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建设工程用地地质灾 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14158-93 1:50000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勘察规范
ZB/D14003 1: 25000-1: 50000工程地质调查规范
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330-200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DB50/5005-1998重庆市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3术语、定义和符号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和定义
3.1.1地质灾害 Geological Disaster
由自然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生存环境造成危害的地 质现象。
3 .1.2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Inactive Zone of Geological
Disasterb5E2RGbCAP
不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3 .1.3 地质灾害易发区 Active Zone of Geological Disaster p1EanqFDPw
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3.1.4地 质 灾 害 危 险 区 Danger Zone of Geological DisasterDXDiTa9E3d
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
3.1.5地质灾害危险性 Fatalness of Geological Disaster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 坏的程度。
3.1.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Risk Appraisal of Geological
DisasterRTCrpUDGiT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 害程度的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
斜坡岩土体沿贯通的剪切面滑移破坏的地质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
斜坡岩体被陡倾结构面切割、在外营力作用下松动变形的块体。
3.1.9崩塌 Collap
危岩体失稳发生快速倾倒、滑塌、坠落的地质现象。
3.1.10泥石流 Rubble Flow or Mudflow
在大量水的作用下,发生于沟谷或斜坡上的挟带大量泥沙、石块、巨砾 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
3.1.11地面塌陷 Subside of the Ground
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 < 洞)的一种地质现象。由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称开采沉陷。5PCzVD7HxA 3.1.12塌岸 Collap of the Bank
岸坡在水的冲<浸)蚀作用下产生变形破坏、坍塌失稳的现象。
3.1.13岩溶 Karst
可溶性岩石在水的溶蚀作用下,产生的各种地质作用和现象的总称。
3.1.14规划用地 Land of Programming
控制性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的用地。
3.1.15建设工程用地 Land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实施建设工程的用地。
3.1.16可建区 Zone of Able Build
可以实施建设工程的地区。
3.1.17慎建区 Zone of Careful Build
实施建设工程需慎重的地区。
3.1.18禁建区 Zone of Forbidding Build
不应实施建设工程的地区。
3.1.19地质环境 Geological Environment
在内外营力作用下形成的与人类生产、生活及生存相关的现状自然地质 条件。
3.1.20矿山地质环境 Geological Environment of Mine
受矿山采矿及相关活动影响的地质环境,在本规程中,主要指地表地质 环境。
3.2符号
3.2.1计算参数
B—-不良地质体稳定程度指数
c——采动影响程度指数
D——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指数
R——多年平均日最大降雨量指数
s——成灾后的可能损失指数
w——矿山受采动影响的地质灾害危险性指数
Y——地质灾害易发程度指数
3.2.2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代号
I——地质灾害不易发区
IIA——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IIB——地质灾害中易发区
II c——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III——地质灾害危险区
4 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4.1一般规定
4.1.1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对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进行调查,在 着重了解不良地质现象种类、分布范围、规模及发育特征的基础上,对规划 区进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评价并对规划提出建议。 jLBHrnAILg
4.1.2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调查区内存在的不良地质现象种类、分布范围、规模、成因类型、 稳定状态、危险性及影响因素。
——调查区内存在的与地质环境有关的人类工程活动类型、强度、范 围、历史、已造成的危害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工程建设活动破坏地质环境的 方式和诱发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和危害性。xHAQX74J0X
——了解和定性预测水库、江河岸坡的稳定性、岸坡再造的类型、影响 范围和发展趋势。
4.1.3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应以搜集已有资料和地质调查为主,对于地 质环境复杂而一般调查难以了解的地段可采用少量的井、槽探及人力钻探等
手段。LDAYtRyKfE
4.1.4地质调查的精度可参照《1:50000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勘察规 范》<GB/T14158—93 )、《1 : 25000〜1 : 50000工程地质调查规范》 <ZB/D14003)有关规定执行。Zzz6ZB2Ltk
4.1.5规划用地地质灾害调查可按调查面积分别采用不同比例尺的地形底 图。调查面积大于10km2,宜采用1:5000〜1:10000;调查面积2〜10km2,宜 采用1:2000〜1:5000;调查面积小于2km2,宜采用1:1000〜1:2000。环境地 质剖面图比例尺宜为1:500~1:2000,用于反映结构面与斜坡关系的剖面纵横 比例尺应一致且不应小于1:500。dvzfvkwMI1
4.1.6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应初步评价调查区地质灾害体的稳定程度并对影响
规划用地的重大地质灾害体的治理经费进行概略估算。rqyn14ZN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