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合作协议合同(5篇)

更新时间:2023-05-07 09:45:00 阅读: 评论:0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营销合作协议合同篇一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三、策划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 / 套物业、面积约为 / 的住宅。

注:具体面积以施工图为准,施工图复印件见附件四并以施工图表示物业面积/套数作为佣金结算面积

四、委托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__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五、甲方责任: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1.0%,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6)若甲方当月佣金未按全额为乙方结算,乙方有权暂时退场并拥有追究未结佣金的权力;若甲方不予以结算当月佣金,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所欠款项

七、代理程序及指标界定: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5)销售任务: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每期推出房源在具备合法销售条件时起,一年内完成本期推出量的90%;

八、服务费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2)若因乙方前期调研不能起到产品定位、目标客户确认、新产品设计依据等关键性作用,甲方未采用乙方的报告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营销策划公司;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营销合作协议合同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地块编号,实际名称以地名办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为本案)提供营销策划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 定义

1.1 营销策划服务:指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决策参考,其中相当大一部分属软科学研究,凡属工程设计、工程验收、技术转让等实质性技术活动不属此类合同调整。它主要发生在项目营销实施之前及其中。其次,房地产开发项目营销策划属于决策服务,合同履行的结果仅为委托方可供选择的方案报告及企划设计。除合同另有约定之外,委托方将受托方提出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付诸实施所发生的损失,受托方不承担责任。受托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方案、广告企划设计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的行为。

1.2 服务规范: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应紧密配合甲方项目营销推广需要,应对甲方实现项目销售目标形成帮助,服务过程中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严格按甲方要求的质量及进度,完成服务范围内甲方交付的各项工作,甲方将视乙方服务的成效结果、工作进度及服务态度评估考核乙方服务品质。

1.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润、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物业概况

2.1 楼盘位置:系指位于 ,甲方所属房地产项目。

2.2 甲方已通过土地有偿转让,合法取得本案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开发,建筑物性质为 。

3. 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内容

3.1 服务方式: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案的营销策划服务。

3.2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一年时间。乙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策划方案书面报告。

3.3 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 服务价格及费用结算

4.1 本案营销策划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整)。该等费用已包含策划人工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且不因任何因素上浮。

4.2 双方同意费用结算方式为合作期间,在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度营销策划服务工作,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前提下,甲方每月15日前支付乙方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月(大写: 元整/月)。

4.3 乙方必须在甲方支付服务费前的十五天提供等额服务费发票,甲方确认发票及乙方帐户信息到位的情况下,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服务费。

5. 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权利义务

5.1.1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策划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合同有关的本项目营销策划所需且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类资料,以及甲方认为应告之乙方的本项目进展情况和成交客户分析数据等信息,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1.2 甲方有权对乙方递交的策划方案、广告文案、平面稿进行修改、调整,或要求乙方予以修改或调整配合,乙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对于乙方递交的工作成果,甲方认为符合要求的,应予以书面确认;对于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完善直至甲方认可。

5.1.3 甲方专人负责接口工作,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并给予乙方合理的作业时间。按双方商定的计划对乙方提交营销策划方案等进行审核,明确表述修改意见。甲方授权人员的签字相当于甲方公司认可。

5.1.4 甲方总协调人为 ,该总协调人对于乙方需确认的各项内容签字后即视为甲方确认,该总协调人如有变动,甲方须提前7天通知乙方。

5.1.5 甲方应承担销售道具、销售资料的制作费用,对外导示系统和媒体的制作及发布等推广费用。

5.1.6 甲方将按月对乙方的服务品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乙方的策略把握、出品质量、工作效率、工作完成情况及人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甲方认为需要考量的因素,综合评分低于甲方设定最低标准的,甲方有权扣付乙方月度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具体考评细则双方另行协商。

5.1.7 乙方服务品质如持续不符合合同约定及不能被甲方认可,乙方应及时改进服务品质;如乙方服务品质连续两个月达不到合同约定及不能被甲方认可,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后续服务费不再支付,但已提供的服务应在合同提前终止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费用。相关程序甲方将以书面告知函形式通知乙方。

