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精选14篇)
读完一本书以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帮大家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可采面膜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个夏天中国西南的雨水特别的多。我刚刚结束了在贵州安顺一个星期较为凉爽的假期,此刻正坐在前往河南开封的火车上,去看我的老婆和儿子。
行李箱里静静躺着其他六本书,一页都还没翻看过。我却把你写的书看完了。你是不是会有一丝身为作者的傲娇呢?
和哈罗德一起开始旅途的前几天,我就一下子被你抓住了。就像很多读者感谢你写了他们的故事一样。哈罗德就是平行宇宙中的另一个我。一样的受挫于工作,受挫于儿子、丈夫、父亲的各种角色。
可最后我发现,你写的这本书,对我是有疗愈作用的。它的前半部分做了一次情景再现,在让我情绪宣泄的同时。顺便帮我做了一次梳理。它的后半部分提醒我努力尝试去沟通和改变现状,和我前段时间做的事情一样。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幸福。虽然并没有对幸福的实质是什么做更多的思考。
为了幸福,我们其实一直都在路上。
时而放纵,时而狂野。
时而胃烧灼着,时而若有所思。
这是一个简单朴素但令人深深感动的故事。我认同这样的看法。哈罗德从收到信的那一刻开始,心就已经在路上了,直到加油站女孩无意的启发,朝圣拯救的路途便正式上路。于大众看来,这是信仰与朝圣;于奎尼看来,这是多一刻弥留的支柱;于莫琳看来,这是多一份不安的插曲。其实最终他们都是美好的,延长了生命,寻回了感情,弥补了伤痕,挽回了家萨拉米是什么庭。
87个日夜,600多公里的徒步旅程,像是春风雨露般滋养了事物和心灵。对于哈德罗自己来说,这仅仅是年青时未能开口的一声谢谢,以及颓废人生的一次搏击,不论成功与否,都是逆转。何况,他坚信只要走下去,就有希望,因为前方有期盼的眼神。这就是他的朝圣之路和信仰明灯。
《一个人的朝圣》主要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内心之旅。
他最终却实现了自我救赎,激发了对自我价值的再肯定、对成长缺陷的新认知及对现实命运的接受和理解。
同时,其妻子在等待及关注哈罗德的过程中,对痛苦的过往逐一进行审视,触发了对爱的全新领悟和对自我的重新认识。
一路人上遇到的人让哈罗德想起过去的种种,他与妻子、儿子、父母、还有朋友奎妮的故事。这场
人生是一场漫长的旅程,在这场旅途中,我们会了解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也会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当我们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时,会有温暖,会有感动,让世界之光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个人的朝圣》作者: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1962年出生于伦敦。英国畅销书作家、BBC资深剧作家。
其实同一本书,每个人都会写出不同的书评,我们不过是在每一本书里搜索自己的期许与共鸣罢了,或是欢喜,或是悲na的相对原子质量哀。一个人的朝圣,一直很想读的,现在可能是最适合的时机。很钦佩哈德罗的朝圣,其实,不止钦佩……一条没有人相信的路,一个满是质疑的决定,无助,逃离,那痛苦像是平坦公路上的一个大坑,每一次,他总是忽略它在那儿,狠狠地摔进去,像是皮肤一层一层被撕下,独自承受所有的恐惧和痛苦。再后来,所有的承受变成了生活的一分部,他不是不痛了,而是已经知道它在那儿,绕开就好。
他不再需要别人相信,一个人便是一个世界,心中有光便不再害怕,习惯了孤独便不再孤独……难得的朝圣,孤独的朝圣,令人敬仰却又好遥远的朝圣……?不过没错的是,有一天当我们醒来,依旧会是晴空,就像戴维还在一样……
《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是对自己前半生的直视,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爱永不会死!
哈罗德本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他从不高调过活,鲜有朋友,低进尘埃里;而看到这我也会想,我们个人在这个喧杂的世界里不也是活的.如蝼蚁,有时会感觉自己湮没在人群中也是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样子。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其实就是我们内心深处的自己,他一路踏过来的艰难也亦然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人生征程。希望我们找到真正的自己!
