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医学考试题库 法医学考试题库及答案(五篇)

更新时间:2023-05-16 03:44:00 阅读: 评论:0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医学考试题库 法医学考试题库及答案篇一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9分)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并持_______ _及_____ _到所在系(部)报到注册,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的教学和其它活动。2.未经准假逾期两周不注册按__________处理。3.经学院批准,通过交费注册增选课程,修完上一年级的全部必修课程,考核成绩达到_______以上者,经个人申请,系部同意,______批准,允许跳级。4.未取得的学分累计达到_____学分以上或未能取得当年学分规定学分_____者予以留级,已取得的学分仍然有效。5.学生在校期间留级不得连续_____次。6.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______批准。7.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保留其学籍至____________________。8.处分分五种,请写出其中的四种__ _、__ _、__ _、_ __。9.学校在对学生作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_____ 或___ _的陈述和申辩。10.对学生成绩的考核采用平均学分绩点制对学生学习的质和量进行评定,其中当成绩为<60时绩点为__ _,≥60且<70时绩点是_____,≥70且<80时绩点为__ _,≥80且<90绩点为__ _,≥90绩点为__ _。11.学生在校期间离校应当请假,请假2天以内,由__ _批准;请3到5天,由__ _批准;请假6到10天,由__ _签署意见报__ _批准;请假10天以上者,须报__ _批准。12.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学期累计旷课学时达到1~12学时给予__ _处分;13~14学时给予__ _处分;25~36学时给予__ _处分;超过60学时给予__ _处分。二.单选(每题1.5分,共30分)1.实行学分制的学生未能取得当年规定的学分(b)着,予以退学处分。a.1/4 b.1/3 c.1/2 d.2/32.因病休学的学生,病休期间享受公费治疗时间(c)。

a.2年b.18个月c.1年d.6个月3.学生学习成绩等级制分5个等级,分别以a,b,c,d,e 表示,凡百分制中60分以下者定为(d)级。a.b b.c c.d d.e4.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获奖学生比例占学生总数的(b)。a.15% b.20% c.25% d.30%5.智育考核成绩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d)的学生,可评定二等奖奖学金。a.10% b.15% c.20% d.30%6.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的(b)。a.5%

b.10% c.15% d.20%7.在同异性交往中举止超出同学正常范围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a)处分。a.记过b.留校查看c.勒令退学d.开除学籍8..考生违反考场纪律,夹带禁止带入的书籍,资料及物品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应予以(a)处分。a.警告b.严重警告 c.记过 d.留校查看

9.个人创新奖获奖金数额为人民币(a)元。a.1000 b.1200 c.1500 d.200010.获省级以上优秀班集体在下学期学生获三等奖学金的比例提高(b)。a.5% b.10% c.20%11.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c)年。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12.观看黄色,淫秽书刊,声像制品者给予(c)处分。a.警告b.严重警告 c.记过13.图书馆专业类图书借阅期限为(c)天。a.15 b.30 c.60 d.9014.违背考场纪律,翻看笔记书籍及有关资料的给予以下处分(a)。a记过 b.严重警告c.开除学籍15. 先进集体评选中,全班学习成绩居同年级前列,不及格率在(d)。a.2% b.5% c.8% d10%16.优秀大学毕业生名额分配中全优毕业生名额占毕业生总数的(c)。a.5% b.10% c.15% d20%17. 早操出操未达到应出勤次数的(c)者,体育成绩为不合格,最高分记59分。a.76% b.80% c.85% d90%18.申诉处理意见必须获得申诉委员会(a)以上人员同意,方为有效。a.1/2 b.1/3 c.1/4 d.2/319.公共选修课按类设置,学生至少选满(d)学时。a.80

b.100 c.120 d.15020.我院师范类以及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测试成绩应达国家(a)以上。

a.二级乙等 b.一级乙等 c.二级甲等三.不定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12分)1.下列何种情况不予考虑转系(专业):(abc)。a.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b.由专课转入本科者;c.试读期间的学生;d.文科、理科、体育、艺术类互转者。2.学生有下列情形(acd)予以退学。a.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b.上网整夜不归者;c.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d.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3.休学学生应:(abc)a.因病休学的学生应回家疗养,病休一年的医疗待遇与在校生相同,连续病休两年第二年的医疗费自理;b.休学学生不得中途申请复学;c.休学学生的户口不迁出学校;d.休学期间可享受特殊专业伙食补助。4.迷恋于上网聊天、交网友、玩游戏等事情,视情节给予(acd)处分。a.全院通报批评; b.开除学籍; c.警告; d.严重警告。5.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那些部分组成:(abcd)

a.思想品德及行为修养成绩; b.智育与体育成绩;c.能力成绩; c.附加分。6.下列不能评定奖学金的是:(abcd)a.休学者; b.考试作弊者; c.受学校纪律处分者;d.留、降级者四.简答题(共29分)1.根据《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一等优秀学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7分)2.《学生奖励条例》中三好学生评定条件是什么?(7分)3.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什么行为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至少答八种情况)(必做题)(8分)4.本科毕业生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情况是什么?(本科生作答,专科生不答)(7分)

5.优秀毕业生的评定条件是什么?(专科作答,本科生选做)(7分)答案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本人学生证 财务处学费收据 2。自动退学 3.b级 教务处4.20 2/3 5.2 6.所在学校 7.退役后一年 8.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勒令退学 开除学籍 9。学生 其代理人10。0 1 2 3 4 11.辅导员、系(院)主管领导、系、学生处、主管院长 12.警告或严重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记过或留校察看、自动退学二。单项选择(每个0.5分)1._ b___ 2.__c_ 3.___d_ 4.__b__ 5.__d__6.__b__ 7.___a_ 8._ a__ 9._a___ 10.__b__11.__c__ 12._c__ 13.__c__ 14.__a__ 15.__d__16.__c__17.__c_ 18.__a__ 19.__d__ 20.__a__三.多项选择(每题2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1.abc 四.简答题(共30分)1 答:智育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在同年级同专业前20%的学生,可评定为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2 答:一思想品德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关系国家大事,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学年操行评定为优秀二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吸收运用知识的能力。智育成绩达到班级前三分之一。学年内所学课程无补考、缓考情况 三 身体好: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合格,并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3 答: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9、组织作弊的

10、其他作弊行为、4

1、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2 在校期间,受到过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

3、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的 4 总平均学分绩点<2.0的 5 在校期间,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没有达到培养目标要求的。5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深刻理解“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作风正派,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够得到教师和学生的普遍认可。有稳定的专业思想。在校期间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法违纪经历。

三、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在同年级同专业处于前30%,学程内本科生重修门次不得超过2门,专科生、专接本学生重修门次不得超过1门。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心理素质好。

五、必须曾经被评为院级三荣誉称号。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

六、本科生毕业时能评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过奖学金或特殊荣誉称号。获得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享用待遇。

七、本科生毕业时能获得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法医学考试题库 法医学考试题库及答案篇二

名词解释:

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心性死亡:是指心搏先于呼吸停止所引起的死亡。

3.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的永久行丧失。4.呼吸性死亡:又称肺性死亡,是指呼吸先于心搏停止所引起的死亡。5.临床死亡期:是临床上判断死亡的标准,是指人的躯体死亡,是与细胞性死亡相对而言的。6.假死: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一致,生命活动及微弱,用一般临床检查方法查不出生命指征,外表看来好像人已经死亡,而实际上还活着的一种状态。7.直接死因:是指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

根本死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是引起死亡出事的原因。8.辅助死因:是根本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其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

9.联合死因:又称合并死因,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而共同构成死因。

10.死亡诱因:即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

11.超生反应:机体临床死亡后生物学死亡前,局部器官组织对某些而刺激发生的反应或自发活动。

12.尸体痉挛: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硬,使尸体保持临死时的动作和姿态。13.皮革样化:尸表皮肤较薄的部分或因表皮破损导致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羊皮纸样变化。

14.机械性损伤:致伤物作用于人体引起组织或器官结构,功能或代谢的异常称为损伤,由机械性暴力造成的机体损伤称为机械性损伤。

15.表皮剥脱:即擦伤,是指表面粗糙的致伤物与体表摩擦致表皮层或表皮层与部分真皮层剥脱和缺损。

16.中空性皮肤出血:若棍棒等条形硬物打击躯干、肢体等皮下组织较厚的部位,常形成中间苍白、两边平行的条状镶边形挫伤带,俗称“竹中打空”。

17.挥鞭样损伤:是一种特殊的颈椎、颈髓损伤,指由于身体剧烈加速或减速运动而头部的运动不同步,致颈椎连续过度伸屈而造成的颈髓损伤。

18.抵抗伤:即受害者在被袭击过程中本能地用手阻止凶器、或试图抢夺凶器时所造成的伤害。

19.挫伤:十一钝性致伤物作用于人体造成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引起的皮内出血或皮下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20.挫裂创:创是指有较大的暴力致皮肤全层和皮下组织如肌肉,血管,神经断裂或内脏器官被膜破裂等,有钝器打击形成者称为挫裂创。

21.组织间桥:除原型创口外,一般一个创口至少有两个创缘和两个创角,创壁之间 未完全断裂的血管神经和结缔组织称组织间桥。

22.钝器伤:是指无锋利仞缘和尖端的钝器打击人体造成的损伤。

23.缢死:是以绳状物套绕在颈项部,利用自身全部或部分体重的下垂作用,使绳索压迫颈项部而引起的窒息死亡俗称吊死。

24.溺死:是指大量液体吸入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死亡,俗称淹死。

25.水性肺水肿:是因溺水者剧烈呼吸使溺液、黏液、空气三者在气道内混合而成泡沫,又因吸气力量大于呼气力量,泡沫状溺液被吸入肺泡不易呼出而形成。

26.机械性窒息:是指由机械性暴力作用所引起的呼吸障碍,如压迫颈项部或胸腹部,阻塞呼吸道等妨碍了呼吸而发生的窒息。

27.反常脱衣现象:冻死者衣着单薄,尸体呈蜷曲状,也有在冻死中脱去衣服,全身裸露,或将衣服翻起,暴露胸部,或仅穿内裤,称为反常脱衣现象。

28.诈病:为达到调换工作企图,逃避兵役,掩盖罪责,摆脱于本人不利境遇或推诿责任及骗取休假,药物,福利或赔偿等目的,身体无病的人假装患病称为患病。

29.造作病:运用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故意损害自己,或授意他人损害自己身体,造成自身疾病或损伤者。

30.电流斑:又称电流印记,是电流在穿透皮肤的出,入口部位形成的损伤,其形成机制是皮肤的高电阻作用,是电流在穿透皮肤通过人体时产生高热及电解质作用所致。

31.电击皮肤金属化:又称金属异物沉积,是指电击金属在高温下熔化或汽化后,金属微粒沉积于受损皮肤表面或深部皮下组织的现象。

32.致命伤:凡是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称为致命伤。非致命伤:未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称非致命伤。

