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精选14篇)

更新时间:2023-05-16 04:24:29 阅读: 评论:0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精选14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整理的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1

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做到全员、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即公司经理负责对工程项目经理、项目部考核,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标的考核采用日常考核与定期安全检查考核相结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项目每月、班组每周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实行逐级审查,逐级上报。

五、考核结果分为:

1.伤亡指标:低于指标,超过指标二个等级。

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六、公司每季、工程项目每月公布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工程项目部要利用黑板报或***表在工地登记。

七、奖罚:

1.年度内每次考核中伤亡控制指标,低于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合格(或优良、双优)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项目经理、班组长均可入围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职务晋升、奖金的评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及作业班组,要限期整改并达到目标要求,如限期内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程项目,作业班组除要通报批评外,还要进行扣发奖金或罚款等处罚。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经理,作业班组长视情节轻重给予撤职、调换岗位、降级使用、扣发全年奖金或增倍罚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内或由于责任过失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追究其个人责任和经济处罚外,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结合执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2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施工现场规章制度,所有施工人员务必遵守,否则将按本制度予以处罚:

一、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配好识别卡,不得穿“三鞋”,不得赤脚或赤膊,不得带无光人员进入工地。

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严禁往下或往上扔杂物。小狗可以吃什么

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非电气、机械操作人员禁止使用或接触机械设备。

四、临时电源必须架空牢固,不准绑在管道及金属结构物上,临时用电电源必须采用三芯电缆线,严禁使用软线、护套线等作为电源线,且必须使用插头,具体安全标准以现场为准。

五、“工地防火人人有责”,凡工地人员不准在仓库材料堆放区,木工棚等一起易燃、易爆区动火、吸烟,工地禁止使用电炉,违者电炉没收,并处以罚金。

六、施工焊接周围5M内不得有易燃物品,高空焊接必须清理下面的易燃品。

七、工地材料必须按指定位置堆放,且应堆放整齐、合理。

八、宿舍区不得乱扔、乱倒垃圾,必须做好环境卫生。

九、工地土头垃圾必须集中到统一地点堆放,卫生工作做到“自产自清,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十、不准偷窃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违者照价赔偿,偷窃者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服从管理人员管理,不准在工地上酗酒、赌博、聚众斗殴,禁止随地大小便。

十二、工地剩余材料必须当日完工后整理并集中堆放,如因此产生材料浪费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建设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县级别上地方人民***府建设行***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许可

第六条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适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主管部门提出早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主管部门进行资持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持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发包主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购入合约定之外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纸。

第十八条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施可证〉〉和施工设计***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建设行***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府建设行***主管部门或其授机的部门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介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府建设行***主管部六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二)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三)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验收的;

(四)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主管部门给予行***处分。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有本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建设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建设行***主管部门,可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日实施。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4

1.设备科负责全公司设备的配置。

2.工艺科根据发展规划和工艺进度提出新增设备要求,由需求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详述购置理由、产品加工对象、设备性能规范、投产后能够达到的利用程度。

3.设备科根据设备需要单位所提申请,确定解决方案,与申请单位共同研究提出设备型号。选型应考虑到设备精度技术性与生产效率、生产工艺相适应,以及达到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省。

4.由总工程师参加,分管设备副总经理召集有关部门会审,若需要调研的,等调研结果出来后再送有关部门审核。

1)设备部门:对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附件选择、能否满足工艺要求负责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负责。

2)工艺部门:对设备购置设备工艺性能、与生产力平衡、使用期产品零件变更利用率不得低于50%负责,积极做好必要的工装准备,以利设备及早发挥效益。

3)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落实。

4)技改办:负责审核设备购置与技改规划是否重复,并提供设备的安装场地的平面***和基建施工。

5)设备购置价在五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五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重大改进或技改项目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6)设备科根据<<设备购置申请表>>选用名优产品,保证质量优良、性能可靠、功能完善、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的产品,并尽可能选购与我公司现有同类设备相同型号的产品。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4.1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4.1.1.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4.1.2.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1.3.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1.4.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1.5.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2.2.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4.2.3.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4.2.4.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要求。

4.2.5.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模板,铁线,脚手工具,边角废料等要及时清除。

4.2.6.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使用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4.2.7.施工现反跳性失眠场根据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4.3土石方工程安全规定:

4.3.1.土石方工程施工必须办理动土证(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4.3.2.挖土施工必须按土质情况留有一定边坡(坡视土质情况而定)。