初看书名,我以为,是宗教题材的。细读才知道,“圣”,是心中的信仰。心中信仰给予了无限的力量和勇气。孤独地踏上看似不可能的旅程,远离喧嚣,然中,与过往和解,与深爱的人和解。
哈罗德是幸运的。自我救赎是漫长且痛苦的旅程。在朝圣的路上,他做到了。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想去做某些事情?为什么总是得在生死面前才能懂得有些事的不值得和有些人的重要?
四年前,有人跟我说,你还只是个孩子,不应该承受这么多。然后四年过去了,我在三场葬礼面前,学着成长,学着放下过往。
却始终放不下,那年初秋,猝不及防的离开。
一直相信,心中信仰,能指引我你在的方向。等到我释怀所有的悲伤,梦醒,不再噙着泪。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它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而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
书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六十岁老人。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心情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合上这本书,我感慨万端。
哈罗德的人生几乎是平淡的,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主人公在寄信的过程中明白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
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它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怀揣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一个人的朝圣,看似疯狂的决定,孤独的旅程,一路收获了或肯定,或质疑,或打击,或追随,与其说是徒步去看望老友,不如说是一段自我救赎。为什么选择徒步,而不是自驾,或者是别的形式,其中意蕴丰富,大概是因为走路是我们出生之后最早学会的“本领”之一,回归原始,回归自我。
简单的开始,曲折的过程,喧嚣的效仿,混乱的结尾,其实每个人都是哈罗德,都可以在这段旅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从最初的不会表达安徽工程大学,不会爱,去感受经历之后努力去表现,去承担,又在失去之后再找回,哈罗德的过往与未来,仿佛在告诉我们一个最直白不过的道理,朝圣之路会有种种声音,但别忘了为什么出发。
我有一个前同事。她比我年长一点,为人严谨,话也不多,很多时候雷厉风行得令人有点害怕,内心却是个十足内向敏感的人。我知道,因为我也算是。
一起共事过不过短短两个月,她在我心里的印记却如何都无法抹去。看到单纯的人会想起她,看到敏感脆弱的人会想起她,看到奎妮会想起她。
我有很多和她一起的回忆,回忆里只有我们两个,喝咖啡,聊天,吃东西,哪怕在一个嘈杂的会议里,我也知道她听得见我的声音。
我记得许多她讲的故事,说过的话,我们一起大笑过的脑洞大开的可能性。我记得她有时小心翼翼的措辞,有时坚定果决的帮助。
我之所以一直想着她,可能因为我知道她也记得所有的这些。她从来不说,可是我知道,她或许也知道脖子肌肉僵硬我知道。
我们一生中遇到的大多数人,应该都是见过就忘记了,或者有幸记得彼此的存在,却很难在心里清晰刻画出彼此的忠诚和唯一性。
人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一两个月不见,很多时候就很难再见了。
我知道,如果我某一天像哈罗德一样行走,只会是为了像她一样的人。我不忍令这样单纯的心在世界的残酷冷漠里翻滚,也不愿意让自己放弃和这个世界唯有的纽带。
我们拥有的太多了,知道珍惜的太少。一条微信就可以找到一个人的时代,谁还会指望谁会跋山涉水只为了来看你?取而代之的,却是对听不到及时回讯的恐惧。