33.医疗纠纷:指医患双方由于对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患者要求追求责任或(和)给予民事赔偿,而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行政处理或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而发生的纠纷。

34.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简答题:

1.法医学的研究内容是什么?:死亡与尸体现象,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高温、低温、电流或其他物理因素所致的损伤和死亡,各种毒物的性状、毒理作用,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和代谢过程,中毒症状,病理改变,各种猝死与自杀、他杀引起的突然死亡,性功能的生理和病理状态,法医人类学的个人识别,他杀、自杀他杀伪装自杀及其特点和规律,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工作中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涉及法律的其他医学问题等。

2.法医学尸体检验的目的是什么?: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死亡方式,推断死亡时间,推定致伤物,个人识别,医疗事故的鉴定。

3.法医学的任务有哪些?: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4.医疗事故构成或要件有哪些?:主体必须是依法取得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违规性,指医疗行为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常规、规范等;主观方面具有过失,即从心理上存在着的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医疗过失与患者伤亡、明显损害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5.早期尸体现象:肌肉松弛(最早),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尸僵,尸体痉挛自溶合自家消化等。晚期尸体变化:1毁坏型:尸体腐败,尸霉,白骨化。2保存型:干尸,尸蜡,泥滩鞣尸,浸软。

6.影响尸体腐败的因素有哪些?:1,尸体内在因素:肥胖尸体叫瘦弱尸体腐败快,幼儿尸体因含水分叫成人多,腐败较快,老年人尸体腐败最慢,新生儿尸体内细菌很少,腐败较慢,妊娠期或分娩后的子宫腐败发生早而快等。2,外界环境:主要与温度湿度和空气流通等有关,腐败细菌生长繁殖的适宜温度是20~30摄氏度,此时尸体腐败快。温度过高过低均可抑制尸体腐败的发生和发展,尸体处于干燥环境时,可因水分迅速蒸发形成干尸腐败停止。7.推断死亡时间的方法:根据尸体现象推断死亡时间,根据胃内容物消化程度推断死亡时间,根据尸体蝇蛆发育情况推断死亡时间,根据植物生长规律推断死亡时间,根据死后组织酶活性推断死亡时间,根据组织细胞dna含量推断死亡时间。

8.简述机械性窒息的种类:闭塞呼吸道入口所致的窒息,压迫颈项部所致的窒息,异物堵塞呼吸道所引起的窒息,液体吸入呼吸器官所致的窒息,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体位性窒息。9.猝死:是指貌似健康者因内在疾病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猝死的特点:死亡急骤,死亡发生出乎意料,死因是自然疾病。

10.猝死的常见诱因:精神、心理因素,如狂喜、愤怒、忧伤、哀思等;气温骤变;剧烈体力活动或过度疲劳,其他如暴饮暴食、饮酒、等。

11.造作伤(病)的特点:有明确的目的,如为逃避惩罚义务、掩盖罪行、骗取荣誉信任等;病变和体征明显易查;造作的方法和手段常不危及生命。

12.影响坠落伤形成的因素:坠落高度、体重、坠落过程中有无阻挡物、人体着地方式、着地部位以及接触地面的物体性状等。

13.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死亡判定,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医学证据保全,疾病诊断,临床治疗,现场保护,法医鉴定。

14.法医学的工作内容:现场勘验,活体检查,尸体剖验,物证检验,书证检验。

项目 烧死 焚尸

皮肤烧伤局部 有生命反应 无

眼睛 有睫毛征候和俄爪状改变 一般无

气管、大支气管内 可见烟灰、炭末 烟灰、炭末仅在口鼻部沉着

呼吸道表现 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 呼吸道无高温作用的表现

肺 典型的休克肺改变 无此改变

心及深部大血管血液 查出致死量的co 无co或含量极低(吸烟者)

烧伤周围组织酶活性 增高 不增高

其他死亡原因 无其他死亡原因 有其他死亡原因

缢死于勒死的鉴别 项目 索沟位置 索沟方向 索沟闭锁 索沟深度 索沟出血 颈部软组织损伤 颈部骨折 颅脑淤血 缢死

多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 着力处水平,两侧斜行向上提空 索沟闭锁

着力部最深,两侧渐浅渐消失

勒死

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 全颈项都呈环形水平状 索沟闭锁

深度均匀,结扣处有压痕

缢沟多不出血,上下缘和缢沟间隆起处有出血点 勒沟多出血,故颜色较深 肌肉多无断裂或出血,颈总动脉(分叉下部)内膜有横向裂伤

舌骨大角、甲状软骨上角可有骨折 脑组织、脑膜淤血不明显

肌肉多有断裂和出血,颈总动脉无明显损伤 甲状软骨、环状软骨纵向骨折 脑组织、脑膜淤血明显伴出血 舌尖多露出

死后如水

颜面青紫、肿胀,眼睑常有出血点

仅上呼吸道有少量溺液、异物。若水压较大,可下达下呼吸道但不会有泡沫 舌尖外露

口鼻孔 呼吸道 肺 心 胃肠 舌尖多不外露 生前溺水

项目

颜面征象颜面苍白,眼结膜出血点不明显

可有白色泡沫团或蕈形泡沫

全部呼吸道和肺泡内有溺液、泡沫和异物

水性肺水肿,肺表面有肋骨压痕、溺死斑,切面有溺液流出 无 左心血液比右心稀薄,各成分减少(淡水溺死)多有溺液、水草、泥沙等异物

左右心血浓度、成分相同

仅胃内有少量溺液,一般不进入小肠 不一定有淤血等改变 内脏器官 脑肝肾等器官淤血,但脾贫血呈收缩状

1.法医学基本任务: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接受委托,应用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对相关人体及成分或其他材料进行检查,检验,分析,做出客观科学的鉴定报告或结论,为事实或揭露犯罪提供线索,为刑事及民事案件的审判等提供证据。

法医学考试题库 法医学考试题库及答案篇三

考试必过祝福语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祝福语吧,祝福语可以起到增进感情的作用。那么你有真正了解过祝福语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考试必过祝福语,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考试必过祝福语1

1.放开往日的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相信期末大考你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愿好运一直陪伴着你。

2.考试答题步骤:通览全卷,沉着应试;慎密审题,扣题作答;先易后难,从容解答;祝你开始顺顺利利,顺利通过啊。

3.就要期末考试了,希望你能够放松心情,不要紧张。知道你平时学习一向都很努力,学得很不错,相信你考出好成绩!

4.愿全国所有的考生都能以平常的心态参加高考,发挥自己的水平,考上理想的学校。我真心地祝福你们。

5.“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无论落榜生还是状元,都让我们继续努力吧。

6.就要考试了,放开往日的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相信你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的。愿好运一直陪伴着你!

7.当一扇门向你关上,必然有另外一扇门向你打开。成才的道路很多,并非只有上大学一条,可以根据自己和家庭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路继续深造,抛开无谓的自责与沉沦,只要用心去工作,学习,就一定可以成为生活的强者。

8.黑压压的送考大军让我知道什么是可怜天下父母心,中考过后,无论我们成功与否,我们都应该感谢父母,因为他们陪同我们一同走过!

9.金榜题名!名落孙山!都只是短暂的。朋友只要你努力了,得失不要看得太重,失败是成功之母!努力吧努力!成功属于努力者!

10.十二年苦读,十二年付出,十二年挥洒自如,十二年寒窗无数。睡个好觉,做个好梦,让信心更加充足,你一定会取得锦绣前途。

11.就要考试了,希望我的问候短信会为你送去一份轻松清爽的心情,不要太紧张哦!不然可会把答案忘掉的!我在这里支持着你,鼓励着你,为你祝福!

12.这是一个考试顺利符哦,考试的人收到后会考出理想的成绩,愿你带着我的祝福,怀着一个好心情,轻松面对考试!

13.想摘玫瑰,就要先折刺枝;想走坦途,就要斩除荆棘;想看到天明,就要勇闯夜寂;想考试高中,就要倍加努力:厚德载物,天道酬勤,祝高考顺利!

14.努力的苦读,就为这一刻啰!把你的实力全部发挥,所有关爱着你的人,都会为你祝福、祈祷,相信你会考出满意的成绩,榜上有名喔!

15.面对目标,信心百倍,人生能有几次搏?面对成绩,心胸豁达,条条大陆通罗马。给自己一个恰如其分的自信。

考试必过祝福语2

1.大考当前,本想送上考卷,附带着答案,可是在考前它们都是国家绝密文件,偷不来﹑抢不来,只能对你说“抱歉”。但是上帝对你十分眷念,赋予本条短信魔法无边:收到了它,身体棒,进了考场不紧张;阅读了它,精神爽,下笔如神写华章;保存了它,智慧长,所有难题被扫光;转发了它,运气旺,金榜题名响当当!预祝:考试时能超水平发挥。

2.莘莘学子,操劳不止,刻苦几季,为好成绩,知识渊博,创造力多,分秒必争,只为成功,面临大考,心态要好,摆正身心,价值千金,成绩好坏,不足为怪,只要努力,无愧天地!

3.升学考试近了,寒窗苦读为前途,望子成龙父母情。我发短信传祝福:放下包袱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好好复习,祝你取得好成绩,期待你的成功!

4.放下包袱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好好复习,预祝你考试取得好成绩!

5.师生莫等闲,协力齐心,共同铸就新辉煌。

6.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而是要做哪些事情来改善它!

7.生命之中最快乐的是拼搏,而非成功,生命之中最痛苦的是懒散,而非失败。

8.三年载卧薪尝胆欲酬壮志;一百天刻苦攻读誓闯雄关。

9.要让事情改变,先改变我自己;要让事情变得更好,先让自己变得更好!

10.祝愿所有的学子们:金榜题名!相信自己,你们是最棒的!

11.又到年末了,马上就要迎来期末考试了,让我鼓励你,祝福你,祝你考出好的成绩。

12.期末考试顺利,身体健康,一切都好!相信自己,你们一定是最棒的!

13.希望考试卷上的题目都是你似曾相识的,并建立了深厚感情,让你可以迎刃而解!

14.真心地祝福你考试取得好成绩!发挥出最好的水平。你是个聪明和头脑灵活的人,我相信你一定成功!

15.今天就要参加考试了,送你一条幸运短信,据说在考试当天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就会考出自己满意的成绩,祝你考试好运气啊!

考试必过祝福语3

1.没有了旋律,就没有了诗歌,没有了色彩,那是怎么样的生活?愿春天赋于你绚丽是色彩无限的希望美好的未来。

今天就要参加考试了,送你一条幸运短信,据说在考试当天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就会考出自己满意的成绩,祝你考试好运气啊!

