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Passport Advantage协议
根据本 IBM 国际 Passport Advantage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IBM 向 Passport Advantage 客户提供方法来获取使用、更新以及支持以批量定价所获选择的软件的授权。
“客户原始公司”和“IBM 原始公司”同意在其各自的企业内部调整本协议的管理。在本协议中,“IBM”指提供合格产品的 IBM 企业公司,“贵方”指根据本协议订购合格产品的客户企业公司。“客户原始公司”是在IBM 国际 PPA 协议登录表上贵方实体中将自己标识为“原始实体”的法律实体。“IBM 原始公司”是在International Business Machines Corporation的企业中接受“客户原始公司”订单的法律实体。签署本协议即意味着双方均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双方同意将协议的副本分发给各自的参与企业公司。“企业”的定义见“2. 企业”。
根据本协议,合格产品(“合格产品”)包括可由市场获得的 IBM 软件、适用第三方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的某些软件(“非 IBM 软件”)、对于非 IBM 软件及依据IBM无保证软件的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IBM 软件的支持(“选择支持(Selected Support)”)、增加贵方使用某一软件的
授权、IBM 软件升级版本、竞争性升级版本、IBM软件升级和支持年度续期、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服务恢复、第三方软件升级和支持年度续期、第三方软件升级和支持服务恢复及“选择支持”年度续期。
“客户原始公司”不加修改接受本协议的条款,每个参与的企业公司则向 IBM 或者购买合格产品的转售商(“贵方的转售商”)(视适用情况而定)提交 IBM 国际 Passport Advantage 登录表,以此表示不加修改承认接受本协议的条款。本协议从 IBM 接受贵方购买合格产品的初始订单之日(“生效日期”)起生效,并且直到“客户原始公司”或者 “IBM 原始公司”按照第 11 条“终止协议”终止本协议之前,本协议将保持有效。
本协议、任何适用的附件和任何相关文件(即登记表、权利证明和发票)(称为“关联文件”),是有关这些交易的完整协议,并取代我们双方之间先前就 Passport Advantage 作出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信息交换。如果各文件的条款有冲突之处,附件的条款优先于本协议条款,关联文件的条款优先于附件条款和本协议条款。本协议结合了 IBM 国际软件许可协议(“IPLA”)中的下述条款:“责任限制”、“通用条款”、“适用法律、管辖权及仲裁”和“国家或地区特别条款”,但以下内容有所更改:
a.术语“合格产品”替换术语“软件”。
b. 除非在IPLA的责任限制条款中另行规定,任何其他实际直接损失赔偿额最高为 IBM 对作为索赔标的物的固定期限许可软件所收取的12个月的费用。
c.语句“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仅在执行交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有效,或如果 IBM 同意,在‘合格产品’用于生产性使用的国家或地区有效(所有许可证作为特别授权而有效的情况除外)”替换语句“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受制于贵方获得本软件许可证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d.“执行交易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替代“适用法律”子段中的短语“贵方获得本软件许可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IPLA 的完整副本在 Passport Advantage Welcome Package 中提供,以小册子的形式或者在 CD 上。也可以从 IBM 或其转售商处获得,并且可从以下网站获得:/software/sla。
本协议一经接受,则 1) 除非适用法律不允许或另有其他规定,否则以可靠的方式(如复印
或传真)制作的本协议或其关联文件的副本均视为原件,2) 本协议项下订购的所有合格产品均适用本协议。
果 IBM 从市场撤销某一合格产品,那么贵方将不再能够根据本协议获得该合格产品。如果 IBM 从市场中撤销某软件或者某软件版本,那么在撤销的有效日期之后,未经 IBM 事先书面许可(而 IBM 也并 不会不合理地拒绝),贵方不得超越已有的授权而增加该软件或软件版本的使用级别。
“周年”是指周年生效日后下一个月的第一天。但如果生效日的日期为某月的第一天,则周年应为该周年生效日。
“软件”指以下各项,包括原件和所有完整或部分副本:1)机器可读的指令和数据,2)组件,3)音频视频内容(例如图象、文本、录音或图片),4)相关许可材料以及 5)许可证使用文档或密钥以及文档汇编。
“期限”是从 IBM 接受贵方的初始订单(初始期限)的日期开始或者从“周年”(后续期限)开始,在下一个“周年”的前一天结束。
合格产品(Eligible Products)
“合格产品”仅限在贵方企业内部使用,不得转售、租借、出租或者转移给第三方。任何违反此规定的企图均为无效。此外,贵方不得将此类合格产品用于向第三方提供商业托管或其他商业信息技术服务。如果当贵方跨边境移动合格产品,任何部门征收关税、税收、征税或收费(包括进口和出口任何此类合格产品的代扣所得税、费用、进口税或者其他关税),那么贵方同意负责承担任何此类责任,并支付任何此类关税、税收、征税或者其他费用。这些税款不包括根据 IBM 的净收入征收的税款。