我想,浪漫的本质不在于我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而是我认为你比一切都重要,而你也正好知道。这是一道没有人道破的默契,一份从来不曾签署的协议,一个从不会怀疑的承诺。浪漫不需要知根知底。
浪漫是,不论我变成了谁,做过了些什么,经历了多久,在这一天我雀跃地向你奔去时,你也雀跃地满心等待。
读完此书,真的是欲罢不能,期待2的内容。
作者与译者的文学功底或者文学素养很深厚,书中的人物心理刻画、坏境的细致入微的描写,都异常生动,代入感很强。运用了大量的铺垫暗示,故事平铺直叙进入,将现实的朝圣之路与回忆中的反思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期间穿插着莫琳这一人物的成长与变化,在故事达到高潮的时候,真的让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
在这个纸醉金迷和通讯发达的21世纪,放空自己,远离人群,远离电子设备,来一场与心灵的对话,很难。哈罗德一开始的出发点当然不是这些,他仅仅只是为了去见患病而濒临死亡的老友,在前进的途中进而反思自己反思过往。真的没有什么能比中年丧子更让人心痛的了,真的也没有比夫妻间近貌合神离的状态,几乎没有言语沟通精神交流更让彼此崩溃的了。好在故事最终有一个比较完美的结局,哈罗德找回了自己,莫琳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局限性,奎妮也走得很安详,这不仅仅是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我觉得也是对莫琳一次心灵的洗礼。
有幸在20xx年的尾巴以徒步的方式来迎接20xx的伊始。不是一个人,七八个好友,参加环巢湖徒步,一行人从早9:00走到晚22:00多,历时13h,徒步50公里,一开始的时候,我们闹着笑着蹦着跳着,好不自在。越到最终,我们走散开了,基本上就蔫了。腿疼,脚疼,口干舌燥,彼此之间的距离也拉开了,基本上在接近终点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拖着残腿走完的,那个时候完全是凭着毅力在走了,哪怕一松牙口,就会放弃了。所以很能理解哈罗德在徒步中的艰难。为我的大学添了一笔不可多得的回忆。
感谢遇到这本书,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遇到不顺的事情可以学着放空自己,徒步,反思恒久,重新出发。
你是否也浑身是刺的在外界否定与自我否定的声音中迷失自我,又在自我救赎与肯定自我的征途独自上路?
很庆幸忙碌的日程安排和碎片化的阅读也没能阻止在写书评的这一刻完整的故事情节仍能跃然纸上,当然这得益于本书经久不衰的魅力,总能感动一个个平凡却不甘于平庸的人
放弃的理由千万个,上路的理由只有一个:哈罗德知道,在痛苦挣扎自我放弃之时能被坚定选择,被鼓励,被给予希望感的人是很重要的,他想为昔日老友奎妮做点什么,为她上路,与她一起承担苦难未知一起咬牙坚持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这一路上,“曾以为世上最容易的事就是将左脚迈到右脚之前”但后来才知道将一件最简单的事日复一日的做好就很了不起,因为那每一步都是到达目的地不可或缺的一步,哈罗德就这样一步步上路。
起先,难免会被一句浅浅的鼓励所感动,会为陌生人的善意所动容,会去聆听形形色色人的种种经历,会疲惫,会像个旅行者一样学者去享受旅途。
后来,他开始融入自然,成为山川河流的一部分,与回忆作伴,丰盈而自由
哈罗德赢来了荣誉,路上多了崇拜者,追随者,旅程变得热闹,他却越来越空虚,不可避免的被与什么不同英语别人影响
他行进的速度追不上“朝圣者”们渴望成七小场所功的速度,他终于又是一个人了,这份久违的自由令他欣慰
故事的最后是我们渴望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莫琳,哈罗德与莫琳重归于好,哈罗德也悦纳了自己
人的一生终会有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谢谢,没有表达的歉意,有遗憾就永远需要自我救赎,这条路我们只能自己走,很艰辛,但好在不放弃,终会得到救赎,请记住,皈依就在路上
很久以前看的书,直到最近开始跑步,才能领略到疲劳身体与坚定信念长时间拔河所带来的身心折磨。开启运动前,好像心里住了许多个博尔特加特林,运动中心态就崩了:怎么选择这么折磨人的运动?
