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Property-名词解释

更新时间:2023-05-12 21:34:40 阅读: 评论:0

Real Property
I.Estates in Land
o Fee Simple Absolute  绝对非限嗣继承地
•在保有期限、处分、可世袭性方面无任何限制的非限嗣继承地,是由保有人记起后代永远无条件保有的地产,保有人有接近于完全所有权的权
利,可以遗嘱自由处分,无遗嘱死亡时则由其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该地产。-它是法律所认可的最广的土地权益。现代法律中,Fee Simple
Absolute 和Fee Simple时实质同一的。
o Fee Simple 非限嗣继承地产权
•这种地产的继承不限于特定人,凡合法继承人均有权继承,包括直系的、旁系的和其他受遗赠的继承人。一旦拥有这种地产,本人享用终身(如
包子蒸多少分钟果有权,可以任意处置)-并将永远唱诶气候的继承人。在土地保有体
系内它最接近于所有权。
o Defeasible Fees 可失效的非限嗣继承地
•非限嗣继承地产(Fee Simple Estate)可能因未来的意外事故而失效。
o Fee Simple Determinable 可终止的非限嗣继承地
•当在创设此项地产权证书中载明的特定事项发生时即自动终止地产权的一种非限嗣继承地。
o Possibility of Reverter 归复得不确定权益
•在转让可终止的非限嗣继承地(Fee Simple Determinable)后,由授权人保留的一种将来权益,故当特定事件发生时,受让人的地产权即自动终止,
地产权归授权人。
o Fee Simple Subject to Condition Subquent 附解除条件的非限嗣继承地产权•该地产权设立时附有条件,若履行该条件,则地产权继续;若违反,则地产权即行解除。
o Right of Entry 进入权
•以和平进入的方式取得或恢复对土地的占有权。神经英文
o Inter Vivos 生存者之间
•通过产权转让而转移财产,该项交易被称为[在生存者之间],以区别于继承或遗赠的情形,表示该财产转让是出于出让人在世时完成的,并
非出让人通过遗嘱或因其考虑到自己即将去世才完成或从事的财产转让。
通常一人对另一人的赠与被称为[生存者之间的赠与],以区别于死因
赠与或遗嘱赠与。
o Fee Simple Subject to an Executory Interests 附期待利益的非限嗣继承地产权•指现由第三人拥有,但通过将来的遗赠或财产转让而在将来可获得的利益。它包括通过将来生效的不动产遗赠而获得的地产权,及通过财产转
让或遗赠而获得的对动产的将来利益,但它不包括归复地产权(reversion)夸女朋友的句子
和剩余地产权(remainder).
o Fee Tail 限嗣继承地产权
•这种地产的继承只限于特定的继承人,通常是土地拥有者的直系卑亲属。
游戏角色名另外这种限定可以指限定于一类人,如某妻所生的子女,也可以限定于
某一个人等。一旦持有这种地产,除持有者本人享用终身外,还可沿特
定方向往下传承,直至不再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时,该地产终止。
o Life Estate 终身地产(权)
•在持有者或相关他人生存期间存在的地产,不具有继承性,他们死后该地产将归剩余地产或回复地产权利人。
o Life Estate by Operation of Law 依法产生的终身地产
•没有当事人的行为而直接依法律规定产生的终身地产,如法律规定,寡妇(dower)为抚育子女,可得到亡夫的部分土地、房屋,鳏夫(curtesy)可
得到亡妻婚后持有的土地、房屋,条件是两人有子女,后者可能有财产
继承权。
o Conventional  Life Estate 协议设定的终身地产
•由当事人的行为,如通过契据、遗嘱或合同设定的终身地产。
o Life Estate Pur Autre Vie 在他人生存期间保有的地产
•在英格兰法上,指在他人生存期内对土地进行保有[cestui que vie],即他人生存期为权利期。1926年以前,这是法律认可的最低限度的完全
保有地产权。从1925年起,它仅仅作为土地上的一项衡平法权利而转移
给土地保有人的遗产代管人。依1837年《遗嘱法》[Wills Acts],该地
产权可依遗嘱处分,并可进行生前处分不可进行限定继承,也不能设定
为寡妇货鳏夫地产权。现在该地产在保有人死后传于其遗产代管人,并
可用于偿付生前债务。
o Waste
•未垦殖地。在不动产有关法律中,指任何从未被开发为可耕地或牧场的土地。
•损坏;毁损。在侵权法中,指任何对土地的终身保有权和继承权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或者实质上改变了土地的性质或者减损了土地的价值
的行为。但不包括在短时间内由于时间或正常使用而造成的财产的正常
如何开好家长会损耗。
o Affirmative (Voluntary) Waste 故意损毁
•指地产占有人故意破坏或取走附着于地产上的物而造成的产业损失。例如,拉到房屋、墙壁,移动门窗,砍伐树木等都属于故意损毁。
o Permissive Waste 许可损毁
•指由于未尽合理注意的疏忽而造成产业损毁或因承租人未以谨慎小心的人的通常注意管理和维护租赁财产所造成的损坏。例如未合理维修保养
