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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规章制度篇一
1、按酒店统一规定着装,制服应干净、整齐、笔挺无破损。
2、纽扣要全部扣好,穿西装制服时,不论男、女第一颗纽扣须扣上,不得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工号牌要端正的佩戴在指定位置。
3、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制服衬衣领口,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有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张等,制服衣袋不得多装物品,显得鼓起。
4、穿黑色平跟皮鞋或布鞋,随时保持皮鞋光亮和布鞋的干净,鞋子大小必须合脚以免长期站立服务造成疲劳或意外。女员工只准着肉色袜,其它颜色和带花边、通花的袜子一律不得在上班时间穿着,袜头不得露出裙脚,袜子不得有破洞;男服务员要穿深色的袜子。
5、非工作需要,不得在酒店外穿制服,亦不得带出酒店外。
1、发型:保持头发干净,无头皮屑。
男服务员的发际不得盖住耳朵、衣领,不留鬃发。
女服务员头发前不盖眉,后不披肩。
2、脸部:男服务员每天上班要刮脸保持脸部干净。
女服务员不准浓妆艳抹(不用异味化妆品)。
3、手部:指甲要保持干净,不允许用指甲油。
4、饰物:不戴耳环、手镯、项链等华丽显眼的装饰品,不得佩戴饭店规定以外的饰物。
1、本部服务员以站立姿势服务。
2、正确的站立姿势应是:双脚与两肩同宽自然垂直分开(体重均落在双脚上,肩平、头正、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双手体前交叉,右手在上保持随时能向客人提供服务的姿态。
3、服务区域内,身体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蛇腰、耸肩。
1、微笑,是员工最起码应有的表情。
2、面对客人应表现出热情、亲切、真实、友好的态度,做到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3、客人讲话时应眼望对方,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4、服务时,双手不得叉腰,交叉胸前或插入衣裤。不抓头、搔痒、挖耳、抠鼻孔,不得敲桌子或玩弄其他物品。
5、餐厅内行走要迅速,但不得跑步,不得二人并肩而行、搭膊、挽手,与客人相遇应靠边而走,不得从二人中间穿行,请人让路要讲对不起,不得横冲直撞,粗俗无礼。
6、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7、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8、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9、在客人面前不得经常看手表。
10、咳嗽、打喷嚏时应侧身向后
11、不得谈笑、大声说话、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的声响。
餐饮规章制度篇二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整个管理。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5道菜式,包括:两荤、两素、一汤。
员工:每餐可做4道菜式,包括:一荤、两素、一汤。
(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部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示后执行。
目前公司员工餐费标准
管理人员:7元/人/天,员工/5元/天
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安排负责人进行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实际票据。
(3)人事行政部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3、、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40;晚餐时间:18:00――18:40,门卫值班人员可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
b、用餐地点:员工宿舍食堂1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就餐卡,员工凭餐卡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人事行政部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餐饮规章制度篇三
一、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做服,工做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 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 工做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做,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远处。
十、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a、 个人卫生
一、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 工做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一、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妙。
二、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 工做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 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 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番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做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本人区域站立规范,面带浅笑驱逐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做场地做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久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形成的丧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觉,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傲。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笼统,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做中随时服从,工做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做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峻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做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学问,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形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形成的丧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觉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觉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一、 酒店所有设备设备,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觉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便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做能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形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能否关掉、门窗能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形成的丧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觉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备者,做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做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备。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一、 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做,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能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做,如因而对在开餐过程中所形成的后果及丧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 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形成的丧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 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做。
四、 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 坚定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一、 恪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浅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 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 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 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做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指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赞扬,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 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管理制度
餐饮规章制度篇四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负责人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贯彻落实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将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3、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及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加工食品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保持厨房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食品用工具、容器应做到生熟分开,定位存放,防止交叉污染。冷藏设施标识清楚,食品应按原料、半成品和熟食品等顺序分柜存放,不得混淆。搞好“三防”工作,垃圾桶应加盖,及时处理垃圾,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
5、食品工具每天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做到“一刮”、“二洗”、“三消毒”、“四冲”(化学消毒法)、“五保洁”。
6、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许可证复印件及购物凭证,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7、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隔墙,定期检查,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有害有毒物质。
8、食物要烧熟煮透,隔餐隔夜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工凉菜、冷拼食品时必须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搞好操作间卫生。
餐饮规章制度篇五
1.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成绩显着。
2.主动完成工作任务,积极推销和创造经济价值显着.