5.1.8 因乙方服务质量、效果及进度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重大影响甲方企业及项目形象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5.2 乙方权利义务

5.2.1 乙方全权负责合同期内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工作(详见附件二之服务内容),乙方执行合同的内容形式为例会、现场调研、出具报告等。甲方不承担由于工作委托而产生的超出合同约定范围内的费用。

5.2.2 专案小组的工作人员日常支出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2.3 本合同执行中,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均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乙方创意的广告企划内容须经甲方指定人或总协调人确认。

5.2.4 乙方明确知道本次营销策划服务目的是为了促进本项目的销售。乙方项目人员应到现场了解一线销售情况,协助甲方对销售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或会议,积极参加甲方之营销会议,做到务实有效。

5.2.5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和营销方案、销售数据等商业秘密以及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业信息。

5.2.6 乙方的总协调人为 。该主要负责人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2.7 乙方专门成立项目小组(见附件二),小组整体服务于甲方并保证小组成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如有调整,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2.8 为加强服务质量,乙方对项目服务人员设立服务激励考评制度,甲方每月1日前对乙方服务进行考评,并将考评单反馈乙方,以方便乙方能按时完成月度考评工作。

5.2.9 合作期结束后,乙方仍需完成甲方在合作期内提出的本合同服务内容以内的工作任务。

6. 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正常展开工作,否则乙方有权在半个月后停止或推延后续工作进程。

6.2 乙方如果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策划方案书面报告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七个日历日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6.3 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书面报告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无偿整改直至达到甲方要求。否则甲方随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6.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他人(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5 乙方应为甲方保守项目和营销方案、销售数据等商业秘密以及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其他甲方之商业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披露该等信息,也不得用于与完成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事项无关的任何其它目的, 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6 如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调整小组成员,则每人次乙方应当承担本合同价款 %作为违约金,并且,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立即恢复原调离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7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同区域内具有直接竞争性的房地产项目提供相同内容的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6.8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其它约定

7.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涉及需第三方参与的工作,甲方有权评估并选择合作方,确定合作方后乙方须予以工作配合。涉及第三方制作的成本及费用,其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由甲方直接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

7.2 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3 双方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地址:

营销合作协议合同篇三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在相关目标网站推广甲方指定的网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力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条 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页内容以及网站优化技术提高甲方网站的关键词在指定搜索引擎上的排名位置,下称网站优化。

第二条 由于百度搜索引擎算法的改变具有不确定性,故本合同约定:甲方所选关键词在达标后某个时间内,由于百度算法调整偶尔出现暂时性的排名从首页消失(掉到第二页)属正常情况,但不在首页排名的时间不得超出一周。

第三条 如果超出一周则视当月无效,乙方需顺延服务时长一个月。

第四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所填写资料的内容必须准确,真实,有效,并安排专人与乙方联系。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网站不含有,不添加任何非法内容,并且确保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所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的规定。如一旦发现甲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有权暂停对甲方的服务,并不退还任何已收费用。

3、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网站的ftp账号密码,网站管理账号密码,流量统计信息等各种必要的资料,并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网站在盛誉网络公司制作的则不需要提供)。甲方需开放网站ftp供乙方维护排名使用,乙方必须对甲方ftp保密承担责任。若ftp更改需及时通知乙方。若因空间不稳定或ftp不安全导致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4、甲方提供给乙方进行优化排名的网站内容,结构需具有唯一性,不要拥有多个内容,结构相似度60%以上的网站,搜索引擎会误认为是抄袭行为而致使排名不成功,此种情况的发生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视乙方完成排名处理。

5、在服务期间,甲方若需对所作优化排名的网站进行调整,需事先与乙方商量是否会影响排名事宜,若甲方自己改变网站内容,构架等方面造成排名下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合同所要求的服务内容。

2、考虑到搜索引擎优化技术存在此消彼长,相互竞争及百度自身的排名机制和策略有可能进行调整,包括不同数据库更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而乙方跟踪调整需要一定的维护时间,所以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甲方网站指定关键词在百度搜索结果中排名出现波动或未在指定排名位置。若乙方服务期间如出现长期排名位置未在指定位置,则乙方将按中断时间的2倍给予甲方补偿。连续45天未在指定位置,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按实际在位时间进行结算。