造成房屋失修。
o Partition Sale 分割拍卖
•由法院指令,将难以公平地进行实物分割的不动产、船舶等公开拍卖,再将拍卖所得进行分割。
o Renunciation of Property 放弃财产权
•对于放弃财产,必须有权利人自愿放弃的意思和对外表示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足以推定这种意思。
o Future Interests 未来权益
•在将来占有或享有不动产、非土地财产、赠与或信托利益等的权益。与现实权益(Prent Interests)相对。
o Reversionary Interests 归复权益;将来权益
•指某人因土地或其他财产的归复而享有的权益。亦指对于目前尚为他人占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将来用益的权利。有时也用以指已授予的财产在收
益权期满后收归授予人所有。
•在美国法中,一般指归复权益,并与剩余地产权益(Remainder Interests)相区别,前者须在期满后将
财产归复原所有人,而后者则转让于原所有
人以外都人。
o Reversion 归复(权);土地归复(权),财产归复(权)
•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将来权益。例如,当地产所有人将其中的先行地产权-例如终身地产权或定期地产权-而非其所享有的全部权益
授予他人时,则地产所有人在该现行地产权存续期间享有地产归复权
(estate in reversion),期限届满后,该地产权归其所有。
•它与剩余地产权(remainder)有所不同,前者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而后者则是由当事人的行为所产生;而且,前者针对的是授予人所遗留
的那部分地产权,而后者针对的是已处分的全部地产权中被在先地产权
人所放弃的那部分。
o Remainder 剩余地产权;剩余继承权
•指在设定有期限的现行地产权时,同时产生的由第三人将来享有的剩余部分地产权,在前一地产权终止时生效。
o Vested Remainder 确定的剩余地产权
吃什么开胃•指当地产上某一权益终止时限定并转让给某人占有该地产,从而形成的一种期待权益。
•享有确定的剩余地产权者虽然在将来才能对地产进行占有、使用与收益,但其可以像现实占有权利(interest in posssion)人那样对其权益进行转让、
处分或设定担保。
o Indefeasibly Vested Remainder 授予后不能剥夺的确定剩余地产权
o Divestment 缩减
•在财产法中,指某项权益在正常终结之前的缩减,包括完全丧失(Total Divestment)和部分缩减(Partial Divestment)两种情况,前者指土地权益的
完全丧失,后者指因与他人分享而导致的部分缩减。
•Total Divestment 完全丧失
o Contingent Remainder 不确定的剩余地产权;期待性剩余地产权
•该种地产权因取决于地产接受人或导致在先地产权终止的事件而不确定,故在先地产权可能已经终止而剩余地产权并不生效。不确定的剩余地产
权只是一种可能或期待的地产圈,并由于先决条件的成就而转化为确定
的剩余地产权(vested remainder)
o Condition Precedent 停止条件;延缓条件;先决条件
•指合同或约定义务的生效和履行须以某一事件或行为的发生或存在为前提条件,但时间的推移不能作为条件。
•如,条件为成就,也未取消,则合同或约定义务尚未生效,不须履行。
•V.S "Condition Subquent":解除条件. 指合同或约定义务已经生效,但如双方约定的某一事件或行为发生,则该合同或约定义务即告终止,失去
效力。
o Alternative Remainder 选择性剩余遗产
•对该剩余遗产中的财产处分是以选择性方式作出的,亦即一方的财产处分生效,则另一方的财产处分不生效,反之亦然。
o Destructibility of Contingent Remainders 不确定剩余地产权的可消灭性•处理因条件不足而可能丧失未来利益的一种原则。这种可消灭的不确定的未来利益依照[反永久性规则](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处理,其他
未来利益的可消灭性则基于授予者或现有地产的所有者的行为确定。
•Destructibility 可消灭性:指可能因特定行为、事件或法律而归于消灭。o Doctrine of Worthier Title (Rule Against Remainders in Grantor's Heirs) 更有价值权利规则
•普通法早期的一项规则。根据该法规则,继承人通过遗赠获得的地产权若也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那么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权利更有价值。
该规则现在仍在美国在某种程度上座位一个解释规则适用。
o Class Gift 概括赠与
•赠与时受赠人人数不确定,将来某一时刻所确定的全体受赠人都可均等地或依特定比例分享的一种赠与。
o Survivor 生存者
•指比他人活的更久或生存至某一事件发生之后的人。
•在涉及生存者的余产继承权时,该权利是既定的[vested]或不确定的[contingent],需依该权利是与被继承人或授权人的死亡还是与其他人的