3.拾金不昧,优质服务为酒店获得声誉.
4.业务技能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5.为酒店的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经实施有显着成效。
6.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排除,在消防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避免重大损失.
7.全年出满勤,表现良好。
1.未按酒店规定上,下班迟到或早退
2.衣冠不整上下班,上班不佩戴工号牌。(签到,签退或交还物品和钥匙)
3.仪容仪表不整和个人卫生不好.
4.楼层内奔跑,大声喧哗.惊扰和影响客人用餐.
5.未按时作好工作分担区卫生或两处不合格.
6.未按规定及时关闭空调,电视,主灯及水龙头.造成浪费.
7.拒绝管理人员进行检察工作岗位.
8.不严格按照操作标准进行工作.
9.进出厅房时不敲门和反手关门.
10.工作期间随意去洗手间.
11.酒店组织活动或培训,未经批准擅自空岗和缺席.
12.电话铃声超过3声未接听,而且不使用礼貌敬语.
13.未经批准私自为客人外出购物.
14.将就餐客人姓名,职位随意外泄他人.
15.见到客人不主动问好和行礼.
16.上班前食用刺激性较大的食品,并口腔带有异味.(如:蒜,葱等)
17.未经批准私自离岗,串岗.
18.超越客人时不使用礼貌用语.或不带领客人到指定地点.
19.见到上级和同事不打招呼.
20.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站位.
21.面对客人无表情或埋头工作.
22.不做好备品或备品不足.
1.上班时间打口哨,讲笑话,聊天,哼唱歌曲.
2.背后指责客人和同事或聚堆聊天.
3.私自使用酒店设施及电器,电源.
4.私自将个人物品及食物带入酒店.
5.在酒店内洗漱或洗衣服.
6.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7.私自穿工服外出.
8.私自带亲人和朋友或他人进入酒店参观.
9.上班时间睡觉.或上班前饮酒并带有醉意上岗.
10.上班时间擅自离岗或做私事.
11.不服从上级管理并顶撞.
12.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公用物品.
13.当班时间看书,报,吃东西,吸烟.
14.利用酒店电话办私事或打私人电话.
15.私自翻看客人资料和物品.
16.清洁厅房时发现客人物品,不及时上报.
17.私自将酒店物品送予他人.
18.发生意外事件不及时上报.
19.酒店资料,机密外泄.
20.上下班不接受保安员进行检察.
21.收餐时抓餐造成影响.
22.在收银台私自兑换零钱,或将客人未带走发票私自留下.
23.酒店专业知识考核时不能通过考核.
24.私自陪同客人饮酒.
25.不认真做好工作笔记和交接班日记.
26.消极怠工,不服从上级指挥和领导.
27.在酒店或宿舍墙壁上乱写乱画.
28.未及时完成客人及管理人员安排的.工作,留言,指令未及时传达或不准确.
29.未经批准私自进入库房领货.
30.下班后在公共区域逗留串岗,使用客人设施或电梯.
31.与客人交谈和语气生硬.
32.不及时为客人更换餐具及烟缸.
33.上班时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1.指责,谩骂,侮辱,殴打客人及同事.
2.将钥匙私自带出配制.
3.工作期间饮酒或浪费客人食物和酒水.
4.向客人索取小费,物品或兑换本,外币.
5.蓄意破坏酒店设施及客人物品.
6.因工作失误造成酒店及客人财物受到损失.
7.偷盗酒店,客人及同事财物.
8.违法犯罪,串通勾结,谋取私利.
9.酒店或宿舍内酗酒滋事,赌博打架.
10.组织及煽动同事聚众闹事.
11.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
12.将客人遗留物品据为己有.
13.私自涂改,损毁单据.
14.隐瞒事实真相,蓄意说谎.
15.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谋取私利.使酒店的经济受到损失.
