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的读书笔记范文(精选9篇)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但是读书笔记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整理的红字的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
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
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
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
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
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无论你在生活中处于哪个位置,在霍桑构建的文字世界里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圣坛之上接受朝圣的戴尔,巷末街头的芸芸众生,被贴着耻辱标签的普林,甚至是那富含象征意义的一草一木……人生于世,难以逃脱的一切正是书中所描绘的一切:由热望带来的罪恶,由外界环境所逼迫的自我掩饰。或许人无时无刻不活在真实自我与表面自我之间。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矛盾冲突,带来一种彷徨与矛盾。
教义就像枷锁一样阻止着戴尔追求他内心渴望的世界。在强大的善恶虚实之中,爱就像他心灵的间隙里一株不见光的植物。他应该是不自知的,总是如此怯懦而迷茫,看不清自己。希腊人特莱斯说过,“人生最困难的就是认识自己。”我从本书中同样归结出认识自我的三个不同层次:第左腹部隐痛的原因一种如奇林沃思般,对所谓错误、罪恶毫无知觉,人性之中善的麻木注定了他永远无法有所承担,无法成为真正的人。第二种如早期的戴尔般,在真实自我与自我的面具之间彷徨痛苦,不敢直面现实。第三种如普林般,有清醒的自我,并因认识自我而弃下外衣,改造自我。
关于如何教育叛逆期的孩子罪恶,在书中是被重新定义的。戴尔与普林造就的所谓难以挽回的错误,只是在教义之下才显得如此不能容忍。以现在普遍的定义来看几乎“丧心病狂”的奇林沃思,他的罪也不是与生俱来的,他的遭遇使他古板而尖刻、自私而诡异。
人性之中总存在着一种幻梦,它既制造善又制造恶,使人们拥有复杂的人格,从而阻碍着人们认识自我,并造就一些无罪的罪。戴尔的幻梦是一个神的世界、一个完美的上帝之城,完美的自我在其中不犯下任何与教义违背的过错。这一不可能的幻梦使他彷徨,挣扎,***。戴尔不想与他所认为的污浊接近,这是教义的力量;却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怯懦地渴望一种他自知不可能的宽恕,这是他掩饰自我的动机。这制造了他善与恶的矛盾。
当戴尔卸下神职的标签,心力交瘁地死在忏悔的刑台上时,终于完成了自我的救赎。上帝的戒条,众生的尊崇,怯懦的灵魂,真相终于赤裸裸地曝于光天化日之下,这对戴尔而言已是莫大的壮举。至此,我愿意给予戴尔中肯的宽宥,因为我理解他出于自我保护而心生怯懦,理解他被愧怍与恐惧折磨的内心。在他的心灵挣扎中,我扪心自问,惊异地发现我也活在三个自我之中:理想的自我、真实的自我和表面的自我。
《红字》所勾勒的死寂的墓地、奇林沃斯的复仇、赫斯特的救赎,无不触及人内心深处隐秘的角落,它的色调就像警醒而灰蒙的暗红,为人们的自省提供一个自然的入口。一路走来,我们如一张不觉染上太多颜色的白纸,已最后的天朝然回不到纯洁的最初。在种种后悔之余,我们总需要抛却面具,正视自我,承担责任。
在我看来,普林和戴尔的爱情从来不是本书的主题,这是一部有关心灵罪恶的忏悔录,诉说了普林将耻辱的红字变为荣耀,而戴尔则挣脱枷锁,弃下外衣,以生命为代价找回“真我”。
阿瑟·丁斯梅代尔,怎么形容这样一个年轻有为的牧师,同样是一个殉道者,敢爱却不敢承认的懦夫。他是个纠结矛盾的人,有点可悲,但总体来说是个好人。他在痛苦中挣扎,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辛苦的扮演着“圣人”和“罪人”的双重角色。艰难的在识人不清时坚守内心的秘密,不敢公开自己的罪行却终生受着内心的煎熬。但,出于他的角度考虑,我想我们应该理解他,就像作者说的“信仰既支持了他,又把他囚禁在铁笼里。”
