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鉴论坛】志书年鉴蒙古语地名的英文翻译应规范统一
地名是历史文化的化石,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是交通、旅游的向导。随着对外经贸活动和文化交流的不断增加,英文翻译的地名在各种志书、年鉴、对外宣传材料中大量出现。但由于缺乏规范和统一的翻译标准,少数民族地名的英译,出现标准各异、形式多样的局面。如以《内蒙古年鉴》英文目录为例,把蒙古语地名全部直接用汉语拼音写成。如“Bayannuoer”(巴彦淖尔)、“Wulanchabu”(乌兰察布)“wulanhaote”(乌兰浩特)、“keerqin”(科尔沁)、“xilinguole”(锡林郭勒)、“E Er Duo Si”(鄂尔多斯)、“Xingan”(兴安)、“Alshan”(阿拉善)、“Hulunbeir”(呼伦贝尔)等等。
同时有的地名在不同的媒体中也出现不同的译文形式,例如:地名“呼和浩特”就有三种不同的译文;有的完全按汉语拼音拼写成“huhhote ”,有的通过音译加拼音的形式译成“hu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还有的直接从蒙古语读音中改接转写成“Hohhot”(中国呼和浩特网英文)。又如:地名“科尔沁”也有四种写法:“kerchin”、“Keerqin”、“Horqin”、“Horchin”。这种缺乏统一标准的翻译不仅不符合语言文字的规范化要求,也对内蒙古自治区经济文化的对外交流产生不良影响。如何让内蒙古蒙
昌的组词古语地名的翻译逐渐趋于标准和统一,从而使其在更大程度上既保留民族的语言文化特色,又能让国外接受者更好地辨认、理解和接受。这就要求翻译工作者深刻了解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历史文化内涵以及蒙古语言的表达特点,同时也要遵循国家相关的通用语言文字法规以及关于地名翻译的一些规定要求。
一、 内蒙古蒙古语地名的形成
内蒙古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少数民族地区,有着悠久的历史,辽阔的土地,延绵的边境线,是中华民族远古文明及古代文明和北方少数民族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是蒙古民族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在生产、生活、劳动、迁徙以及战争中形成的,有着浓厚的蒙古民族文化特征。作为一个北部边疆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内蒙古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和自然地理环境,有着特有的宗教文化和生活习惯,因此,内蒙古地区的蒙古语地名也有其独特的语言结构和特殊意义。这些地名大都与蒙古民族的历史背景、生产生活方式、自然地理条件及思维习惯有直接的联系。充满了蒙古族历史文化内涵和特点。
蒙古民族早期是生活在呼伦贝尔额尔古纳河流域的游牧民族,后来成吉思汗逐渐统一了蒙
古各个部落,建立了西起阿尔泰山,东至兴安岭的大蒙古国,随后又灭夏伐金,南下中原,统一中国。所以说,早期蒙古民族的历史就是不断迁徙、统一和征战的历史。现有不少内蒙古蒙古语地名与成吉思汗及其部落的名称有关。例如:“伊克昭”意思是'大庙’,因有成吉思汗陵而得名。另外,像“扎赉特”“土默特”“托克托”“苏尼特”等都是成吉思汗的部落名称,有的是成吉思汗的后裔名字,后形成部落名称。“克什克腾”也是成吉思汗所创立的近卫军的称号。清朝统一全国后,对蒙古实行了“分而治之”的政策,在漠南蒙古设立了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伊克昭、乌兰察布等六个盟,并在盟下设四十九旗。这些盟旗有的至今保留着其地名,并成为一个行政区域。
(一)盟、旗、苏木的来历
1.盟,蒙古语为:“爱玛克”或“楚古拉干”。爱玛克蒙古语系指性质、形态相同或类似之物。在地域方面,过去多用于血缘集团的民族、部族、家庭或地缘集团组织的一个地方的称谓。
盟在清朝前并不是一级行政机构,盟长被称作“大扎萨克”,只是协助清廷所派主持会盟官员召集会盟和处理政务。
会盟,是蒙古游牧政权传统的施政方式,蒙元时期称作“库里勒台”,明代称作“楚固拉干”。明末漠南蒙古归附后金之后,后金 (清朝)采取了“因俗而治”的统治政策,沿袭蒙古原有的施政方式,通过会盟的形式来颁布法令和处理蒙古政务,并以此建立对蒙古各部的统治。内扎萨克六盟就是在漠南蒙古各部归附过程中先后建立和形成的。最初归附后金(清朝)的蒙古部落并不多,会盟的地点、时间、成员都未固定。随着蒙古各部归附日众,盟会数量和成员不断增加,最后形成内扎萨克六盟。其会盟的时间、地点、成员、名称也都逐渐固定下来,遂形成一种比较完善的制度。
研究生考试网漠南蒙古十六部49旗会盟地点共6处。其中漠南东蒙古的三处为科尔沁6旗、扎赉特旗、杜尔伯特旗、郭尔罗斯2旗,共10旗,会盟地点哲里木(当时又写作哲里穆,约今内蒙古科右中旗境);喀喇沁3旗、土默特2旗共5旗,会盟地点卓索图(约今辽宁北票县境内);敖汉旗、翁牛特2旗,奈曼旗,巴林2旗,扎鲁特2旗,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喀尔喀左翼旗,共11旗,会盟地点昭乌达(约在今内蒙古翁牛特旗境内)。会盟分两班,其中哲里木、昭乌达、卓索图三处会盟为一班;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三处会盟为另一班,会盟原为每年一次,六月准备,七月正式会盟。乾隆五年(1740)以后,改为二三年会盟一次。
盟的建立,标志着蒙古地区独有的行政体系——盟旗制度最终形成。这一制度自清开始,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将自治区下设的派出机关——地级行政单位,沿用了“盟”这一习惯称谓。