餐饮规章制度篇六
店经理是由公司派遣到各分店的全权责任人,在分店里具有最高决定权,但行使权利的范围一定要在公司规章制度许可的范围内。
一 权限范围:
1、有权对本餐厅所有基层干部及所有员工进行考勤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进行批评或表扬,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或处分。
2、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或工作需要申请增减本部门的员工、调动下属员工、免任下属员工,调动及免任基层干部。
3、有权向下级下达本餐厅营运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并向下级发出指示。 4、全权处理本部门的日常业务工作或事务工作。 5、有权申请采购各类大件餐厅营运所需用品。 6、有权申请推出新菜品品种。
7、有权申请改变经营模式或推出新的促销方案,在未批准前不得擅自执行。
8、有权批准店内员工月累计300元以下、店经理月累计500元以下的私人借款申请。
9、有权合理支出店内营业费用,其中中餐厅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快餐店限额500元(不含500元),超出部分则需事先申请上级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10、有权批准合理支出店内所有成本费用。
11、有权对总经理或其他领导不合理的指示提出异议。
二、职责范围
1、认真领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会议精神,按时参加总经办召开的各种有关会议,
执行总经理下达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总经理常务会成员下达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餐厅管理小组会议和员工大会,积极传达上级领导指示,协调部门内部工作,保证餐厅日常营运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2、督导完成餐厅日常经营工作,编制员工出勤表,检查员工的出勤状况,检查员工的仪表及个人卫生、制服、头发、指甲、鞋子是否符合要求。
3、忠于职守,具有为公司作贡献的精神,不断提高管理艺术,负责制定餐厅经理策略、服务规范和程序并组织实施,业务上要求精益求精。
4、重视属下员工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基层干部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员工培训考核情况。定期组织一线员工学习服务技巧技能,对员工加强企业文化、服务意识、工作技巧的训练,定期检查并做好培训记录。
5、热情待客、态度谦和,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妥善处理客人的投诉,积极处理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保证顾客的最大满意度。
6、加强现场管理,营业时间坚持在一线,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出现的问题,有必要时需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全面负责餐厅财务管理及监督,认真核对各项开支单据,严格把关,掌握和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况,减少费用开支和物品损耗。
8、负责督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环境卫生,负责餐厅美化工作,抓好餐具、厨房用具的清洁消毒。
9、及时检查餐厅设备运行情况,落实并完善物资管理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餐厅安全和防火工作。
10、要随时与厨师长、厨师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流与沟通,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菜品制作标准,并不断提高菜品质量。
11、根据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及时申请调整营销策略,开发新菜品,并向公司建议制订合理的菜品成本标准及规范价格。
12、公平、公正地处理员工之间的矛盾纠纷,爱惜员工,关心员工个人生活状况,积极解决员工的困难及所需,对所有员工的工作状况给予指导,帮助他们提高业务技能。
13、努力学习新的管理知识及营销方式,不断提升个人能力,加强个人文化素质建设,开创新思路、新思维,能紧跟公司的成长,适应餐饮行业及社会的发展,为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合理的建议。
三、员工管理
1、关心、爱护员工,将每一位员工都当作自己的家人对待。在员工犯错误时要及时纠正,要多指导、多传授、多教育,少批评、少责骂、少处罚,从细微处着眼,用心与员工交流,通过关爱员工来激发员工爱企业如爱家的思想,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员工的行为用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不得使用粗鲁的言语责备员工,更不得使用粗暴的行为迫使员工服从。
3、让每一个员工在上岗前都能得到系统、完善的培训,并讲究培训质量。对特定岗位安排专人跟进指导,让员工能清晰掌握自己的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
4、对待身边所有的员工要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理由偏向、袒护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喜好或情绪滥用权力。
5、以身作则,纪律严明。按时出勤,不得无故脱岗、迟早、早退,不得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不随意将无关人员带到工作岗位,并时刻注重仪容仪表,提升个人形象,在员工面前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6、因才施用,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将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力争事半功倍;
