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的理据性及对外汉语词汇教学

更新时间:2023-05-09 19:34:04 阅读: 评论:0

2008年,《词语理据性与对外汉语词汇教学》,《理论语言学研究》(日本)第2卷:56-65页。
从理据性看对外汉语词汇教学
                                  李思旭
                            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
  要:本文首先指出《教程》中有关语言符号任意性论述的矛盾之处,进而提出语言符号是有理据的,然后探讨了词语理据的定义及分类,最后重点分析了利用文字理据及合成词的形态理据、语义理据在对外汉语词汇教学中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理据性  文字理据  形态理据  语义理据
1.符号的理据性
现代语言学之父,瑞士语言家索绪尔在他的《普通语言学教程》(后面简称《教程》)中明确指出,“我们把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叫做符号”,同时又说,“我们建议保留用符号这词表
示整体,用所指和能指分别代替概念和音响。(p.102)这也就是说,符号是所指和能指的结合,作为听觉符号的语言当然也不例外。语言符号的所指是意义,能指是语音,即语言符号是一种音义结合体。而汉字产生以后,就成了记录语言的符号,即符号的符号。汉字记录的语言是书面语。汉字这个符号也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即形式和意义的结合,它的所指是字义,能指是字音和字形。如“rén”这一语音形式,它所表达的意义就是“能直立行走,制造工具并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rén”就是能指,而“能制造工具… …”就是这一符号的所指。
索绪尔在《教程》第一编第一章中指出,“能指和所指的联系是任意的,或者,因为我们所说的符号是能指和所指相连接所产生的整体,我们可以更简单地说:语言符号是任意的。”(p.102)他并把任意性看成是语言符号的两个头等重要的特征(即任意性和线条性)中的头一个。其实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是很好理解的,如同样是用来吃饭的家具(即相同的所指),汉语叫“桌子”,而英语叫“table”。再如,汉语中称同辈得比自己年龄稍大的女性为“姐姐”,而英语中则称“sister”。
但在《教程》第二编第六章中作者指出,“符号任意性的基本原则并不妨碍我们在每种语言
中把根本任意性,即不能论证的,同相对任意的区别开来。只有一部分符号是绝对任意的;别的符号中却有一种现象可以使我们看到任意性虽不能取消,却又程度的差别:符号可能是相对地可以论证的。”(p.181)接着又说,“一切都是不能论证的语言是不存在的;一切都可以论证的语言,在定义上也是不能设想的。”(p.184)所以语言符号包含 “绝对任意的”和 “相对地可以论证的”两大类,据我们的理解后者其实就是指语言符号的理据性。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语言符号并不是完全不能论证的,而是“相对地可以论证的”,即语言符号的理据形式客观存在的。
2.理据的定义及分类
张永言(1981):“所谓词的内部形式,又叫词的词源结构或词的理据,指的是某一语音表达某一意义的理由或根据。”许光烈(1994):“所谓词的理据,或称词的‘内部形式’、‘词源结构’、‘词的命名义’,指的是词义形成的可释性,也就是某一语音形式表示某一意义的原因或根据。”王艾录、司富珍(2002)把“理据”定义为语言符号产生、发展的动因(motivation)。许余龙(1992):“所谓词的理据性,就是词的表达形式与词义之间有时具有某种内在的联系,我们可以从这些表达形式中推断出词的含义。”
关于词的理据的分类,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划分,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英国语言学家、语义学奠基人——乌尔曼(Stenphen Ullmann)(1962),他把词的理据性主要分为三类。(1)语音理据;(2)形态理据;(3)语义理据。许余龙(1992)从文字书写形式与词义的联系上,提出了另外一种理据即(4)文字理据。下面我们来看看这四类依据的定义是什么。
1)语音理据。词语的语音理据表现在词的语音形式与词义的联系上,具有语音理据的词称为拟声词。拟声词是以模拟声音为主的特殊词,包括叹词和象声词。叹词是一种模拟人类自己的声音、表示人类自身情感为主的特殊的词类。如:啊、哦、唉、哇等。象声词主要是模拟各类事物声音的。词的语音理据以象声词为主。如:
英语拟声词            汉语拟声词
猫叫声:            miao∕mew              喵(miao
牛叫声:            moo                  哞(mou
金属碰撞声:        dingdong              叮当(dingdang
撞击或重物落地声:  bang                  砰(peng
纸、干叶、丝的声音: rustle                  沙沙(sha sha);飒飒(sa sa