3.奋斗在高考一线,埋头在书本之间,实力在清华上限,底线在北大保研,只要你能坚定信念,金榜题名只在弹指之间,愿你马到成功梦想实现!

4.快到考试的日子了,希望你干自愿事,吃顺口饭,听轻松话,睡安心觉。使自己保持良好平静的心态,不要太紧张,相信你的梦想会实现的!

5.世界上最受欢迎的人从来不是那种不停地往后看着昨天的困苦悲伤失败和惨痛挫折的人,而是那种怀着信心希望勇气和愉快的求知欲而放眼未来的人。

6.中考像漫漫人生路上的一道坎,无论成败与否,我认为现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要总结中考的得与失,以便在今后的人生之路上迈好每一个坎!

7.相信自己就好了,没什么大不了的,真的,不用想太多,会什么做什么,你不会的他们肯定会的也不多,相信我没错!我的同学,衷心地祝福你在今年的考试中定能一举夺魁,榜上有名,考入心中理想的大学。

8.人都是在跌倒与爬起之间学会坚强,都是在风雨与阳光之间走过成长的路。失败所能带给你的只应是一些教训,一些冷静的思考,而不该有绝望颓废不知所措。

9.祝愿天下所有考生开心度过中考。祝福你们旗开得胜,取得美好佳绩。平心对待高考,你们是最棒的!仁慈的上帝会祝福你们的,相信自己,一定能行!

10.人生终有许多选择。每一步都要慎重。但是一次选择不能决定一切。不要犹豫,作出选择就不要后悔。只要我们能不屈不挠地奋斗,胜利就在前方。

11.亲爱的孩子,天,每一天爸爸都在全心全意地为你祝福。祝愿你从小的梦想成真,祝你实现和平时期的'英雄梦!爸爸预祝你中考顺路!

12.理想学校就在不远的前方,先不要想一切可能的结果,认真答卷,答出你真正的水平,迈向理想的高中,向期待已久的大学冲刺!

13.在即将中考的最后几天里,愿尽最大的可能,在远方倾诉我的祝福,相信自己的梦想与汗水,成功与好运相伴,中考大捷!

14.试纸飘墨香,金笔待启程。忍心为功名,墨汁污纸张。怎能抛功名,畅游在海外。绞尽脑汁干,名在孙山外。两袖清风去,何苦染尘埃。祝考试成功!

15.时光如流水一般,一去不返。分别一年,不知你是否过的还好,也许还是那样!眼看考试就要来了,向前看,相信自己,我会在远方为你送去最真挚的祝福,付出就会有收获的!放松心情,去迎接挑战,我相信你,你一定是最出色的!

考试必过祝福语4

1.成功的花由汗水浇灌,艰苦的掘流出甘甜的泉,辛劳的付出必有丰厚回报,紫气东来鸿运通天,孜孜不倦今朝梦圆。祝你考试成功!

2.十年寒窗今破壁,锦绣前程自此辟。挥毫烟云落笔疾,马到成功身名立!

3.中考的日子日益临近,感觉复习得不错的你,一定要再接再厉,发挥自己最大的潜力,感觉复习不怎么样的你,也不要浮躁,要知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诚心祝愿你考场上“亮剑”,为自己,也为家人!

4.人生处处是考场,今日各为高考忙。斗智斗勇齐亮相,得失成败走一场。人生寒暑阅兵场,生活答卷袖里藏。考场潇洒不虚枉,多年以后话沧桑!祝考试时超常发挥!

5.自信,是成功的一半;平淡,是成功的驿站;努力,是成功的积淀;祝福,是成功的先决条件。自信的你在我的祝福下,定会在高考中摘取桂冠,努力吧朋友。

6.这是一个考试顺利符,收到的人考试会考出理想的成绩,愿你带着我的祝福,怀着一个好心情,轻松进入试场!

7.今天就要参加考试了,送你一条考试幸运短信,据说在考试当天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就会考出理想的成绩,祝你考试好运气哦!

8.今天就要参加考试了,送你一条幸运短信,据说在考试当天能收到这样一条短信,就会考出自己满意的成绩,祝你考试好顺利!

9.悲观些看成功,乐观些看失败。轻松些看自己,宽容些看别人。理智些看问题,纯真些看人生。心存感激,永不放弃!

10.不问收获,但问耕耘!天道酬勤。

11.春天是碧绿的天地,秋天是黄金的世界。愿你用青春的绿色去酿造未来美好的金秋。

12.大家一起努力吧。等待我们的将是一个美好的明天!加油!加油!成功属于我们!

13.当离别拉开窗帘,当回忆睡在胸前,要说再见真的很伤感,只有爱依旧灿烂!友谊万岁!考试顺利,共闯人生这一关!

14.放开往日的学习中的紧张,用一颗平常心去轻松面对,相信你定会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的。愿好运一直陪伴在你左右!

15.关键的考试就临近了,希望我的问候短信会为你送去一份轻松清爽的心情,不要太紧张哦!不然可会把答案忘掉的!我在这里支持着你,鼓励着你,为你祝福!

法医学考试题库 法医学考试题库及答案篇四

1.为什么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符合党和政府的根本宗旨。

符合中华民族和平崛起的理念。

符合民族文化传统。

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2.为什么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党着眼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大决策,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和长远发展。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同时,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

3.如何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第一,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第二 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三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第四,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第五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第六 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4.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5.怎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6.党和国家为什么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第二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

第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7.怎样建设新农村?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协调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法医学考试题库 法医学考试题库及答案篇五

法医学概论

法医学的概念

法医学是运用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人体伤亡、病理和生理状态等问题的一门应用科学。

法医学原来称为裁判医学,它是根据侦查、检察和审判案件的需要,通过活体检查、尸体物证的检验,对有关问题作出科学的鉴定,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为审判提供证据。以协助司法机关及时、准确地揭露和证实犯罪活动;也可以为正确地处理某些民事纠纷提供科学的依据。

法医学与普通临床医学不同,它有自己的特殊的研究内容。主要有: 死亡与尸体现象。讨论死亡概念、死亡过程和死亡分类;研究死亡诊断标准;鉴别真死和假死;研究死后尸体在内外因素作用下发生的一系列变化,包括早期尸体现象(尸冷、局部干燥、尸僵、尸斑、组织自溶)、晚期尸体现象(干尸、尸蜡、霉尸、白骨化)以及昆虫等动物对尸体的毁坏;推断死亡时间等。

各种机械性窒息的发生机制、征象、后果和检验方法。如对缢死、勒死、扼死、闷死、压迫胸腹部所致的窒息死、异物堵塞呼吸所致的窒息死、溺死进行鉴别;研究各种机械性窒息的作案方式。

机械性损伤的分类、形成机制。讨论钝器、锐器、火器损伤的基本形态、损伤后果、致死原因;阐述各种徒手伤、器械伤坠落伤、交通工具所致损伤、咬伤、切创、砍创、刺创、剪创以及枪弹创和爆炸伤的特点和鉴定要点;鉴别生前伤与死后伤;推断致伤物;判断打击次数、打击顺序和方向;推断伤后经过时间;确定损伤性质(他杀、自杀、意外、灾害事故)。

高温、低温、电流或其他物理因素所致的损伤和死亡。讨论烧死、烫死、冻死、电击伤、雷击伤的机制和征象,鉴别生前烧伤(死)与死后焚烧。

各种毒物的性状、毒理作用,毒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和代谢过程,中毒症状,病理改变。中毒量和致死量,毒物检验方法和预防措施。

猝死

各种人体组织、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斑迹的种属、红细胞型、白细胞型、血清型、酶型以及遗传基因、基因频率分布的理论和检验方法;出血部位、出血量和出血时间;亲子鉴定的理论和方法。

研究个人识别,根据骨骼、牙齿、毛发推断人种、性别年龄、身高、职业特点、面貌特征,确定无名尸及碎尸的身源;研究如何根据颅骨复原生前面貌,以及将颅骨与嫌疑人相片重合以确定是否同一个人等。法医学的分科:法医病理学 法医毒理学 法医精神病学 法医血清学 法医人类学 法医物证学 法医损伤学,等等 法医学的历史

法医学的历史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萌芽时期、形成时期、发展和成熟时期。

萌芽时期大约在公元前500年到公元10世纪期间。这时不仅法已经出现,而且医学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在处理人命案件时,执法人已知征求医生的意见来处理案件。

中国先秦时期《礼记·月令》就有了损伤检验的记录。

欧洲古代法医学的发展却缓慢得多,仅有个别案例的传闻,如公元前100~44年凯撒大帝被杀:身上有23处创伤,检验确定贯穿胸部第一、二肋间的是致命伤。

形成时期约为公元11~19世纪,这时社会经济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法制趋向健全,案件的鉴定有专业医生参与,开始有较系统的法医著作出现。

这时期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中国南宋理宗淳祜七年(1247)湖南提点刑狱宋慈编著的《洗冤集录》五卷。内容包括:检验总说、疑难杂说、初检、复检、验尸、四时变动、验骨、自缢,溺死、自刑、杀伤、火死、跌死、服毒及其他各种死共53项。这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系统法医学著作,曾被译成多种文字在许多国家出版。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福建建阳人,曾四次出任司法官。

中世纪的欧洲,以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法医学发展较快。1562年法国外科医师帕雷对升汞中毒作了第一例解剖,1575年他在《外科手术学》一书中,阐述了机械性窒息、杀婴等鉴定方法;1598年意大利医师菲德利斯发表《医生关系论》一书,这是欧洲第一部法医学著作。

1642年,德国莱比锡大学首先开设系统的法医学讲座;1782年,柏林创办了第一份法医学杂志,从此法医科学初步形成它自己独立的体系。

发展和成熟时期 工业革命给科学技术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18世纪以前的法医学主要靠肉眼观察活体、尸体现象,所得到的是直观的、浅显的结论,19世纪后则由于显微镜技术的出现和化学分析方法的应用,法医学的研究工作得到深入发展。

这个时期法国著名法医学者奥尔菲拉著有《论毒物》,俄国奈丁应用显微镜研究自缢与勒死的颈部索沟,以判断究系生前抑或死后形成。

1899年,西方近代法医学开始传入中国;1915年北京和浙江医学专门学校开设法医课;1930年国立北平大学医学院创立法医教研究。1932年在上海建立法医研究所并出版《法医月刊》。20世纪以来,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大大促进了法医学的发展,现代分析仪器的运用和新检验技术的应用,标志着现代法医学体系的形成。基础医学

人体共有8个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运动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和生殖系统。

