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
今年上海7寸的教师资格证大家知道怎么报名吗?自己的条件是否符合呢?下面是整理的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欢迎查看,仅供大家参考。
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
(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离职时间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委托书下载历。
(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飞机上可以拍照吗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材料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田租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橘子不能和什么一起吃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小时候的梦想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上海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条件 3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幼儿园教师幼儿师范学校毕革命烈士永垂不朽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 学历
初中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成人教育教师资格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在校生(大二、大三、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或相关证明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李良森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绿色环保小报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
教育资格制度的含义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它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第二,实行教师资格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实施。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原则规定体现在《教师法》中,其他的操作性的具体规定体现在***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教育行***部门制定的《<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当中。教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一经取得,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教师资格的丧失和撤销,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三,教师资格是教师职业许可,自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之日起,凡在教育行***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某个学校依法聘任后,方能成为教师,享有国家规定的教师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的基本要求。
本文发布于:2023-05-19 20:35:3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828437.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