死亡相关联而定,即:如果该权利与财产分割的时间相联系,要求生存
者生存至契约或遗嘱生效时,则该生存者权利为既定的权利。
o Trust 信托
•指受托人[trustee]基于委托人[grantor; ttlor; trustor]的信任,以名义所有人[nominal owner]身份,就委托人授予的财产为受益人[beneficiary]的
利益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信托的有效设立必须是:
1.委托人有设立信托的意图并出于合法目的
2.受托人系基于委托人的信任持有信托财产并负有衡平法上的义务为
受益人利益管理好信托财产
3.有特定的信托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可以实际交付给受托人。o Charitable Trust 慈善信托
•指受托人掌管财产必须是出于慈善目的,即为了促进健康、宗教或其它公益事业而设的信托。该信托的设立必须是为了不确定人群或整个社会
的利益,是为了推进某一社会公认的领域内的总福利,并不得从事非法
活动或违反公共政策。
o Settlor 信托创立人
•将财产转交或转让给他人的人,该他人即为第三人利益的受托人;为信托提供对价的人,即使在形式上可能由他人设立信托亦然。
▪如死者曾向他人付出代价,该他人根据死者的指示,在特定情事出现时将其有使用权的财产转让。此时,信托创立人为死者。
o Trust Res 信托财产
•据以成立信托的财产,它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受托人对其拥有普通法上的所有权[legal title].
o Indefinite 不确定的;不清楚的
•指范围、性质、内容、时间等不确定或不清楚的
o Rule Against Perpetuities 禁止用永久权规则
•一项普通法规则,指为使一项未来权益合法有效,则在设立该未来权益或立遗嘱人死亡后,必须于(一位或多位)受益人终身(如果受益人为
胎儿,则还需另含其妊娠期)加上21年内,使该未来权益生效。
•该规则被移入信托法,指非慈善信托如果存续期限超过生存受益人终身加上21年及妊娠期的总和,则为无效。
o Deed 契据
•一种由当事人签字、盖印[al]并交付的书面文据。它记载一项契约或约定[contract or covenant],表示当事人同意移转某项地产权利,或设定某
项义务,或确认某项移转地产的行为。
▪如租约、抵押证书及财产和解协议[ttlement]均属契据。
o Irrevocable Trust 不可撤销的信托
•指一经成立,未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变更或撤销的信托。
o Vest 授予、赋予、给予
•当某人对某一权利、财产等获得权利时,即称为向该人进行授予[to vest in him]. 财产或权益的授予有两种方式,即现实占有的授予[vest in
小猫钓鱼教案posssion]与将来权益的授予[vest in interest]。前者是指将对某一财产的
现有权利的直接占有给予他人,后者是指将对某一财产现有权利的将来
[占有]给予他人。根据一般规则,如果单独以该词表示授予,则指后
者。
▪例如,将土地以终身保有形式授予甲,并在甲死之后以自由地产形式授予乙,那么,甲所获得的就是现实占有的授予,而乙所得到的
则是将来权益的授予,如果乙在其权益成为现实占有的授予之前死
亡,则该权益转让给其遗产代理人。但是无论何种授予方式,也不
管其对该权益是否享有实际占有或使用受益,只要某一权益已经授
一分米等于多少厘米
予某人,则称为该人财产的一部分,即可以将之作为自己的财产进
行处分。
o Probate 遗嘱检验
•验证遗嘱有效或无效的司法程序;其含义现扩大至遗产管理的法律程序。
▪遗嘱检验程序包括搜集遗产、清偿债务、缴纳税款、向继承人分配遗产。这些工作通常在遗嘱检验法院或其它有管辖权法院的监督下
由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进行。
o Issue 子女,后嗣,后代
•一般指所有具有同一祖先的人,包括所有将来的后嗣。在可继承财产转让契据中,若无明确相反的说明,该词通常被解释为包括各种琴等等后
嗣。在此意义上,不仅包括子女,而且包括所有亲等的其他后嗣。
•当该词用于遗嘱时,其范围须依据遗嘱人在遗嘱中的意思表示加以具体确定。因此,其范围可能仅限于子女,也可能依据遗嘱人明示的意思表
示而包括在遗嘱人死亡时尚生存的其他后嗣。该词通常具有限定含义,
有时被视为与[直系继承人][heirs of the body]同义。简言之,该词
的含义和范围极易引争执,宜避免使用。在必须使用时,应符合语法规
则。其经常引致的问题是,该词应被作为单数还是复数处理。
o Option to purcha 购买选择权
•在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当该房产转让时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只要承租人给付预定租金,出租人在特定的租赁延续期间内,即不能撤回
其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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