负责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乙方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劳动合同书字体。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合同范本《劳动合同书字体》。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考研政治分数分布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幼儿园音乐课教案、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执行。乙方在试
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元或按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案情简介”
小王是上海某服装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公司)的一名检验员,于20xx年6月3日进入服装公司工作,至今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xx年4月9日,服装公司因订单减少,业绩下滑,要适当调低小王的劳动报酬,同时,鉴于《劳动合同法》已经开始施行,故要求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于是,服装公司当面交给小王一份书面劳动合同,该合同将小王原来的3000元工资调整为2800元,小王不同意2800元的月薪,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同日,服装公司向小王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但没有对小王作出任何补偿。小王认为服装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当赔偿其损失,而且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服装公司认为是小王不愿意签订合同,不是公司不与其签订,鉴于双方没有书面合同,故随时可以通知小王不用上班,不需要进行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王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服装公司支付20xx年7月3日至20xx年4月9日期间的两倍工资,并要求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小王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律师解析”
上述案例是关于事实劳动关系期间的二倍工资以及终止时经济补偿的问题:
一、关于一个月的“宽限期”及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里的一个月我们俗称为“宽限期”,换言之,用人单位可以在这一个月内的任何一天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了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两倍工资了。
本案中,小王是在07年6月3日进入服装公司工作的,此时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是否意味着从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07年7月3日)开始服装公司要向小王支付两倍工资?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是:《劳动合同法》是在08年1月1日施行的,该法规定的“一个月内”是指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即服装公司应当在08年2月1日前与小王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自08年2月1日起,服装公司就应当支付小王二倍的工资。故,小王主张自07年7月3日支付两倍工资无法得到支持,仲裁仅能支持08年2月1日至4月9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二、关于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本案中,服装公司是在与小王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个月后,即20xx年4月9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且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小王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服装公司可以通知小王终止劳动关系,但应当向小王支付经济补偿。至于经济补偿年限的起算时间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从07年6月3日起计算小王的工作年限,故服装公司应当支付小王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小王在服装公司的月平均工资。
“律师建议”
针对上述法律分析,关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关系所涉及的问题,我们对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做如下提醒: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法律对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在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签订,可以依法终止;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一个月是个不稳定期间,其不稳定性尤甚于试用期,应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对于用人单位的建议
1、用人单位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与其签订;
第二: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三: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即在“宽限期”内,完成上述两个步骤。
2、用人单位在实务中,应当注意证据保留:
第一:留存两次书面通知及签收回执的凭证;
第二:留存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
3、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对于劳动者的建议
对于弱势劳动者,在这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应当注意保护自己:
1、尽量在用工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书面的录用信;
2、在这一个月的“宽限期”内,注意保留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如:工作证、考勤卡、工资条、工作服等。
3、注意保存用人单位对劳动报酬承诺的相关资料。
网友:
和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公司要求不要填写合同期限、入职时间、工资等!人事曾口头上要我补上,我没有补,因为已经盖章了,同时也怕他们手上那份和我填的有出入。当时我想,如果不填,对我可能有好处,如果有纠纷,我将用利用“不要填写合同期限”这条来获取补尝!如果没有填写合同期限,那是不是说我和公司签的相当于不固定期劳动合同,必要时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薪水?因为我感觉公司可能要裁人,不知道我这样的合同该怎么办?
专家:
员工手上竟然有一份公司已盖章的半空白劳动合同,现实中倒不常见。而且劳动合同期限、入职时间以及工资等重要项目均为空白。从这个角度来看,你所在的公司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建立有约束力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会为此付出代价的。
有一些中小企业私下传递员工管理经验,认为劳动合同上如果留着空白不写,只让员工签字,这样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处理起来会比较灵活。但是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孰不知此法蝌蚪怎么写仅限于公司收回全部签字盖章劳动合同的情况,而不该将已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当然,我在这里也要说明,如此算计员工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一些企业自恃占据了招用人员的优势,故意让员工签下空白的劳动合同,这样是得不到员工拥戴的,企业文化也无法良性循环,相信会得不偿失。
你现在手上这份劳动合同,对你来说有好处。因为无论在仲裁还是法院,面对同类型的2份证据,都有员工和企业的签字盖章,而里面所填写的内容却不同,有差异之处必然要通过实际履行的情况来判断哪个约定是准确的。
工资很难改,因为你已经实际领了很多月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上的数额与实际领取的工资长期不一致,而你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话,这表明数字与实际发放不一致的那份合同存在问题。
改变入职时间的意义不大,除非你希望通过这一项来增加你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但是你要明白,这一点企业可以通过其他材料对你进行抗辩,比如入职时填写的面试表、交金记录等。所以你自己要好好斟酌一下。
合同期限是最说不清楚的一项。如果说留白表示无固定期限的话,那阿克认为你还是填写上你认为对你有利的期限更有说服力。因为实践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很少采取将合同期限留空来实现,这样做也不合常理,容易被纂改,更何况单位那份上有合同期限。所以,留空只能证明你这份合同原先就没有填写内容,而不是表示无固定期限。
至于你希望要有双倍工资,这有难度。《劳动合同法》上有双倍工资的仅限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情形。你不属于此类情况。不过,公司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而没有合法理由的话,你大可以索取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当赔偿金。此时,你手头这份劳动合同会发挥一定作用的。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
地址:____
性质: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
性别: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_
文化程度:____
籍贯:____
现住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
乙方愿意接受并完成下列生产(工作)任务:
在岗位,为工种。
乙方在生产(工作)上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元。
第四条?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
乙方在合同期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做好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
1.乙方每月工作天,每天实行小时工作制。如双方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加点给予报酬,加点费为每小时元。
2.合同期内,职工工资待遇(甲方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的数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按下列约定办理:
(2)____
(4)____
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住院***,以及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的,甲方应给予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仍未治愈的再延长月。
(2)医疗期内的医疗费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担%。病假工资为
海明威的歌(3)医疗期满后因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实得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4)乙方非因工负伤、患病而死亡的,甲方负担丧葬费元。
2.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的待遇,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约定如下:
(1)医疗期为月(年),期满未治愈的延长月。
(2)乙方的医疗费全部由甲方负担,病假工资为全薪。
(3)因工负伤致残的,甲方应。
(4)因工死亡的,甲方应付给丧葬费元,直系亲属抚恤费元,其他费用元。
3.在合同期内,乙方符合条件的,享受探亲假天;婚假天,丧假?