“罪孽一旦在人的灵魂中造成一个罅隙,今生今世也便难以弥合。”是的,就是那样不可磨灭的留下永恒的印记,去惩罚犯错的人们,无论是从身体还是心里都不能逃脱,那些魔掌将永远缠绕着不安的灵魂。而罪孽,至死都不会因为救赎而消失。只是很可惜,还是有人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寻求解脱。
疯狂的复仇者
老学者罗杰·齐灵沃斯,这个真正邪恶的人让人不寒而栗。原本是一个有思想,博览群书有求知欲的老朽学究,却因为仇恨而走向罪恶的深渊。那仇恨化身的邪恶完全使他的博学成了凶器,也因为仇恨而使那些因博学而生的美好品质走向了另一个极端——疯狂。
对他,我只是觉得可怜,更可惜。即使他本身是个无趣的人,但博学而平和,睿智而可敬,却因为仇恨而变得面目全非,变得邪恶,可憎,变得极端,阴暗,疯狂。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自然人”
小珠儿,美丽可爱的小精灵,简直是一个无法想象的存在,灵动聪慧的令人恐惧。正因为不知该如何形容她的.存在,故且称为“自然人”。而由此,我想起《边城》中的翠翠,她的自然,她的宁静,与珠儿仿若两极却又有共通之处。
故事有一个些许凄凉但具真实感的落幕。牧师的死,齐灵沃斯的死,一切因果循环,有因必有果。或许,善良的人才真的能得到善终。
而海斯特的回归,继续用她的善良,帮助别人。她因苦难而坚强理智偏执,甚至无法形容她的思维行为模式,没有办法洞悉她这样一个传奇又极具魅力的奇女子。她是作者极力宣扬的美的化身。而这个“红字”,它到底又代表了什么,我还是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是爱情的炽热燃烧,是牺牲的热血,又或是,不安灵魂的烙印?这不确定的答案,或许才是它永恒的生命力所在。我们,只要从中得到自己的启发就好。
关于美国浪漫主义作家霍桑的代表作《红字》,我是从老师的介绍中才想去细读这本书的,它以1650年前后第一批清教徒在波士顿的移民生活为背景,描述了一段为世人所不容的禁忌之恋。不是多么惊天动地,也不是多么情深不寿,却发人深省,让每一个读过它的人不得不敬佩于他们灵魂深处的人性之美。
海丝特·白兰是一个不幸的女人,虽美丽无比,却嫁给了外表畸形的老头罗杰·齐灵渥斯,两人也丝毫没有爱情可言。在丈夫长时期漂泊海外的情况下,她和当地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开始了幸福的恋爱,然而没多久事情便暴露了。海丝特怀孕被抓,被判为有罪。她需要在刑台上站立三个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面对压抑的外部环境和沉重的精神压力,她用超乎寻常的毅力坚持了下来,始终没有说出丁梅斯代尔的名字,而是选择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
海丝特是勇敢的,她迈出了反抗的第一步,也一直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救赎她的灵魂。她努力地投身社会公益服务,想要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帮助别人。事实上,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各有特点。珠儿年龄幼小却懂得颇多,美丽可爱而不失勇敢。像一只美丽的野鸟,自由翱翔,无拘无束。牧师丁梅斯代尔有些许的软弱,他算是"人类社会虚伪道德的牺牲品",在宗教和人性之间来回徘徊。最终在布道词会上勇敢地承认自己即是珠儿的父亲,海丝特的同犯后,便悲惨地死去。罗杰·齐灵渥斯则被仇恨驱使,把一切推向了毁灭的地步,他的灵魂已然丧失,恶毒卑劣。
坚定地做自己,我就是我,不论你们会怎么想我。最后的最后,海丝特终于赢得了他人的理解和应有的尊重。我也一直觉得,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它而从此丧失生活的希望,为什么不能将别人认为的耻辱标记转换为自己的人性光辉呢?不要让别人的定位打乱自己的人生轨迹,勇敢地做自己。红色的A字,也能变成人生中最闪亮的色彩!