7、善于指导和激励下属员工的工作状态,准确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公平、公正地跟进所有员工工资提升、岗位晋升及优秀员工评选等各类考核工作。
8、熟悉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做好监督和跟进落实,出现问题时要清楚划分责任人,不错怪任何员工。
9、自觉降低身份,时常参与到一线员工的工作当中,能与员工同甘苦,提高员工的自觉性,让员工更有工作动力。
10、积极组织公司安排的各项福利活动,如“生日聚会、各类节日聚餐”等,让员工感受家的温暖。
11、建立员工天地,积极宣传企业文化,大力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业余生活,带领员工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活动,如“篮球比赛”等。
12、加强员工宿舍管理,随时了解员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员工家庭情况,并对其家属表示问候。
13、随时掌握员工心理动态,合理分析员工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表现,积极采取心理干预措施,及时稳定员工情绪,巩固团队建设。
14、定期安排员工激励性培训,利用自身具备的社会经验和职场知识对员工进行一对一引导,合理指引员工发展方向,利用公司的舞台为员工提供展现自我的平台,让员工在收获之余对公司存感激之情。
(一)不遵守工作相关纪律处罚如下:
1、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的,1—5分钟扣2分;5—15分钟扣5分;5—30分钟扣10分;超过30分钟扣除公休一天,超过60分钟扣除公休二天。 2、仪容仪表不整洁的,一次扣2—10分;
3、向餐厅叫餐打包者(不包括自已买单),所打包食品按原价买单,并扣10—30分; 4、饭市高峰期间与亲朋好友会坐超过10分钟的,一次扣20—50分;
5、工作时间带与无关人员长时间(超过1小时)呆在店里交谈或从事私人事务的,一次扣10—30分;
6、工作场所讲粗话或有不道德言论的,一次扣10—30分;
7、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而讲家乡话的,一次扣2—10分;
8、工作时间未经申请处理私人事务超过半小时(不包括饭市高峰期)的,一次扣10—30分;
9、接待公司内部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上、下级)不热情、不礼貌,态度冷漠的,一次扣5—20分。
10、违规录用未成年人员经提醒未改正,造成用人隐患的,一次扣20—100分。
(二)员工管理不当处罚如下:
1、处理问题不公正的(处理问题时对人不对事)扣20—50分;
2、员工投诉不予受理或受理不及时导致事态变严重的,一次扣20—50分;
3、对员工批评时,使用嘲笑讽刺、口出脏话、动手打人等方式,有损企业形象的,一次扣50—300分,情节严重者责任自负;
4、因未进行有效培训,导致员工犯错而批评、处罚员工的,一次扣5—30分; 5、优秀员工评选考核、工资晋升、晋级等各类考核时有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次扣30—100分;
6、因管理不当造成员工投诉且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30—100分;
7、不用制度规范、约束员工,以个人喜好或情绪好坏滥用权力的,一次扣20—10分;
8、截取、私藏员工投诉信件,对投诉员工有打击报复行为的,一次扣50—200分;
9、不及时为员工办理保险造成损失的,一次扣300—500分,且造成的损失由本部门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对上级工作不负责任处罚如下:
1、对会议精神不认真领悟,造成传达错误或不及时向下级传达会议精神的,一次扣20—100分,情节严重者酌情处理;
2、违反财务制度,财务支出或批准超越权限范围的处以实际支出金额10%的罚款,若造成损失,全权承担;
3、未经公司批准,擅自扩招编外人员、或擅自任免的,一次扣50—200分; 4、未经公司批准,擅自解聘工作满三个月员工的,一次扣50—200分;
5、 未按要求执行公司指定的各项福利制度和组织公司指定的.各种活动的,一次扣30—100分;
6、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改变经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添加菜品、减少菜品、改动价格、改变菜品加工方式、改变餐具、改变营业时间等)造成公司形象不统一者,一次扣100—300分;
7、未按工作程序定期向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上交有关资料或工作报告的,一次扣10—100分;
8、由于工作疏忽造成损失,给上级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报告的,一次扣30—10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9、不按公司规定条款执行,不执行公司的决策(不尊重领导,不服从管理的)扣50—300分;
10、虚开收据,提供不实报销单据的,发现一次扣50—300分,并追回不实款项; 11、整改要求超过两次无实质性进展的,扣20—100分;
12、在原公司辞职未经原公司同意,店经理私自录用的,一次扣50—200分。
(四)内部管理失职处罚如下:
1、营业期间出现原材料严重短缺的,扣30—100分;
2、店内设备严重损坏,没有及时修理、更换的,一次扣20—100分;
3、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浪费或过份控制节约造成公司损失的,一次扣30—100分
4、不按公司要求紧抓安全生产,导致店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一次扣30—200分;
5、工作态度懒散、工作效率低下,没有按时完成交办工作的,一次扣10—100分;
