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轮机部门编制及主要职责
轮机(机舱)部门:
高级船员:除负责轮机当值外,并须负责主管事项及督率有关海员操作等责任
1. 轮机长(Chief Engineer, C/E)
2. 大管轮(2nd Engineer,2/E)
3. 资深管轮(二管轮, 3rd Engineer, 3/E)
4. 资浅管轮(三管轮, 4th Engineer, 4/E)
5. 见习管轮(Junior Engineer, J/E)、轮机(机舱)实习生(Engineer Cadect, E/C)
6. 玩法电机师(不随船,船舶有特殊需求时任务编制)
7. 其他属于轮机部门之海员。
普通船员
1. 机匠长
2. 简历模板免费下载word文档副机匠长豆腐脑怎么做
丽江行3. 铜匠(Fitter)
幻听歌词
4. 沙漠用英语怎么说电匠(Electrician)
5. 机匠(Engine Room Mechanic)
6. 加油(Oiler, OLR)
7. 泵匠(Pumpman)
8. 其他属于轮机部门之海员。
轮机长
Chief Engineer
7.1 轮机长对全船所有机械及电气装置与装备负安全及有效运转之全责。
7.2 轮机长应与船长密切谘商,特别是有关保养及开放检查计画,应尽可
能配合船舶营运所需,轮机长亦应经常告知船长,有关船上机器之通
盘状况,以便在机器发生故障及船上备用设备不能启用时,对船长既
定之航次计画,必要时有一较大的空间以避开航行危险
7.3 轮机长应对其部门有关之蓝图、说明书、操作手册、证书及所有其它
文件负安全保管之责。
7.4 轮机长应在计画之保养架构及机器连续检验,及/或适合船上之特检
下,确保保养及检验项目业已实施。
7.5 当船航行或在港时,轮机长应确认所有当值业已适当地实施之,并应
对其部属详细的说明有关主、副机及装卸货机械之正确操作。
7.6 轮机长应确认所有警报系统,特别是机器及火灾的,在良好工作状况
并定期测试之。
7.7 轮机长应确认机舱内所有之灭火装置,经常保持在良好工作状况下,
峭壁每逢实施救生艇演练时,轮机长应测试艇上之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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