除非 IBM 另有规定,否则,IBM 对非 IBM 软件和第三方软件升级和支持不提供任何种类的保证(详见子段3. 软件升级和支持与选择支持中(a) 软件升级和支持)。但非 IBM 制造商、开发商、供应商或发行商可向贵方提供其保证。
1.1 IBM 软件
1.1.1 权利证明(Proof of Entitlement):IBM 在权利证明(以下简称 “PoE”)中明确规定了软件的授权使用。对授权使用级别的评测示例包括(但不限于)副本、处理器或用户的
数目。本权利证明,连同相应的支付发票和收据,可作为贵方享有授权使用级别的证明。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以及随后两年中,IBM 有权在贵方的正常营业时间内,以尽可能不影响贵方业务的方式,到贵方的经营场所,核查贵方是否遵守本协议规定。IBM可在贵方事先同意(不会不合理地予以拒绝)的情况下,使用独立审计员进行核查。
1.1.2 版本和平台(Versions and Platforms):贵方可按权利证明中的授权使用级别,使用市场上已有本地语言版本的软件和随附的用户文档汇编。IBM 当前针对某些平台和操作系统推出 Passport Advantage 软件代码,贵方被授权在这些平台或操作系统上使用贵方在本协议下获得的软件,除非贵方在获得该软件时已经被具体指定使用平台或操作系统。
1.1.3 软件升级(IBM Trade-ups):某些软件(旨在替换合格的 IBM 软件)的许可可以优惠价得到。贵方同意,在安装升级软件后,终止使用被替换的 IBM 软件。
1.1.4 竞争性升级(Competitive Trade-ups):某些软件旨在替换合格的非IBM软件(详见子段2. 非IBM软件)的许可可以优惠价得到。贵方同意,在安装替代软件后,终止使用被替换的非IBM软件。
1.1.5 许可证(Licen):凡根据本协议购买的 IBM 软件均受 IPLA 条款的管辖。如本协议的条款与 IPLA,包括其许可证信息文件(“LI”)的条款发生冲突,应以本协议条款为准。IPLA 及其 LI 可从以下 IBM 网站获得:/software/sla。
1.2 非 IBM 软件(Non-IBM Program)
许可证:对本协议下获得的非 IBM 软件的进行许可受其随附的第三方最终用户许可证协议的管辖。如果本协议的条款与第三方最终用户许可证协议有任何冲突,以本协议的条款为准。IBM 不是第三方最终用户许可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没有义务依照该协议承担责任。
1.3 软件升级和支持 (Software Subscription and Support) 与“选择支持” (Selected Support)
1.3.1 软件升级和支持 (Software Subscription and Support)
IBM 为每个依据IPLA许可使用的软件提供软件升级和支持(“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软件升级和支持一并提供,不能分别获取。IBM 不对非 IBM 软件或依据IBM无保证软件的许可协议许可使用的软件(统称“选择软件”)提供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第三方根据第三方
条款为非 IBM 软件许可证提供软件升级和支持(“第三方软件升级和支持”)。对本协议而言,“软件升级和支持”意指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和第三方软件升级和支持二者。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始于贵方获得之日,并于次年该月份的最后一天结束,除非获得日为当月的第一天,此时升级和支持期于自获得日起 12 个月的最后一天结束。
在 IBM 软件许可证的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有效期间:
只要可以提供,IBM 将向贵方提供并授权贵方使用市场可获得的当前最新版本、发行版或更新。
IBM 向贵方提供以下方面的协助:(1)例行的、短期安装以及使用(如何使用)问题;以及(2)与代码相关的问题(“支持”)。IBM 将一直为某一软件的特定版本或发行版提供此类支持,直到 IBM 或第三方(视适用情况而定)撤消对该软件的版本或发行版的支持。当撤销支持时,要继续获得支持,贵方必须升级到本软件受支持的软件版本或发行版。要访问 IBM“软件支持生命周期”策略,请访问 /software/info/supportlifecycle/。
IBM 支持中心在正常营业时间(公认的基本工作时间段)内,通过电话以及可能的电子途径,为贵方的信息系统(IS)技术支持人员提供协助。(此协助不向贵方的最终用户提供。)IBM 提供 1 年 365 天每天 24 小时严重程度为一的辅助支持。详情请参考《IBM 软件支持指南》(请访问 Web 站点 /software/support)。
IBM可要求贵方允许IBM远程访问贵方的系统以协助贵方隔离软件问题的原因。当IBM经贵方允许远程访问时,贵方有责任适当的保护贵方的系统以及包含在该系统中的所有数据。
IBM 软件升级和支持不包括:1)应用软件的设计和开发,2)不在指定操作环境中使用 IBM 软件,或 3)非由 IBM 根据本协议应负责的产品引起的故障。
1.3.2 “选择支持”(Selected Support)
合格的“选择软件”的“选择支持”可在以下网站获得:/lotus/PASelectedSupportProgra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