呼吸系统

呼吸系统是执行机体和外界进行气体交换的器官,由呼吸道和肺二部分组成。

呼吸道包括鼻腔、咽、喉、气管和支气管。

临床上将鼻腔、咽、喉叫上呼吸道,气管和支气管叫下呼吸道,呼吸道的壁内有骨或软骨支持以保证气流的畅通。

肺主要由支气管反复分支及其末端形成的肺泡共同构成,气体进入肺泡内,在此与肺泡周围的毛细血管内的血液进行气体交换。吸入空气中的氧气,透过肺泡进入毛细血管,通过血液循环,输送到全身各个器官组织,供给各器官氧化过程的所需,各器官组织产生的代谢产物,如co2再经过血液循环运送到肺,然后经呼吸道呼出体外。血液循环系统

血液循环是由心脏、血管、血液组成的相对封闭的管道系统。心脏提高“动力”。血管结构功能

动脉:管壁厚(含丰富平滑肌及弹性纤维),管腔窄,血液流速快,血压较高;位置较深;血流方向是离开心脏。

静脉:管壁较薄,管腔较宽,血液流速慢,血压较低;与动脉平行,位置较浅;血流方向是流回心脏。

毛细血管:多而密成网(800-1000m2),管壁极薄,管腔极窄,血液流速极慢;是连接血液、淋巴液、组织液以及细胞液的枢纽,是体内物质交换的场所。

血液组成和功能血浆及血细胞

血浆包括四类物质:水、养料(氨基酸、葡萄糖、甘油、脂肪酸、o2、无机盐、维生素等)、代谢废物(co2、尿素、尿酸、肌苷等)以及特殊蛋白质,如:抗体、激素、酶等。

血液包括三类: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

人体内的血液总量约占体重的7-8%,在正常情况下,每公斤体重的血量,男性多于女性,幼儿多于成年人。

红细胞红细胞的主要功能为运输氧气和二氧化碳、缓冲血液酸碱度的变化。

正常成年男子每100毫升血液中含血红蛋白12-15克,女子为11-14克,红细胞或血红蛋白数量低于正常值称为贫血。

白细胞。白细胞无色,体积比红细胞大。正常人安静时血液中的白细胞数量为每立方厘米5000-9000个,白细胞的主要功能为防御病菌、免疫和清除坏死组织等。

血小板,血小板无核。正常人的血小板含量为10-30万/立方厘米,血小板的主要机能包括促进止血作用和加速凝血两个方面,同时还有营养和支持作用。血液的功能

运输。运输是血液的基本功能,自肺吸入的氧气以及由消化道吸收的营养物质,都依靠血液运输才能到达全身各组织。同时组织代谢产生的二氧化碳与其他废物也赖血液运输到肺、肾等处排泄,从而保证身体正常代谢的进行。血液的运输功能主要是靠红细胞来完成的。贫血时,红细胞的数量减少或质量下降,从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血液这一运输功能,出现一系列的病理变化。

参与体液调节。激素分泌直接进入血液,依靠血液输送到达相应的靶器官,使其发挥一定的生理作用。此外,如酶、维生素等物质也是依靠血液传递才能发挥对代谢的调节作用的。

保持内环境稳态。由于血液不断循环及其与各部分体液之间广泛沟通,故对体内水和电解质的平衡、酸碱度平衡以及体温的恒定等都起决定性的作用。

防御功能。机体具有防御或消除伤害性刺激的能力,涉及多方面,血液体现其中免疫和止血等功能。例如,血液中的白细胞能吞噬并分解外来的微生物和体内衰老、死亡的组织细胞,有的则为免疫细胞,血浆中的抗体如抗毒素、溶菌素等均能防御或消灭入侵机体的细菌和毒素。上述防御功能也即指血液的免疫防御功能,主要靠白细胞实现。此外,血液凝固对血管损伤起防御作用。

运动系统:骨、骨连结、骨骼肌 组成。

骨以不同形式(不动、微动或可动)的骨连接联结在一起,构成骨骼,形成了人体体形的基础,并为肌肉提供了广阔的附着点。肌肉是运动系统的主动动力装置,在神经支配下,肌肉收缩,牵拉其所附着的骨,以可动的骨连接为枢纽,产生杠杆运动。

人体骨骼是由206块骨头组成,其中头骨29块,躯干骨51块,四肢骨126块。人体全身的肌肉共约639块,占体重40%之多。约由60亿条肌纤维组成,其中最长的肌纤维达60厘米,最短的仅有1毫米左右。

大块肌肉有2000克重,小块的肌肉仅有几克。一般人的肌肉占体重的百分之35--45。

骨骼肌的两端是白色的肌腱,分别固定在骨骼的不同部位上。骨骼肌中间较粗的部分称肌,是肌肉收缩的主要部分。骨骼肌由许多的肌纤维组成,其间分布着营养肌肉的许多血管和支配肌肉的神经。

肌肉内毛细血管的总长度可达10万公里,可绕地球两圈半。肌肉——人体运动的发动机

肌肉可分为三种:

心脏的肌肉叫心肌,由于它的收缩与舒张,才保证了心脏的不断跳动。在血管、胃肠、膀胱、子宫、支气管、瞳孔周围以及毛发根等地方的肌肉叫平滑肌。平滑肌有较大的伸展性,它能够拉长,扩大,收缩起来缓慢而持久。

骨肉紧相连,骨肉常并称。因为肌肉附着在骨骼上面,所以称之为骨骼肌。

我们可以命令手指翻书,也可以命令双脚走路,但我们无法叫胃肠不运动。所以能够根据人的意志随意运动的骨骼肌又叫随意肌;心肌和平滑肌不受自我意志的控制,故而又叫不随意肌。平时所说的肌肉,都指骨骼肌。

心肌不但可快速收缩,而且又永不倦怠,是一种极为强健的肌肉,因此能使心脏不断地搏动,直到生命结束为止。

消化系统由消化管和消化腺两大部分组成。

消化管包括口腔、咽、食管、胃、小肠(十二指肠、空肠、回肠)和大肠(盲肠、结肠、直肠、肛管)等部。临床上常把口腔到十二指肠的这一段称上消化道,空肠以下的部分称下消化道。消化腺有小消化腺和大消化腺两种。小消化腺散在于消化管各部的管壁内,大消化腺有三对唾液腺(腮腺、下颌下腺、舌下腺)、肝和胰。神经系统:由脑、脊髓和它们发出的神经组成。

神经系统是人体内起主导作用的功能调节系统。人体的结构与功能均极为复杂,体内各器官、系统的功能和各种生理过程都不是各自孤立地进行,而是在神经系统的直接或间接调节控制下,互相联系、相互影响、密切配合,使人体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有机体,实现和维持正常的生命活动。

中枢神经系统是接受全身各处的传入信息,经它整合加工后成为协调的运动性传出,或者储存在中枢神经系统内成为学习、记忆的神经基础。人类的思维活动也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死亡与死亡过程

一、生与死

(一)生命

1、生命个体是由细胞所构成,生命个体细胞核中的遗传物质即dna是由上一代遗传给下一代的,人类dna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使子代有与亲代的相似特性,但在遗传过程又发生了变异,使子代又有别于亲代,造就了人类的多样性。人体在生存的过程中必须不断地进行新陈代谢以维持生命,完成生长、发育、生育等人生过程,以保证人类种族的繁衍。

2、维持人体生命的最重要脏器是脑、心脏、肺脏,这些脏器发挥正常功能是人体一切生命活动的基础,脑是人体的生命中枢,控制全身脏器的的活动;由心脏和血管以及调节血液循环的神经构成循环系统,由肺、气管等构成的呼吸系统,两者一起保证正常的新陈代谢。

3、呼吸、脉搏、血压、体温是评价生命活动的重要征象,是判断生命活动存在的具体指标。

死亡

死亡是一种过程,是生命的终结。

1、人体也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没有死亡也就无所谓生命。卵子和精子结合成受精卵后,开始不断的分裂繁殖和分化,由不同的细胞和细胞间质形成组织,由不同的组织形成器官,由不同的器官形成系统,由不同的系统构成个体。在此过程中人体经历受精卵、胚胎、胎儿、新生儿、婴幼儿、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等阶段。

2、人体有400ⅹ106个细胞构成,不同种类的细胞有不同的功能和结构,在生命活动的过程中细胞的“生与死”并不是同步的,在少年时细胞的繁殖大于凋亡,老年时则相反,也只有这样人类在少年时期长大,老年时萎缩。

根据人体细胞的再生能力可分为以下几种:

不稳定型细胞,这些细胞代谢活跃,再生能力强,在正常的生理条件下会不断分裂生成新细胞代替衰老的细胞。如皮肤、黏膜的上皮细胞。(2)稳定型细胞,在成年后不再分裂增生,但仍有潜在的再生能力,当现存细胞死亡时,这些残存的细胞就会分裂增生,再生修复。如成骨细胞。固定型细胞,这些细胞再生能力很弱,受损后一半不能通过同类细胞增生而修复,只能以结缔组织取代。如神经元、心肌。一些细胞和组织甚至器官会发生衰老。

3、衰老是人体走向死亡过程中的必须经历的一环。衰老源于生物的固有特性,是一个漫长的变化过程,它一经发生就不可逆转。

(三)死亡的概念

人体死亡的传统概念是呼吸和心跳停止,并按呼吸和心跳停止的先后顺序,分为呼吸性死亡和心性死亡。由于现代医学的发展,呼吸、心跳存在而脑已失去功能的病例逐年增多,为了在医学、伦理、道德等各方面达到平衡,产生了脑死亡的概念,并对传统社会观念带了很大冲击。

1、呼吸性死亡,是指源于呼吸系统,特别是肺脏疾病或损伤致呼吸系统功能严重障碍造成的死亡,也由人称之为肺性死亡。

不同的组织器官对缺氧的耐受性是不同的,耐受最差的是脑组织,脑组织仅占体重的2%,但在安静状态下,需心脏15%的心血排除量,神经系统对缺氧的耐受时限分别是:大脑4-6分钟,中脑5-10分钟,小脑10-15分钟,延髓20-30分钟,脊髓45分钟,交感神经节60分钟。大脑皮层缺氧不到15秒钟,就可昏迷和抽搐;3分钟以上,可昏迷数日之久,甚至不可逆性昏迷或大脑皮质死亡。呼吸性死亡的关键是在于呼吸功能障碍和停止所引起的脑缺氧和脑死亡(继发性脑死亡)

呼吸性死亡的原因是呼吸系统的损伤、疾病、机械性窒息、导致呼吸功能障碍的毒物(如亚硝酸盐),在实际办案中常见的是口鼻部、颈部受外力作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如勒死、扼死;胸部受机械性外力作用造成损伤引起死亡,如在交通事故中胸部挤压造成肺脏损伤导致死亡。