6、部门环境卫生差、菜品质量、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经公司要求不及时跟进整改的,一次扣50—300分。
7、对员工岗位职责不熟悉,出现问题时处理失误,错误批评员工导致员工情绪不稳的,一次扣10—50分。
(五)与供货商关系处理不当处罚如下:
1、对待供货商态度恶劣,有损企业形象的,一次扣10—30分;
2、不认真核对货物质量,不按要求签字的,一次扣10—50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无故刁难供货商,应付货款故意拖延遭到供货商投诉的,一次扣20—50分;
4、滥用自己的职权,向他人索要回扣、红包、请客的,一次扣100—300分,情节严重者追缴不当所得并给予辞退处理;
5、工作中有徇私,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除半年分红或扣500—1000分,并全公司通告;两次者扣除所有分红或扣1000分,并立即辞退。
(六)工作、生活纪律不严明处罚如下(在以下处罚基础上再作通报批评):
1、因工作失误、渎职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承担实际损失金额的50%;
2、强词夺理,出口伤人,挑拔是非,拉帮结派者,一次扣50—200分;
3、利用网络、手机信息或其他途径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的言论的,一次扣50—100分;
4、工作中徇私、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牟取私人利益的,发现一次扣50—300分;
5、私自挪用公款、小费或变卖报废物品将所得占为已有的,一次扣100—500分;
6、由于本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其它部门正常运作的,一次扣30—300分;
7、有赌博、吸毒、淫秽交易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道德行为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或报警处理;
8、泄露公司机密的,一次扣300—1000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9、有盗窃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餐厅财物、公司财产、员工或客人财物),一次扣300—1000分,并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警方处理;
10、上班时间喝酒或醉酒后上班的,一次扣50—200分;
11、因个人触犯法律、受到司法部门处理的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并作自离处理。 注:以上扣分每分按本人基本工资的千分之一扣除。
餐饮规章制度篇七
1、要及时了解各类有关物品的社会行情,学会成本核算,配合管理者把好进货关。
2、对某些不能入库保存的物品,要精心保管,做好防腐、防冻、防盗工作,不得出现浪费丢失现象。
3、库房内的物品要做到清洁整齐,摆放有序,进冰箱的物品要生、熟、半成品,隔离分开,不得有血水,要及时除霜。
4、经常检查库内物品的.保存期限,进货要勤进少进,先进先用、
1、忠于职守,团结进取,礼貌服务、热情待人。
2、对自己的岗位,卫生包干区域应报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去。
3、在日常工作中,应按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4、做好餐前准备餐中服务餐后收市工作,每次下班时,认真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防火、防寒等安全措施。
5、以十分的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做好每天的服务工作。
1、收银员按时上下班,上班前提早分钟到岗位,着工作服进入岗位。
2、保持工作区域环境卫生,做好电脑、计算器、验钞机,发票的保养保管工作。
3、做好收银交接上班工作和班前准备工作(包括足够的备用金及找零零钱)
4、核收餐厅服务员开立的菜单,根据菜单的收银员联开立客人帐单。
5、收银员应熟悉客情,熟悉协议,合同,折扣,签单单位和个人,除此以外任何减免、折扣业务都应有上级主管的鉴署,没有签署不得减免打折。
餐饮规章制度篇八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餐饮规章制度篇九
一、餐厅基本管理制度
1、仪容仪表制度
a、上班期间需穿着配备工作服,帽子,口罩,时刻保持整洁干净。
b、头发需整齐干净,女性不宜披肩及刘海过长。男性头发标准为前不遮眼,后不盖领,两侧不过耳。
c、不得留长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垢。女性指甲油只可用无色
d、男的胡子需修剪整齐干净。
e、上班期间不允许佩戴项链,戒指等各种首饰。f。言行举止应表出现愉快,殷勤而有礼,女员工适宜淡妆
2、更衣柜制度:
a、每位员工配有一个更衣柜,由员工使用
b、衣柜钥匙由办公室统一发放,如丢失不得擅自更换锁,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照价赔偿。
c、个人物品一律存入更衣柜,不得带入工作区。
d、不得将钱财及其它贵重物品存放在衣柜内,若发生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e、不得与他人私自更换更衣柜。
f、保持更衣室清洁。破坏更衣柜或更衣室内其它设施的,照价赔偿。
g、离店时应将衣柜钥匙交还公司。
3、准备工作
a、整理仪表;上岗前按要求着装,化妆并互相检查校正,严格按要求清洁个人卫生、特别注意头、,指甲、手指、口气等敏感的卫生环节。
b、调节心情;静气地调节好不愉快的情绪。以愉悦、自觉、自信、豪迈的状态投入工作。
c、为保证公平、公正、合理,参加评选人选为经理、大堂经理、部长、服务员代表,评选时间为每月一次。
餐饮规章制度篇十