如果是主人公来回答,一定是:“没有为什么,从来没想过开始,但是开始了也没想过放弃,我从不知道自己能走多远,但我也没想过。”好像这场无计划的旅程只是一个不能激起波澜的小插曲、小想法,不小心成真罢了,这些“意外”其实是过往的经历在特定的时刻激发了主人公长久以来无法倾诉、无人理解的与家人疏离的挫败感,那可能是猛然迸发的心情:“我还能去哪里,那我就去看看她——我的好朋友”。
与妻子的疏离一定是最难以面对的,曾经因为相爱而成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那是相携多年的伴侣啊,那场旅行就像是逃避,已经走了岔路的人,要追赶多久才能再一次并肩前行。
途中的友人有善有恶,有真有假,也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们,让主人公这场原本就轰动的旅行增添趣味和人味,我们不曾得知如果没有他们,这场朝圣之旅是否会救赎他,我相信会,从他决定开始,就意味着与自己和解,与人生和解走了许多年的分岔路,终于有一个人开始回头找寻。
主人公的命运,就似每一个遭遇了被动的人生变故的不幸的人,被动就是发生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此生活被改变了。意外每天都在上演,或大或小,或好或坏,但是我们永远无法改变这些走过的痕迹,能改变的只有情绪、心态、意志......也许这场改变会有意外之喜,总之作为这些那些意外的主体,我们能操纵的只有自己,不与生活较劲,不被意外烦扰,尝试与他和解,日子才会不那么绵长无味。
断断续续地,终于今天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读完后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就想起“山月不知心底事”这句词来,可能是哈罗德一个人走在黑黢黢的山间,在月朗星稀的夜晚,天地间只有自己,这个画面感太强有感而发。
一开始买适合送闺蜜的花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是一个关于西藏的故事,结果发现是个大乌龙,原来不是所有的朝圣都与西藏有关。这是一个关于爱与勇气、关于救赎的故事。得益于译者,故事读起来很顺畅。久未联系的老友的一封来信打破了哈罗德如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由于内疚,踏上了一段救赎自己、自以为也能救赎老友的徒步旅程。
作者在开头其实还是留有疑团,读到后面疑团才被解开。连陌生人都不如的妻子,执意要靠徒步来拯救的老友背后的故事,以及书中出现时神秘的儿子。
书中大段大段的描写关于过去的回忆,这些回忆再遇到很多加入的朝圣之路的陌生人的时候开始减少,偶尔才会出现有关过去的碎片。人生中的一些事,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才能完成。
这本朝圣之旅,是一面对于两性关系,亲子关系的镜子。我虽没在镜子中,但是镜子反射的光还是把我灼伤了。生活有太多杂乱的小事组成,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房间,关上它,也许自己可以贪得一时的清静,可是关在房间外的人久而久之就再也不想敲你的门了。所有的悲剧都是有迹可循的,逃避永远不是办法。如果哈罗德和莫琳当初对于戴维的反常能努力一次,也许就能改变轨迹。不能放弃,哪怕一次也好,也要用尽全力。
“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基因突变类型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所以克服自己的短处。”以此共勉。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的是一位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加薪,没有升职,没有朋友,直到安静地退休的销售代表,哈罗德·弗莱,他一个人徒步旅行的故事。
哈罗德只是千千万万人之中很普通的一位老人。而“一个人的朝圣”重要意义便是,在临近人生终点时,哈罗德做了一件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平凡的事儿,而这不平凡的经历,正好让他重新梳理回顾了自己的一生,重新理解处理亲密关系。正如文章里所言:“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一段路接着一段路。”
整部小说主线极其简单,故事人物也不复杂,四个主要人物贯穿其中,哈罗德,妻子莫琳,儿子戴维,好友奎妮·轩尼斯,及路上遇到的过客。故事的发生源于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星期二,在那个早晨收到的一封信,开篇“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引起了我们很大的好奇,但其实也不过是一抛头颅洒热血封平常不过的告别信而已。一切都看似平常简单。一开始哈罗德只是出门去邮寄一封回信,写给患了癌症住在贝里克郡疗养院奎妮的回信,可走着走着,让他回忆起了诸多往事,总想着下一个邮筒停下来,却根本停不下来,直到遇到了加油站女孩,他们聊到了信仰,哈罗德至此下定决心徒步去看望奎妮。历经辛苦,他横跨整个英格兰,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共计627英里,耗时87天。哈罗德始终坚信,只要他一路走下去,好友奎妮一定会等着他的。
借用小说中的一段话,作为这篇文章的一个结尾,“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只有当我们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才有可能真正开始一段旅程。
本文发布于:2023-05-18 11:05:1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2/806323.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