2、心性死亡,是指源于心脏疾病或损伤致其功能严重障碍造成的死亡,心跳停止先于呼吸停止。

心性死亡的临床表现是突然意识丧失、颈动脉或股动脉搏动消失。

传统的观念是心跳的停止意味着人体生命的终结,但随着现代医学的日益发展,短时间的心跳停止,可经心肺复苏抢救成功,但有时经心肺复苏,心跳恢复,而自主呼吸、脑功能已经丧失,这是“生”还是“死”颇受争议。

在法医实践办案中常见的心性死亡是机械性外力所致的心脏损伤,和自身潜在心脏疾病发作的猝死。后一类死亡,往往貌似健康、死亡突然,如勘验不全、处置不当,会引起很大的争议,甚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3、脑死亡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使越来越多的心跳呼吸停止的个体得到了完全的复苏,重新获得了生命,但不少心肺复苏成功的个体,虽然心肺功能得到了维持,但脑功能已完全丧失,这只是延缓了人体的生物学死亡,作为一个社会人已失去存在的意义。1968年,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对死亡的定义和标准提出了新观点,把死亡规定为不可逆转的昏迷或脑死亡。这一概念的提出使人体死亡的定义发生了重大转变。目前,已有多个国家承认脑死亡的合法性,我国还在讨论中。

1、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丧失,不管心跳、脑外体循环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功能是否存在,即可宣告人地个体死亡。

2、脑死亡可分为原发性脑死亡和继发性脑死亡。

(1)原发性脑死亡是由原发性脑病变、疾病或损伤引起。原发性脑死亡的器官组织经合法程序可用于器官移植。

(2)继发性脑死亡是继心、肺等脑外器官的原发性病变或损伤所导致。在脑死亡之前,如心肺肝等致命性疾病或损伤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包括器官移植),继发性脑死亡可以避免,人体生命可以继续。如肝病晚期病人及时进行肝移植,可挽救延长人体生命。随着复苏技术、器官移植等医学的发展,继发性脑死亡将会越来越少。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各国立法不同,对脑死亡的标准也不同。哈佛标准

美国哈佛大学标准(1968年)

1、感受性和反应性丧失:对外界刺激和内在需要完全无知觉和反应,甚至最强烈的疼痛刺激也不能引起发音、呻吟、肢体退缩或呼吸加快等。

2、自发性肌肉运动和自主呼吸消失:经医生观察至少1小时,关闭呼吸机3分钟,仍无自主呼吸。

3、反射消失:包括瞳孔对光反应消失,头-眼反射及眼前庭反射消失,瞬目运动、吞咽、呵欠、发音、角膜反射和咽反射消失,各种深浅反射消失。

4、脑电图示脑电波变平或等电位脑电图。

5、所有上述表现持续24小时无变化。

6、排除低温(体温低于32.2℃)和中枢神经系抑制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的影响后才能确立。

4、植物状态是指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层功能丧失,病人呈意识障碍或永久性昏迷状态,而脑中枢的中心部位(皮质下层和脑干)等,以及呼吸、体温调节、消化吸收、分泌排泄、新陈代谢和心态循环等自主神经功能依然存在。只有护理得当、供给饮食营养,病人可长期存活。但无意识存在,有睡眠觉醒周期及脑干、脊髓反射,无理解能力,无言语,无目的性活动,对疼痛无反应。

切不可把植物状态诊断为脑死亡,植物状态还要呼吸等自主功能的存在,而脑死亡是全脑功能的完全丧失。

植物状态的持续存在,给家庭、社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一些国家开始讨论安乐死问题。安乐死源于希腊文,起含意是苦于不治之症的病人,安详无痛苦地死去。目前是否合法、如何立法、怎样实施等问题,各国都在探讨。不管怎样,非自愿的尤其是被迫的安乐死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

5、实施脑死亡标准的意义

(1)明确了临床抢救终结界限。有些病人依赖体外呼吸机等维持心跳呼吸功能,但脑组织已经完全丧失功能,在传统以呼吸心跳停止为死亡的标志下,难以停止抢救,这给家人、社会以及医疗资源带来很大压力,脑死亡标准的引入解决了这一问题。

(2)为器官移植赢得先机。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进展,供体的组织器官采取已从活体扩大到尸体,尸体的组织器官越新鲜,移植的成功率也越高。我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已经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规范了我国人体移植的全过程,是器官移植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二、死亡的过程

人个体死亡的长短不一,与死因、年龄、健康状况等密切相关。短的只有几秒钟,有的可持续数小时甚至更长。如延脑、脑桥、心搏传导系统的损伤,心脏破裂大出血以及神经反射性心跳停止等引起的死亡,都是极为迅速的;由于窒息、中毒、损伤等引起的死亡,尤其是老死,死亡过程一般较长。在同等条件下,青壮年和体质健壮者,死亡过程长,反之则短。

死亡过程分为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学死亡期。

(一)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临终期,是临床死亡前期。

1、濒死期的主要特点是脑干以上部分的中枢功能抑制或丧失,而脑干功能仍然存在,人体重要器官功能发生严重紊乱。

2、主要临床表现是由于脑组织对缺氧最敏感,首先出现意识障碍,意识模糊、昏睡、抽搐大小便失禁,各种反射减弱、迟钝或消失等,视觉消失,但听力的消失相对时间长。随后即出现呼吸困难,心搏减弱,血压、体温下降等现象。也随之出现代谢障碍,发生酸中毒等。最后过渡到临床死亡期。

(二)临床死亡期

临床死亡期是与细胞性死亡相对而言的,就是指人的躯体死亡。

按传统的观念就是心搏、呼吸停止,但全身的组织细胞并未全部死亡,有些还可存活相当长时间。如果此时立即使用人工呼吸机,心脏按压、心脏起搏器等急救措施,生命尚有复苏的可能。

(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期是死亡的最后阶段,随着细胞的死亡,人体各器官系统的新陈代谢相继停止,并出现不可逆转的变化,直至细胞完全溶解。因此,生物学死亡,又称为细胞性死亡。

生物学死亡,在外表征象上是躯体逐渐变冷,发生尸僵,形成尸斑。生物学死亡也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首先是大脑皮层和脑细胞的坏死,接着是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的水久停止,最后是各个器官和组织功能的相继解体。生物学死亡是死亡的最后阶段,发展到这个阶段的病人已不能再复活,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对它已是无能为力。

进入生物学死亡期后,人体作为整体已经死亡。但是,人体的细胞、组织以及脏器在机体死亡后的一定时间内能保持其生活能力,这些器官可供移植。中枢神经系统对缺氧的耐受时间较短,如大脑皮质为5~6分钟,但肝脏为15~30分钟,肾脏为1.5小时。

皮肤竖毛肌在死后12小时或更长时间内,遇冷水刺激仍能发生收缩,出现“鸡皮疙瘩”。精子在精囊内的活动能力可以持续到30小时,甚至70小时。这种在个体死亡之后,某些器官、组织、细胞还保持短暂生命力,并能对外界刺激产生反应的现象,称为超生反应。

三、假死

(一)假死是指人的循环、呼吸和脑的功能活动高度受抑制,生命活动极其微弱,如呼吸、心跳很微弱,反射功能消失等。从外表上好像死了,其实还活着的一种状态。只是采用一般的方法不易测到血压、脉搏、呼吸等。处于假死状态的人经抢救可以复苏,有时甚至能自然复苏,但假如导致假死的原因为及时去除的话,大部分还会很快死亡。有时将这种假死状态的人误认为真死,而被入棺、埋葬或火化。

(二)造成假死的原因。假死是脑缺血、缺氧和高度抑制的结果。可见于扼颈、溺水等机械性窒息,麻醉药、催眠药、吗啡等中枢神经性药物中毒,低温,电击,酗酒,热射病,新生儿窒息,以及严重的脑震荡等。

(三)假死的诊断

诊断假死的方法很多,主要有:

1、眼底检查,观察眼底是否有血流,如有说明并未死亡。

2、线扎指头,用线结扎指头数分钟,如变紫、肿胀,说明有血液循环。

3、瞳孔变形实验,压迫眼球瞳孔即变形、解除后马上恢复的,是假死。

4、x线透视,对假死者胸透,能看到微弱的心跳。

5、心电图检查,假死者有生物电反应。

假死现象的存在,时刻提醒我们在进行命案现场勘察时,明确人体是否死亡是首要任务。

四、死亡的分类

在法医学上,通常将死亡原因分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

(一)自然死亡

自然死亡,又称为非暴力死或正常死亡吗,是指符合生命和基本的自然发展规律,没有暴力因素作用而发生的死亡。它又可分为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

1、生理性死亡,也称衰老死,是机体自然衰老,体内各组织器官的生理机能减退、长期消耗直至衰竭,尤其是脑、心、肺功能的自然衰老使不能维持人体的生命功能。人总是要死亡的,这是生命发展过程的必然结果,但是“无病而终”的衰老死亡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少见,多数伴高血压、动脉硬化、脑溢血等疾病而引起的死亡。

2、病理性死亡是指由于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恶化而致人体组织器官发生病理改变和功能障碍,严重影响生命活动而引起的死亡,习惯上称为病死。

3、老死和病死并无十分严格的区别,它们通常都不会涉及到法律责任问题,但是,某些发病突然,死亡迅速,或者生前似乎健康的死者,常被人们怀疑为暴力性死亡。这就需要查明死因,明确性质。

(二)非自然性死亡

非自然性死亡又称暴力性死亡,是指来外界的物理、化学、生物学等因素作用于人体引起的非正常死亡。如各种机械性损伤致死、机械性窒息致死、烧死、冻死、电击死和中毒死等。在众多的暴力因素里,物理、化学因素居多,特别是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化学性中毒常见。这类死亡性质有他杀、自杀或意外等,一般都要涉及法律责任问题。所以非自然死亡是法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

五、死因分析

死因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人体死亡的发生的疾病、暴力或衰老等因素。人的死因有时很简单,有时很复杂,如损伤和疾病并存时,需分清主次和相互关系。

1、主要死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也称之为根本性死因。常见的是机械性窒息、机械性损伤、中毒等引起的死亡。

2、直接死因,是指直接引起死亡的死因。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死因常常通过其所致的致死性并发症和继发性并发症而引起死亡,这些致死性

并发症和继发性并发症就是直接死因。常见的直接死因有感染、出血、栓塞、梗死、中毒。如心脏刺破引起的急性大失血、腹腔脏器破裂所致的弥漫性腹膜炎,这些是导致死亡的直接死因。直接死因可以是一个或几个。

3、辅助死因,是独立于主要死因以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暴力性损伤。这些疾病或损伤本身并不足以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如严重肝硬化患者因酒精中毒而死亡,在这里酒精中毒是主要死因,肝硬化是辅助死因。

4、诱因,是指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致死的因素,包括精神情绪因素、劳累、外伤、大量饮酒、剧烈运动、过渡饱食或寒冷等。如患有严重冠心病的患者在与人争吵过程中死亡,严重的冠心病是主要死因,争吵引起的情绪激动是诱发冠心病发作的诱因。

