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见

更新时间:2023-04-25 11:35:20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25日发(作者:dbo)

合肥市出台进⼀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意见

乐居买房讯(编辑 姜姜ek过去式 )合肥市⼈民政府于2016102⽇发布《我市出台进⼀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意

见》,明确市区范围内开展限购,同时调整最低⾸付款⽐例,并将从严控制公积⾦贷款。截⾄⽬前,该政策依旧沿⽤。

原⽂如下:

为全⾯贯彻执⾏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昨晚,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了《关于进⼀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区范围内开展限购,同

时调整最低⾸付款⽐例,并将从严控制公积⾦贷款。

市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

《意见》中明确,在市区(不含四县⼀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

商品住房;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法提供购房之⽇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所得税或社会保

险证明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其中,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存量住白兔捣药 综艺推荐 房

以纳税时间为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出售商品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房地

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相关⼿续。

在住房贷款⾸付⽐例上,《意见》中明确,市区居民家庭⾸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住房贷款最低⾸付款⽐例调整为

30%;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剧烈的反义词 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

结清、居民家庭⽆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付款⽐例均为40%;居民

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付款⽐例

50%。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法提供购房之⽇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

⽉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住房贷款。

同时,从严控制公积⾦贷款,即对于家庭名下已经拥有2套住房的职⼯购买第3套住房时,停⽌发放住房公积⾦贷款。停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停⽌发放住房公积⾦异地贷款。

加⼤居住⽤地供应⼒度

《意见》中指出,我市将进⼀步加⼤居住⽤地(含以居住为主的商住⽤地,下同)供应⼒度,今年内市区再供应5000

居住⽤地,⼒争全年全市居住⽤地供应超10000亩。优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商住⽤地⽐例,提⾼上市⼟地的居住

⽤地占⽐。在规划设计时,主城区内90平⽅⽶左右中⼩户型新建商品住房占⽐不低于50%,满⾜刚性需求,兼顾改善性

需求。

在落实特殊⼈群住房保障措施⽅⾯,我市将分类梳理全市⼈才住房刚需,加快⼈才公寓项⽬建设;制定⼈才公寓建设

使⽤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才租售。进⼀步扩⼤公租房覆盖⾯,2016年向城镇中等偏下收⼊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

⼤学毕业⽣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员提供不少于1000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解决其居住困难。

严打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为

《意见》中要求,价格管理部门要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管理,积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合

理利润等因素科学合理定价。新建商品住房⾸次明码标价备案应按项⽬地块参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新建商品住房

备案价格确定⾸次备案价格;同⼀项⽬、同类房屋6个⽉内不得上调备案价格;再次申报备案价格超过6个⽉的上调幅度

不得超过1%。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须在李姓的由来 10⽇内⼀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不得以价外加价等⽅式超出备案价格

对外销售。

根据有关要求,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违规预售、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为。价

格管理部门要及时查处价外加价等违反价格管理面怎么发 ⾏为。公安、⼯商等部门要严厉打击捆绑销售、发布和炒作虚假⼴告

信息、制造市场恐慌等违法违规⾏为。房产、建设、国⼟、规划、物价、公安、⼯商、税务、⾦融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

⾏职责,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为并加⼤曝光⼒度。

严格居住⽤地供应条件

与此同时,我市将严格居住⽤地供应条件。《意见》中指出,竞买⼈报名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关于梦想的演讲 的

居住⽤地竞买时,每次拍卖会仅限参与其中1宗居住⽤地的竞买。201211⽇⾄新的出让公告发布期间,销售备案住

房计容总建筑⾯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11⽇起,取得居住⽤地超

房计容总建筑⾯积低于规划可销售住房计容总建筑⾯积6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11⽇起,取得居住⽤地超

过已供应居住⽤地总量20%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暂不得参与市区和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居住⽤地竞买。在

⼟地出让条件中明确竞买保证⾦⽐例为参考总价的50%~100%。⼟地出让⾦须在《国有建设⽤地使⽤权出让合同》签订

后⼀个⽉蝴蝶作文 内⼀次性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公积⾦贷款购房,并在⼟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此外,我市将开展已供居住⽤地专项清理,成⽴市已供居住⽤地专项清理领导⼩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国

⼟、规划、白羊女和双子男 建设、房产、审计、税务、监察等部门参加,对已供居住⽤地的合同履约、规划、施⼯、预售、竣⼯等各环

节进⾏专项督查,每周⼀调度,逐项落实开发进度计划,重点解决规划⽅案审批、建设⼯程施⼯许可、开竣⼯、预售许

可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对因企业⾃⾝原因闲置⼟地、不按照⼟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肃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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