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钢琴专业考级级别设定与考试要求编制说明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钢琴考级级别设定与考试要求》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该项目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标准
立项指南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8] 19号),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
考级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立项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该项目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服务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SAC/TC393)归口,该项目编号为:20192350-T-357。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家老师的职责 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迎、逄焕磊、李小曼、陈曼春、林晔、马
绍康、刘念劬、陈欣、张维、代霜蓉、王宏、黄瑂莹、胡红军、张力
元、刘颖、毕乙鑫。
2.本标准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目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众多,在教学水平、考级标准、考
官选聘、组织管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各机构间的评审不统一、
考生成绩参差不齐等现象,从而给考生、家长、任课教师带来很大困
惑。这种不规范的操作严重违背了艺术考级的初衷,影响到整个行业
的发展。本标准的制定在为各级管理机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提供
标准、规范和依据,对提升考级质量与服务、促进教学与考试的良性
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3.主要工作过程减肥口号搞笑
3.1 建立标准起草组
本标准由中央音乐学院提出后,于2019年7月获国家标准化管理
委员会立项,2019年9月成立标准起草组。
3.2 形成标准草案
标准起草组于2019年10月启动本文件的调研工作,并于2019
年12月底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分析工作。起草组经多次组内研讨,
确定了标准的框架和
主要内容,并于2020年1月形成了标准草案。
3.3 征求意见阶段
标准起草组先后召开了多次研讨会,对标准草案进行了讨论。根
据专家意见,起草组对草案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于2020年3月形成标
准征求意见稿。
二、国家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
1.编制原则
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鼓励的英语 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的要求和规定编写本标准内容。
本标准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在考虑考级机构教学水平与考试规
范的基础上,提出基本要求,对考生的学习给予指导,做出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钢琴考级的教学、考试、管理与教材编写等范围。
2.主要内容
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对多家考级机构的钢琴教材、考试级别、
考试曲目、技术要求、考试标准、完成时间等进行分析与研究,针对
钢琴考级的特点及考生需要达到的能力要求,确定以下内容:①级别
设定与考试内容,级别设定为1级~10级,每一级别中的考试酸奶发酵温度 内容为
基本练习、练习曲、复调和乐曲,全面考查学生对调式、调性、手指
能力、协调能力、控制能力及乐曲风格的把握。②考级评定,根据考
生完成情况,将评定结果分为优秀、通过和不通过。通过(及以上),
发放该级别的合格证书及考官评定试卷;不通过,只发放考官评定试
卷。
③资料归档,考试后的管理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便于考生
日后查询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大数据管理。
3.确定依据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实际路径和发展的
客观规律而制定,体现了教学、考试与管理的一体化,形成相互衔接、
统筹整合、协同推进的管理机制。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美育教育
原则,《教育部就学校美育提出
6个基本原则》在第六条中指出:“抓好评价,促进学校美育科学
发展。要加强对美育工作评价标准研究,开展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
评,实施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自觉引导社会舆论,主动接
受社会监督。”②循序渐进的教学
原则,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科学系统地完成考试曲目,打好基
础,掌握基本技能,逐步提高能力水平,避免拔苗助长和逢考必过的
错误观点。③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考试的宗旨是通过考试形式对
学习艺术的人员进行水平测试和给予指导。制定标准,解决考试中出
现的评判偏颇,尽可能达到公平、公正、合理的结果。
4. 修改名称
2018年5月,本标准申报立项的名称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钢琴
专业考级级别设定与考试要求》(Grading of social art level - Piano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 level tting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标准形成草案后,起草组与专家组多次开会研讨,
认为“钢琴专业”是一级目录“音乐专业”下的一个科目,为避免概
念混淆,在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将“钢琴专业”中的“专业”去掉,标
准名称修改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钢琴考级级别设定与考试要求》
(Grading of social art level - level tting and examination
requirements for Piano)。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
不涉及此项内容。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
目前,没有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遵循《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第31号)和已经实施的四项推荐性国家标准
GB/T 36722-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备案管理要求》、GB/T
36723-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专业分类要求》、GB/T 36724-
2018《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试服务流程要求》、GB/T 36725-2018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的各项要求。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制定本标准重大的分歧意见是,各家考级机构设定的最高级别不
统一,技术要求及难易程度也不相同。针对这些问题,起草组对考级
现状进行了充分调研,分析了钢琴考级在30年里发生的重大变化:①
人数多:国家提倡美育教育,家长重视素质教育,学习艺术的孩子越
来越多,并且钢琴琴童占学习音乐孩子总数的3/5左右;②年龄小:
艺术教育的普及性,使各项技能都从娃娃抓起,琴童的年龄相对偏小;
③程度高:由于艺术教育受到重视,孩子接受训练较早,能力也较强,初中物理教案
程度普遍提高。根据以上特点,起草组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的基础性原
则和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统一了最高级别的设定和各级别的难度参
考范围,并要求考级机构选择曲目时,其难度应不低于标准所列曲目。
七、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为服务类标准,建议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八、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本标准是音乐领域里首次制定的专业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建议在教学、考级及教材出版中予以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按照本标
准给出的专业术语和要求逐步对钢琴考级进行规范。通过本标准的实
施纯林 ,尽可能实现钢琴考级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带动其
他专业的考级向规范化发展。
标准在实施过程中要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归纳汇总,并
反馈给起草组以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本标准不涉及对现行标准的废止。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没有要说明的事马蹄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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