5、联合死因,又称合并死因,是指某一死亡事件中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属“多因一果”。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病与病联合死因,是指几种严重的疾病联合致死。

(2)病与伤联合死因,是指严重的疾病和损伤并存致死,这类案件易引起争议。如冠脉严重阻塞的冠心病患者被刀刺断桡动脉引起大失血。主要死因难以区分,会引起当事双方的争论。

(3)伤与伤联合死因,是指多种暴力因素致死。如刀刺伤脾脏后,被车辆撞击致肝脏破裂,这两种损伤联合构成死因。

死亡发生的速度有快慢,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1、即时死,是指损伤或疾病发生数秒至一分钟之内的死亡。在法医实践中常见的有爆炸、交通事故等所致的整个人体的毁损;全颅崩裂、心脏破裂等严重损伤;氰化物等中毒抑制脑干功能;雷击;压迫颈动脉窦刺激迷走神经引起反射性心脏骤停等。

2、急性死亡,是指损伤或疾病发生几小时后至24小时之内的死亡。常见的有心肌梗死、心肌炎等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急性硬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爆发性脑炎等引起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股动脉断裂等引起的急性循环衰竭;一氧化碳中毒等引起的急性呼吸衰竭;等等。

3、亚急性死亡,是指损伤或疾病发生24小时后至第2-3周之内的死亡。常见的有肝脾迟发性破裂等引起的失血性休克死亡;损伤后引起感染死亡;挤压综合征等导致的死亡。

4、慢性死亡,是指损伤或疾病发生3周之后的死亡。常见的情况有癫痫大发作、迟发性脑出血、代谢紊乱性疾病、电解质紊乱、小剂量多次中毒等。

(三)死亡方式

死亡方式是指暴力致人死亡是如何实施达到的。暴力可以是自己、他人或意外造成,暴力性死亡是法医实践中最常见到得死亡方式。一般可分为自杀、他杀、意外,目前又增加了一类安乐死。

1、自杀死,是指自己对自己实施暴力终止自己的生命。

2、他杀死,是指别人实施暴力剥夺生命。他杀死有以下三种情况(1)故意他杀死,是指故意实施暴力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这种情况在法医实践中最常见,如故意用绳索勒他人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故意用刀刺戳他人胸部致心脏破裂、急性大失血死亡等。

(2)过失他杀死,是指在实施暴力时,没有主观故意,由于疏忽大意、应当预见而没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自信能够避免,最终剥夺了他人的生命。如小孩在马路边玩耍,出于好玩,随意向行人扔了块砖头而致人头部损伤死亡。这不是故意他杀。(3)合法他杀死,是指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实施暴力终结他人的生命。如法院对死刑犯执行死刑。

3、意外死

意外死是指实施的行为,不是出于故意,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造成他人死亡的。意外死也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况。

(1)灾害死,是指一切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如地震、海啸、泥石流、雷击、山崩、雪崩等。

(2)意外事件死,是指人为所造成,但不是出于故意,而是不能预见。如交通事故、医疗意外等。

(3)自伤、自残致死,有些人对自己自伤、自残,其目的不是为了终结自己的生命,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生意外而导致死亡。如性窒息者,通过捆绑自己等途径造成缺氧以增加性快感,但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方法不当意外把自己勒死。

4、安乐死

安乐死是指受不治之症痛苦折磨的人,通过实施暴力,安详无痛苦地终结生命。有他人或自己实施暴力(如毒物)的积极安乐死,和消极地放弃治疗等所致的任其死亡的消极安乐死。安乐死在各国争议很多,目前立法的国家极少。早期尸体现象

(一)概念

人死后,尸体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因素的作用下,在尸体上发生的一系列死后变化,这些变化在尸体表面和内部组织器官出现不同的征象,称为尸体现象。

尸体现象对于鉴定或推断是否死亡、死因、死亡的时间以及有否移尸等,都有重要的价值。

(二)影响死后变化的因素

1、环境因素

(1)自然环境,主要指尸体所处的自然天气状况和所处的地点环境。如气温高、湿度大,尸体的腐败速度就快,反之在北方冰冻雪地里的尸体,死后的变化就很慢。尸体如处在室外的环境,可能会受到动物的破坏。

(2)尸体衣着,如尸体穿衣多,尸温下降就慢。

2、尸体自身因素

性别、年龄、体型、死因等对死后变化也有影响,如肥胖者尸温下降慢,急性大失血者尸温下降快。

3、其他因素

(三)尸体现象根据死后变化发生时间可分为早期尸体现象和晚期尸体现象。

1、早期尸体现象是指死后24小时以内发生的变化。早期尸体现象有肌肉弛缓、尸冷、角膜浑浊、尸斑、尸僵、皮革样化、自溶等。

2、晚期尸体现象是指24小时以后发生的变化。晚期尸体现象有尸体腐败、白骨化、干尸、尸腊、泥炭鞣尸等。

尸冷是指人死后因新陈代谢的停止,不再产热,而散热仍在继续,尸体温度逐渐下降,直至与环境温度相近。这种现象,是尸体冷却,简称尸冷。

尸冷的一般规律

1、在通常室温(16℃-18℃)下,死后10小时内,尸体温度下降速度每小时为l℃左右,以后每小时下降0.5℃,经一昼夜,尸温可降到与周围环境温度相近。

2、当环境温度在40℃以上时,尸体不发生冷却;在冰雪严寒中的尸体,经1小时左右便可冷却。

3、浸在冷水中或埋在土里的尸体一般比放在陆地上的尸体的尸冷下降快。

4、肥胖死者及死于急性热性疾病者,尸温下降较慢;死前曾发生长时间痉挛,如死于破伤风、机械性窒息死亡者,体内产热有所增加,死后尸温可暂时上升,甚至高于环境温度;体质瘦弱者及慢性消耗性疾病的死者,尸冷发展较快。

5、尸体不同的部位尸冷也不一样,如面部等裸露的部位下降快。在一般情况下,耳、指(趾)端、鼻尖最先冷却,然后是四肢、躯干,最后是腋窝。尸体的表面又都比内脏冷却得快

6、死者有较多衣着、有棉被覆盖等,尸冷的下降慢,反之则快。

法医学意义

尸温变化是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由于直肠的温度比较稳定,测量直肠温度的操作方法也比较简便,所以一般都是从直肠里面测定尸体温度在来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由于影响尸冷速度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利用尸温下降的规律来推断尸体死亡时间时,要结合其他尸体现象和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一)尸斑是指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管内的血液因其重力作用而逐渐沉积到尸体低下未受压的部位,在该处形成有颜色的斑块。尸斑是重要的早期尸体现象之一。

(二)尸斑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

尸斑一般于死后1-2小时出现,根据尸斑的发生发展过程分为三期,分别称为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

1、坠积期,是指在死亡后出现尸斑至12小时以内的尸斑。若翻动尸体改变体位,在新的低下部位形成新的尸斑,而原有的尸斑可以完全消失,这种现象称为尸斑转移。

2、扩散期,一般是指死后12~24小时内的尸斑。改变尸体体位,新的尸斑可以出现,但颜色较浅,原来尸斑不会消失。

3、浸润期,一般为死后24小时以后的尸斑。改变尸体体位,新的低下部位不会出现新的尸斑,原有尸斑也不会消失或褪色。

(三)尸斑的分布

尸斑的分布依尸体的体位而异。仰卧的尸体,尸斑出现于颈、背、腰、臀和四肢的背侧面未受压处,俯卧位尸体则出现于另一面;悬垂的尸体(如尸体缢吊),尸斑出现于腰部皮带处地上缘皮肤、下肢、前臂、手等处;如果尸体下部有衬垫物,如衣服折皱受压处,可不出现尸斑。水中尸体常由于翻滚,尸斑可在各部位出现,没有一定的规律性。

(四)尸斑的颜色

尸斑的颜色主要取决于血红蛋白和气衍生物的颜色。正常人血中的氧合血红蛋白呈鲜红色,人死后,血液中的氧合血红蛋白通常转变为还原血红蛋白而成暗红色。尸斑的颜色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急死和机械性窒息的死亡者,因其死亡时间极短,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所以尸斑出现的速度快、程度强,尸斑呈暗紫红色,并可伴有散在性出血点;大失血死亡者,其血量少,故尸斑出现速度慢、程度弱,尸斑颜色浅淡;一氧化碳中毒死者,因血中形成大量的碳氧血红蛋白,尸斑呈樱桃红色;冻死者,人体在寒冷的环境中组织耗氧量减少,且血液中的氧合血红蛋白不易分离,故尸斑呈鲜红色;亚硝酸盐中毒死者,尸斑呈蓝绿色等。慢性死亡者如恶病质,尸斑一般出现晚、颜色浅;急性死亡者如猝死,尸斑一般出现早、颜色深。

(五)尸斑和皮下出现的鉴别

在实际办案中,死者家属把尸斑误作皮下出血而引起纠纷的案件。血斑是生前皮下血管破裂或患有出血性紫癜等疾病,使血液聚集于皮下组织内,从皮肤表面看有呈暗红色或青紫色的斑块。但尸斑、血斑有本质的区别。

(六)尸斑的法医学意义

1、尸斑的出现证明人体的死亡。

2、根据尸斑的分布和形状,可推断死亡时所在的场所、姿势、以及死后尸体位置有无变动等,如果尸斑的分布与其体位不符时,提示尸体在身后可能变动过,甚至是移尸。

3、尸斑的颜色有时提示某种毒物中毒,有助于死因分析。

4、根据尸斑的发生发展情况,可以推断死亡时间。

尸僵是指人死后,全身肌肉经过短时间的松弛之后,逐渐逐渐发生僵硬并将关节固定,尸体呈僵直的状态。

尸僵发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1、尸僵一般于死后1~3小时开始出现,先在小肌群出现;4-6小时发展到全身,12-15小时到达高峰,全身关节僵硬;24小时左右最为僵硬;24-48小时开始缓解,3-7天完全缓解。

2、死后4-6小时内,如破坏尸僵,很快又可发生,这种现象称为再僵直,但强度较弱;6-8小时后再破坏尸僵,不易形成新的尸僵。

3、尸僵不但见于骨骼肌,心肌和平滑肌也可发生。如心肌僵直而将心腔中的血液压出,心脏变硬、体积缩小。胃肠道、膀胱、精囊的平滑肌经过松弛和僵硬,可使大小便和精液溢出。