"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别流泪心酸更不应舍去。"用一颗坚定的心指引生活的航行,相信我们每个人都能到达自己向往的彼岸。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受辱,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红字是不朽的作品,历史背景虽然和中国没有丝毫联系,但是任何的好的作品都可以跨越种族和历史,而被世人所爱。
很多人认为红字是爱情故事,当然这是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但是我认为霍桑只是把他的追求,他的思想,他的情感溶在那个故事里而已。
海斯特爱丁梅斯代尔,但是真的是一直都爱吗?那是否就是爱?那难道不是一种沧桑的感情吗?因为那些苦难彼此的心紧紧相连,所以他们才能够见面后自然而然的内心平静的交谈,但是那就是爱吗?如果是爱,为什么丁梅斯代尔当初要虚伪的质问?海斯特站在刑台上真的是出于爱要保护牧师,还是只是既然已经站在那里了,就让事情发展下去的无奈和无助?牧师后来总是要拷问自己,折磨自己,难道真的是出于爱,而不是因为自己的逃避和虚伪令自己厌恶吗?海斯特坚强的活着,帮助大家,难道不是出于生命本身的坚韧?那和爱究竟有多大关系?至于他们在树林里的谈话,那么自然而然,那么激情澎湃,是爱情的原因还是对自由的向往?
如果说到爱,我认为那孩子珠儿才是爱的花身,她狂放,她敏感,她被母亲所爱,也爱着母亲,并且善于反抗和自我保护,我认为她才是红字的主角,A字只是个束缚但同时也是个区别于他人的标志。我认为那孩子的一切品性都是霍桑的向往。海斯特胸前的A字,牧师放在胸前的手,都象征着束缚,我想霍桑真心真意的想冲破这种束缚,他内心挣扎,向往自由,可是时代不允许,世俗不允许,他的无奈表现在结尾,牧师说出了心中的积郁,他释放了自己的心灵,但是他死了,他始终无法和海斯特自由的生活。海斯特带着珠儿离开了,那么做胎心监护宝宝不动怎么办她自由了吗?她回来了,而且至死连墓碑上都刻着那个A字,并且它和牧师的墓中间还有一段距离,那是霍桑对自己的嘲弄,他对时代和命运的无奈。而那个孩子,自由的化身,珠儿却没有太多结局,我们从只字片语中猜测,她嫁人了,富有了,生育了,但是那不确定的语气是不是反映出作者的不确定呢?是否表现了作者的犹豫呢?是不是象征了作者意识到想要逃离那个时代的希望是多么的渺茫呢?而且珠儿的幸福远在不所知的世界,那是不是又象征了作者想要逃避的心理呢?
另外,那个医生,畸形的医生,化名罗杰·齐灵渥斯,人们把他想象成恶魔,但是他是否也表了一种束缚?一种世俗的束缚?一种法律的束缚?毕竟他才是海斯特的合法丈夫。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的通奸行为至今在世界上也是被道德所不接受的,毕竟那是对家庭的背叛,且不说爱情,因为那个时代甚至当今也是存在无爱婚姻的,可是婚姻一经成立,是否该有应有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否可以那么轻易的以爱情的名义给摒除?所以我不认为医生是个恶魔,我愿意把他想象成冰冷的法律或是道德所规定的某些责任。他最后将全部财产给了珠儿,是不是也暗示了法律或是道德的无因性,即没有原因,只是应该那样而已。
红字中我还在意那个妖婆,那个地位很高,行动诡异的被人称为妖婆的那个妇人,我把她想象成上帝,她事事洞明,远离人群,是不是和上帝有些相像呢?但是她丑陋,她不受欢迎,那么是不是也侧面表现出作者对上帝的一些质疑呢?毕竟上帝是没有人见过的,他无所不能,但是他是否只是一个丑陋的老妇而已呢?上帝是那个时代的精神,但是这种精神是不是真的就是真理?是不是就是纯洁无瑕,牧师代表了纯洁但是他却虚伪并且懦弱,那么上帝是不是本身也不是什么纯洁无比的无所不能的呢?