4.3.3.挖土的土方距离沟边至少0.8米,堆土高度不能大于1.5米。

4.3.4.在雨季或土质松软遇有流沙时,必须设固壁支撑,支撑应有足够强度。拆除支撑时必须按顺序从下至上进行。

4.4起重吊装安全规定:

4.4.1.对20吨以上重物和土建主体工程主体结构吊装,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吊物重虽不足2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宽比大,精密,贵重以及施工条件特殊困难的情况下,应编制吊装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技术付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4.4.2.起重吊装工程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作业。

4.4.3.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装机具和索具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4.4.3.1.各种起重机在吊装前必须对机械,安全制动装置详细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4.3.2.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使用,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操作规程执行。

4.4.3.3.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禁止超载使用。

4.4.3.4.起重设备工具在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确认无疑方可使用。

4.4.3.5.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生产性建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4.3.6.不停车大修或技措工程的吊装施工,必须作出吊装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吊装。

4.4.3.7.所有起重吊装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查批准,持工作安全许可证方可进行。

4.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4.5.1.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传动和危险部分,都要设防护装置。

4.5.2.各种起重、运输机械必须设有联锁开关及超载、回转、卷扬各行程控制等安全装置。

4.5.3.木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备好用。

4.5.4.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机械本身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4.5.5.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导线必须设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5.6.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4.5.7.电动手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4.6拆除工程安全规定:

4.6.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制订拆除施工方案,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拆除工程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6.2.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交底,学习拆除工程安全操作规定。

4.6.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4.6.4.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切或推倒方法拆除。

4.6.5.拆除物料不准自上而下抛掷,应采取吊运和顺槽流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6

1.新设备到公司后由设备科会同申请单位分管设备主任或机械员开箱验收设备随机附件及技术文件。(随机附件交申请单位保管,技术文件设备科收回后交资料室,随机备件入备品库保管)

2.工艺科应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并与使用车间、设备科共同确定新设备安装地址并绘出平面示意***、地基***委托技改办施工。

3.基础施工完成后,由设备部门向机修车间下达设备安装任务。

4.安装单位负责对设备进行调试,调试中后设备的平稳性、可靠性、精度保持性等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技术规范并详细记录在自检凭证上。使用部门派将专职人员共同检查记录。

5.安装部门凭自检合格凭证向设备科申请验证。

6.设备部门会同计检科和使用单位,对照设备按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7.设备投产使用前,由设备科负责设备编号,装订固定资产标牌,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建立设备档案,并会同使用单位确定操作人并负责考核及发放操作证,同时通知生产科设备已交付使用,通知财务科确定设备使用年限,折旧率,建立设备折旧台帐。

8.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使用单位使用一个月,试用期内发生问题由机修车间负责排除。属设备自身质量等问题由设备科负责向生产公司家协商解决,进口设备必须在索赔期内向对方提出解决。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大、中、小型及电动工具的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使现场机械设备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的效力,达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项目经理部所用大型机械、自有设备、内部租赁设备、外租机械设备、甲方提供机械设备、运输机械、现场中、小型加工机械及手持电动工具。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小型机械,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需要,达到施工现场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所有机械必须检验,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十年铸剑后,方可安装投入使用。

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或未经培训后上岗操作。

3、各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规定,设立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各机械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总包方对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现场三定工作,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出项目施工机械的配备计划。

4、机械员应随时检查机械使用情况,负责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及机械设备进出场、验收和清退手续,并随每周文明施工检查对机械进行检查。

5、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按'十字'作业法保养好机械设备,保持机械设备清洁、整齐、无漏油,无废弃物污染,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

6、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上岗操作、工作面严禁追逐打闹等超越行为规范的行为。严禁违章操作。高空作业严禁抛物。

7、机械管理员,操作人员必须负责本方机械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修善工作。并由经理部主管机械责任师监督,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机械员、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木工房等噪声污染严重的机械要进行封闭管理,避免造成人为的机械噪声。

9、机械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要及时返馈到主管领导,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故障扩大造成损失。

10、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立即停机保护好现场,通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11、对所发生的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本管理规定参照***《全民所有制企业设备管理条例》、总包方《公司机械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关于文明施工,环保标准》及各工种作业指导书等规定,各分包方监督执行。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8

一、范围为了规范和加强项目部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标准化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污染,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环境卫生,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规定了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标准化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二、职责项目部和各分包单位制定和完善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管理网络,明确办公区域、生活区域卫生具体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的检查和评定,确保环境卫生良好。

三、办公区卫生管理

1、办公设施必须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并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2、办公设施布置应当符合规范性结构的要求,环境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和污水。