2.旗,蒙古语原意泛指三角形的尖端而言,引申为先锋、前锋。元代蒙古大军戎马倥偬,各部民众随时随地都将编队为军,出征时队伍前有旗帜作先导。旗分蓝白两色,皆为三角形。旗手蒙古语称“胡硕其”。
清初,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过程中把战场上的众多俘虏以及归顺的部落,先后编入自己的队伍中,创建了“八旗制度”。旗是满语“固山”的汉译,蒙古语为“胡硕”。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太祖将所聚之众,第三百人立一牛录额真管属”(《武皇帝实录》卷二)。并设置了蓝、黄、白、红四旗。牛录额真成为官名,至此也被肯定下来。这是努尔哈赤在统一过程中将牛录制推进到“固山”制的一个标志。到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随着队伍的扩大,当时的四旗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努尔哈赤正式建立了八旗,即在原有的黄、蓝、白、红四旗之外,又增添了镶黄、镶蓝、镶白、镶红四旗,合称八旗制。八旗制度规定:每三百人设一牛录额真一人,五牛录设扎兰额真一人;五扎兰设固山
额真一人;每固山设左右梅林额真二人;还规定了行军秩序和战术等基本原则。这时期所编的八旗主要成员是女真人,这个旗与盟旗制度下的旗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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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极即位后,清朝势力大盛,漠南蒙古“倾国举部来归”(《康熙会典》)。八旗不便容纳,令其各回原地游牧。在重新调整和分封牧地的基础上划分49个行政单位,根据蒙古地方居住分散的特点,就按原蒙古部落从役“胡硕其”先导,分路出征形式为基础,划分49个单位,分封土地,划定固定疆界,名称定为“胡硕”(汉译为旗)(《光绪大清会典则例·疆界》),各旗之间禁止越境放牧。旗受中央政权领导,是基本地方行政、军事单位。当然,清代重大的战争行动中,要承担从役出兵的义务。
在蒙古地区设置旗这一基层单位经历了一个过程,这一过程同蒙古各部归附清朝的过程是分不开的。清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扎萨克旗的过程是逐次完成的。
清朝把整个蒙古划分为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两部分,外藩蒙古又有外扎萨克蒙古和内扎萨克蒙古之别,内蒙古49旗为内扎萨克蒙古,喀尔喀86旗、科布多19旗、伊犁将军管辖13旗、青海29旗、阿拉善旗和额济纳旗为外扎萨克蒙古。 点面结合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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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内蒙古地区建立盟旗的过程是逐次完成的。从天聪九年(1635)到崇德六年(1641)共设22旗,其中内蒙古东部有喀喇沁2旗、土默特3旗、科尔沁5旗、敖汉1旗、奈曼1旗、翁牛特2旗、阿鲁科尔沁1旗。
顺治年间共设27个扎萨克旗,其中内蒙古东部有科尔沁1旗、扎赉特1旗、杜尔伯特1旗、郭尔罗斯2旗、巴林2旗、克什克腾1旗。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后,境内蒙古族群众聚居的地区县级行政单位,即沿用“胡硕”这一习惯称谓。
上海进博会时间3.苏木,蒙古语“箭”的意思。古代蒙古各部落,凡出师行猎,由家族、屯塞箭丁参加组编成的一种佩带箭枪的武装团体组织(即以“箭”的称谓),称:苏木。清代,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蒙古地方按满洲八旗之例,编设牛录时,即用蒙古人的习惯用语称“苏木”,汉译为“佐领”。首领称“苏木章京”。实施每一苏木章京管辖150丁制度。还分给一定数额的土地。逐渐成为军事、行政的基层单位。
凉粉草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的旗以下(乡级)基层行政单位称谓“苏木”即由此而来。
(二)与蒙古民族生产生活有关的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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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民族历史上一直是以畜牧业为主要生产方式的草原游牧民族,马是蒙古民族用来放牧、打猎、出行、迁徙、战争中必不可少的工具,因此蒙古民族也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内蒙古蒙古语地名中很多与马或马具有关。例如:“哲里木”的意思是“马鞍吊带”;“阿拉善”是指“黑色的骏马”,而“阿拉坦额莫勒”指的是“金色的马鞍”。
(三)与自然地理特征有关的地名
蒙古高原地域辽阔,人烟稀少,古代人们借以识别的称谓某一地方或地物的语言代号——地名,无不多以山川草木或地形特征来命名。如“锡林郭勒”,高原上的河流;“霍林郭勒”:远方的河流;“巴彦淖尔”:富绕的湖泊;“乌兰哈达”:红色的山峰;“昭乌达”:盛产柳树;“伊和塔拉”:大草甸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