我认为红字的中心是挣脱。
《红字》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海丝特·白兰,她由于被认为犯了通奸罪而受到审判,并要永远佩带那个代表着耻辱的红色A字。当地的法律很严格,大家让站在审判台上的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时,为了捍卫爱人的名誉和纯洁的爱情,她宁愿受罚也毅然决然的独自承担了后果而没有说出来他的名字。他就是阿瑟·丁梅斯代尔,一位受过良好教育、文雅而持重的牧师,在教区有极高的声誉。与海丝特相比,他显得怯懦。于是海斯特接受了惩罚——在绞刑架上抱着孩子示众两个小时,并且终生穿着一个胸前有鲜红的A字的衣服,代表“通奸”(adultery),并且直到死,也要把A字刻在坟墓上。
她像一个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天使。然而这个勇敢的天使用自己孱弱的身躯把一切承受,像一朵荒芜丛中开出的野玫瑰一般,狂风暴雨,也不低下天使的头。对于永佩在她身上的A字,她也丝毫没有畏惧,而是把字母A非常漂亮地绣在自己的胸前。从那之后,虽然每个居民都排斥她,不与她交往,仿佛这个城市要与她隔离一般,但她仍然对每一个人都献出自己的爱心,尽一切所能的帮助别人。
她可以面对所有人的唾弃与鄙视,但无法面对她与阿瑟的女儿──珠儿。就像她所说“珠儿是我的幸福!──也是我的折磨!是珠儿叫我还活在世上!也是珠儿叫我受着惩罚!她就是那个红字,只不过也具有千万倍的力量来报应我的罪孽!”珠儿像一个众目睽睽之下的有生命的“红字”来惩罚海斯特,时时提醒着她那段往事的不堪回首,珠儿一生下来就扮演着嘲笑、攻击、质问她胸前可疑红字的角色。然而这个勇敢的女性,着意打扮她的小珠儿,不仅出面捍卫自己教养她的权利,而且尊重孩子狂野的天性,努力培养她成人。
七年之后,阿瑟决定面对自己的错误,与海斯特一起在群众面前承认了自己的罪恶,最终以袒露胸膛上的“罪恶”烙印,完成了道德的净化与灵魂的飞升。红字在他们的身上冉冉生辉。
最后,她的A字耻辱渐渐的被人们遗忘,反而很多人都认为A字代表的是“天使”(angle)“能干”(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前进”(advance)“艺术”(art)“爱情”(amorous)等等。最后,出于对所爱之人的眷恋之情,她不但在生前不肯远离他所在的教区,就是在他死后,仍然放弃了与女儿共享天伦之乐的优越生活,重返埋有他尸骨的故地,重新戴上红字,直到死后葬在他身边,以便永远守护、偎依着他。而墓碑上就刻这那句“漆黑的土地,鲜红的A字”。
《红字》表达了,社会现状和人类命运,探讨人类“善”与“恶”的哲理。社会力量是强大的,在现实中自然力量无法战胜社会力量。尼泊尔时间但作品却表达勇敢、善良的自然力量白煮虾要煮多久占胜社会力量。
海丝特是崇高道德的化身,感化着充满罪恶的社会。而我正是被她的勇敢与善良所感动。她的勇敢与善良,最终把胸前罪恶的标志变成了德行的标志,成为圣者、天使。
本想好好读完小说《红字》的英文版,可是作者霍桑在书中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意,不免有些晦涩难懂。再者,我英语词汇本来就有所哦欠缺,所以这本小说读来可谓是非常艰辛。所以在读了一部分英文之后,我果断放弃了英文版著作,找来中文版小说,一睹为快。
刚看到这本书书名的英文注释,我就觉得有一丝疑惑,为什么“红字”燃烧的港湾不直接译为“the red letter”,反而取了“the scarlet letter”? 翻开书来,浅浅读来,就会知道到:红字,即“A”字。通奸罪(Adultery)、能干的(Able)、可敬佩的(Admirable)、爱情(Amorous)、天使(Angel)艺术(Art)、前进(Advance)、美国(America)。红字“A”在这个故事里有着如此不同的意思,他在霍桑的笔下蠢蠢欲动。这就是象征性小说的魅力。每个人能看到自己想看的。
