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经济-环境(3E)非协调发展原因的经济学解释
Economic Explanation for the Un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Energy-Economy-Environment (3E)
赵芳1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青岛266003;济南大学,山东济南250022)(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Shandong Qingdao 266003; University of Jinan, Shandong Jinan 250022)
摘要:我国的能源-经济-环境(3E)系统总体协调程度偏低,系统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缺陷和冲突。主要表现在能源与环境、环境与经济间的矛盾突出,而经济与能源生产、消费之间也呈现出一定的非均衡性。本文综合运用环境经济学、能源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理论,密切结合我国能源、经济和环境的发展现状,深入探讨造成3E系统非协调发展的内在原因,从而为政策实践提供更深层面的理论参考。分析结果表明:环境、资源的公共性与不明晰的产权安排,环境、资源利用中广泛存在着的外部不经济性,环境、资源不完善的市场与价格机制,实现经济外部均衡的资源要素投入效益难以衡量,人类行为假设与不完善的制度安排是我国当前3E系统非协调发展现象产生的根源所在。
松树关键词:3E;非协调发展;经济学;原因
Abstract:The general harmonious level of Energy-Economy-Environment (3E) system in China is relatively low. There exist many defects and contradictions in the 3E system, which mainly are the prominent contradictions between energy and environment as well as tho between environment and economy. What’s more, economy development and energy production as well as energy consumption also show certain diquilibrium. Cloly combing with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China’s energy, economy and environment, this paper comprehensively us theories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energy economics,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and microeconomics to deeply probe into the internal reasons resulting in the un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the 3E system in order to provide deeper theoretical连心眉男人的命运
1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生,济南大学讲师,研究方向:环境经济学
reference for the policy practice. The analysis result shows that the roots of 3E unharmonious development phenomenon are:publicity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as well as unclear property right arrangement, widely existed external diconomy in the u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imperfect market and price mechanism of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hard calculation of effects of resource inputs with the aim to realize the outside economic equilibrium, imperfect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under the human behavior hypothesis.
Key words:3E; unharmonious development; economics; reason
在现代科学文化中,协调是一个被广泛应用的概念,而且不断得到发展和创新。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协调这一概念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研究,从而使“协调”的含义更加丰富和科学。系统论认为,协调除了具有作为调节手段或管理控制的含义之外,更深层的含义是作为一种状态来表明各子系统之间的融合关系。复合系统的协调是指在系统内部的自组织和来自外界的调节管理活动作用下,各个组成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谐共存。而所谓3E协调则是指能源、经济和环境子系统之间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彼此和谐共生,具有合作、互补、同步等多种关联关系,体现了复合系统有序的结构与状态。实现3E协调发展对于实现社会整体大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我国的能源-经济-环境系统(即3E系统)总体协调程度偏低,系统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缺陷和冲突。这主要表现在能源与环境、环境与经济间的矛盾突出,例如我国传统的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决定了能源生产和消费中排放大量的废气、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造成了环境质量的急剧恶化。与此同时,环境容量等环境因素对我国能源发展产生了明显的制约作用,国际履约使我国能源部门付出高昂的发展成本。其次,经济发展与能源生产消费间也反映出一定的非均衡性。突出表现在1)我国能源消费增长速度高于GDP增长速度,能源供应方面时常发生“电荒”、“煤荒”现象;2)整体上工业的发展并未摆脱低效、高耗能的局面。同时,能源价格却鼓励了企业对高耗能或低效率行业及设备、技术进行投资,十分不利于工业结构的调整;3)从产业结构角度看,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消耗了大量的
能源,其能源消费的增长速度要高于传统的能源消费量最大的
第二产业。然而,与第二产业相比,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却相对有限;4)我国外贸出口对GDP的贡献率当前已达到了37%,但是外贸生产却一直主要是低附加值、高能源消耗的发展模式;5)我国当前能源消费结构和方式造成环境污染严重从而引发的经济损失已经占到GDP的2%-3%。为了促进和实现我国3E 系统的协调发展,我们必须要探讨3E矛盾出现和激化背后的原因,并反思传统发展理念的合理性问题。为此,本文将从经济学视角在理论上进行现象解释和原因剖析,以期能够为实践提供更深层面的理性指导。
一、环境、资源的公共性与不明晰的产权安排头发油腻