3、办公室内做到干净整洁,门窗完好,墙壁无灰尘,各种办公用具整齐干净,四壁、顶棚、灯具无尘土、蛛网,地面干净、无痰迹和烟头纸屑、无杂物堆积,无蚊蝇、无鼠迹。办公室内不能存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每天上班前要对办公室进行清洁卫生,门窗玻璃、灯具每周清洁一次,做到光亮、整洁。

4、办公区域内各种标牌应保持完整、清晰、清洁。

5、办公区域要做到“六无”、“六净”:即无人畜粪便、无垃圾污物、无砖头瓦砾、无纸屑果皮、无坑洼污水、无杂草丛生;墙根净、电杆净、绿篱树根净、花池净、宣传栏下净、下水道口净。

6、办公室卫生一天打扫一次,办公区室外卫生每周至少清扫一次,并采用撒水清扫,减少扬灰。

7、院内垃圾桶要每天清洁一次,做到无灰尘、烟头、痰迹,保持清洁卫生。

四、生活区卫生管理

1、职工宿舍门窗齐全、牢固、无破损,室内无乱接电线、无禁用电器。

2、室内卫生要实行&ld郑现实quo;九统一”:即铺面平整、被子枕头摆放统一,衣帽等物品挂放统一,鞋子放在床下要摆放整齐统一,桌柜上面摆放物品要统一,小凳、脸盆、牙具、毛巾等放置要统一。床单、被褥干净,室内物品、墙壁无乱贴乱画,顶棚无蛛网,灯具和悬挂物无灰尘,玻璃明亮,地面干净、无痰迹和废纸等脏物,室内通风良好、无异味、无蚊蝇、无鼠迹。

3、人人做到“六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赃物,不乱画乱挂,不乱堆乱放,不乱扔烟头、纸屑、果皮(核)和造成白色污染的一次性餐具、塑料等废弃物,不乱倒有毒物品,不损坏花草树木。

4、生活区统一规划设置垃圾箱,分类堆放,做到定期清理,并进行喷药消毒,防止蚊蝇滋生。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9

一目的

建立完整全面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本规定由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执行。

四正文

1总则

1.1本规定包括劳动用工、员工管理两个部分,其中劳动用工包括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解职部分。员工管理包括职务任免、工作守则、交卸手续、给假、奖惩、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部分。

1.2本规定依据公司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条款制定。

1.3本公司员工的招聘、报到、试用、职务任免、解职、交卸、给

假、奖惩等事项,除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规定办理。

1.4公司除董事、监事外,自总经理至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公司员工,并依工作性质分管理岗位、生产岗位、技术岗位等序列。

管理岗位分为:

经理、副经理

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

科员

生产岗位分为:

车间主任

主管

班组长

员工

技术岗位分为:

主任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1.5公司除正式员工外,因发展或工作需要,可聘请顾问或特约人员,雇用季节性临时工或包工。其管理办法以聘约或合同为准。

1.6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及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及通告、办法。

2劳动用工

2.1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均以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岗位工作为原则,招聘、试用、转正、劳动合同签订、待岗的具体操作方法遵照公司《员工招聘制度》。

2.2解职

2.2.1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自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免职、终止和解除劳动关系八种。

2.2.2本公司员工死亡的为自然解职。

2.2.3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社会统筹保险处发放。

2.2.4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30日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2.2.5本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2.2.5.1员工因患病需长时间***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较长时间离岗,超出病假、事假规定范围的,经总经理同意,可自请停职(停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停职期间不发放任何薪资和福利费用,各类保险中单位应交部分、个人应交部分全由员工个人负责。

2.2.5.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三个月者。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2.2.6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自请停职者,停职日期结束15个工作日内未申请复职者,

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病停职者,自停职日起六个月内未能病愈申请复职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者,可予复职。

2.2.7违犯公司规章,经查证属实,由公司做出处理规定,经公司工会委员会(组)讨论通过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者,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2.2.8本公司员工离职,除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交卸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方能离职。

3员工管理

3.1职务任免

3.1.1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3.1.2职务的派免除按照公司章程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主管副总如认为部门经理有必要进行任免时,可以书面文件呈请总经理批示;各部门经理如认为本部门主管有必要任(免)时,可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给主管副总,经主管副总同意后交行***人力资源部,由行***人力资源部呈总经理核定。

3.1.3职务的任免经核定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发人事任免决定。

3.1.4职务的委派经核定,自人员到岗之日起执行新的岗位的工资标准。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10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各部门成员应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全体员工应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充许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按旷工计;

四、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应负起监督、管理、帮助的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上报总经理予以辞退;如有包痹袒护的,一经查出,将给予加倍处罚;