尸僵的法医学意义

1、尸僵的出现是死亡的证据之一。

2、有些尸僵能固定死亡的姿态,有助于推断死者死亡时的状态和有无移尸。

3、根据尸僵的发生发展情况,推断死亡时间。

尸体痉挛是指人死后肌肉未经过弛缓期,立即发生僵硬,使尸体保持着死时的姿态。它是一种特殊的尸僵现象,非常罕见。起形成机制目前不清楚。其发生速度快、持续时间长,尸体腐败时才开始缓解。死前有剧烈的肌肉运动,或精神处于高度兴奋或紧张状态,是发生尸体痉挛的重要条件,如抽搐、激动、恐惧、剧痛。它可以把临死时的姿势和面部表情固定下来,不加改变地保留于死后。

尸体痉挛,对于了解死者临死时的姿态和判明案件具有重要的价值,因为这种现象,他人是无法伪装的。

皮革样化是指人死后,尸体皮肤较薄的局部区域因水分迅速蒸发而致局部干燥、变硬,而呈黄色、黄褐色、深褐色,状如皮革或羊皮纸样的变化。这种现象,也称局部干燥。一般时间越长颜色越深。出现的部位

皮革样化常出现在粘膜和皮肤较薄而又湿润的部位,如唇粘膜、阴囊、皮肤皱褶处、表皮剥脱等损伤处等。

法医学意义

1、皮革样化可保留生前某些损伤形态,如勒死者颈部绳索花纹、扼颈指甲痕等。

2、皮革样化可使损伤更明显,如生前擦伤或者死后搬动尸体时所形成的擦伤,局部水分蒸发,而使真皮干燥变成黄色或黄褐色。

3、有时根据皮革样化的位置、形态、方向,有助于判断案件性质。如女性死者大腿内侧多处抓伤的的皮革样化变化,可能有性侵犯意图。角膜混浊是指人死后眼角膜的透明度减低,而发生混浊,不透明,直至完全不透明的现象。正常人的眼角膜表面光滑无皱褶、透明状。混浊的角膜外观呈水肿状、灰白色、明显增厚、表面有小皱褶。角膜混浊因死后黏多糖的水合作用受阻所致。

自溶是指人死后,组织、细胞丧失生活机能,受细胞本身存在的酶的作用而发生溶解破坏,使组织变软甚至液化。分析

生物检材----精斑的利用

主要内容

dna的发展历史 dna技术的检验项目 dna物证的提取原则

什么是dna ? dna是英文deoxyribonucleic acid(脱氧核糖核酸)的缩写,脱氧核糖核酸又称去氧核糖核酸,是染色体的主要化学成分,同时也是组成基因的材料。有时被称为“遗传微粒”,因为在繁殖过程中,父代把它们自己dna的一部分复制传递到子代中,完成性状传播。dna的发展历史 脱氧核糖核酸

存在于细胞内的遗传物质 决定生物个体的不同生物性状

是子代与父母具有某些相同特征但又不完全一样的原因所在 遗传性、唯一性及同一性成为dna分析技术的基础。

自然现象: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母生九子,九子各不同”。不论是动物、植物、微生物,都能够稳定地把自己的形状特征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但在传递的同时,却又无论是亲代与子代之间,还是子代不同个体之间,即使是双胞胎,也都会多少有些差别。

是什么导致了遗传与变异的发生?

17世纪未的“预成论”:认为生物体之所以能把自己的形状特征遗传给后代,主要是由于在性细胞中包含有一个微小的个体的雏形。这个个体随着细胞的长大而长大,最终像孵小鸡一样,破壳而出,成为新的个体。精原论者认为“微生体”存在于精子之中。卵原论者认为“微生体”存在于卵子之中。

1865年,第一次提出“遗传因子”的概念 奥地利神父孟德尔通过种植豌豆,对植物遗传性状进行多年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孟德尔遗传定律,预言了遗传因子的存在,但没有找到这种真正的物质是什么。孟德尔定律

孟德尔第一定律—分离律 孟德尔第二定律—自由组合律 孟德尔第一定律—分离律

基因作为遗传单位在体细胞中是成双的,它在遗传上具有高度的独立性,因此,在减数分裂的配子形成过程中,成对的基因在杂合子细胞中能够彼此互不干扰,独立分离。

每个配子只有该等位基因中的一个基因,在受精时,不同配子间的两个等位基因又以同等机会互相结合,形成合子。解释了生物体遗传现象。孟德尔第二定律—自由组合律

非等位基因在配子形成时可以自由组合到不同生殖细胞中。解释了生物界多样性的现象。

这两个遗传定律与后来摩根的连锁与交换定律一起成为法医dna个体识别和亲子鉴定总的理论基础。

令人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认识到这项发现的伟大性,甚至孟德尔他自己!因此,1884年1月6日,这位杰出人物以德高望重的修道院院长身份与世长辞,而非伟大的科学家。

1874年,发现dna

德国科学家在研究细胞核内的化合物时,发现了一种存在于细胞核中含有磷和氮的大分子化学物质,取名为dna。却并不知道这种物质的作用。

20世纪40年代,美国学者艾弗里等人证明了遗传因子就是dna

1953年,美国生物学家沃森和英国物理学家克里克发现并提出了dna分子的双螺旋结构理论与碱基配对原则,开创了分子生物学,并因此获得诺贝尔奖。诺贝尔奖获得者、“dna之父 双螺旋结构理论与碱基配对原则

在自然条件下,dna分子以双螺旋的方式存在,二个带状的分子相互缠绕在一起,通过像梯子档一样的横杠紧紧地连在一起。每一横杠由二个碱基组成,这二个碱基间通过氢键连接,四种碱基按at、cg互补配对的原则连接。

在所有dna检验技术中,这种配对原则是基础。

dna指纹技术

亚历克.杰弗里斯等发现,每个人的dna分子中,碱基的排列都是独特的。除了同卵双生子的dna结构有相同的可能性之外,没有任何两个人存在相同的dna。依据这一特性进行个体识别,其准确性与利用指纹进行个体识别相同,因此又被称为dna指纹技术。

如今,在破案过程中使用dna技术已经成了家常便饭。

dna鉴别技术问世20周年,dna指纹图发明者杰夫里斯提到一件有趣的事:最近他碰到了一位法官,后者因为终于要审理一件不需要dna证据的案件而“倍感兴奋”。dna技术的检验项目 核dna检验 线粒体dna检验 核dna检验技术

常染色体str检验技术 y染色体str检验技术

abo血型基因型str检验技术

常染色体str技术

常染色体str分析技术是一种检验生物细胞中细胞核常染色体上str位点的生物技术

在法庭科学中主要解决刑事犯罪现场遗留有有核细胞生物物证的鉴定问题,如血痕、精斑、唾液斑、各类脱落细胞等,经与疑犯本人dna样本比对,得到认定或排除的结论。

这种分析技术是我们在日常办案中对刑事案件现场生物物证采取的常规检验手段。y染色体str技术

y染色体属人类的性染色体,只有正常男性拥有,女性没有,其结构能够稳定地由父亲传递给儿子。

同一父系的男性其y染色体结构一致。在侦察破案中,当遇到无法获得男性疑犯dna样本而其亲属又不全时,我们可通过采集疑犯父系亲属如叔、伯、兄、弟等的dna样本,利用y染色体str分析技术进行比对。

但由于同一父系的男性具有相同的y-str分型数据,因此,利用y染色体str分析技术作个人识别有一定的局限性。当y-str分型一致时,我们只能认为其隶属同一父系,当y-str分型不一致时,可以作出否定的结论。

线粒体dna检验

线粒体是存在于细胞质中的一种细胞器。哺乳动物中,线粒体在每一细胞中的存在数目一般在1000-10000个之间。

线粒体测序技术

线粒体dna由于较核dna具有更多的拷贝数(1000-10000∶1),可较好地解决微量、陈旧、降解生物检材的dna检验问题,尤其是毛干、骨骼、牙齿等。当核dna检验失败后,采用线粒体dna检验有可能获得成功。

由于受精卵中几乎所有的线粒体dna均来自于卵子,因此,线粒体dna表现为母系遗传,因此所有母系亲属的线粒体dna序列是一致的。在侦察破案中,必要时,可利用疑犯的母系亲属进行排查比对。线粒体测序技术

在法庭科学的应用上,线粒体dna序列分析技术和y染色体str分析技术一样,存在相同的局限性,即在作个人识别时,当线粒体dna序列分析结果一致时,我们只能认为其隶属同一母系,当线粒体dna序列分析结果不一致时,可以作出否定的结论。

目前dna检验的灵敏度 纳克级

犯罪现场可利用的dna检材 血液(痕)精液(斑)

唾液(斑):烟蒂、口杯、吸管等 组织 毛发 牙齿 尿液骨骼

各类人体脱落细胞:手套、围巾、帽子、拖鞋、汗液、指甲、勒绳等 指纹

蓝星试剂的应用

用于肉眼不可见的血痕

灵敏度高(1万倍稀释可检出)不破环dna 无毒

犯罪现场可供利用的生物物证多种多样,但是只有经过成功的dna检验,才能获得有效的犯罪信息。

成功的dna检验始于生物物证的正确提取、保存与送检。

dna是存在于生物体内的大分子,在体内受到严格的控制,但是从离体的那一刻起,处于外界环境中以后,变化就开始发生,容易被损坏、发生断裂。这种变化将严重影响到实验室对生物检材的检验成功率。外界环境对dna的影响因素 高温 潮湿 阳光暴晒 微生物 人员对dna的影响因素 物证间的污染 人员污染

现场物证提取的一般性原则1 带一次性手套,采集器具在提取每件物证前彻底清洗; 现场物证提取的一般性原则2 分别包装检材

现场物证提取的一般性原则3 斑痕类物证一定要先晾干,保存在干燥通风凉爽低温的环境 组织类物证冰冻保存

现场物证提取的一般性原则4 尽快送检

现场物证提取的特殊性原则

微量生物物证(主要指含人体脱落细胞的物证如手套、手表、眼镜、梳子、剃须刀、勒绳等和口腔脱落细胞的物证如口香糖、茶杯、饮料瓶、吸管、瓜子壳、果核及其他有咬痕的物体)dna含量少,专业与非专业人员在处理检材时的水平差异直接决定了后期所获得dna量的差异。为最大限度保证检出率,微量生物物证在提取时小件物品应整件提取,可切割大件物品切割有斑迹处提取。

遇到大件不便切割物品或易腐烂物品如残留水果等,可用洁净棉签或2-3cm长棉纱线以纯净水轻度湿润后集中擦拭斑迹处提取。

有研究认为,皮肤接触部位的脱落细胞松散地结合在物体表面,第二次接触会把第一次接触者的细胞蹭掉,因此,在提取此类微量生物物证时,提取人员要尽量少触摸所要擦拭的区域。