3、乙方应尽量保证甲方网站保持原有结构,对甲方网站的优化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影响网站基本结构和具有宣传效力的文字内容作不合理及歪曲基本意的变动。因乙方未与甲方商议擅自变动上述内容,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对网站针对搜索引擎百度()的优化期间,对于其他搜索引擎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5、技术负责条款

a、目标网站服务器(rver)故障致使长时间(连续三日以上)无法访问

b、目标网站域名解析服务器(dns)故障或解析错误

c、目标网站遭受他人恶意攻击

d、isp通讯故障(如光纤中断),或是甲已双方都无法控制的技术问题

e、客户未经许可修改标题(title),关键字(keywords),描述(description)f、在优化过程中加入的关键词,甲方不得随意添加删除

g、客户擅自修改域名转向包括301,302,refresh以及用程序语言实现的跳转

h、由于甲方网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被搜索引擎处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如付款不及时或无故拖欠款项等),乙方有权关闭其网站。

2、如乙方造成原因(如不按合同履行办事)则由乙方负责。

3、由于战争,地震等天灾人祸以及其他法定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合同中断,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4、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所支付费用。

5、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七条 合同附件:

1、如需停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2、甲方款项到位的情况下,即使是市场价格发生变化,乙方不得提高甲方的费用标准。

3、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请示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按司法程序解决。

营销合作协议合同篇四

甲方(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聘请乙方为其营销总监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长期发展及公司运营需要,甲方特聘请乙方为其营销总监。

二、薪资报酬及福利待遇

(一)甲方就该工作岗位实行固定薪酬制度,在本合同聘用期间甲方依照3000元/月(人民币)的薪资标准,定期向乙方支付薪资报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依据公司运营情况及员工的工作实绩给予乙方年终奖金等津贴;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用车便利;

(三)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安排。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甲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聘用期共计3年,自20x年6月10日起至20x年6月9日止。

五、工作职责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相关制度,乙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开展对用户、市场、竞争对手的调查研究,针对市场和竞争对手的动向制定应对措施,巩固和完善原有市场,开发新市场,提高品牌形象;

(二)主持制订公司营销管理工作的有关的销售政策、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参与制订公司年度预算及预算平衡和季度调整;

(四)组织建立健全营销组织,建立并拓展公司营销网络,巩固开拓目标市场;

(五)审阅营销系统及与其相关的文件,在权限范围内签发文件;

(六)每月向总经理报送营销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分析,报送销售成本分析报告;

(七)组织建立健全营销组织,建立并拓展公司营销网络,巩固开拓目标市场;

(八)掌握重点大户的销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负责组织资材部、财务部进行合同评审工作,并依据合同评审结论对顾客进行反馈;

(十)负责组织对客户提出的报价要求进行分析、调查和评审及确定报价与报价报批工作;

(十一)制订营销系统年度、季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十二)指导、监督、检查所属下级的各项工作,掌握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

(十三)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营销系统的真实情况及有关数据;

(十四)培养和发现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程序申请招聘和调配直接下级,负责直接下级岗位人员任用的提名和隔级下级岗位人员的任命。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日常业务的实际需要,为乙方安排营销的相关工作,分配具体工作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甲方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薪资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营销总监职务,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务;

2、获取薪资报酬;

3、对甲方营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辞职(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

(四)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甲方商业经营秘密,乙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3、不得以个人名义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甲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4、按时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5、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6、爱护甲方的财产;

7、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甲方可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甲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薪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死亡的;

4、乙方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聘用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营销总监职务。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克扣或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的法律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附则

(一)甲乙双方约定的专项协议、聘用合同变更协议及甲方规章制度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订或终止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营销合作协议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种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岗位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根据甲(指签约的班组、工段、车间或科室负责人)乙(指车间、分厂或部室的行政负责人)鉴证,甲、乙双方签订岗位劳动合同,该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双方及鉴证人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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