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学习中一定要善始善终,只有总结才标志工作阶段性完成或者彻底的终止。通过总结对工作学习进行回顾和分析,从中找出经验和教训,引出规律性认识,以指导今后工作和实践活动。那关于总结格式是怎样的呢?而个人总结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终总结篇一年初我乡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有关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本乡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它领导干部和各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进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定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各项措施。
认真研究制定了《乡关于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学习内容、活动安排、组织领导,对全乡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提高了干部职工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全乡法律知识进机关活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乡法律知识进机关活动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讨论、分散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劳动合同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自开展活动以来,共组织集中学习5次。学习活动中严格执行“法律进机关”活动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法活动,带头讨论交流,带头讲法,带动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取得了预期的学习效果。
为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借助有效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及时报送我所开展活动的情况;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现代化办公能力。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中,我乡始终坚持学法用法,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主动寻求法律依据,遵循法律精神,带头践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和奖惩,调动了其工作积极性,为推动依法行政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强化了全乡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使全乡干部职工形成了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终总结篇二根据上级相关部门部署,为顺利开展法律进企业宣教工作,我们制定了“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基本途径。确保了我镇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与此同时,我们结合企业的实际,在员工中开展行业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自省自律,注重培养良好的个人品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努力塑造“正义、和谐、效率”的草池优秀企业文化形象,为构建和谐草池,平安草池尽职尽责,努力工作。
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加强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通过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企业领导干部和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企,勤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企业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通过参与社会加强对周边学校学生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家属子女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通过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法》、《生产安全法》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农民工和外来务工人员能够依法参与企业生产管理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从而维护了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企业形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维护个人权益和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在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车间科室领导法律水平低,普法教育效果差;部分单位认识不到位,缺乏自觉性和主动性,认为业务是实的,普法是虚的,重实轻虚;宣教硬件落后,与普法工作任务不相适应,这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总之,我们开展法律进企业宣传教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对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许多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决心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确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企业法健康有序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1、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开展局机关干部与包村点对接帮扶活动,加强对包村点法治宣传教育。
2、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日活动。
3、积极开展机关法治创建活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办事便民、高效,服务对象满意。
4、积极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探索法治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一些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法律工作者个人年终总结篇三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方案—范’库整理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20xx年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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