尿液可用一次性针筒抽取,尿斑用洁净棉签以纯净水适度湿润后集中擦拭提取。

成形粪便用洁净棉签醮取表面部位,但由于杂质干扰,一般情况下,很难从粪便中获得足以进行标准基因分型的dna。

让我们再回到法医病理学的“现场” 晚期尸体现象 晚期尸体现象

晚期死后变化一般是指死亡24小时以后尸体的变化,有时也可晚至2-3天才出现。晚期尸体根据保存是否完整,可分为毁坏型和保存型两种。毁坏型死后变化也称尸体分解,包括腐败、霉尸、白骨化、和动物破坏等;保存型死后变化干尸、尸蜡、泥炭鞣尸等。

腐败是指人死后机体在大量细菌的作用下而逐渐分解、液化消失的过程。

腐败常在死后24小时后明显地表现出来。

腐败是逐渐发展的过程。主要表现为尸臭、尸绿、腐败气泡和水泡、口鼻血性液流出、腐败静脉网、巨人观、泡沫器官、肛门阴道脱垂等。腐败的快慢与组织结构的致密程度、含水量以及细菌有关,一般腐败的顺序是大肠、胃、气管、肺、脾、肝、脑、心肌、肾、胰腺、膀胱、骨骼肌、子宫、前列腺。

干尸是指尸体处于通风良好、空气干热的环境条件时,体内水分迅速蒸发减少而致腐败进程停滞,以干枯的状态保存下来,表现为尸体皮肤发生皱缩变干、硬固,这种现象称为又称木乃伊。干尸在保存型尸体中最为常见。

尸蜡是指埋于潮湿的泥土里或长期浸泡于水中的尸体,皮下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黄白色蜡样物质而保存。

机械性损伤

损伤与机械性损伤

损伤是指外界物理、化学因素等造成人体组织结构破坏、机能障碍的状态。

机械性损伤是指致伤物体与人体之间作相对机械运动造成的人体结构破坏和/或机能障碍。机械性损伤形成的机理

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是由致伤物、人体、致伤物与人体相对运动作用产生的力这个三个因素所致。

损伤形态及损伤程度取决于致伤物的物理性质、机械力的大小和人体组织结构的特点、受伤时人体的状态。

(一)致伤物

1、造成人体机械性损伤的物体,称为致伤物。在案件中案犯行凶致人受伤的致伤物常称为凶器。人类社会存在的物体大多可成为致伤物,如石块、木棒等,有的质地较硬,如铁质的榔头,有的质地较软,如松木棍,两者相比,在等同条件下质地硬的致伤物造成的损伤程度要大于质地软的致伤物。

2、根据致伤物的特性,可将致伤物分为钝器、锐器和火器三大类。钝器:主要有拳、脚、锤、棍棒、砖石、酒瓶等,还有在实际办案中经常见到的致倒地损伤的地面,也属于钝器范畴; 锐器:主要有尖刀、砍刀、匕首等; 火器:是指枪支、炸药。

3、很多物体有不同的作用面,可造成不同形态的损伤,如砖块,砖面打击肢体形成常见的皮下出血,而砖的棱边打击肢体形成条状创; 相同的作用面作用于不同的人体组织,也可造成不同形态的损伤,如砖面打击在头顶部造成头皮挫裂创,而打击在背部形成的是皮下出血。

(二)力的大小

1、动能是有物体运动产生的,它的表示公式是e=1/2mv2,致伤物的质量越大,动能越大,速度越大,动能也越大,速度增加1倍,动能增加4倍,因此速度对动能的影响更大,与损伤程度也更密切,如运动的高速子弹虽然质量不大,但由于速度大,可产生很大的动能,对人体造成骨折、脏器破裂等致命损伤。有些物体在运动过程中还有旋转运动,产生旋转能,旋转能与致伤物的质量、旋转速度等有关。

2、势能是物体的相对位移所具有的能量,分为重力势能和弹性势能。重力势能的公式是e=mgh,相对位移越大物体所具有的势能也越大,质量越大势能也越大,如高坠,人体在10楼坠落比在5楼坠楼的能量要大得多,对人体的损伤程度相对也要重得多。

弹性势能的表示公式是e=1/2ks2(k为弹性体刚性系数,s为弹性体变形的长度),如撑杆跳,撑杆的变形就是能量的产生。

3、致伤物能量的释放时间是指指致伤物队人体从开始作用到能量释放完毕所经过的时间,其中冲量的表示公式为i=f(t-t0),i是冲量,f是动能,δt是力作用时间,物体作用于人体的时间越短,冲击力越大,对人体的损伤也越大,同样与高坠为例,人体坠落在坚硬的水泥地与坠落在松软的泥地相比,前者释放能量的时间要比后者长,对人体的伤害程度就大。

4、压强也是一个重要的物理指标,他的表示公式是p=f/s,p是压强,f是作用力,s是作用面积,在作用力相同的前提下,作用面积越小压强越大,损伤程度越大,如尖刀等锐器很容易刺破人体皮肤组织达到深部脏器。

5、致伤物对人体作用力的方式可分为剪切、牵拉、扭转、压缩等。

6、只有当作用力超过人体组织所能承受的限度时,才会造成人体损伤。致伤物对人体作用产生的力可直接或间接作用造成人体组织器官损伤。直接作用是指致伤物的力的直接致人体损伤,如榔头打击人体形成的皮下出血,这种损伤是直接伤。

致伤物的力经人体组织的传播,在远离作用点的部位形成的损伤,为间接伤。如,高处坠落时双脚着地,除造成双脚骨折等损伤外,通过力的传导,常常可在远离着力的部位见到损伤,脊椎断裂、颅底枕骨大孔周围骨折等,机械性损伤的基本类型

虽然致伤物的种类繁多,可造成各种形态的损伤,但根据机械性损伤的形态特征,可分为擦伤、挫伤、创、骨折及关节损伤、内脏器官破裂、肢体离断等几种类型。

一、擦伤

(一)擦伤是钝性致伤物与人体以撞、擦、挤压等方式相互作用,致使人体表皮剥脱缺损位主要改变的损伤,又称为表皮剥脱。擦伤多见于钝器打击、交通事故、摔倒、磕碰等情况,擦伤可以发生在人体的任何部位,身体突出部位多见,如人体摔倒时,在肘部、膝部、鼻尖、下巴等处常可见擦伤。

(二)擦伤的形态不一,多呈点状、线状或片状,根据致伤物的作用方式,可将擦伤分为抓痕、擦痕、撞痕、压擦痕。

(三)法医学意义

1、擦伤部位是外力作用部位。

2、根据擦伤的形态特征,可推断致伤物作用面的形态。如大范围片状伴点点条状的擦伤场提示是人体与地面接触所致。

3、擦伤表皮游离缘的方向指示外力作用方向,皮肤的游离缘为起始端、而皮肤连接的方向为终止端,即皮肤翻卷的方向是作用力的方向。

4、推断伤后经过时间。范围比较小的擦伤,又无感染的情况下,一般的变化大致是:一天内湿,可见真皮血管扩张;一天后干,结痂;2~3天开始脱痂;5~7天痂皮完全脱落,逐渐愈合。

二、挫伤

(一)挫伤是指致伤物作用于人体,造成皮内或/和皮下及软组织为出血,又称皮下出血。广泛意义的挫伤包括内脏的出血性改变,如脑心肺肝的损伤出血。挫伤常见于钝器打击、交通事故、高坠。

(二)挫伤的本质是皮内或皮下小动脉或/和小静脉破裂出血。

1、挫伤的血液主要聚集在皮下脂肪组织和结缔组织内,按照出血组织的深浅,可分为皮内出血、皮下出血。血液聚集在真皮内的,称为皮内出血,聚集在皮下组织的,称为皮下出血。

2、挫伤的形态、大小、程度,除与致伤物的形态、作用力等因素有关外,还与损伤血管的粗细、组织的致密程度有密切的关系。

在眼眶周围、会阴部处的皮下软组织疏松且血管丰富,在外力的作用下不但易造成血管破裂出血,而且由于组织疏松,血液易流动渗透,造成出血的范围也广,这种挫伤不能反映致伤物打击面的形态。

相反在致密的组织中,血液不易扩散,范围就小,如背部挫伤,由于真皮组织致密,出血量小、局限,容易反映致伤物打击面的形态。又如交通事故的轮胎碾压所致的挫伤,皮下出血带能反映轮胎的花纹。

3、挫伤的大小与出血量有关,小点状出血叫瘀点;较大出血呈条片状,叫瘀斑;挫伤出血量大,在皮下组织聚集,形成皮下血肿,触及有波动感者。

(三)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1、挫伤的存在说明人体有血液循环的存在,是生前伤的标志;

2、挫伤所在部位有时指示直接受力部位;

3、挫伤有时可以反映致伤物作用面的特征,4、根据挫伤出血颜色变化,推断伤后经过时间。血液在酶的作用下,其中的血红蛋白等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不同的颜色。一般的情况是:新鲜的皮下出血为青红色或青紫色,伤后l~3日出现,保持3~6日;由青红色逐渐变成绿色,伤后3~6日出现,保持6~9日;局部皮肤转为黄色,为伤后8~15日出现,以后全被组织吸收而消失。

5、根据挫伤的分布、数量、形状来分析事件性质,如徒手扼颈致死案件,常在颈部见到圆形、类圆形,散在分布的皮下出血。创

(一)创是指人体受到较大的外力作用,造成皮肤全层破裂哆开或内脏器官破裂的损伤。创由创口、创缘、创壁、创角、创腔、创底构成。

(二)创根据致伤物的不同,可分为钝器创、锐器创、火器创;根据创的形态可分为挫裂创、撕裂创、砍创、切割创、剪创、刺创等。

1、钝器创是由钝性物体击打、挤压、牵拉组织形成,由击打、挤压形成的称为挫裂创,由牵拉形成的称为撕裂创。钝器击打组织时,常有血管、结缔组织连接于两创壁之间,这些血管和结缔组织,称之为组织间桥,这也是钝器创最具有意义的形态特征。

2、锐器创是具有尖端或刃缘的致伤物刺、切、砍、剪等作用形成的,根据作用力的不同,可分为刺创、切创、剪创、砍创等。

3、火器创是发射的枪弹所致。

(三)法医学意义

1、根据创的出血情况,推断是否为生前伤,如创口内有凝血块,可认定为生前伤。

2、创一般是受力部位,但要注意挫伤一样列举的情况。

3、根据创的形态特征推断致伤物,如刺创,根据创口大小、创道深浅、创角宽度来推断刺器的宽度、长度、厚度。

4、根据创的位置、数量等来分析事件性质,如腕部多处表浅切割创,自为的可能大。

5、有些创周和/或创口留有异物,提取分析这些异物可进一步判断现场环境。

骨折、关节损伤

(一)人骨骼的解剖结构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发生破坏,称为骨折。外伤性骨折以四肢长骨、颅骨、肋骨、椎骨多见。组成关节各骨的关击面失去正常队合关系,称为关节脱位,关节脱位是关节损伤最常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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