第一条 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 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 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 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 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 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 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 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 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 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 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 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 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 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 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 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 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a) 公立医院出具的肺部透视健康证明,及医务室健康诊断书各一份。
b) 员工调查表二份。
c) 学历证明文件及公民身份证。
d) 保证书一份。
1. 联保切结及个人基本资料各一份。
2. 2寸半身照片七张。
劳务主管单位对于新雇员工应行填缴的前项各种书表须严加审核,其不合规定者应拒绝其到工。
第十二条 解雇员工,除依法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工作每满一年者给一个月工资。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适用前项规定,即时解雇:
1. 有犯罪行为经**以上刑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2. 无故连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个月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3. 一年内受记大过处分达三次经主管官署核准者。
4. 保证人退保或通知调换保人后,经二个月仍不能觅人继续为之保证者。
5. 犯有过失情节重大经会议通过者。
第十三条 员工辞雇或解雇时,应将经管及借用公物交还有关单位,并向劳务主管单位办理离工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
第十四条 各业务主管单位将人事变动或工作种类变更,均应送交劳务主管单位统一登记及通知有关单位。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按月造具员工动态月报表二份呈报本公司核备。
第三章 保证
第十六条 员工的保证人以在工作所在地或附近地区有固定住所、或服务机关便于查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限。
(一)经当地政府登记并给有营业执照工厂或商号。
(二)现任公教人员或有正当职业之人士二人。
经办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工人,以按前项第一款的规定取具保证人为原则,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第十七条 被保证人不得以其直系血亲配偶或兄弟姊叔侄及股份公司为保证人。
第十八条 员工如有盗窃财物、亏欠款项、或其他不法行为致公司蒙受损失者,保证人应负完全连带赔偿责任。保证书格式另定。
第十九条 凡对经管出纳、原物料保管及收发的员工,应每半年办理对保一次,其他工人每一年办理对保一次,必要时得随时对保。
第二十条 保证人职业、住址或服务所在地有变更时,被保证人应即报告主管单位,如保证人死亡或保证人的工厂商号改组或有其他情事时,被保证人应即自动按规定另行更换保证。
有以上情节的保证人,被保证人不予呈报,事后被察知者,得视情节轻重予以议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故须更换保证人者,应声明理由并另行觅妥新保证人填具保证书经缴呈核准后方予发还原保证书。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保证人认为有不当时,应即通知被保证人更换保证。
第二十三条 被保证人自离工日起六个月内经查明已无未了事项时,其保证书得予注销。
第四章 工作时间及加工
第二十四条 每日工作时间均以八小时为原则,昼夜轮班工作者,其班次每星期更换一次,工作起止时间轮流办法,由各单位视工作需要另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 员工不按时到工或退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上班时间三分钟后至十五分钟以内始行到班者为迟到,超过十五分钟后到工者,除请假或公出者外,均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偶发事件呈请准予补假者不在此限。
(二)下班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擅自离工者为早退,超出十五分钟以前离工者,以旷工半日论。
(三)、迟到或早退积计达三次者按旷工半日论。
第二十六条 各主管单位,对于所属员工出勤、请假务须严密考核,并随时与劳务或警卫主管单位联系。
第二十七条 工人除奉令加工或有正当理由经核准者外,夜间未到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进入工作场所,下工后不得任意滞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者,得由所属业务主管经工会或劳工同意酌令加工,但每日加工时间不得超过二小时,每月加工总时间最多不得超过46小时。
第二十九条 如遇临时紧要事故,得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先令员工加工,事后呈报所属主管备查。
第三十条 员工加工遇有特殊事故无法进行时,应即报由工作场地职员或领班缩短加工时间,不得故意稽延。