?天,女工的孕期、产期、哺***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文件执行。
4.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第(2)项规定和第4款规定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工作每满一年(满半年不满一年计算)发给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实得工资一个月的金额。生活补助费、失业补偿费最高均不超过十二个月乙方实得工资。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情况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事项,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策已修改的;
(4)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下列情况,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参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
(4)甲方破产或歇业的;
3.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期间的。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第一次月考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份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
5.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6.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由于本条第2款第(3)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7.合同期满后应即终止执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同意的条件下,双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订合同手续,则本合同视为续订同一合同期限。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住房问题:
2.甲方应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而富余职工时,以及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在乙方休假期间,以及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路由器交换机在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在不变更合同的条件下,安排乙方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
(1)合同期内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抢修或救灾;
(2)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临时调动,期限为月;
(3)合同期内发生不超过个月的短期停工;
7.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支付违约金元;赔偿金元至元。
第十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在争议发生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或当地没有调解组织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选择:
1.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____乙方: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鉴证人:签章鉴证机关: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来,由于“强资本、弱劳动”的现实情况,劳动合同内容呈现“空心化”的趋势。由此,用人单位的“单方管理权限”通过劳动合同得到了极大的扩展,相应的,劳动者的权利受到较大程度的限制。为此,新法力***通过多种手段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标准化 劳动合同内容趋于“标准化”
面对劳动合同内容标准化的趋势,将来用人单位如果再利用“空心化”来实现用人单位的单方管理权限,将变得十分困难,这对劳动者的利益保护相对有利。但是,笔者以为,一纸书面规定并不能对未牛年拜年来的劳动关系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划。劳动合同的很多内容都是在不断发展变化,新法的“标准化”机制将可能僵化劳动关系,值得引起用人单位的注意。
劳动合同内容的“空心化”,具体指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较空洞、简单,或者其中很多内容需要依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来明确。有些合同内容虽然比较丰富,但也大都停留在对现有法律规定的重复上。
例如,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很多劳动合同一般只是约定:甲方(劳动者)的工资报酬需要按照乙方(用人单位)的工资制度进行调整。还有,工作岗位同样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但是很多合同却这样约定: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甲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应该服从。
这次劳动合同立法过程中,针对上述问题,新法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扩展有利劳动者的必备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新法则规定,劳动合同还应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岗位;工作地点;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防护。
同时,新法删除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两个必备条款。实践中,这两个条款被用人单位滥用,以至于劳动者往往因此处于不利的地位。
加大惩罚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过去,劳动合同之所以被空心化,很重要的原因是,尽管《劳动法》规定了七项必备条款,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很多用人单位视必备条款为“可备条款”。
为此,新法加大了用人单位不约定必备条款的行***责任和民事责任。新法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部门责令改正。这样,劳动合同的内容成为了劳动监察行***处理的对象。
新法还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缺失必备条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赔偿责任,按照有关部门的学术解释,甚至包括“精神损害”。
约定不明时,按照三个原则处理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约定必备条款的模糊性,实现逃避法律义务的目的,新法进一步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是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二是当事人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三是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特殊情况下,约定内容转化为法定内容
新法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强制性规定,以实现劳动合同内容标准化: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义务,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新法规定,这种约定条款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按照、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新法还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章作业、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相应的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工资标准不低于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正式工资的80%。如果当事人约定服务期的,在服务期内,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调整劳动者的工资,此时,当事人原先的约定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劳动合同变更必须书面协商一致
实践中,当事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往往遵循“实际履行”原则,法律并不要求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为进一步保证劳动合同内容标准化的效果,新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换句话说,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仍要履行原合同内容。
本文发布于:2023-05-20 12:01:1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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