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处理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处理管理办法
一、 废旧物资的范围
1、 生产过程中元法利用的边角料
2、 供货方无需回收的包装箱及外协外购原材料、零部件
3、 生产过程中已损坏不能使用的周转物资
4、 无法维修再使用的工具
二、报废自制件的回收
1、 各生产班组的边角料,应分别按类填定“报废申请单”,经
生产主管批准后过磅送往仓库,仓管对交收的边角料需进行检查,发
现有可利用的物料混于废品中或混料的有权退回拒收,发现一次对责
任部门的领导及当事人各罚款1佰元。
2、 各类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的包装箱、桶、袋等周转物资,直
接送往废品区。
3、 无法维修再使用的工具,由维修部出报废单,再经总经理审
批签字,交办公室送废品库。
4、 经协商供货方无需回收的原材料及零部件,应分别按类填写
“报废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后送废品库。
三、废旧物资的入库、建帐
1、 废旧物资原则上应办理入库手续入废品库存,如因特殊情况
物资元法入库,必须在办理入库手续后报总经理同意。
2、 仓库应对废旧物资按部门、种类建帐,并于每月将各种类报
废情况统计报表报财务部。
四、废旧物资的利用和处理
1、 废旧物资的处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不能私自处理。
2、 各部门将废旧物资私自处理卖掉,一经发现,按没收变卖物
资所得金额的3倍罚款。
3、 废品分类定价,出售过程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处理管理标准2017-03-09 09:59 | #2楼
1 主题内容简介自我介绍
为规范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及废旧物资的我们都不是神的孩子 回收管理,维持良好的生
产秩序,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外来人员。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本公司相关部门送往废旧物资存放点的垃圾、废旧物资,必须
预先分检,不得混装.
3.2 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分拣,送料人员声明混装物品的,回收中心
人员应分开存放,以便于组织分拣。
3.3 各种废旧物资必须分类回收、分类存英语非常好怎么写 放,分级管理,管理人员
必须严格把关,杜绝生产运送废旧物资时,垃圾与其他物资混放、不
同物资混放、不同物资混装的现象。
3.4 积极做好回收废旧物资的分拣利用工作,运送崛起之新太平天国 废旧物资人员必
须,按照不同类别、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主要内容 不同位置进行存放,保证各种物资能按类别进行
集中处理。
3.5 公司对回收的废旧物资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在未公开进行
处理前,任何外来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进入存放场地进行实地查看,
更不得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分拣处理。
3.6 察看时,必须由综合部的`相关人员陪同方可进入。负责回收
的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存放场地。
3.7 外来人员进入废旧物道法自然书法 资回收利用中心时,必须遵守公司规定,
不得妨碍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3.8 公司内部叉车未经授权,不得进入回收中心为外来人员装卸垃
圾场或货物。
3.9外来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公司叉车,若有违反,一经发现或出现
责任事故将严格按照相谴责反义词 关规定进行处理。
3.10处理的物资转运时,由物资处理部门严格监装,确保处理物
资与处理清单上一致,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4 废旧物资处理办法
4.1 由综合部、商务部、财务部组成废旧物资拍卖处理小组,三个
部门各派出一名负责此项工作。
4.2 由小组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市场调查制定价格报告,对每种废旧
物资进行核价,报公司领
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
4.3 小组派出两名成员,现场进行装车前和装车后的监督过秤,在
过秤单上签字并计算,到财务部交款,开具出门证,方可运走。
4.4 物资装车过程中,必须有小组成员现场监督所装物品,方可装
车。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中心必须强化废旧物资管理,所有回收的废旧
物资必须建立台账登记制度,做到“一物一帐,作文记叙文 帐物相符,分类存放”
5 考核
5.1 参与物资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5.2 负责回收的管理人员不得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如废旧场地。若不
遵守本规定,私自放外来人员进入场地的,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
门卫、负责回收的管理相关人员5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屡次违规,
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5.3 外来人员不遵守公司规定的或不听从公司人员安排,与工作人
员争吵的,故意阻碍工作人员办公的,由安保人员将其带离现场,并
给予1000-5000元的罚款处理,由公司财务部从保证金中扣除;情节
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4 凡是出现5.3所述情景,情节所严重的,取消其单位或个人参
与物资招标或对外处理的资格。安保部门应杜绝其进入厂区,若不遵
守本规定,情节严重的,调离原岗位。
5.5 出现安保人员不制止,或不积极制止,导致外来人员进入生产
厂区或办公厂所,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办公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
理外,安保部门负责人承担10%的责任罚款,影响极坏的给予撤职。
5.6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其责,确认账务相
符,保证库存物品不受损失,出现管理不善,致使物资收到损失的给
予100-500元罚款。分检人员必须履行其职,确保废旧物资价值最大
化,若不积极履行其职,管理不力造成损失的给予100-500元罚款。
5.7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存在故意受贿,协助外来人员
混装,一经举报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相关人员,1000-2000元的处罚,
并解除劳动合同。
5事业单位临时工 .8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管理人员未经领导同意,未经公司招标处
理,私自协助外来人员联系叉车装卸货物的,一经发现,由公司安保
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按照第第5.7条处理。
本文发布于:2023-04-27 20:01: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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