第三十一条 员工加工由工作场地之值班职员或领班负责监督进行。工作完毕后,由监督人员于加班命令单证明工作时间后,加班员工应于下工时交由稽查人员,加注出公司时间,转送劳务主管单位查核登记。
第三十二条 例假日、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员工出勤加工时,得商经产业工会同意后由所属主管通知员工照常工作,并填具假日出勤员工名单送劳务主管单位登记。
第三十三条 员工加工时间至40小时时,劳务主管单位应即通知其所属单位调节控制。
第五章 差 假
第三十四条 员工出差,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主管核准后,交劳务主管单位登记。工人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得于原签派单位注理由呈请补准。
第三十五条 员工于星期例假日、国定纪念日及政府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第三十六条 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医务室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假期内除予医疗外并给予半数工资,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
超过规定病假20日数不再给予病假津贴。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八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8日,子女得丧假6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8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四星期,其不足三个月者每少一月递减休假一星期。上列假期内工资照给但到工不足六个月者,工资减半发给。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第三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所属业务主管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业务主管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劳务主管单位办理。
第三十八条 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工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签请主管核准。
第三十九条 因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或各医务室证明必须休养者,得呈请主管给予公伤假。
前项休假期间前三日照给工资,第四日起给30%抚恤津贴,休假治疗超过六个月者,超过期间给50%抚恤津贴。
第四十条 员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给予公假,但应于事前呈经主管核准:
(一)参加政府举行的考试或训练。
(二)参加兵役体格检查身家调查、或后备教育、动员演习、点名等召集。
(三)担任村里邻长民意代表的员工参加地方自治或政府机关召开的会议或训练。
(四)产业工会理干事办理会务或参加依法召开的会议。
(五)参加政府或地方自治机关或民防机构的活动。
(六)应召入营服役常备兵报到前二日。
前项第一至第五款给假期间应由主管视实际需要酌定。
第四十一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第四十二条 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主管指定代理人,以不另派加工为原则,工人离工前应将经管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主管指定人代理。
第四十三条 因私事必须外出经业务主管核准给有出公司许可证者,在十分钟以内不予记录。其因病至医务室求诊经医师证明呈请主管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四条 因病逾限呈请特准给假或停薪留职期间,除房租津贴外工资一律不发,但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得依第十二条规定核给资遣费予以解雇。
第四十五条 年中到工的员工,其事病假依第三十六条规定比例核给。
第四十六条 员工请假期内不得在外工作,违者从重议处。
第四十七条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第四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由业务主管拟订交由劳务主管商同所属产业工会排定。
前项特别休假,如员工不愿休假或因工作需要不能予以休假,或予以休假后因生产需要中途通知销假者,应加给该未休假期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员工特别休假时效应继续累计,凡排定特别休假日程内,包括星期日及政府规定的纪念日均不补假。
第五十条 享有寒暑假的子弟学校及幼儿园的员工不予特别休假。
第六章 工 资
第五十二条 员工工资均按日给制支给,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新进员工工资,由所属主管单位按教育、经验、智识、责任、技能、体能、环境、危害、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劳务主管单位签请主管核定。
前项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单位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第五十四条 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第五十五条 员工加工,得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第七章 奖惩
第五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嘉奖:
(一)全年请假(包括与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公假)积计未超过三日而工作勤奋者。
(二)工作勤慎、效率优良而有具体事实者。
(三)调解较大纠纷因而宁人息事,或劝同仁守法堪为表率者。
第五十七条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予计功:
(一)全年从未迟到、早退、及请假而工作勤奋者。
(二)技术精进对本位工作有良好贡献者。
(三)爱护公物,卓有成绩者。
(四)尽忠职守、工作努力、有事实举证者。
(五)遇有重大灾害,救护出力者。
(六)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其价值相当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下者。
第五十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功:
(一)消灭临时的重大灾害,减少公司损失者。
(二)防杜未发生的重大灾害,减免公司损失者。
(三)爱护公物,显著效果者。
(四)对于增产及技术的改进有重大贡献者。
(五)检举员工舞弊盗窃,因而减少重大损失,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100倍以上者。
第五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从优晋级,优先转类并报本公司叙奖:
(一)记大功积计三次者。
(二)合于第五十八条各项情形之一并经会议评议,认为特具功劳者。
第六十条 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申诫: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二)因过失损坏公物,情节轻微其价值在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下者。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第六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过:
(一)在公司内斗殴者。
(二)因过失致损坏公物,其价值超过平均日给工资50倍以上者。
(三)故意拖延工作时间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工作者,致公司遭受损失者。
(五)不爱惜公物,浪费原物料者。
(六)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七)在指定吸烟处以外之处所吸烟者。
(八)不注重环境卫生随地便溺者。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记大过:
(一)在公司内殴人、赌博、或饮酒者。
(二)不服从指挥情节重大者。
(三)发现机件损坏,既不修理又不报告者。
(四)侮辱主管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五)疏忽职务致损坏公物,或伤害他人身体者。
(六)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餐饮规章制度篇十一
当客人在酒店门前下车,行李员应主动上前迎迓,并接过客人的行李,把客人引领来总台进行入住登记,领取钥匙后,进行房间休息,这一个简单的手续,如能处理得好,定能使客人对酒店的服务,倍具信心。
1、总台接待员应暂停原来的工作,向客人展露笑容,礼貌地询问客人姓名如:“先生,早上好,欢迎你光临××酒店,请问先生贵姓尊名,但愿我能帮您点忙。”
2、当客人说出自己的`名字后,应说:“多谢×先生”,然后在订房架上拿出订房卡,取出一张入住登记卡给客人填写。
3、当客人正在填写入住登记卡时,接待员应马上按照订房卡上的资料,编排房间,填写一本住客手册注明客名、房号、迁出日期及房价,另外再写出一式三份的人名资料条子。
4、客人填妥入住登记卡后,应查看客人有否遗漏了什么重要事项,如:离去日期、证件号码、国籍、付账方式及签名等。
5、查看客人的证件,核对编号有否填错。
6、如客人填写迁出时,将会用信用卡付账,应请客人出示信用卡,并压出一张信用卡表,目的是方便客人在迁出时节省时间。
7、客人搬入是携带轻便行李,但又不使用信用卡,那么便要礼貌地请客人先付全部租金(包括服务费及税金)。
8、一切手续办好后,便在客人面前展开住客手册,向客人解释他的房号,离开日期及房间的租金,然后将手册给予客人,再将房间钥匙及人名资料条子第三联交与客人身后的行李员,再向客人说:“×先生,行李员××会带领你到房间去,祝你在××酒店愉快。”
9、接待员应将入住登记卡分开,把订房卡钉在第一联入住登记卡之后面,与其他第一联入住登记卡放在一起,方便查阅。
10、把订房资料(correspondence)订在入住登记卡的第三联后面,连同账单,一并交与前堂收款部。第二联登记卡则存在一起,第二天早上一并交与公安局申报。
11、第一联人名资料条子是入于房间资料架上,第二联给与总机放于人名资料架上,第三联是给房务部楼层。
12、把客人的人名、房号、人数、离开日期,依据第二联的入住登记卡的号码次序,填写在当天搬入人客簿上。
餐饮规章制度篇十二
1.各部门实行点名考勤,月底由部门主管将考勤表交到财务,负责打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3元。
2.早退:凡未向主管领导请假,提前5—1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3元,20分钟以上为矿工,将被扣2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2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4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准假权限:
(1)请假2天以内由主管批准
(2)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主管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3)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餐饮规章制度篇十三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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