从以上可以看到。英汉两种模拟相同的自然语音现象,使用的拟声词虽然语音相似,但读音还是略有差别的,这是由英汉两种语言的语音系统的差别造成的,“人们在感知外界声音的时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于自己母语的语音系统,而不是声音的物理属性。”(石毓智,2000)。
拟声词的语音理据虽然很强,但是拟声词在整个汉语词汇系统中所占的比重毕竟很小,因此下文就不展开论述了,这正如索绪尔所说的:“… … 但拟声词从来不是语言系统的有机成分,而且它们的数量比人们所设想的少得多。”
(2) 形态理据。形态理据是指可以通过一个词的形态构成进行分析而获得词义。上文许余龙对词的理据的定义,可以说指的都是形态理据。显然,具有形态理据的词都是派生词和复合词。例如,只有我们知道了词根happy(高兴)和前缀un(表否定),那么就能推断出派生词unhappy(不高兴)的意思。同样,只要我们知道birth(出生)和day(日子)两
个词的意思,也就知道复合词birthday(生日)一词的意思。汉语中的复合词 “开水、草帽、手表、考场”等复合词,都可以从对整个词语的两个构成成分分析而获得整个词语的意思。如“开水”表示“烧开了的水”,“草帽”表示“用草编织的帽子”。
3)语义理据。语义理据是借助词的基本语义的引申和比喻取得的。例如“a gleam of
hope(一线希望)”。英语gleam的基本意思是“微光”、“闪光”,转而比喻“短暂微弱的显现或微量”。很显然,只要我们理解了gleam和“线”的基本意思,那么对它们在短语中的引申意义也就不难理解了。汉语的“杀”一般只能用于人和动物,不能用于植物。但“杀”也有引申用法,多用于表示:“破坏”或“消弱”,如“杀风景”、“杀威风”、“杀暑气”等。
4)文字理据。文字理据表现为词的书写形式与词义之间的联系。汉字是象形表意文字,其但各自的构造起源主要是依据人对某一是具图像的模仿(尤其是甲骨文字),并以此来表达人的观念。汉字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文字,它集音、形、义于一身,在古代就分别形成了研究字音的音韵学,研究字形的文字学,以及以“以形求义”、“因声求义”为主要研究方法,同时兼及音、形、义三者关系的训诂学。
文字理据可以说是表意的象形文字所特有的,因为表音的字母文字是不存在理据的,这或许已可以解释上文提到的乌尔曼(Stenphen Ullmann)在给理据分类时并没有把文字理据列入其中,因为英语就是字母文字。但是也有学者提出字母文字也是象形文字,如袁立(20022)在《English说文解字》一书中提出:“字母文字首先应该是标准的象形文字,其次才是拼英文字。”如:Aa像人,人头。Bb像双乳,乳房(侧面)。Cc像月亮。Dd像弓,弩。Ee像眼睛。Ff像兵刃。Gg像前腿,等等(转引自魏志成,2003)。
以上袁立的观点我们认为是有问题的,因为他所举的例子主观臆断性很强,这于汉字的象形性有很大的差别,因为汉字的象形还能在现存甲骨文等古文字中找到根据。虽然英语没有文字理据,但它的形态理据较发达,而汉语有文字理据,但汉语的形态理据没有英语强。
索绪尔在《教程》第二编第六章中说:“不可论证性达到最高点的语言是比较着重于词汇的,降低到最低点的语言是比较着重于语法的”,同时又说,“超等词汇的典型是汉语,而印欧语和梵语确是超等语法的标本。”(p.184)索绪尔认为以词汇为主要特点的汉语,其不可论证性最高,即任意程度最高;而把以形态和组合等重于语法的语言,如印欧语,说成是非任意的。
其实,索绪尔的观点在当时那个时代是有失偏颇的,现在来说更是有问题的。就算是在20世纪初,当时的汉语词汇并不仅仅都是单纯词,已有了大量的复合词,而索绪尔按照他的有没有“句段关系”和“联想关系”的标准,把汉语说成是超等词汇,是不准确的。而现代汉语就更不符合索绪尔所认为的“超等词汇的典型是汉语”了。一方面,随着语音系统的简化,为了分化同音词,汉语产生了大量的双音节复合词。现代汉语词汇系统中,双音节复合词占有绝对的优势。这正如认知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吉冯“Givón”1979)所说的“今天的词法曾是昨天的句法”。现代汉语的词与短语、句子有相同的语法关系,不再像单纯词那样不可分析了,也有了自己内部的“句段关系”和“联想关系”。另一方面,现代汉语也不是典型的词汇型语言。上古汉语利用词汇成分来表达的语法关系,现代汉语则用语法词(即虚词)来表达。在上古汉语里,表达体态的任务由动词来承担,如:“毕”、“讫”、“已”、“竟”等,到了现代汉语则由体态助词“了”、“着”、“过”等来表达(李思旭,2007)。
魏志成(2003)的观点很有启发性,他说:“从形态理据来说,Saussure等人的观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古汉语词缀少,形态标志少。但现、当代汉语中词缀或形态标志已较前大大增多,因而形态理据也大大增强。而且,如果从文字理据来讲,情况也就不一样了。古代汉语的文字理据性极强,这一点Saussure等人并没有意识到。”
徐通锵(199737)用下面的图表来表示汉语和印欧语在编码机制上的差异:
  约定性 
理据性       
汉语
       
印欧语
符号(词)
符号的组合     
从表中可以看出,这与我们上面所分析的是一致的:印欧语由字母组成的单个符号(词)是约定的(无理据的),符号与符号的组合(合成词)是有理据的,即形态理据;汉语中单个的符号是有理据的,即文字理据。由于徐先生讨论的主要是古汉语的“字”,所以它就没有讨论汉语的“符号的组合”即合成词。其实如上面我们所分析的,由于双音化的作用,汉语长生了大量的双音节合成词,这样汉语的形态理据也就获得了大大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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