五、各部门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领导,认真及时的完成部门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无故推卸责任、推脱工作,不可拉帮结派故意作对,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辞退的处罚;

六、各部门在工作当中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无故推脱或不按时完成其他部门交来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损失的,部门主管及员工均将受到经济上的处罚;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八、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一经采用并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议的个人或部门将受到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九、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张脚踏实地的工作,杜绝浮夸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请、销假均采用书面形式。事假应提前向本部门主管交假条,由本部门主管交由办公室登记,电话请假的,事后应补假条;病假应及时出示医院证明。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二、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统计、核对,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25日报财务科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办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由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进行登记,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印管理规定:

六、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八、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九、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一、公司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二、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司请销假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劳动歌曲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员工请假必须输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后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致电所在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可致电负责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写假条或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考勤制度处理。

三、各类假期及待遇

1、事假:请事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病假:病假要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罚。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3、婚假:员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给予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5、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丧假期间视为出勤。其他丧假按事假处理。

四、关于旷工的处理

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考勤制度。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11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大型建筑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5、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6、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7、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8、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9、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10、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11、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和颜悦色的反义词设备负责。

12、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13、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

14、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5、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6、机械设备转场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损坏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公司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望广大职工共同遵守、切实执行。

一、本工地的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听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服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遵纪守法,争做奉献求实、爱岗敬业文明先进员工。

三、坚决遵守工地作息时间,暗示上、下班和晚休、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要请假、不得擅离职守。

四、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若有违反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对不服从公司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的安排,寻衅闹事、故意制造事端均以处500元罚款,其医药费自理后公司再做处理,并开除当事人。

六、文明用语、讲文明、讲礼貌、团结进取、求实创新。

七、对工地材料、设备、机械、工具、用具等人人都得关心和爱护,不得损坏和丢失(包括甲方及相邻单位的财物)。文明工地的设施人人都的关心爱护。对有意损坏公共财物者,赔偿原物价值的200%。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无意损坏者赔偿其原物的50%。爱护公物,人人有责。

八、工地用电要注意安全,所有用电线路、电器、接电、照明用电均应由工地电工专人负责接线,他人不得私自乱***接。否则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伤亡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和赔偿。机械设备的操作应持(上岗证)的专业员操作,操作必须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他人不得乱开乱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安全驾驶,文明操作。

九、工地所有员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施工要求执行并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施工现场。

十、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机高跟鞋。严禁从高空抛仍东西,高空作业必须细带安全带,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若有违章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其医疗费、护理费及误工费等,均由本人自理。若在工地以外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其后果由本人负责自理,公司概不负责。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

十一、工地所有员工应妥善保管好自己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严禁在本工地、建设单位、相邻单位及他人处盗窃财物或伙同外界人员盗窃本工地财物,若有发现,不问情由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或处以原价值二十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司法部门处理。遵纪守法,做文明使者。

十二、工地应做到文明施工,要求同事之间礼貌用语,搞好自身卫生及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卫生良好,施工机械设备及现场材料布局井井有条,做好工地容貌及个人容貌完全符合文明工地的标准。讲文明礼貌、树良好风气。

十三、工地所有员工、各施工班组应保管、保养好其所用的一切财物(机具、工具、用具、设备、车辆、钢化、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如有损坏、丢失等应照价赔偿,设备为我创效益、我为设备搞清洁。

十四、严格遵守文明工地及宿舍的管理制度。自觉遵守纪律、保护环境卫生。语气和谐、团结友爱。十五、为了公司荣誉2和职工利益、以上各条款,望广大员工切实执行、严格遵守,以充分体现: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西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倾倒、运输、回填、中转、消纳、利用等处置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各类建(构)筑物、道路管网、园林绿化等以及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第四条市、区***府应当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的领导,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市城市管理行******部门会同市***府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编制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中转站建设计划,报市人民***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行******部门负责本市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部门负责本行***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建设、房产、环保、规划、交通、工商、公安、安监、质监、国土、财***、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各类建(构)筑物、道路等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行******部门申请核准。区城市管理行******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区城市管理行******部门应当将其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情况向市城市管理行******部门备案。

跨区运输、消纳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行******部门核准。

第八条需要开挖、拆迁、回填等涉及建筑垃圾处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相关责任。

第九条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产生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等;

(二)有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三)有与取得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的消纳场签订的消纳处置合同;

(四)有建筑工程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但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的除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地管理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并落实冲洗保洁措施。

第十一条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指导业主或施工单位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并采取围档、苫盖等措施。

