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热核酸检测制度要求(四篇)

更新时间:2023-05-11 11:26:00 阅读: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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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核酸检测制度要求篇一

根据文件要求,学院教职工需开展定期抽检,每周按不同部门抽取5%的教职工开展1次核酸检测,循环进行。

1.定期核酸检测安排

具体核酸检测人员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教职工因出差、病假等其他原因当周无法参与核酸检测,可适当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人员调换,并提前1周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2.核酸检测地点

恒星大酒店(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3.核酸检测时间

第1周核酸检测时间为本周五(10月29日),其他时间安排接通知后将提前通知教职工。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现将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教职工外出应严格落实疫情外出审批制度,外出前通过“微信-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实时查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建议非必要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2.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

根据最新版高等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及山东省卫健委和青岛市教育局相关要求:

(1)凡出现发热症状(体温超过37.3℃)的教职工,需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去医院进行1次核酸检测,填写核酸检测台账,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2)国庆假期以来,凡省外入鲁返鲁人员,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景点游玩的,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鲁,填写核酸检测台账,并将核酸检测结果以部门为单位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3)凡从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或其他发生本土疫情但尚未公布风险等级地区入青返青的,返青时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然后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填写核酸检测台账,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3.严格落实每日健康上报、零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全体教职工每日须通过企业微信严格落实每日健康上报,如出现发烧、咳嗽、头痛及咽痛等感冒症状,应及时向组织人事处报备。各部门如有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落实具体原因,并做好相关记录。

4.积极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全体教职工应主动落实各自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学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若因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当而产生重大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发热核酸检测制度要求篇二

一、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对其“安康码”赋“黄码”。造成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其及家庭成员参军、入学、参加工作等审查中如实反映。

三、每轮核酸检测将发放证明,解除静态管理后,凭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出入小区和各公共场所,正常上班上学、经工经商。

四、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依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欢迎广大居民互相监督、踊跃举报。每轮核酸检测结束后,提供未检人员有效线索的,每例奖励2000元。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检测,切实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奋力夺取我市疫情防控歼灭战的全面胜利。

发热核酸检测制度要求篇三

原则上每1000-1500人设置1个采样点,每500-1000人设置1个采样台,每个采样点开设1-2条绿色通道,面向老年人、儿童和孕妇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减少等待时间。

乡镇(街道)负责选择确定采样地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一入口、一出口,室内、室外采样点均应当为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取暖设施,设立清晰的指引标识,并明确采样流程。

确定采样点后,要组织人员勘察设计场地布局,根据原有场地条件,科学划分为分流等候区、现场待查区、入场测温区、临时隔离区、扫码登记区、核酸采集区、物资保障区、临时隔离区、医疗垃圾存放区,设置检测通道,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采样点的医护人员采样位置宜处于上风向,所有人员都应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一)分流等候区:

设置相对宽敞、通风区域,受检群众接受核酸采样前等候休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配备防暑、遮雨等设施。

(二)入场测温区:

合理设置人行通道,采取绕场排队方式单线进入采集区。

(三)临时隔离区:

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四)扫码登记区:

设置帐篷、遮阳伞、警戒线、办公桌椅、测温枪、水银温度计、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等现场所需物资。

(五)核酸采样区:

使用隔离线或标识设置人行通道,设置1米线距离提醒。并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医疗垃圾桶、手消毒液、消毒药械和宣教材料等,并应当为受检人员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六)物资保障区:

选择空间相对密闭,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点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物资、拭子和采集管、消毒药品、户外消杀设备。

(七)医疗垃圾存放区:

卫生院放置医疗垃圾转运箱,用于暂存医疗垃圾。

统一设计全员核酸检测使用的指引标识、分区标识,要求在采样现场悬挂醒目的指引标识,并设置采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公告板。

1、简易(棉)帐篷(室外采样点)2个,办公桌椅4套,体温枪1个,水银体温计,隔离锥,护目镜;

2、警戒隔离带数米;

3、文具若干套;

4、充足的电源及照明、遮阳伞、警戒线、扩音器、消杀用品、充电宝、发电机、供暖设施、无线网络取暖设备、无线网络、充电设备。

发热核酸检测制度要求篇四

1、发热门诊患者,必须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检测结果出来前一律留观;

2、门诊手术患者,手术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手术;

3、急诊手术患者,在不影响抢救的前提下开展核酸检测,至少检测1次核酸;

4、开展内镜检查等风险操作的患者,操作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5、普通门诊患者中出现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应至少检测1次核酸;

6、住院患者中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开展至少1次核酸检测;

7、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入院前24小时内检测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收住入院(急诊除外);

8、起始时间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我院认可具备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资质的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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