环境与大部分资源一向被视为公共财产,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表现为非排他性、无偿性、强制性和不可分割性等特征。例如一个人对自然风景的欣赏并不影响其他人对同一景色的消费。在许多情况下,个人不论付钱与否都可以对如空气、阳光等进行消费,即环境与资源供给的不可分割性。既然不能被排除出去,消费者就不会为消费这类物品而付费,也就产生了没有任何消费机会成本的所谓“免费搭车”。空气、阳光、水、土地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正是由于这些公共资源上述特性的存在,使得资源被使用过度,环境被破坏,并造成生态失衡。例如煤炭生产由于引起环境污染,对不从事煤炭行业的生产者和没有消费煤炭的人们也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但这一损害通常没有得到
救助站是好单位吗任何补偿。其原因是空气、土地、水资源等环境因素的所有权问题。空气归该地区所有居民所有,水资源归国家所有,实际上也是全体公民所有,土地归国家,当然也是属于该地区全体公民的。这种公共产权使得所有人都有权利、实质上人人都没有权利,即经济学中的产权主体虚置。产权主体虚置的公共产权导致了“公地悲剧”的出现。从煤炭生产的角度讲,由于生产和消费煤炭的环境没有排他性的所有权,所以导致了煤炭生产对当地环境的严重污染。
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大部分能源资源以国有产权为主体,国家对大部分能源资源拥有所有权,即能源资源国有原则。也就是说我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能源资源具有排他性的支配权,能源作为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只能由国家所有,由国家支配。对外,体现能源主权;对内,体现能源国家所有权。能源国家所有权是我国能源资源产权的核心。依照法律规定,我国能源资源的所有权是比较明确的,但能源资源公有产权(国有产权)在实际运作当中
却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在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普遍存在事实上的地方所有、企业所有等谁占有谁所有的现象,致使国家所有权虚化。国家作为所有权主体既没有从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收益中获得足够的回报,又未能很好遏制乱采滥挖矿产等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混乱的局面。同时,作为国家公有产权的维护和监督者的各级政府和部门为了眼前的利益则不惜牺牲长远利益,有时甚至允许当地企业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的开发利用。个体、私营小煤矿、小油井屡禁不止,对环境进行肆意的污染与破坏。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强制性的公共产权的“人人皆有”,必然导致经济效益低下、资源环
境严重受损。
另一方面,使用权和经营权安排也是我国能源资源产权界定安排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能源资源的所有权界定主要是国有产权形式,由此人们简单的得出公有公用的推理。长时间内我国的能源资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安排正是基于这种逻辑作出的。公有公用的实践结果是能源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消耗。由于能源资源的公用性,理性的经济人必然选择最大限度的“损人利己”使用能源资源,“公地悲剧”必然发生,引致能源资源的日益枯竭。如2006年以前我国法律规定采矿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但由于采矿权没有转移给矿业公司或煤矿老板,产权不明晰,决定了承包经营的煤矿主只重视眼前利益,为省时省力、节约生产成本,只开采中间煤层,把上下层的原煤置之不顾。有关资料显示,承包煤矿矿井回采率只有15%-20%。这样的制度安排十分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对于居住在当地的普通民众来说,这种资源掠夺给他们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资源环境条件恶化的成本却由当地人承担,无须矿业公司或煤矿老板来承担。
此外,产权的设置除了会直接影响到物品(环境、资源和其他产品等)的使用外,同时也会影响物品的价格,这是产权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例如,如果某人对一片土地的产权束中包含了不允许在它附近排污、释放噪音的权利,那么这片土地的价值就较大。这就使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对资源中所包含的各种产权都会进行充分考虑。科斯指出,产权制度安排是价格机制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只有确立了明晰的产权关系,明确了可交易产品归谁所有、由谁使用、划分清物品的经营与处置权限边
界,而且这些权利被全社会所接受和承认,交易才能顺利进行,人们才能以相应的费用换取所需的产品。如果不能建立合理、明晰的产权制度安排,则资源可以被任何人无偿占有或以超低价格占有,这会使得价格
机制无法发挥作用,市场交易也无法正常进行。现实中,由于当前我国对环境、资源缺乏明确合理的产权安排,使得以产权为载体的环境、资源在市场中不能自由流动,从而使其市场价格无法在不断选择的交易过程中达到反映其稀缺性的均衡价格。我国大多数环境与能源资源的价格现仍保持在很低的价位,不可避免的形成环境与能源资源的过度消费,从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诸多矛盾。
江姐的英雄事迹二、环境、资源利用中存在着广泛的外部不经济性
经济学一般把环境与资源问题归结为环境与资源外部性造成的资源使用浪费、环境退化等后果。所谓外部性是指私人边际成本和社会边际成本之间或私人边际效益和社会边际效益之间的非一致性,即某些个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影响了其他个人或企业,但都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或没有获得应有的报酬。比如农药污染了农作物与土地等,但这很少体现在生产者的成本中。尽管就每一个单个生产者或消费者来说,他造成的外部经济性或外部不经济性对整个社会也许微不足道,但所有这些消费者和生产者加总起来,所造成的外部经济或不经济的总的效果将是巨大的,使得资源配置严重偏离帕累托最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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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歌手海报我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大多数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只考虑私人成本,而不考虑对其他经济个体产生的外部成本。由于商品价格不能反映出它们对环境的损害,使这些商品的成本被低估。这种成本低估的结果必然导致污染密集型商品的生产和需求,同时产生两种不同的配置效应。首先,几乎免费使用环境导致损害环境的产品过度生产,比如建材行业。这意味着过多的资源用于污染密集型部门,过少的资源用于有利于环境的部门。相对价格的扭曲导致生产系统扭曲而偏好损害环境的产品。环境的零价格或低价格使用往往被看作是对污染密集部门人为的生产福利。而与此同时,环保产业的发展由于资源投入规模不足而受到极大的限制,成为3E非协调发展的要素之一;其次,由于几乎不必支付使用环境的成本,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尤其是前阶段实行的经济管理体制重在奖励增加了GDP的地方官员,使许多地方出现了两种现象。一是地方官员对以环境为代价将成本压至最低来求得生存的小工厂采取了姑息态度。二是地方官员追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最大化,认为这是创造GDP最便捷的渠道。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许多地方政府官员像是筹集资金方面的“专家”。大量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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