居民修建、装饰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委托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有偿清运。

第十二条各类线缆、管网、园林绿化等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按照要求采取防扬尘措施,完工后及时清除建筑垃圾、拆除施工设施。

第十三条各类建设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防扬尘等措施,防止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卫生。建设工程竣工后15日内应当清运干净。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市城市管理行******部门受理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自有运输车辆数量不少于20辆,依法取得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有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运营、安全、保养等管理制度;

(五)运输车辆安装符合规定的密闭机械装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申请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其车辆应当纳入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市城市管理行******部门应当将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前应当向城市管理行******部门申领建筑垃圾准运证,建筑垃圾准运证应当载明工程项目的名称及地点、运输车辆牌号、运输路线、时间、消纳场所等事项。

第十八条运输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核准范围装载、承运建筑垃圾,不得超载、超限;

(二)不得将承运的建筑垃圾转包或者分包;

(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当冲洗,不得带泥(土)上路,污染路面;

(四)按建筑垃圾准运证载明的路线、时间运输;

(五)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山东好玩的地方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沿途泄漏、撒落建筑垃圾;

(六)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等证件,自觉接受检查;

(七)在指定的地点装卸,服从消纳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市城市管理行******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市城市管理行******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建筑垃圾消纳处置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二十条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的许可审批;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进场路线***;

(三)有符合规定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设备;

(四)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的方案;

(五)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六)符合防洪、防塌方等防灾的相关规定;

(七)在进出场道路路口设置醒目标志、标识,在专用道路和建筑垃圾处置区设置指示牌、车辆限速牌等告示牌;

(八)进出口道路应当铺设砼化路面,设置冲洗保洁设施。

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有毒有害垃圾;

(二)可利用建筑垃圾与不可利用建筑垃圾分类堆放;

(三)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施工作业;

(四)保持相关消纳设备、设施完好;

(五)保持消纳场周边及其场内环境整洁;

(六)有专业的保洁人员,并做好车辆驶出消纳场的保洁工作,对车轮、车厢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

(七)记录进入消纳场的运输车辆、受纳建筑垃圾数量等情况,定期将汇总情况报城市管理行******部门,自觉接受城市管理行******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有偿服务,具体收费办法按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低洼地、废沟渠等需要实施回填处置的,在符合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条件下,经相关部门同意后,鼓励优先采用建筑垃圾做回填材料。

需要建筑垃圾做回填材料的,有关单位应当向城市管理行******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方可进行回填处置。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运输;

(二)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三)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

(四)伪造、出租、出借、涂改、转让、倒卖建筑垃圾处置有关证照。

第二十五条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堆放建筑垃圾。确需临时占用道路堆放的,应当征得城市管理行******部门的同意,并采取防污染措施。完工后应当将建筑垃圾及时清除干净。

第二十六条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服务的单位以及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实行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城市管理行******部门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对单位和个人的投诉举报,应当及时查处。经查证属实的,由城市管理行******部门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承运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不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或不按规定使用密闭装置的;

(二)建筑垃圾消纳场不按规定作业以及运输车辆不服从管理的;

(三)处置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消纳场等拒不接受检查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部门责令清除,并处1000元以上1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承揽建筑垃圾运输业务,或者拒绝、阻碍***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城市管理行******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市辖大通、湟中、湟源三县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行******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28日西宁市人民***府颁布的《西宁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西宁市人民***府令第62号)同时废止。

装配式建筑管理制度 篇14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春节短信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冰糕

第三条员初中入团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谣言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七条严禁赌博、酗酒闹事。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三条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个人称号”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无限额。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2000元的罚款:

(1)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2)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3)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4)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5)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6)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0、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2、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xxx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二、办公室制度

第一条按时上下班,自觉签到,不迟到、早退,外出办事必须签到注明。

第二条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得体。

第三条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不准私自动用办公室物品,如特殊需要应向办公室登记并做好领取记录。

第四条上班时间不得上网玩游戏、聊天,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

第五条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公司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第六条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第七条节约资源。

第八条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公司制度。

第九条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取暖设备、关窗、断电、锁门。

第十条妥善保管各种资料。

三、会场纪律

第一条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

第二条认真听讲,不讲话,不看报,不做其他事情。

第三条勿随意打断、顶撞他人发言,有问题可以待他人发言完毕方可提问。

第四条发言有针对性,不偏激,对事不对人,切勿以私人情绪对待。

第五条会场上将手机调为关闭或振动,保持安静。

第六条保持会场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

第七条参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保持会场秩序,不来回走动,不随便离开会场。

第九条会场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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