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进行会计核算的方法
征地补偿款是对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去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款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管好用好这项资金,对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经济权益至关重要。
一、账户设置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5]1号)中明确指出:留归贾体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补偿费要严格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全部统一纳入“公积公益金”科目进行核算,并设立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统一进行管理。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定期向农民公开,接受村民主理财小组和农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收到应记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公积公益金”,也就是说还有一部分征地补偿费是不能记入“公积公益金”的。这些补偿费要在村集体和农户之间进行分配.只有留给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才可以记入“公积公益金”,那么收到征地补偿款时就必须在村集体和农户之间进行分配,分别记入“公积公益金”和“内部往来”账户。在实践中,做到这点是很难的,原因有两个:
(一)征地补偿款的分配比较复杂
征地补偿费包括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鸡子黄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应当全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负责安置失地农民的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应当全部支付给失地农民;已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部分征收或征用的,其土地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其余20%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被征收或征用后,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平均支付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美食话题承包经营权的成员,其余部分留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实践中有部分村把未确权确地到户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80%经村民最轻的金属同意留归村美秀美术馆集体兴办公益事业或以集体(个人)的名义向征占地单位或其他单位投资,以获取企业发展带来的收益,增加农民收入。这个方案一般是在征地补偿款全部或大部分到位后才决定的,因此在收到征地补偿款时还未按规定在村集体和农户之间准确划分。
(二)征地补偿款难以一次性付清
实践中,征地补偿费大都不韶关风采楼是一次性支付,而是分几次支付,而且有的用地单位或个人剩余的一小部分迟迟不给。这种情况下,先收到的补偿款应记入公积公益金,还是记入有关农户往来,还是在二者之间按比例分配,很难确定。
目前农村会计对征地补偿费的核算五怎么说话好听花八门,有的在“应付雨时款”账户下设“征地补偿国家开放大学学习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有的记入“公积公益金”,有的记入“财***补助收入’,还有的记入“其他收入”,很不统一,而且也不符合专户管理的要求,在账面和财务公开中不能明确反映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笔者认为,可以在遵循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增设“征地补偿费”科目,下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个明细科目,用以核算国家、集体和有关单位征占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所给予的补偿及村集体对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该科目属于负债类,贷方登记征地补偿费的到款数,借方登记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数,并设置征用土地补偿费资金备查簿,在备查簿中详细登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款”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账务处理
当收到***门或有关单位给予的土地补偿款时,按照征地补偿方案分别记入各相应账户。
例如:某化工制造厂征用甲村土地10亩,其中村集体预留机动地7亩,农户承包土地3亩,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协商每亩补偿28000元,其中:土地补偿费9000元,安置补助费18000元,青苗补偿费1000元。
(1)2007年7月5日,甲村收到某化工制造厂转来征地补偿费280000元,按照补偿方案规定:土地补偿费90000元,安置补助费180000元,青苗补偿款10000元。
借:银行存款280000
贷:征地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90000
征地补偿费一安置补助费180000
征地补偿费一青苗及附着物补尝费10000
(2)由于目前就业形势严峻,村里决定不统一安置农户,安置补助费全部发给农户。7月8日甲村将征占农户承包地3亩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及青苗补偿费按比例分配给有关农户。按照《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的规定,上地补偿费的80%分配给所承包土地农户,20%留给村集体。即:分给被征地农户土地补偿费26460元,安置补助费54000元。青苗补偿费3000元。
借:征地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一农户21超星600
征地补偿费一安置补助费一农户54000
征地补偿费一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3000
贷:现金78600
(3)未确权确地到户的7亩地的征地补偿款196000元及农户地留给村集体20%的土地补偿费5400元,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修建一所幼儿园。购买水泥、石子、砖等材料共计120000元。以现金支付工人工资30000元,建成后交付使用。编制分录如下:
①购进水泥、石子、砖等材料时,
借:库存物资一水泥、石子、砖等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②工地领用时
借:在建工程一幼儿园120000
贷:厍存物资一水泥、石子、砖等120000
③提取及支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一幼儿园30000
贷:应付工资30000
借:应付工资30000
贷:现金30000
④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一幼儿园150000
贷:在建工程一幼儿园150000
同时,将征地补偿费转入公积公益金
借:征地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68400
征地补偿费一安置补助费81600
贷:公积公益150000
注:结转公积公益金时,依次冲减征地补偿费的各个账户余额即可。
年末,该账户仍有余额的,留在该账户或转入公积公益金,仍然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不得用于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不得用于清偿债务。
本文发布于:2023-05-11 00:28: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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