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中的普遍性、确定性与预测性问题
作者:谢朝群 何自然
来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02期
[摘 要]礼貌现象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复杂无比,它涉及社会现实、社会生活结构、社会成员的生存哲学乃至人性等问题。从礼貌,与礼貌:之间的区分人手,质疑该区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将礼貌问题纳入知识论、方法论与科学哲学的视野,可以从一个侧面探讨学术研究中的普遍性、确定性以及预测性等诸多复杂问题。其中,普遍性是研究者自己虚构出来的一个原则,它在自然中根本就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它并不是现实的模式,而只是我们思维的一种模式。现实世界高度复杂,充满了不确定性,预测似乎不应成为学术研究的首要目的。
[关键词]礼貌;社会现实;学术研究;哲学思考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942X(2006)02—0162—08
维特根斯坦曾经说过:最显而易见的东西可能是最难以理解的。社会科学面临的一个挑战 就是如何对熟悉的世界进行证明和重组,并挖掘其他潜在的可能性,要想做到这一点殊非易事。许 多时候,越是普通的事物,越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我们似乎越不容易说清楚道明白,语言就是一个极 好的例子。我们天天都在使用语言,可要是有人问你:语言是哪里来的?说得清楚吗?礼貌现象亦 是如此。正如维特根斯坦追问的那样:“我们觉得并不引人注目的东西都会造成不引人注目的印 象吗?普普通通的东西总会造成普普通通的印象吗?”我们总以为熟悉的不需要也不值得花费 力气去思考的东西,实际上经常加重我们思考的负担。在过去的近三十年里,礼貌现象受到众多学 科领域的青睐,相关成果层出不穷,礼貌研究差不多已经成为一门显学。不消说,这一切在很大程 度上应归功于Brown和Levinson于1978年首次提出的礼貌模式,该模式被誉为有关礼貌的经典论 述,最具影响力,也最具可操作性,大多数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都以其为参照点,他们的名字简直就 是“礼貌”的代名词。
尽管如此,时至今日,有关礼貌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问题依然是学界争论的
焦点。礼 貌问题复杂无比,同时又极端微妙,它涉及社会现实、社会生活结构、社会成员的生存哲学乃至人性 等诸多方面。因此,本文试从礼貌,与礼貌,之间的区分人手,质疑该区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并将 礼貌问题纳入知识论、方法论与科学哲学的视野,探讨学术研究中的普遍性、确定性以及预测性等 诸多复杂问题。
一、礼貌1与礼貌2
早在1992年,Watts等学者就强调指出,必须区分礼貌1(hrst-orderpoliteness,或politenessl)与 礼貌,(cond-orderpoliteness,或politeness2)。所谓礼貌1,指的是“社会文化集体成员认识、谈论的 各种礼貌行为方式”;而礼貌2是一个理论建构体,是社会行为和语言使用理论中的一个术语, “是一个更为技术性的概念,它只有在社会互动总体理论中才有价值”。换言之,礼貌1包含的 是常识性的礼貌概念,它是一个社会心理概念,是普通社会成员眼中的礼貌;礼貌2则是一个科学 的语言学概念,是研究者所认识的礼貌。Watts等学者认为,目前的礼貌理论探讨把礼貌,和礼貌2 含混起来,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礼貌研究领域的混乱。区分礼貌:和礼貌:就是将表达者对自己语 言行为的判断与研究者对语言行为的判断区分开来,这种区分触及到了礼貌研究中的方法论和认 识论及语言行为实践与语言行为科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应该说,这是许多学者较少注意到的。
Eelen在其2001年出版的《礼貌理论批评》(A Critiqueo/Politeness Theories)一书中,采用元分 析方法对礼貌研究领域中的一些主流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评。他在该书第2章探讨礼貌, 和礼貌,问题时强调指出,必须区分说话人自己对语言行为的判断情况(即说话人的视角)与礼貌 研究者对语言行为的判断情况(即科学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