小说的最开始,字母“A”是女主人公海丝特罪恶的象征。随着故事的发展,字母“A”最终成为了“能干”、“受钦佩”、“天使”等多重涵义的代名词。首先,“A”是字母表中的第一字母,也就意味着开始,基督教的观点认为开始是无人幸免的原罪,或是世界之初的堕落。海丝特是一个感情丰富、渴望幸福的女人。海丝特能做一手好活,凭借这种活计,海丝特拿出一点钱打扮自己的孩子。而其余的则捐献给慈善事业,施舍给穷苦百姓。海丝特天性善良,在人们遇到困难时,她都尽可能地给以帮助。这时“A”就成了能干(able)和天使(angle)的象征。再次,尽管海丝特对别人和社会奉献了很多,但在离去时,“决不回眸收受那份应得的感激之情”;甚至有时在街上遇到曾经帮助过的人,“她从不抬头来接受他们的致意,如果他们执意要搭汕。她便把手指放在红十字上,侧身而过”。久而久之,海丝特胸前的红字“A”就具有了与修女胸前十字架同样的作用。她的道德品质与行为方式也获得了人们的尊重。因此,红字“A”又被斌予了值得敬佩(admirable)的象征意义。红字“A”象征意义的演化足以证明海丝特的爱心,正是因为她内心充满了爱和同情,在她自己真实的爱的原则下,她付出了大量的充满人性之爱的行为以后.她不仅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也使得其胸前的红字“A”的含义在历经漫长的“痛苦”和“孤独”以后,从“通奸”变成了“自豪”、“能干”和“女强者”。小说中,海丝特是美好爱情的象征,同时她的欲望代表她人性中霍桑认
为“恶”的一面,她的灵魂的净化又是霍桑竭力推崇的道德行为。霍桑是矛盾的,一方面他同情海斯特和梅斯代尔的遭遇,一方面他又认为他们犯了错就必须得到惩罚。小说中弥漫着基督教的“原罪论”思想,禁欲主义剥夺了爱的权力。
小说中的人物都富于了象征意义,珠儿也是作者寓于象征意味的主要人物。珠儿是海丝特和梅斯代尔牧师的女儿。海丝特老歌排行榜给她取名珠儿。因为在海丝特的眼里。珠儿是纯洁的.是强烈的激情碰撞后产生的爱情结晶。是支撑她面对冷漠现实的精神支柱。是一块值得她倾其所有而换得的无价之宝。倒并不是这个名字表达了她的相貌.她绝对没有珍珠的“那种恬静的洁白与淡泊的光泽”。从表面上看,珠儿是罪恶的小妖精,是罪恶的标志和产物。但是,珠儿更会让人联想到美好与纯洁,她体形完美,生机盎然,浑身散发着美丽的光环。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
小说还表达了人要获得自由和***就要去斗争的思想,这在海斯特的身上得到了体现。她一直抗拒着悲惨的命运,心里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满了无私的爱,这是难能可贵南瓜子功效的一种精神。因为这样她才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受到了人们的尊敬,从而洗刷了身上的耻辱,而那个红字也成了高尚的象征。
我觉得红字“A”对于不同的人来说代表着不同的涵义,这不同涵义的取向最终取决于一个人的心态,一个人对待生活的态度。胸前的红字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那刻在内心的红字。有时个人定位和如何对待他人的眼光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一生,在必要的时候打破常规,大胆质疑世俗道德的合理性有时也推动着人性的发展。
作品的最后,在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内容不太多,不太厚的一本书,我却用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才算读完,书中有大量的环境描写,刚开始我遇见好的段落还摘抄在笔记本上,但是前两章没读完就放弃了。最近正在上美国文学简史的课,刚好讲到霍桑,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这大概也是我的一个弱项,所以肯呢个会在考作品分析中被扣掉很多分。要学习并了解一个作家的最好方法就是去阅读他的作品,但是我没想到在译者序中就被剧透了?
我想看一下海丝特到底持着什么样的感情,拥有怎样的坚韧品质才挺住了众人的流言蜚语。我们都知道舆论的传播和扩散对一个人的伤害是巨大的,何况是在那个年代的美国,可想而知一个单身妈妈所遭受的巨大压力。
这本书是霍桑的代表作,书中大量的心理暗示,环境描写都表现了霍桑的思想与艺术特色。
例:她感受到的另一种特殊的痛苦是陌生人的凝视;这个崭新的生活像在残壁断垣上的青苔靠着腐质废料养育自己;不管一个人犯了什么过失,没有别的暴行比不准罪人因羞愧而要隐藏自己的脸孔更为险恶凶残的了;她是一个热情奔放容易冲动的女人,现在她竭力使自己坚强起来,以应付公众用形形色色的侮辱向她发泄愤懑,抵御投向她的匕首和毒箭......
太多了,书中的这些心理暗示也好环境描写也罢,每一句话都要反反复复仔仔细细通透的读懂,如果略过这些精彩的描写,只看故事概括的话,可能会局的自己在看两男争一女的言情小说,当然书中也描写了爱情,我觉得这大概也是一段绝佳的爱情故事。
例:就这样,海丝特,我把你拽进了我的心,拽进了我心房的最深处,想用你在那里产生的温暖来温暖你;“我们不要往后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我们何必对它恋恋不舍”(下面这一段是我特别喜欢的,我觉得可能是“全世界背叛我都无所谓,只要你——”这种桥段的鼻祖)全世界都对她蹙眉而视——漫漫七年,全世界都对这个孤寂的妇人蹙眉而视——可是她忍受了这一切,甚至从来实践是什么意思没有一次掉转开她那坚定而忧伤的目光。上天也同样对她蹙眉而视,但她挺了过来,没有死。然而,这个苍白的、衰弱的、有罪的和伤心地男人的皱眉,却是海丝特所忍受不了的,会使她没法活下去!
这大概是对爱情的最好的描写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过的怎么样。只要你过的开心,那就好了。我觉得海丝特这个女人是一个感情特别强烈的人,但她坚韧,隐忍。
例:人性中值得称道的是,除非膨胀的私心大行其道,爱总比恨要来得容易。恨,若不是原来的敌意不断受到新的刺激而阻碍其变化的话,假以时日和耐心,甚至会变成爱;当一个女人遭遇和长期忍受了一场非同寻常的严酷经历时,女性的性格和形体常常要发生这般剧烈的变化,这是命运使然。如果她只有柔情,她就会死去。如果她幸存下来,那这种柔情不是从她身上给挤压出去,就是深深地碾进她的内心,永远不再显露,两者外表的样子是相同的,只是后者在理论上更切合实际......
这些大概就是我要反复的阅读上好几遍的原因吧,总怕漏掉什么,感觉就是有一个标点没有看到都会觉得是一种罪过。当然有些夸张的成分,不过还是觉得需要认认真真的反复看才会有更大的收获。而且书中有些句子真的很晦涩,读起来很费力。
我觉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人物在书中承上启下,就是珠儿。书中多次描写她像是一只误入凡间的精灵,也说她像是调皮捣蛋的恶魔。但我觉得她像是天使,拥有通透是我灵魂和双眼。
例:“这条伤心的小溪说些什么呀,妈妈?”她问道。“要是你有你自己的忧伤,那么小溪会告诉你它的忧伤!”“你应该搜集你自己的阳光,我可没有阳光给你”......
再说说男主角。那个人人尊重的年轻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
我觉得他一定是特别优秀,他别有美丽的人,才可以让如此优秀的女子深深的迷恋上他,并做了违反道德并深受侮辱的事情。那个时代的牧师,一定是博学渊源并拥有聪明才智的人。但,也是因为他的胆小懦弱,放不下牧师高贵的身份而造成悲剧。不过即使他欺骗了众人,在最后的时候依然有人敬畏他。我不知道这归功于牧师的为人,学识,真诚,善良。还是归功于他的......
例:他的身体在向前移动,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力量在推动他前进。但是他的心灵在哪里呢?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正忙碌地进行着超自然的活动,在整理他即将发表的一系列庄严的思想,因此,他对于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理不睬、不知不晓,但这精神因素把他虚弱的身躯提升了起来,带着他往前走,感觉不到它的重量,而且把它变成像自身一样的精神力量。具有超凡智力,乃至发展成一种病态的人,往往拥有一种偶见的巨大力量,即把许多日子的生命凝聚于一时,而在随后的许多天离却生气荡然,活力全无。
死亡是一个既定的目标,不需乞求,也无法回避。
整本书的高潮应该是在最后了,牧师布道,然后红字被揭露。作者最后所写的两座坟墓,我觉得应该是海丝特和牧师的,如果真是这样,那也不得不说海丝特直到死也卑微的爱着牧师。然后就结束了。我看完的时候是在高英课上,然后心里一阵唏嘘,又不知说些什么。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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